毕业生签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毕业大学生签就业合同的注意事项

毕业大学生签就业合同的注意事项1 接受还是不接受这份工作?一旦你最终得到了对方提出录用你的许诺、不再左顾右盼的时候,你必须思考有关该工作是否适合你的细节问题。
以下是一些你应该询问自己的问题:这份工作本身好吗?这份工作是否值得你用人生中一半的清醒时间为之效力?这个问题只有你自己才能回答。
如果要考虑的是工作本身的价值,你不妨问问自己以下这些问题:- 这份工作能加强我将来更好地推销自我的技能吗?它能否提供转变职业的机会?- 老板与我能相处得来吗?- 这份工作能长久地吸引我的注意力吗?- 这份工作是否能使我充分施展天分、技能和能力?- 这份工作能使我产生一种享受的感觉吗?- 这份工作是否能“产生很大的不同”?我在意这份工作吗?- 对于工作该怎么做,我有机会作重大决定吗?- 我是不是得出差?频繁吗?这样我受得了吗?- 我是不是得在朋友开心地玩的时候埋头工作?这样我受得了吗?- 这份工作有助于我扩大个人交际网吗?- 对于决策者来说,我是不是一个他们“看得见”的人?- 这份工作有可能是通往更美好未来的阶梯吗?- 要接受这份工作是否得添置一衣橱的新衣?这样我承担得起吗?选择这家公司明智吗?这是不是一家你能与之同生共老的公司?--或至少是不是一家你离开时会心存爱念的公司?当你在考虑你也许会加盟的公司是什么类型的时候,问问自己以下的问题:- 公司的文化与我的个性相符吗?- 公司有发展的余地吗?- 公司的政策有明文规定吗?- 我能接受这些政策吗?- 公司在竞争剧烈的市场中生存与发展处于优势吗?- 公司是否为员工着想?解雇员工的政策又是怎样?- 公司的产业是在壮大还是萎缩?薪酬足够吗?不论钱多钱少,人们可以同样地幸福。
不过,对大多数人来说,要想手里有钱就必须干有报酬的工作,也只有这样才能满足自己对一系列物质-房屋、食品、交通、衣物、娱乐以及教育的需求。
工作报酬包括基本资、非固定的报酬(如奖金)以及间接的酬金(诸如医疗保险这样的雇员福利)。
毕业大学生入职应该注意什么

毕业大学生入职应该注意什么毕业大学生入职前应该注意在大学生毕业之前不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签订就业协议的身份是一个普通的民事主体。
下面由店铺为你提供的毕业大学生入职注意事项,希望能帮到你。
毕业大学生入职注意事项(一)【典型案例】小张在大四时到一家广告公司实习。
由于实习表现突出,小张与该公司达成就业意向,并签订了就业协议。
双方约定,服务期为3年,如果小张提前解约必须赔偿公司1万元。
至于协议中的待遇、福利等条款暂为空白,公司人事部门让他先签名,具体条款过几天再补上。
小张觉得自己是经熟人介绍来的,不好意思提待遇的事儿。
“找个工作不容易,不敢要求太多。
反正别人有啥咱有啥呗,差不了多少。
”小张便在协议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正式上班后,公司与他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的有效期仅1年,而且也没有提前解除合同的赔偿条款。
由于待遇与其他员工相差比较大,小张在工作第二年便向公司提出辞职。
公司提出,必须按就业协议的规定赔偿1万元。
小张不服,准备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小张是否需要向公司赔偿这1万元?【案例评析】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1.法律适用不同及争议处理方式不同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
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到单位报道后,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就业协议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毕业生正式毕业后要到单位报到,单位在毕业生报到上班时无条件地录用;同时,单位应当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约定的劳动报酬、工作岗位等内容。
就业协议属于普通的民事协议,因而受民法的调整。
而劳动合同则受劳动法的调整。
因此,就业协议签订后,学生和用人单位在就业过程中的争议,一般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协调。
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而履行劳动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则需要先进行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条款不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主要有:(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大学生就业签约注意事项三篇

大学生就业签约注意事项三篇篇一:大学生就业签约注意事项1、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何区别?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签订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又是有区别的。
具体表现在:(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面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派遣毕业生的依据。
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签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工种劳动的依据。
(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一般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进行派遣,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
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说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对此内容予以认可。
(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及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将签定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的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鉴证,经毕业生,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高校签字盖章后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2、毕业生择业时要了解用人单位的哪些情况?毕业生了解工作单位的情况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作单位的准确全称,性质及上级主管部门。
(2)工作单位发展实力及远景规划,在整个行业中排名或在整个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地位。
(3)工作单位的联系方式:如人事部门联系人,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
(4)工作单位需要的专业,具体工作岗位。
(5)工作单位对所需人才的具体要求。
(6)工作单位的地点,工作环境及待遇(工资,福利,住房,奖金等)。
毕业生签协议注意事项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注意事项1、毕业生签协议注意事项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订的协议,根据山东省就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省内院校毕业生在山东省内就业必须在“信息网”上签约,需要在省外签订正式协议书就业的毕业生可以到就业指导中心申领教育部统一格式的纸质就业协议书(由学校统一编号),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
申领程序:信息网上发送省外就业申请,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登记申领纸质就业协议书,同时锁定网上省内签约功能。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就业主要分以下几种方式:一、毕业生(无论生源地)在山东省内签约就业须登陆信息网个人帐户,签订网上就业协议,并下载打印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后交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存档一份,列入就业方案。
二、山东省生源毕业生需在山东省外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的毕业生,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同时锁定该同学网上省内签约功能,双方签字盖章后交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存档一份,列入就业方案。
三、山东省外生源毕业生需要签协议的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王静老师领取)领取一式三份《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编号后发放到省外毕业生手中,并做好学生领取登记,以便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时使用;每人一份,不得借与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造成的自己无法签约就业的后果自负。
注:省外生源毕业生在山东省内签约就业的,亦不能使用该协议书,须经网上签约流程。
山东省内网上签协议流程:(1)用人单位先向毕业生发送签约邀请(毕业生需先在信息网上制作并激活个人简历)。
(2)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后,可以对此单位选择“应约”或者“拒绝”。
毕业生同时只能对一家用人单位应约,应约操作完成后,对其他用人单位的应约状态锁定。
(3)毕业生应约后,协议书信息转到单位隶属的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签证。
劳动合同签署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签署注意事项
1. 嘿,你知道吗,劳动合同签署可不是小事啊!就像盖房子打基础,要是没弄好,以后可麻烦啦!比如说,你随便签了字,结果里面有些条款对你超级不利,那不就傻眼啦!所以一定要仔细看清楚每一条啊!
2. 哎呀呀,合同里的那些细节可别小瞧啊!这就好比走路要注意脚下的坑,稍不注意就会掉进去。
你想想,要是工资待遇那一块没看清,稀里糊涂就签了,到时候发的钱比你想的少很多,那不郁闷死啦!
3. 嘿,千万记住啦,自己的权益得自己争取!这和上战场一样,你得清楚自己有啥武器和保障。
要是合同里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啥的没明确,以后加班加到吐血都没处说理去,那可咋办哟!
4. 哇塞,可别轻信那些花言巧语就草率签字呀!这就像别人给你颗糖,你得想想背后有没有阴谋。
比如说老板口头承诺了一堆好处,合同里却没体现,等你发现不对劲,就晚啦!
5. 注意啦,合同的期限也很重要呀!这如同跑步比赛的终点线,你得知道啥时候能解脱或者继续前进。
要是签了个超长的合同,中间又有变故,那不就被困住啦!
6. 哈哈,你可别觉得我啰嗦啊,这些都是经验之谈!就像老师教学生,都是为了你们好。
要是对合同的事不上心,最后吃亏的肯定是你自己呀!
7. 总之,劳动合同签署一定要慎之又慎!就像走钢丝,小心翼翼才能平安到达对岸。
千万不要马虎大意,不然有你后悔的时候!我的观点就是:认真对待合同签署,保护好自己的权益,这是绝对不能马虎的大事!。
最新校园招聘“签三方”协议时要注意事项

最新校园招聘“签三方”协议时要注意事项校园招聘是大学毕业生求职的重要渠道之一,而“签三方”协议则是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对于双方来说都十分重要。
在最新校园招聘“签三方”协议时,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公司信誉度:在选择用人单位时,学生应该考虑公司的信誉度和声誉。
可以通过查询公司的历史和口碑来了解公司的信誉度,避免选择一些声誉较差的公司。
2.工作内容和待遇:在签订协议前,学生要详细了解自己所担任职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薪资待遇。
双方应该就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加班情况、薪资构成等进行明确的沟通,以避免以后出现纠纷。
3.试用期和解除合同:学生应该仔细阅读协议中关于试用期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了解试用期的时长和解除合同的条件,这样在以后发生任何问题时,双方都能依法处理。
4.员工福利和保险:学生也要了解签订协议后能够享受的员工福利和保险待遇。
这些包括医疗保险、社保、公积金等。
同时,学生还应该了解这些福利和保险在什么情况下会发生变化。
5.知识产权:对于从事技术相关职位的学生来说,了解公司的知识产权政策非常重要。
学生需要了解公司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以及员工对于自己个人技术成果的所有权。
6.离职和违约条款:学生在签订协议前也要了解离职和违约的具体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提前通知期限、赔偿责任等。
这样以后离职时就不会遇到法律问题。
7.协议有效期和续签:学生需要了解协议的有效期,并且了解是否存在续签协议的可能性。
这样学生在职期结束时就不会受到不必要的影响。
8.保密协议:对于有涉及商业机密的职位来说,双方也需要签署保密协议。
学生需要了解涉及的保密内容和相应的责任,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9.争议解决方式:协议中也需要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
一般来说有三种方式,即仲裁、诉讼和协商。
学生需要了解并理解这些方式的具体内容。
总结起来,最新校园招聘“签三方”协议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公司信誉度、工作内容和待遇、试用期和解除合同、员工福利和保险、知识产权、离职和违约条款、协议有效期和续签、保密协议、争议解决方式等。
应届生签约必知的8大注意事项

应届生签约必知的8大注意事项大学毕业生经过了笔试、面试的重重考验,终于拿到了offer,下一步要面临的问题就是:签约。
签约可是个复杂的事情,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应届生签约必知的8大注意事项,你知道多少个?一般来讲,签约分为两种:签offer和签三方协议。
其中,前者对个人及企业的约束效力远不及后者。
下面分别来介绍。
1、签offeroffer一般是单位提供给你的一个录用意向,以合同的形式提供给你,要求你在上面签字,表明你接受对方的录用意向,愿意到单位工作。
所以,这实际上相当于个人和企业签署的一个合同。
一般这种形式在外企中比较常见,另外就是那些不给解决户口的单位,通常也会跟你签署一个这样的offer,然后等你正式工作后,再签署劳动合同。
在此提醒大家,签offer前应了解以下几点:1)offer的作用。
offer是你和公司签署的一个录用意向,并不涉及学校,所以,对你的约束力不大,同样,对公司的约束力也不大。
这意味着,你可以随时不去,而公司也可以随时不要你。
所以,如果你非常想去这家单位,一定要和他们签三方,这样才能保证你肯定被录用。
而如果公司不肯和你签三方,只签offer,那说明它无法帮你落户,这种情况在北京和上海的企业中比较常见,因为受到户口指标的限制,很多单位确实无法帮你落户或接收你的档案,所以他们无法跟你签三方,只能签offer。
这种情况下,你将面临两种选择:要么,在毕业前找一家单位挂靠户口和档案(如天津人才市场),即和这家单位签三方;要么,毕业时户口和档案被打回原籍。
无论哪种情况,结果都是一样的:毕业后,你的户口和档案留在挂靠单位或打回原籍,然后,你与之前签offer的这家公司签署正式劳动合同,过去上班。
这两种情况下,你都是以外地人的身份在北京或上海打工,换言之,你不属于这个城市,跟民工没有什么区别。
2)如果签了offer以后,又不去这家单位了,算不算违约,需不需要交违约金?答:需要。
尽管offer不是三方协议,但它实际上是你和公司之间签署的一个非正式的合同。
毕业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毕业⼤学⽣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聘⽤合同,是指单位聘⽤⾃然⼈从事某⼀⾏为的合同。
应届毕业⽣在参加⼯作的时候会签订合同,下⾯是⼩编为你介绍⼤学⽣在签订劳动合同是应注意的问题,希望对⼤家有⽤!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毕业⼤学⽣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的知识,就跟店铺⼩编⼀起来看看吧。
⼀、毕业⼤学⽣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学应届毕业⽣提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单位与劳动者在⽤⼯前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之⽇起建⽴。
这种规定在⼀定程度上减少了在现实⽣活中争议和纠纷的发⽣。
⽐如,即将毕业的在校⼤学⽣毕业前与⽤⼈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只能从其正式上班之⽇起计算。
单位与职⼯签订服务期条款的情况可以与该劳动者订⽴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
1、⽤⼈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
这笔专项培训费⽤的数额应当是⽐较⼤的,这个数额到底多⾼,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个具体的数额,将来可由各地⽅予以细化。
2、对劳动者进⾏的是专业技术培训。
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
⽐如从国外引进⼀条⽣产线、⼀个项⽬,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
试⽤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期的,试⽤期不成⽴,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现实⽣活中,有些⽤⼈单位往往对于试⽤期内的劳动者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经常会等到劳动者“转正”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先,⽤⼈单位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其次,即使在试⽤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试⽤期的期限仍然是计⼊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试⽤期期间单位应该给职⼯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应当为试⽤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既然试⽤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保险、⼯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
如果单位没有在职⼯试⽤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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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签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1、必须清楚地知道和自己签约的单位究竟是哪个单位。
签协议的时候要看清合同双方。
通常劳动合同只会出现两方,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
方为劳动者。
2、不要轻信口头承诺。
从法律上讲,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给出的承诺都应当要记载于劳动
合同中,但是鉴于当前社会应届毕业生市场的供需关系,应届毕业生要求用人单位将所有
口头承诺都在劳动合同列明是有些不现实的,但是毕业生们应该在签协议时问清自己最关
心的问题。
3、明确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应届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就会停止工作的寻找,但一
旦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话,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失去的不仅仅是这份工作,由于这时统一招聘的时机已经错过,失去了很多寻找其他优秀工作的机会,所以明确违约
责任及金额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4、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手持一份。
劳动合同只有自己持有的时候才会对自己产生法律上的保障。
其一是将来为自己主张
权利时作为举证内容;其二是防止合同内容被人篡改。
当前用人市场上毕业生就业的确比较困难,在此我们不仅要谴责那些利用毕业生的这
种就业的困难而拒绝向毕业生提供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从而企图规避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同时更呼吁广大毕业生在寻找工作时仍应坚持必要的法律底线,为自己的签字负责。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
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
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2、工作内容。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
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
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4、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5、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
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
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约定两种违约责任形式,第一种是一方违约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即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采用违约金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
违约,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严重违约,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