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货检验规范
OQC出货检验规范

OQC出货检验规范
作业流程如附件一所示,成品出货作业内容包括抽样、出货前品质部进行检查等项目。
具体来说,抽样时机为每次出货前,抽样频率为每一出货批,抽样量及允收标准依抽样计划作业规范。
出货前品质部进行的检查项目包括出货报告检查项目(客户名称、出货产品别、出货数量、核对厂内品名)、出货明细检查项目(出货产品与需出货品是否相符、出货产品与总数量是否相符)、外箱标签(制造日期与有效期限确认、确认MSDS及RoHs测试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RoHS标签确认、DQC OK章确认)和外箱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出货产品别。
___通告之出货要求,确认产品是否已做特性检测以及出货前
的检查项目,如没有需做特性检测依成品检测项目及取样量以及出货前的检查执行,如已OK则Key In出货报告,Key In
数据的来源为每一品名在相同生产条件下首次检验合格的数据,签核须由品质主管签章许可出货。
出货报告份数为每一品名在相同生产条件下为同份。
OQC查验产品已检测完毕符合要求
时,因客户紧急需求,但出货报告未制作完成时,有品质主管确认方可出货报告后补给营业,由营业自行传真给客户。
针对成品超过保存期限尚有出货需求者,需要进行成品过期再检出货。
成品出货检验规范

成品出货检验规范成品出货检验规范一、目的成品出货检验的目的是确保出厂产品的质量符合客户的要求和标准,保证产品达到一定的质量水平,并降低退货和索赔的风险。
二、检验范围成品出货检验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 外观检验:检查产品的外观、标识、标牌等是否符合要求。
2. 尺寸检验:检查产品的尺寸、重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 功能性检验:检查产品的性能是否正常,功能是否完好。
4. 规格检验:检查产品的规格、材质等是否符合要求。
5. 包装检验:检查产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是否符合运输要求。
6. 检验证书:检查产品是否附带检验证书,证书的内容是否齐全、准确。
三、检验标准成品出货的检验标准应根据客户的要求和标准来制定,同时可以参考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内部标准。
检验标准应明确产品的合格标准和不合格标准,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详细的描述和分类。
四、检验方法成品出货的检验方法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客户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方法。
常用的检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目测检验:通过直接观察产品的外观和指标进行检验。
2. 量测检验:通过使用量具和仪器进行尺寸、重量等指标的测量和检验。
3. 功能性测试:通过使用产品进行实际操作,测试产品的性能和功能是否正常。
4. 化验检验:通过取样并进行化学分析,检验产品的化学成分是否合格。
5. 抽样检验:通过从批量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进行检验,从而推断整个批量产品的质量状况。
五、检验记录成品出货检验应做好详细的检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检验日期、时间和地点。
2. 检验项目和要求。
3. 检验结果和判定。
4. 不合格项目的描述和分类。
5. 可能原因和改进措施的记录。
6. 检验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六、检验报告成品出货检验应及时生成检验报告,并将报告发送给客户。
检验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检验日期、时间和地点。
2. 检验项目和要求。
3. 检验结果和判定。
4. 不合格项目的描述和分类。
出货检验规范

出货检验规范篇一:成品,出货检验规范1. 目的:明确订定产品出货检验规格,以确保产品之可信赖度并符合客户需求。
2. 范围:所有试产/量产阶段之产品均适用。
客户如有任何特殊指示,则本规范保留视同参考基准。
3. 缺点定义:主要缺点(Major Defect):缺点本身对产品特性影响程度较大者。
次要缺点(Minor Defect):缺点本身对产品特性影响程度较小者。
4. OQC Flow Chart:5. 产品本体检验:5.1 成品贴标.(适用于库存半年以上检验)5.2.1 出货需求时以总库存数依抽样计划抽验, 5.2.2 测试项目依各项目电性规格要求 5.3 成品配件检验规格.(适用于库存半年以上检验)5.4 成品包装.篇二:成品检验标准1、目的规范成品入库及出货检验流程,确保出货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断的提升品质,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模拟客户对产品的验证。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LED 灯具产品入库及出货检验。
3、定义3.2 检验面的定义A 面:直接看到的区域如:玻璃面,铝基板,LED,透镜面。
B 面:不在直视范围,但暴露在外的面,如:灯具两侧面、散热片、铝型材、外壳,电源等。
C 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
须拆卸的面。
3.3 缺陷代码定义4、检验条件4.1 检验光源:普通日光灯灯源500lux.4.2 检验角度:如图一所示,产品与水平视线成30°,并在检验时±15°旋转产品。
4.3 外观检验距离:未点亮距眼睛30cm±10cm,与眼睛成一条直线,点亮后距离100cm±10cm.4.4 外观检验时间:10s/每个面。
4.5 测试设备:见测试项目内仪器。
5、引用标准5.1 GB/T 2828.1-2003 Ⅱ级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5.2 AQL 允收质量水平:MIN=1.5 MAJ=0.65 CRI=0(抽样方案主要以0.65 抽取数量)。
【质量体系SOP】016 出货检验规范

4.2.4吃锡:放入场券45左右锡温内,看是否能光吃锡.
4.2.5包装效果:看标签所标数量跟包装实数是否一样.
4.3排母:看中间是否有缺针,高低针.
4.4 U型针:是否有吃锡,切割不良现象.
4.5 ATX:
1.0目的:
为了明确出货检验检验标准,而制订工作指引,以便后续执行.
2.0范围
适用本公司出货检验工序.
3.0职责:
3.1品保部
4.1.1外观:目距30cm,观察有元色差,是否有歪针,端子氧化,高低针,弯针,斜针,多针,塑像插烂等不良
4.1.2尺寸:用卡尺测量,长分别为:50.8±0.2, 58.±0.2等;宽:8.9±0.2.
高:9.0±0.2
4.1.3拉拔力测试:1.27系列≥0.8kg,2.0系列≥1.0kg,2.54系列≥1.2kg.
4.1.4上锡试验:锡炉温度245±5,时间为3-5S,吃锡覆盖面积≥95%以上.
4.2排针
4.2.1外观:看是否有6切6割不良,塑胶刮伤,高低针,歪针,短针等不良现象.
4.2.2尺寸:参照图纸
4.5.1外观:不能有黑点,污脏,杂质,缺针等不良
4.5.2尺寸:长4343.4±0.2 宽限2.5±0.2
4.5.3拉拔力测试:不能小于是1.5k
4.5.4上锡试验:放入245℃左右锡炉内,看是否能光滑吃锡.
4.5.5包装效果:抽查数量是否多或少,成品是否叠放整齐.
出货检验规范(含表格)

出货检验规范(ISO9001-2015)1.总则1.1制定目的为加强产品之品质管理,确保出货品质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凡本公司制造完成之产品,在出货前之品质管制,悉依本规定执行。
1.3权责单位(1)品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出货检验规定2.1成品入库检验成品入库前,依《最终检验规定》采取逐批检验入库之方式,每一订单之成品可以以一批或数批之方式交验入库。
2.2成品出货检验同一订单(制造命令)之成品入库完成后,在出货之前,应进行成品出货检验。
检验方式如下:(1)由客户派员或客户指定验货机构人员对产品进行出货检验。
(2)客户授权由本公司品管部派员作出检验。
(3)上述两种情形以外之产品,本公司视同(2)款之情形,由品管部派员作出货检验。
2.3客户验货配合(1)业务部提前联络客户人员到本公司验货。
(2)品管部派员协助客户作抽样及检验工作。
(3)由客户出示验货报告,品管部存档并汇总。
2.4合格出货客户或本公司品管部出货检验判定合格之成品,可以办理出货手续。
(1)客户或品管部出货检验判定不合格(拒收)之成品,由品管部填写《不合格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
(2)品管、生技、制造部联合制定重流之对策,其中:(A)品管部主导重流的对策。
(B)生技部主导重流的作业流程。
(C)制造部负责重流作业。
必要时,因重流时间较长,应同生管部作计划调度安排。
(3)重流后,制造单位应视同其他成品,依交验批逐批经FQC最终检验并入库。
管部人员进行复验。
(4)品管部负责追踪后续生产之预防改善对策。
2.5特采出货2.5.1 特采申请下列情形,业务部、制造部可提出特采申请:(A)产品缺陷轻微,不致影响使用特性和销售。
(B)出货时间紧迫。
(C)其他特殊状况。
2.5.2 特采批准(A)客户验货之订单,应由客户核准。
(B)由本公司验货之订单,在品管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核准。
出货检验规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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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货检验规范1. 目的通过对生产完成之成品或直接出货之半成品的特性进行检验和测试,以确保产品要求得到满足,防止不良品流出。
2. 概述本规范描述了出货检验抽样要求、检验要求、环境要求、异常处理等内容。
3. 术语4. 内容4.1 抽样计划及允收标准依照【品管抽样检验计划作业规范】执行(客户有明确要求的按客户要求)。
4.2 检验前要求:生产单位将送检之成品整齐放置于“待验区”并填写好《OQC出货检验报告》表头之相关内容,交由OQC人员检验。
4.3 检验作业要求:4.3.1OQC人员依对应的SIP或《通用可靠性作业规范》及【环保检测标准】要求进行半成品或成品检验,逐项检查对每一项检查项目是否与产品标准要求相符合。
a、OQC人员在检验时需核对客户、品名、料号、订单编号、物料编号、材质、送检人、日期、送检批量、抽检批量及检查物料是否有HSF标识,b、检查是否有HSF送检,送检是否合格;产品测试标准参数所要求之检验项目列入OQC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4.3.2所有的检验内容和结果均应记录在《OQC出货检验报告》上,注明不良项目及状况,检验合格则在“检验结果”栏填写“OK”或合格。
4.3.3每天验收成品的品质状况应记录在《OQC检验日报表》上,以便品质追踪统计。
4.3.4检验判定后的处理A、检验结果判定合格,则按原样包装好,并在该批成品的外包装“现品票”上加盖“OQC PASS”印章。
B、“现品票”标签由生产单位填写办理入库手续。
C、检验结果判定为拒收,则在该批成品的外包装箱上贴红票,并开出《品质异常退货通知单》,将不合格品移至“退货区”,通知生产领班/不良品隔离,填写一份《异常处理单》【注:当不良率≥5%,OQC及时填写《OQC出货检验报告》并开出《品质异常处理单》,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加以改善,所有经产线返工处理后产品再送检OQC,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连同不良样品经品质课长核准后,通知责任单位重新返工处理。
电器产品OQC出货检验规范

文件制修订记录1、抽样方案GB/T2828.1-2012(AQL:主0.65 次1.0)抽样标准进行随机抽检(Ac:0 Re:1)2、检验依据检验卡,客户特殊要求,OQC出货检验规范。
3、检验范围/要求A、所有产品必须属QA检验合格入库品、应确认送检单与产品名称、型号、包装相符合,否则不得执行抽检,未经OQC抽检合格不得出货。
B、包装、标识、外观、插拔、平整度、导通、接触电阻、绝缘电阻,耐电压等。
4、外观检验抽取相应数量目视检查是否有如下不良现象:A、主要缺点:材料错误、结构不符、混料、裂纹、油污、铆压不到位,漏装、错装、多料、缺损、偏芯、变形、脱层、杂物、油污、刮伤、加工损坏、发白、颜色不符、压痕、镀层不良、表面不光洁、包装错误、包材损坏、标签/标识错误、不良现象。
B、次要缺点:轻微毛刺、垫伤、飞边、划痕等外观不良现象。
5、插拔力检验抽取相应数使用拉拔式测力计进行插拔力测试,测值要求应符合顾客要求。
6、平整度检验需做贴平检查的产品,需抽取相应数产品使用校对合格平面检具进行贴平检查,检查是否有产品引脚与检验具平面间隙不符合技术要求现象。
7、导通检验需做导通检查的产品,需抽取相应数产品使用校对合格的接触电阻仪检查引脚间相互接触的导通现象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8、接触电阻检验需做接触电阻的产品,需抽取相应数产品使用校对合格的接触电阻仪检查引脚间相互接触的导通现象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9、耐压测试对产品进行耐压测试,对点组件与外壳施加额定电压,测试检测产品绝缘缺陷。
10、记录管理A、所有待出货产品由OQC如实记录于出厂检验报告,检验合格允许出货,不合格退回车间全检。
检验报告报品质主管审核并存档,记录保存期为两年。
B、客户需要出厂检验报告则由销售向品质提出申请,品质主管确认合格销售再向客户提交电子档或随货提交纸质档出厂检验报告。
OQC检验流程图。
出货检验标准规范 → 供应商检验标准规范

出货检验标准规范→ 供应商检验标准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供应商检验标准规范,以确保出货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下列标准,确保产品符合规范并满足客户需求。
2. 检验要求2.1 外观检验供应商应对出货产品外观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产品外观整洁、无损伤、无污染等。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产品表面应平整、无凹陷、划痕或其他可见损伤。
- 无明显的气泡、污垢或油渍。
- 颜色均匀,无明显色差。
- 标识清晰可读。
2.2 尺寸和重量检验供应商应对出货产品的尺寸和重量进行准确检测,确保产品符合规定标准。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尺寸应与技术要求或产品规格一致。
- 重量应在允许范围内。
2.3 功能性检验供应商应对出货产品的功能进行测试,确保产品能够正常工作并满足相关要求。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检验产品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运作。
- 检查产品的关键参数是否满足技术要求。
3. 检验流程供应商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产品检验:1. 接收产品:供应商应在收到产品后,确认产品数量和质量,并填写相关记录。
2. 外观检验:对产品外观进行检查,记录任何损伤或缺陷。
3. 尺寸和重量检验:测量产品尺寸并称重,与标准数值进行比较。
4. 功能性检验:按照规定的测试方法进行功能性测试。
5. 检验报告:根据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并妥善保存。
6. 审核和确认:相关责任人应对检验报告进行审核和确认,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 检验记录和报告供应商应妥善保存产品检验记录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产品名称、型号和批次信息。
- 检验日期、地点和人员信息。
- 检验方法和仪器设备使用情况。
- 检验结果和评定标准。
- 异常情况和处理措施。
5. 问题处理和改进如果出现任何问题或不符合标准的情况,供应商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记录问题和解决方案。
供应商还应持续改进检验流程和标准规范,以确保产品质量持续提升。
6. 结论供应商应按照本文档制定的供应商检验标准规范执行并记录相关检验结果,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符合客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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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规范LED的出货检验规范,特制定本标准;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SMD LED,所有规格产品的出货检验;
三、检验前的准备:
1、检验条件:室内照明测试物距离光源为1M下,必要时以30倍(含)以上显微镜检验确认。
2、ESD防护:凡接触产品必须配带良好静电防护措施﹝手腕上必须配带防静电手环并接上电接地线,环上铁扣必须与手腕紧密接触,
静电接地线的一端扣在手环上,一端夹在机台或桌子的地线上﹞; 作业过程中卷带拉出后需有空静电盒接,不可随意
散在地上。
3、检验环境为:依WI-Q-113《车间环境控制实施标准》里定义的温湿度要求。
四、缺点定义:
1、严重缺点(Critical Defect): 对使用者及维修者有发生危险及安全顾虑之缺点,以CR表示。
2、主要缺点(Major Defect): 会导致故障或实质降低实用机能, 而无法达到产品预期功能要求,以MA表示。
3、次要缺点(Minor Defect):与标准或规格有所差异, 但在使用上无明显影响,以MI表示。
五、抽样水准
QC检验依据ANSI/ASQC Z1.4-2003.抽样计划正常检验(Ⅱ级水准)进行抽检。
产品尺寸,电性测试依特殊检验水平S-1进行抽样检测。
如客户有特殊要求时,依照客户要求执行。
六、检验工具:
显微镜(10-30倍)、计算器、电脑ERP、镊子、卡尺、二次元、IS机、远方机、ROHS机。
七、不良品处理:
不良标示隔离,判退要求领出返工或直接转入次品仓。
八、说明:
备注:1.OQC将出货检验报告交主管审核后正式出货。
2.客户有特殊要求的按客户要求执行。
3.检验结果:对于合格品,ERP确认OK后点击审核通过,抽检确认OK后在发货单及外箱上盖“OQC PASS”印章。
4.对于不合格品,先进行标识隔离,同时开立异常报告单,并按《纠正预防管理程序》执行,材料返工重检OK,才可放行。
1.开袋从拆开铝包袋到铝包袋封口须十分钟内完成。
2.仓管将包装确认好之材料放置待抽检区域。
3. 抽检瑞丰标签是否与客户标签数量一致。
4. 抽检标签PASS章是否模糊或油墨未干。
5.抽检标签PASS章是否盖到条码、参数、数量及日期,须统一盖于空白处。
6.开箱抽检实物外箱标签数量是否与发货单总数量一致。
7.开箱抽检实物参数是否与系统参数要求一致。
8.抽检外箱包装是否有按客户要求操作。
9.抽检OK后由仓管移至合格待发货区。
十一.相关表单
1.《出货检验报告》
2.《每日出货明细记录表》
3.《风险批次隔离进度表》
批准:审核: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