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岗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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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键特殊岗位管理办法

公司关键特殊岗位管理办法

关键特殊工序岗位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岗位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订公司关键、特殊性工序岗位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的关键、特殊工序岗位的定义、识别、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三、公司内部特殊工序和关键工序定义特殊工序:工序的加工质量不易或不能通过其后的检验和试验充分得到验证,这种工序属于特殊工序。

关键工序:指设计图样上涉及安全标注有关键特性和重要特性的加工工序及在加工、装配过程中难度大、质量易波动的工序。

四、关键特殊岗位的识别关键岗位是指在公司生产管理过程中,容易对公司的设备、仪器、产品、人员、原材料、人、财、物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隐患和重大质量问题的特种作业、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等一系列岗位,特殊岗位是指在企业经营、管理、技术、生产等方面对企业生存发展起重要作用,与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密切相关,承担起重要工作责任,掌握企业发展所需的关键技能,并且在一定时期内难以通过企业内部人员置换和市场外部人才供给所替代的一系列重要岗位的总和。

五、关键、特殊岗位的管理公司所有的关键、特殊岗位名称、工作内容、在岗人员状态等相关信息都需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当公司发生重大组织结构调整、部门职能职责变更、主要产品转型、主要技术更新、主要工艺创新、主要材料更新、主要设备变更时,都需要进行关键、特殊岗位的再识别。

所有新增或删减的关键、特殊岗位都需要经过岗位的识别,并在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安稽办、质量部、技术部是关键、特殊岗位识别鉴定担当部门。

关键、特殊岗位在岗人员均需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指定机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其他关键、特殊岗位必须取得人力资源部统一颁发公司内部上岗证或任命。

已获得上岗证的人员出现岗位调整时,应将现岗位的上岗证上交发证机关。

有岗位津贴的关键、特殊岗位,从业人员未取得上岗证前不予发放岗位津贴。

关键、特殊岗位在岗人员进行转岗或调动时,新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培训,通过理论和实践考试,获得由人力资源部颁发的上岗证,才可以从事关键、特殊岗位的作业。

特殊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特殊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特殊岗位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殊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电气作业、化学实验、特种设备操作等。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三条公司领导层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特殊岗位员工应接受专业培训,了解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防护知识。

第五条特殊岗位员工必须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第三章安全培训与教育第六条公司应定期对特殊岗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 特殊岗位操作规程;3. 应急处置措施;4.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第七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八条高空作业:1. 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认作业环境安全;2. 使用安全带,并确保其可靠固定;3. 作业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第九条电气作业:1. 作业前应检查电气设备,确认无漏电现象;2. 作业过程中,严禁触摸带电体;3. 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并做好设备维护。

第十条化学实验:1. 实验前应熟悉实验操作规程,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2. 实验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流程,避免发生意外;3. 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理实验场地,确保环境安全。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操作:1. 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2.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3.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记录在案。

第十四条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妥善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学校特殊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特殊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特殊岗位人员的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后勤保障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特殊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校医、心理咨询师、安保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等。

第三条特殊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人员招聘与培训第四条特殊岗位人员的招聘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招聘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五条学校应根据特殊岗位的需求,对招聘人员进行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特殊岗位人员需通过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权限第七条特殊岗位人员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权限,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八条校医负责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检查、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等工作,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第九条心理咨询师负责学生的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维护学生心理健康。

第十条安保人员负责校园安全保卫、门卫管理、巡逻检查等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第十一条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学生食堂的卫生、营养、安全等工作,为学生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第十二条宿舍管理员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卫生检查、安全巡查等工作,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学校对特殊岗位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

第十四条对表现优秀的特殊岗位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第五章保障与待遇第十五条学校为特殊岗位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工作条件。

第十六条特殊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福利保险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特殊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特殊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特殊岗位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绪论为规范特殊岗位人员的招聘、管理和培训工作,保障特殊岗位人员的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岗位人员管理的意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特殊岗位人员的招聘、管理和培训工作。

第三条定义特殊岗位人员,指因其从事工作的性质、环境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特殊管理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保安、驾驶员、机械师等。

第四条招聘1. 招聘条件:特殊岗位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聘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技能。

2. 招聘程序:根据招聘需求,进行选拔、考察、面试等程序,最终确定招聘人员。

3. 招聘信息公开:招聘信息应当合理公开,确保公平、公正。

第五条管理1. 岗位安排:根据特殊岗位人员的特点和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岗位,明确工作职责。

2. 培训要求:对特殊岗位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

3. 人员考核:定期对特殊岗位人员进行考核,根据绩效情况给予奖惩措施。

4. 人员待遇:保障特殊岗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第六条培训1. 培训计划:根据特殊岗位人员的实际需求,制定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贴近实际工作。

2. 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外派培训、在线培训等多种形式,确保培训效果。

3. 培训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查漏补缺,提高培训质量。

第七条监督1. 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监督特殊岗位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行为规范。

2. 监督措施:对违反规定的特殊岗位人员进行处理,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

第八条法律责任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处理。

第九条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特殊岗位人员管理制度修订后,适用于全体特殊岗位人员。

物业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物业特殊岗位(如电工、电梯工、消防员等)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公共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所有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员工。

三、职责1. 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操作资格,熟悉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2. 物业管理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特殊岗位工作的监管,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四、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特殊岗位工作人员上岗前需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3)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鞋等防护用品。

2. 设备管理(1)特殊岗位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设备设置。

(3)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3. 工作现场管理(1)特殊岗位工作现场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

(2)工作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提醒他人注意安全。

(3)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4. 应急管理(1)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3)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或集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物业管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殊岗位的安全管理,保障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特殊岗位是指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危险性和特殊性的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密闭空间作业、危险化学品操作、高温作业等。

第三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是指在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员工,包括全职员工、临时员工、合同工等。

第四条公司对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负有直接责任,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对自身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管理流程和安全标准,做好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日常监督。

第二章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第六条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选拔标准和培训要求;(二)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和应急处理措施;(四)特殊岗位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五)特殊岗位事故调查和处理程序;(六)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七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二)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技能;(三)通过公司组织的相关安全培训;(四)相关证件齐全,如操作证、特种作业证等。

第八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严格执行作业程序,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作业规定。

第九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在作业中应当勇于举报安全隐患,积极配合监督检查,确保作业安全。

第三章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特殊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急救设施,确保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完善。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制定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作业计划和安全预案,及时做好作业安排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制度[2]

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制度[2]

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确保企业特殊岗位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特殊岗位工作效能,本制度旨在规范特殊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特殊岗位员工的职责和权责,建立安全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特殊岗位员工,特殊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高温作业、高空作业、有害物质操作、高风险作业等。

3. 安全管理标准3.1 岗位设施设备1.企业应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特殊岗位设施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2.特殊岗位设施设备的操作必须由经过培训的员工进行,并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3.特殊岗位设施设备的操作人员应了解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规程操作,不得违反相关安全操作规定。

3.2 安全防护措施1.特殊岗位员工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2.特殊岗位员工在进行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3.在高温、高风险等工作环境中,特殊岗位员工应按照规定进行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安排,以确保员工身体和精神状态良好。

3.3 应急预案1.企业应制定特殊岗位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应急处理、火灾疏散、突发事件报告等。

2.特殊岗位员工应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3.特殊岗位员工在发现危险情况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措施。

4. 考核标准4.1 安全操作规程遵守1.特殊岗位员工是否严格按照特定的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2.特殊岗位员工是否正确佩戴并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3.特殊岗位员工是否按照要求进行设备操作,不违反相关安全操作规定。

4.2 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1.特殊岗位员工对工作环境的安全意识是否提高认识。

2.特殊岗位员工在发现危险情况或存在安全隐患时的上报速度和准确度。

3.特殊岗位员工在应急情况下的紧急处理能力和协作能力。

4.3 安全风险排查和安全记录1.特殊岗位员工对工作环境中的安全风险是否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进行排查。

医院特殊岗位管理制度

医院特殊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特殊岗位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特殊岗位,包括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科、感染性疾病科、病理科等。

第三条特殊岗位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特殊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2. 严格遵守医院感染控制规定,防止交叉感染;3.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处理突发状况;4. 积极参与科室的科研、教学、培训等活动;5. 加强与同事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提高医疗质量。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五条特殊岗位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培训内容包括:1. 医院规章制度、操作规程;2. 感染控制知识;3. 岗位技能操作;4. 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医院定期对特殊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理论知识;2. 操作技能;3. 感染控制;4. 职业道德。

第七条考核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或重新培训。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八条特殊岗位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 严谨工作态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2. 不得在岗期间饮酒、吸烟;3. 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4. 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五章奖惩与晋升第九条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特殊岗位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特殊岗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十一条特殊岗位人员晋升职称、评优评先等,需符合医院相关规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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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岗位管理办法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加强特殊岗位管理,规定特殊岗位技术津贴,调动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特殊岗位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XXX GG007 标准化文件编制、发放、实施、修订标准
Q/XXX GG010 标准化稽核、考核办法
Q/XXX RG008 培训和开发管理制度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

3.1 特殊岗位
特殊岗位是指在需要在特殊环境下(如高温、高湿、有毒、超长时间、易疲劳等)工作或需具备特殊技能、特殊行为和方式(如专业技术性强、对产品质量和效率起关键作用)的岗位。

3.2 特殊岗位津贴
特殊岗位津贴是指对特定岗位或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付出的艰辛劳动或技能给予的额外福利待遇。

4 权责
4.1 行政人事部人事专员负责特殊岗位培训计划的制订、内部讲师的安排、培训活动的实施、“特殊岗位上岗证”的核发、每期培训资料的整理以及讲师队伍的考核管理。

4.2内部讲师负责特殊岗位培训教材制定、员工培训实施及受训员工的培训考核。

4.3 生产部门(含生产部、注塑部)经理(副经理)负责特殊岗位培训员工的选取及培训需求申请、合格特殊岗位员工绩效考核、等级鉴定。

4.4 质检部质检员(IPQC)负责在实际操作中评鉴培训效果。

4.5 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负责批准特殊岗位员工的岗位津贴。

4.6 财务部经理(副经理)负责依据批准结果发放特殊岗位员工的特殊岗位津贴。

4.7 特殊岗位员工负责持证上岗,在生产中发挥特殊作用。

5 特殊岗位培训
5.1 岗位分布
5.1.1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实际生产任务,现将公司生产部门特殊岗位规划分布如下(见表1)。

表1 生产部门特殊岗位名称表
5.1.2 新增岗位或调整岗位将由生产部门经理(副经理)依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调整。

5.2 培训对象
特殊岗位培训对象的选取应符合如下要求:
a)对公司忠诚、敬业心强、能服从工作分配的;
b)想学岗位知识和技能的;
c)有在公司长期发展意愿的;
d)质量观念好、能依据公司的质量要求执行操作的。

5.3 培训准备
5.3.1 行政人事部经理(副经理)应依特殊岗位需求,制订特殊岗位《培训计划表》(见“Q/XXX RG008”中表单),作为公司级培训的组成部分。

5.3.2 生产部门经理(副经理)应提报符合要求的培训对象和做好培训前的员工动员工作。

5.3.3 行政人事部经理(副经理)应在培训前安排内部讲师,并提供相应培训工具和场地。

5.3.4 内部讲师应在培训前制订培训教材及确认培训考核方式。

5.4 培训实施
5.4.1 行政人事部人事专员应依据《培训计划表》规定时间或接到生产部门培训申请需求后七个工作日内组织特殊岗位集体培训,培训前受训员工应在《培训记录单》(见“Q/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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