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实务操作程序
财产保全申请流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财产保全申请流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了财产保全申请的流程。
财产保全申请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自己的财产,以防止对方当事人转移、隐匿或损毁财产,确保最终执行裁判的效力。
本文将会对财产保全申请流程进行详细的介绍,帮助当事人了解并正确操作。
首先,财产保全申请的提出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涉及的案件有确实的财产纠纷、申请人有合法权益需要保全、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或损毁财产的可能性、诉讼请求基本确定、财产保全的申请事实和理由具备充分的证据等。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申请人才有资格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其次,财产保全申请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提出,包括一审、二审、再审等。
申请人需要向管辖该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在申请书中,申请人需要清楚陈述自己的权益侵害情况、被申请人的转移、隐匿或损毁财产的可能性、财产保全的请求等,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
在法院受理财产保全申请后,将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保全。
法院将会综合考虑申请人的权益是否受到损害、保全请求的合理性以及被申请人财产转移、隐匿或损毁的可能性等因素作出判断。
如果法院认为符合保全条件,将会发出财产保全通知书,并指定法院执行员或者其他有权机关进行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方式多种多样,包括查封、冻结、扣押、公示催告等。
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财产保全方式,并通知被申请人履行相应的义务。
被申请人如果不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配合,将面临强制执行等法律制裁。
最后,财产保全期限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以是临时性财产保全或者长期财产保全。
临时性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续展。
长期财产保全则需要在保全期满后重新进行申请。
总结一下,财产保全申请流程包括提出申请、法院审查决定、发出保全通知书、财产保全执行等环节。
申请人需要充分了解并遵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准备充分的材料,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财产保全方式。
申请财产保全流程

申请财产保全流程申请财产保全是一种法律手段,旨在保护申请人在特定法律纠纷中的权益,确保其能够在案件审理期间保留相关财产。
以下是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准备工作在进行财产保全申请前,申请人应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了解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同时,申请人应确保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申请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选择管辖法院根据案件性质和地域等因素,申请人需要选择适当的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申请。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可选择离被申请人住所地最近的基层人民法院或者案件涉及的专门法院进行申请。
三、书面申请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 申请书:申请书应清晰地陈述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案件事实、法律请求和相关证据。
2. 证据材料:提供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凭证、证人证言等。
3. 财产保全申请依据:根据具体案情,提供适用的法律条文或法律文书作为申请财产保全的依据。
四、法院审查法院在受理财产保全申请后,将依法进行审查。
法院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材料或补正申请书。
经过审查后,法院将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五、听证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听证。
听证会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有权提供证据、陈述意见,并进行质证和辩论。
六、裁定法院在对申请财产保全案件进行审理后,将作出书面裁定。
裁定书中将明确财产保全措施的内容和期限。
一般情况下,法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后,申请人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
七、履行财产保全在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人应确保被保全财产的安全,并按照法院指示进行管理和使用。
同时,申请人还需定期向法院报告被保全财产的情况。
八、解除财产保全当案件审理结束或需要解除财产保全时,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
法院将在核实后,作出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定。
九、执行裁定如果对方一方不履行财产保全裁定,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中财产保全申请流程

诉讼中财产保全申请流程
财产保全是一种诉讼程序,旨在确保诉讼的权利人能够在诉讼过程中保护或扣押被告的财产。
以下是一般的财产保全申请流程:
1. 起诉:权利人首先需要起诉要求被告支付给他们的债务或赔偿金。
2. 申请财产保全:权利人应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清楚说明他们要保全的财产的种类、数量和价值,以及申请保全的原因和证据。
同时,他们还需要支付一定的保证金。
3. 法院审查:法院会审查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检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要求。
如果申请符合要求,法院会决定是否批准保全。
4. 执行保全:一旦法院批准申请,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或者法警来执行保全。
他们可能会被授权进入被告的财产场所,在特定条件下扣押、封存或转移被保全财产。
5. 被告提出反对:被告有权在一定的时间内提出反对财产保全的请求,即反保全申请。
在此期间,法院将召开听证会,对双方的权益进行考量。
6. 审理结果:法院将在一定时间后作出关于保全申请的最终决定。
如果申请被批准,被告的财产将继续保全直至案件结案或法院作出另一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流程可能会因具体地区和各法院的规定而有所差异。
因此,在具体的案件中,权利人和被告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和法院的规定进行相应的操作。
财产保全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_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

财产保全的诉讼流程一、诉讼中1.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概念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
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
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后用于执行的财产而得不到制止,不仅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而且可能会使生效的判决不能得到执行。
有些争执标的物,如水果、水产品等,容易腐烂变质,必须及时处理,保存价款,以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2.诉讼中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第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
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第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
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
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财产保全申请流程

财产保全申请流程财产保全是一种法律手段,旨在保护当事人的财产免受侵害。
当个人或组织认为自己的财产权益受到威胁或正在被侵犯时,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本文将介绍财产保全申请的流程,以帮助读者了解并正确操作。
1. 准备申请材料在申请财产保全之前,申请人需要准备一系列申请材料。
首先,需要准备一份申请书,详细陈述被保全财产的基本情况、保全的理由和请求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其次,需要提供证据材料,如合同、收据、银行对账单等,以证明财产受到了威胁或正在被侵犯。
最后,还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等。
2. 提交申请申请人准备完整申请材料后,需要将其提交给相关法院。
申请人可以亲自前往法院递交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在递交申请时,需要将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提交,并按照法院的要求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3. 法院受理一旦申请提交,法院将对申请进行受理。
法院会对申请书和证据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如果申请材料不完整或存在问题,法院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
4. 审查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安排专门的法官对申请进行审查。
法官将仔细审查申请书和证据材料,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申请人的诉求。
在审查过程中,法官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或进行补充说明。
5. 召开听证会在审查申请的基础上,法院可能会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是一个公开的庭审过程,旨在听取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陈述和辩论。
法官将根据听证会的结果,综合考虑各方的观点和证据,作出是否批准财产保全的决定。
6. 发布保全决定书如果法院认为申请人的财产确实受到了威胁或正在被侵犯,并且符合财产保全的法定条件,法院将发布保全决定书。
保全决定书是法院对财产保全申请的最终决定,其中包括了保全措施的具体内容和期限。
7. 执行保全措施一旦保全决定书发布,申请人可以依据决定书的要求,执行相应的保全措施。
保全措施可以包括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查封财产、扣押物品等。
民事诉讼中审判阶段与执行阶段中财产保全的实务研究

的,依据 自己的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
一
、
诉讼中财产保全与执行中财产保全的转化
除外。从诉讼中保全转化为执行 中的保全 ,涉及
到 的是 诉 讼 中保 全 的效 力 问题 , 最 高 人 民法 院
大量生效判决难以执行 ,赢 了官司拿不到钱
成 了现 今 社 会普 遍 存 在 的重 点 问题 , 当事 人 在 诉
化 ,民事诉 讼法解释第 l 6 8 条 对此进行 了明确规
定 :保 全 裁定 未 经人 民法 院 依 法 撤 销 或 者 解 除 ,
进入 执行 程序 后 , 自动转 为执 行 中的查 封 、扣 押、冻结措施 ,期 限连续计算 ,执行法院无需重
新 制 作 裁 定书 ,但 查 封 、扣 押 、冻 结 期 限 届 满 的
中共济南 市委党校 学报 ・ 5 / 2 0 1 6
民事诉讼中审判阶段与执行阶段中
财产保全的实务研究
韩 秉林 程 昕
摘要 :民事诉讼法 中保全一章中仅规定了诉讼中保全和பைடு நூலகம்前保全,而执行中的保全是规定在保全措施里的,这使得执行 中的 保全概念一直很模糊、而实践中一般的执行阶段的保全也都由诉讼中保全演变而来,因此两者的区别也变得淡化 ,但其在实践中 的区别却对部分案件有着决定性的意义。笔者结合实际案例,对 民事诉讼过程中审判阶段和执行阶段中财产保全进行研究,以期
行政案 件中作 出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 ,由 审理案件 的审判庭负责执行 。执行阶段的财产保
全 当然 由执 行 局 负责执 行 。 关 于 诉 讼 中财 产 保 全 向执 行 中 财 产 保 全 的 转
的情况 下 ,法 院会 裁定 驳 回 申请 ;一是 由法 院
财产保全申请流程

财产保全申请流程
财产保全申请流程
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障诉讼胜利后的执行效果,申请
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冻结、扣押、查封等措施的一种法律程序。
下面将介绍财产保全申请的流程。
一、准备工作
1.确定申请财产保全的对象和财产种类。
2.准备好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3.确定申请财产保全的法院。
二、申请财产保全
1.向法院递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2.法院受理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定条件,会立即进行财产保全。
三、财产保全措施的执行
1.法院会通知被申请人,告知其财产被保全的情况。
2.被申请人可以提出异议,如果法院认为异议成立,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3.如果被申请人没有提出异议,法院会对被保全财产进行冻结、扣押、查封等措施。
四、财产保全期限
1.财产保全期限一般为3个月,可以延长至6个月。
2.如果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限内没有提起诉讼,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五、财产保全的效力
1.财产保全措施的效力是暂时的,只有在诉讼胜利后,才能转化为执行效力。
2.如果申请人败诉,被保全财产会被解除保全措施。
以上就是财产保全申请的流程,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以确保申请的成功。
同时,申请人也需要了解财产保全措施的效力和期限,以便在诉讼中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是怎样的财产保全是一种法律程序,旨在通过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保护当事人的财产免遭损害或保持其原状,以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以下是关于财产保全程序的详细介绍。
一、提出申请财产保全程序的第一步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当事人应当提供申请保全的财产清单,并附上证据,以证明其财产可能受到损害的事实。
当事人还应该提供有关被申请人可能导致财产损害的迹象或证据。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要求保全的具体财产,以及要求保全的程序或方式。
二、法院审查法院接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内容进行审查。
法院将评估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并确定是否存在可能导致财产受损的情况。
如果法院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且存在财产受损的可能性,法院将决定是否进一步审理申请。
三、听证会如果法院决定进一步审理申请,将开展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当事人有机会提供证人证词或其他证据,以支持他们的申请。
同时,被申请人也有权提供辩解和反证据,以反驳申请人的主张。
听证会的目的是让法院了解各方的立场,并作出公正的决定。
四、法院裁决或判决依据听证会的结果,法院将作出裁决或判决。
如果法院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并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法院可能会作出保全的决定。
法院可以决定暂时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或禁止其处置财产。
此外,法院还可以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担保金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五、执行保全措施一旦法院作出保全决定,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将会通知财产保全程序的决定,并负责执行保全措施。
执行保全措施通常需要财产保全的决定书和法院的执行手续。
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将向有关机构或个人提供财产保全决定书,并提醒其遵守法院的决定。
执行保全措施的细节将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决定的性质。
六、监督和复审在财产保全程序执行期间,法院将会监督财产的保全情况。
法院要求双方遵守财产保全的决定,并确保财产不会被损害或处置。
如果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对保全决定有异议,可以向法院申请复审。
法院将再次审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论据和证据,并依法作出最终决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5000
二、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
1、申请人、被申请人为案件的当事人;
2、存在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 能;
3、请求保全财产应为被申请人的财产或者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财产;
4、有明确的财产线索和有关证明材料;
5、按时交纳申请费并提供可靠担保。
三、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应递交的材料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实务操作程序》
(2011-07-2013:46:53)
转载▼
E3标签:分类:实务及文书
民事
财产保全
法律实务
杂谈
、财产保全申请费交纳标准
财产数额
申请费交纳标准
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 的
30元
1000兀10万兀
1%+20元
10万兀89.6万兀
0.5%+520元
89.6万元以上
(1)房地产或者机动车权利人出具的担保书,担保人的工商登记资料或者身份 证。
(2)房地产或者机动车的权利证书。以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权证原件及 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登记材料; 以机动车担保的, 提供机动车登记证原 件、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原件、 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原件需交人民法院核对)
(4)财产为单位存款的,应提供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及帐号;
(5)财产为股票或者股票帐户内资金的,应提供股东帐户号及证券交易指定场 所;
(6)其他财产,应提供财产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价值、所有权人、所 在地等详细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7)申请保全时业已存在的保全线索及证明材料应一次性提供完毕。
3、有效的担保材料。
(3)房地产交易中心、车辆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地产、机动车无司法限制或 设定他项权利等证明材料。
3、担保人为申请人提供连带保证的,担保人不能为本案当事人,且企业法人的 注册资金不低于申请保全所涉财产价值的二倍, 提供担保时的企业净资产数额不 低于申请财产保全所涉财产价值。 担保人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法 人公章的连带保证担保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最近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以及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审计机构出具的 资信状况证明。
1、财产保全申请书;2、保全财产的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1)财产为机动车的,应提供机动车牌号、车辆登记管理机关;
(2)财产为房地产的,应提供房地产处所及权利人姓名(名称),并提供房地 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登记材料;
(3)财产为个人银行存款的,应提供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储户姓名、身份证 号码及帐号;
4、当事人、保证人提供虚假担保材料的,人民法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申请理由、 署名和时间四 项内容。
【样式】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申请理由:
此致
XXXX人民法
院
附:请求保全的财产线索和证明材
料
申请人:
四、诉讼财产保全的担保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应当提供担保。 担保可采用现金担保、 实 物担保、担保人连带保证三种方式。
1、当事人以现金担保的,应按申请保全所涉财产价值的30%交纳保证金;
2、当事人以实物担保的,应提供价值不低于申请保全所涉财产价值80%的坐落
于本市的房地产或者沪牌机动车作为担保物。 当事人以实物担保的, 应提交下列 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