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木工板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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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木工规章制度

工程木工规章制度

工程木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木工作业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从事工程木工作业的人员和单位。

第三条工程木工作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标准,严格执行施工工序,确保施工质量。

第四条工程木工作业应当注重安全生产,加强现场管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第五条工程木工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和专业知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工程木工作业管理第六条工程木工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木工作业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协调机制。

第七条工程木工作业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施工人员,确保施工队伍的素质和数量。

第八条工程木工作业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档案,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关键数据和问题,做好施工质量跟踪和评估。

第九条工程木工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培训活动,促进安全生产。

第十条工程木工作业单位应当做好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杜绝乱堆乱放和占道施工等现象。

第三章工程木工材料选择第十一条工程木工作业人员应当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施工要求的木材,严禁使用劣质木材和未经质量检验的木材。

第十二条工程木工作业人员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需求选择适合的木材种类和规格,确保施工质量和效果。

第十三条工程木工作业人员应当注意木材的处理和保养,避免木材受潮变形和发霉腐烂。

第四章工程木工作业施工第十四条工程木工作业人员应当熟悉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认真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工序的正确顺序和方式。

第十五条工程木工作业人员应当做好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包括搬运木材、搭建脚手架、安装安全防护设施等。

第十六条工程木工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检查木材的尺寸、平整度和平行度等要求,确保施工质量达标。

第十七条工程木工作业人员应当做好施工记录和整理,保留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为后续施工提供参考。

第五章工程木工作业验收和保养第十八条工程木工作业完成后,应当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达到要求。

木工的管理制度

木工的管理制度

木工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木工企业的管理,提高企业效益,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木工企业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合理分工,严格管理,精细制作,确保质量。

第四条木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工艺技术、生产、质量、安全和环保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在市场上树立良好形象。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五条木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人才,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工作绩效。

第六条木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企业效益。

第七条木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纪律制度,严格执行,认真执行员工培训和安全防护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木工企业应当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完善员工交流与沟通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九条木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生产计划和生产执行制度,合理组织生产,提高生产效率。

第十条木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切实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

第十一条木工企业应当加强设备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提高设备利用率。

第十二条木工企业应当加强饲料管理,确保原料供应,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木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预算,控制成本,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第十四条木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成本核算制度,控制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五条木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审计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六条木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运转效率。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木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八条木工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降低事故风险。

第十九条木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木工管理规章制度

木工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厂木工生产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从事木工生产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木工生产流程,明确各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产品质量。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木工车间设立车间主任一名,负责全面管理木工生产;下设组长若干名,负责各自小组的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岗位职责如下:1. 车间主任:负责制定生产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生产进度;组织技术培训,提高员工技能;监督安全生产,确保生产安全。

2. 组长:负责本组生产任务分配,组织员工按时完成生产任务;监督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定期向上级汇报生产情况。

3. 操作工:负责按照生产要求进行木工操作,确保产品质量;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生产流程与要求第六条生产流程:1. 订单接收:接到订单后,车间主任组织相关人员制定生产计划。

2. 材料准备:根据生产计划,采购部门负责采购所需材料,并按照规定进行验收。

3. 生产加工:操作工按照生产要求进行木工操作,确保产品质量。

4. 质量检验:检验员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入库。

5. 产品发货:按照订单要求,将产品打包发货。

第七条生产要求:1. 操作工必须熟悉木工操作技能,遵守操作规程。

2. 生产过程中,操作工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随意摆放工具、材料。

3. 产品加工过程中,严格遵循尺寸、形状、颜色等要求。

4. 产品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发货。

四、安全生产与环保第八条安全生产:1. 操作工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

2. 严格遵守用电、用火、用气等安全操作规程。

3.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发生安全事故,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九条环保:1. 严格执行环保法规,降低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2.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进行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3. 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环保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工程木工规章制度

工程木工规章制度

工程木工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工程木工作业的人员,包括木工技师、学徒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2. 所有木工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施工质量和个人安全。

3. 木工作业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二、安全生产1. 木工作业区域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保持通道畅通无阻。

2.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鞋和其他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3. 使用任何机械设备前,必须检查其安全性,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 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和使用明火,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5. 木工作业中产生的木屑、锯末等易燃物品应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

三、施工质量1. 所有木材和木制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得使用劣质材料。

2. 施工前应对木材进行检验,确保无腐朽、裂纹等缺陷。

3.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作业,确保尺寸准确、接缝紧密。

4. 对于需要防腐、防潮处理的木材,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5. 完成的工作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瑕疵。

四、工具与设备管理1. 所有工具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工作性能。

2. 电动工具使用前应检查电线是否破损,插头是否完好。

3. 使用刀具或其他尖锐工具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造成伤害。

4. 工具和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洁并放回指定位置。

五、环境保护1.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 节约使用木材,合理利用剩余材料,减少浪费。

3. 废弃物料应分类收集,送往指定的回收点或处理设施。

六、监督与考核1. 工程项目应有专人负责木工作业的监督管理。

2. 定期对木工作业的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木工管理制度模板

木工管理制度模板

木工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木工车间的员工,旨在规范木工作业流程,确保生产安全与产品质量。

2. 所有木工车间员工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生产效率。

二、员工管理1. 木工车间员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2. 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

三、安全生产1. 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2. 定期对木工机械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 严禁在车间内吸烟、使用明火或从事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活动。

四、作业流程1. 根据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2. 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作业,对加工的木料进行严格检查,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

五、质量控制1. 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对每个生产环节进行监控,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2. 对成品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六、设备管理1. 木工机械应由专人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 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七、环境卫生1. 保持车间整洁,定期清理木屑、粉尘等废弃物。

2. 严禁随意丢弃木料,所有废料应集中存放,定期处理。

八、违规处理1. 对违反管理制度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2. 对于因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木工车间负责人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适应具体企业的管理需求。

木工管理制度

木工管理制度

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木工作业的管理,提高木工作业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木作业单位的木工作业,包括木工程的设计、加工、安装、维护和管理措施。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提高木工作业的生产质量,降低成本,保证安全和环保,保证木工作业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木工作业组织管理第四条木工作业的组织管理应当有专门的责任人员负责,明确责任和权限,建立木工作业组织的规范。

第五条木工作业应当按照质量要求和施工图纸进行组织和管理,确保木工作业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六条木工作业应当有专门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确保木工作业的过程和结果符合要求。

第七条木工作业应当建立和健全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木工作业现场的安全和卫生。

第八条木工作业应当有专门的施工组织协调员,负责木工作业的现场协调和配合。

第三章木工作业质量管理第九条木工作业应当按照质量要求和施工图纸进行管理,确保木工作业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条木工作业应当建立和健全木工作业质量检验制度,确保木工作业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木工作业应当制定木工作业质量验收标准,按照木工作业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二条木工作业应当建立和健全木工作业质量追踪和评估制度,对木工作业的质量进行跟踪和评估。

第十三条木工作业应当建立和健全木工作业质量奖惩制度,对木工作业的质量进行奖励和惩罚。

第四章木工作业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木工作业应当建立和健全木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木工作业的安全。

第十五条木工作业应当按照木工作业安全规定和要求进行管理,确保木工作业的安全。

第十六条木工作业应当建立和健全木工作业安全防护和措施,确保木工作业的安全。

第十七条木工作业应当进行木工作业安全技能培训,确保木工作业的安全。

第十八条木工作业应当建立和健全木工作业安全奖惩制度,对木工作业的安全进行奖励和惩罚。

第五章木工作业环保管理第十九条木工作业应当建立和健全木工作业环保管理制度,确保木工作业的环保。

第二十条木工作业应当按照环保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确保木工作业的环保。

木工规章管理制度

木工规章管理制度

木工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木工业务的操作,提高木工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木工业务,包括木工生产、木工加工、木工设计等。

第三条公司木工业务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执行,同时每个员工也应当自觉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木工业务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修订,并向员工进行相应的宣传和培训。

第五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正式施行。

第二章木工作业安全管理第六条木工作业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七条木工作业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严禁工人在未穿戴安全防护设备的情况下进入作业现场。

第八条木工作业应当进行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改正。

第九条木工作业现场应当设置明示警示牌和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员工和外来人员能够清楚地了解作业现场的安全风险。

第十条木工作业应当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章木工作业质量管理第十一条木工作业应当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木工作业应当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原料的质量和适用性。

第十三条木工作业应当根据产品的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进行作业,确保产品的加工质量。

第十四条木工作业应当对成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成品的外观和功能完好。

第十五条木工作业负责人应当定期对木工作业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第四章木工作业环保管理第十六条木工作业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法规的要求,确保木工作业对环境的影响达到控制标准。

第十七条木工作业应当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废弃物排放,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八条木工作业应当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和处理,确保废弃物的安全无害处理。

第十九条木工作业应当根据国家相关环保政策,进行环保宣传和培训,增强员工的环保意识。

木工管理制度

木工管理制度

木工管理制度
是指在木工行业中,为了规范和管理木工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活动和行为,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则和制度。

它的目的是确保木工作坊的生产过程高效、有序,提高木工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同时保障员工的权益和安全。

木工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生产流程管理:规定木工作坊的生产流程、工序和质量要求,确保产品的制作过程符合标准,减少错误和浪费。

2. 材料采购管理:规定木工作坊的材料采购程序和标准,包括采购渠道、供应商选择、材料质量检查等,以确保所采购的材料符合要求。

3. 设备维护管理:规定木工作坊的设备维护和保养的计划和标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性。

4. 产品质量管理:规定木工作坊的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确保产品符合客户的要求和期望。

5. 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具,并进行员工安全培训,确保木工作坊的生产过程安全无事故。

6.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木工作坊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措施和要求,包括噪音、粉尘、废料等的处理和处置。

7. 员工管理:制定员工的工作时间、薪酬福利、岗位培训等,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以上是木工管理制度的一些常见内容,具体的木工管理制度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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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治理制度总则一、目的为保证本公司质量治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早发觉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符合治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二、范围本细则包括: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仪器治理;质量检验的执行;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客诉处理;样品确认;质量检查与改善。

三、组织机能及工作职责3.1组织机能本公司质量治理机构由总经理直接领导,下设有质量治理部、生产技术部、销售服务部。

由质量治理部制定质量方针、目标和职责,并通过质量体系内的质量策划、质量操纵、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方法来实施的全部治理质量的所有活动。

3.2.1总经理(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向企业传达满足顾客及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对本企业的产品质量负责,确保顾客的要求得到确定并予以满足;(2)负责制定和批准企业的质量方针,并确保企业的质量目标的制定;(3)为质量治理制度的有效运行提供充分的资源;(4)任命各部门经理,并为其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指定一名副经理总经理负责质量及质量技术文件的治理工作;(5)负责批准各项制度和作业指导书等。

3.2.2 副总经理(1)负责按本制度要求确保公司质量治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2)向总经理报告质量治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业绩和改进的需求;(3)确保公司全体职员提高满足顾客需求的意识;(4)负责就质量治理体系有关事宜与外部各方联络;(5)负责就质量治理体系中有关技术文件的治理工作。

3.2.3 生产技术部(1)负责依照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安排和监督生产;(2)负责生产设备的治理,组织生产设备的检修和保养,对生产现场的环境进行统一治理;(3)负责细木工板新品种的项目策划;(4)负责制订生产工艺,编写必要的作业指导书。

3.2.4 质量治理部3.2.4.1 负责质量方针的建立和质量目标的确定(1)质量方针(见附件1)部门的治理者应确定质量方针并形成文件,该方针应与组织内的其它方针保持一致。

治理者应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其质量方针能为本组织的各级人员所理解、实施。

(2)质量目标(见附件2)治理者应将当年质量的关键要素,如适用性、性能、安全性和可行性的目标及对其所做的承诺写成文件。

a 应始终重视计算和评估与所有质量要素和目标有关的费用,以使质量损失最小。

b 各级治理部门应制定与组织的质量方针和其他目标一致的具体质量目标。

(3)质量体系a 质量体系是实施质量治理所必须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

b 质量部门应开发、建立和实施质量体系,以实现所阐述的方针和目标。

c 所建立的质量体系应依照组织的业务类型选用本标准中适用的要素。

(4)为了提供信任,质量体系应如此运行:a 质量体系能被人们理解、实施、保持并行之有效;b 产品确能满足顾客需要和期望;c 社会和环境两方面的需要都被阐述;d 重点是问题的预防,而不是依靠事后的检查。

3.2.4.2 负责采购原材料的验证,负责原材料的贮存和防护治理工作;3.2.4.3 负责工序检验和最终产品的检验和治理,做好不合格品的治理;3.2.4.4 负责进行数据分析,确定公司质量治理体系的改进;3.2.4.5 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验收、校准等工作;3.2.4.6 协助总经理做好人员招聘工作,负责做好人员培训工作。

3.2.5 营销服务部(1)负责顾客要求的识不,组织产品要求的评审,负责与顾客的顾客联络;(2)负责组织、协调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反馈顾客意见;(3)负责运输服务单位的选定及其运输质量的监控;(4)负责市场调研和分析,负责对顾客中意程度的调查。

3.2.6 采购部经理(营销部经理兼任)(1)负责进行供应商的调查和选择,组织进行供应商的评审;(2)负责原材料采购和验证,保证所需物资质量和及时到位;(3)负责原材料仓库和成品仓库的日常治理。

3.2.7 车间主任(1)依照生产通知单的要求安排和完成生产;(2)严格执行设备和生产工艺作业指导书要求,做好本岗位作业前检查或预备,做好质量保证作业;(3)做好生产设备的检修和保养,维护生产现场秩序和安全;(4)填写必要的作业记录,并收集整理和保管。

3.2.8 检验员(1)依照所分配的检验任务,编制本工序或产品的原始检验记录表并按要求完成检验;(2)对本工序或产品的检验最终结果负责,独立行使权利。

(3)验证审核后对不符合项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3.2.9 内部沟通总经理确保在不同的部门之间、不同岗位之间,就质量治理体系的过程,包括有关质量要求、质量目标及其完成的有关信息,以及质量治理体系实施的有效性得以有效沟通。

质量治理体系有关的各种信息的沟通,采纳各种会议、公告栏、通知等方法或口头方式进行。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制订四、质量标准检验规范的规范4.1 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见附件2)4.2 在制品质全标准及检验规范(见附件3)4.3 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见附件4)五、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制订5.1 各项质量标准总经理室会同质量治理部、生产部、销售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国家标准、客户需求、本身生产能力、原材料供应商水准,分原材料、在制品、成品填制“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制(修)订表”一式二份,呈总经理批准后质量治理部一份,并交有关单位凭此执行。

5.2 质量检验规范总经理室召集质量治理部、生产部、销售部及有关人员分原材料、在制品、成品将①检验项目②型号③质量标准④检验频率(取样规定)⑤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⑥验收规定等填注于“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制(修)订表”内,交有关部门主管审核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凭此执行。

六、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6.1 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机械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工艺改善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能够予以修订。

6.2 质量治理部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单位检查各料号(规格)各项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酌予修订。

6.3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定时,质量治理部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制(修)订表,讲明修订缘故,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仪器、仪表设备治理七、仪器校正、维护打算7.1 仪器使用部门应依仪器购入时的设备资料、操作讲明书等资料,编写“仪器操作规程“、设定定期维护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打算的拟订及执行的依据。

7.2 仪器使用部门应于每年年底依据所设订的“仪器操作规程”,做好年度维护。

八、校正打算的实施本公司用于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仪表每年应定期由使用单位通过质量治理部申请托付市以上计量部门校正和计量以确保仪器的精确度。

九、仪器的使用与保养9.1 仪器使用人进行各项检验时,应依“操作规程”内的操作步骤,使用后应妥善保管与保养。

9.2 专门周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治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主管核准者例外)。

9.3 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查各使用者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的使用与操作应予以纠正教导并列入作业检核扣罚。

9.4 各生产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由使用部门自行校正与保养,由质量治理部定期抽检。

9.5 仪器保养9.5.1 仪器保养人员应依据“年度维护打算”执行保养作业并将结果记录于“仪器维护卡”内。

9.5.2 仪器外协修造:仪器邦联保养人员基于设备、技术能力不足时,保养人员应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请单”,并呈主管核准后送采购办理外协修理。

生产设备治理十、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保养生产使用部门应依设备购入时的设备资料、操作讲明书等资料,编写“设备操作规范”、“仪器及生产设备维修保养记录”(附件5),设定定期保养周期,作为设备年度维护保养打算的拟订和执行的依据。

十一、维护保养打算的实施设备操作负责人应依据“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执行日常作业,并将设备操作、维修保养结果记录于“设备维修保养记录”上,存于使用部门。

设备发生缺陷,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应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日志中详细记录。

十二、设备的使用与保养12.1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才能上岗操作设备。

12.2 设备使用人进行各项检查时,应依“设备操作规程”内的操作步骤操作使用。

使用后应保养。

12.3 专门设备,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治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主管核准者例外)。

12.4 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查各使用者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的使用与操作应予以纠正教导并列入作业检核扣罚。

12.5 设备保养12.5.1 设备保养人员应依据“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记录”作业并将结果记录于“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内。

12.5.2 仪器外协修造:保养人员基于设备、技术能力不足时,保养人员应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请单”并呈主管核准后送采购办理外协修理。

原材料质量治理十三、原材料质量检验13.1 原材料进入公司区时,库管人员应依据“资财治理方法”(见附件6)的规定办理收料,对需用仪器检验的原物料,开立“材料验收单”(见附件7),通知质量治理人员检验且质量治理人员于接到单据三日内,依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完成检验。

13.2 “材料验收单”各一式三联完成后,第一联送采购核对无误后送会计整理付款,会计存;第二联料库存,第三联质量治理存。

且每次把检验结果记录于“供货名录”(见附件8),并每月依照原物料品名规格类不的结果统计于“供货评价表”。

(见附件9)。

十四、生产通知单的审核质量治理部主管收到“生产通知单”(见附件10)后,应于一日内完成审核。

14.1 “生产通知单”的审核14.1.1 基材型号/规格的专门要求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规范。

14.1.2 种类或客户提供的要求。

14.1.3 芯板、杨木单板和和面皮规格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规范,用于专门要求者是否特不注明。

14.1.4 质量要求-各项质量要求是否明确,并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规范,如有专门质量要求是否可同意,是否需要先确认再确定质量。

14.1.5 包装方式-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包装规范,客户要求的专门包装方式可否同意。

14.1.6 是否使用专门的原物料。

14.2 生产通知单审核后的处理14.2.1 新开发产品、“试制通知单”及专门物理、化学性质或尺寸外观要求的通知单应转交生产技术部提示有关生产条件等并确认,若确认其质量要求超出制造能力时应讲明缘故后,将“生产通知单”送回销售部办理退单,并向客户讲明。

14.2.2 新开发产品若质量标准尚未制定时,应将“生产通知单”交研发部门拟定加工条件及暂定质量标准,报技术主管部门备案后,作为生产部门生产及质量治理的依据。

十五、生产前工艺及质量标准复核15.1 生产部门接到研发部门送来的“生产规范”后,须由科长或组长先查核确认下列事项后始可进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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