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几个关键问题

合集下载

论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措施及其影响

论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措施及其影响

论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措施及其影响作者:毕明来源:《商情》2008年第33期【摘要】当前房地产开发投资持续升温,房地产业也出现种种问题。

本文从宏观调控措施入手,指出目前房地产市场面临的问题,并分析宏观调控对其的影响。

【关键词】房地产宏观调控影响一、当前房地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1.房地产调控中保障性住房供应仍显不足在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以来,一些低收入者和住房困难户曾寄予厚望,他们宁肯住在祖传的简屋和出租房内也要等房价下调后再购房改善居住条件。

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量可以逐步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降低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户对市场的过度依赖,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

实践表明:限价房只有在与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供应配套推出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倘若地方政府在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建设方面不作为,单纯依靠限价房来调控房价是很难取得实际效果的。

2.外资不断注入助推我国楼市继续上涨我国经济又好又快的增长和人民币的稳步升值,使国际资本和国外热钱继续看好和继续投入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是,尽管此轮宏观调控对于外商投资房地产提出了一系列的限制政策,但外商和外资对中国房地产投资的兴趣仍然无法阻挡,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的上海世博会,使得这两个特大型国际大都市成为境外资金投资我国房地产的首选和重点。

3.房价上涨出现了此起彼伏的轮动效应当北京2008年奥运会即将召开使房价增长预期开始降温时,上海2010年世博会的举办又将促使房价增长预期开始上涨。

作为我国房地产调控重点城市的上海,今年1至5月一、二手商品住宅交易均呈现出人气聚焦和市场升温的发展新格局,且有逐月放大的上涨趋势。

导致我国房地产价格出现轮动效应的一个根本原因是公权力和开发商的联姻,造成了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共同分享房地产财富的局面。

二、我国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措施1.建立中央与地方对房地产调控“共同治理”机制应积极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建立中央和地方对房地产调控的“共同治理”机制,提高调控的有效性。

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体系几个理论问题的思考

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体系几个理论问题的思考

赖稳定的国民经济做后盾。 若整个国民经济运行不畅 , 则房地
产业的有效运行必将 受到其负面影响。如果 国民经济 宏观 调 解 决这些 问题 , 我国的房地产宏观调控体系会趋于完善 , 积 极
控体系虚弱 ,则单一的房地产 宏观调控体系 即使是完整而 高 效, 其最终结果亦事倍功半 。因此 , 将房地产业放到整个 国民 效果指日可待,“ 住有所居 ” 梦终将实现。
各 抒 己 见
MARKE TI NG RE SE ARCH
我 国房地产宏观调控体 系 几个 理论 问题 的 思考
◇ 徐浩文 金莹欢
摘要 : 近年 来 , 政府 对房价 的调控措施 成效甚微 , 重 要 原
因之 一 是 对 调控 体 系理 论 问 题 认 识 不 足 .本 文 对我 国房 地 产
信 息收 集和处理 、 分析 研究 、 决策 、 执行 、 监测 、 评价、 反馈、 监 之 , 则不理想 。同时 , 若决策合理 , 执行越到位 , 政策的积极效
督等系统在内的一个 开放 式行政管理系统。
( 一) 信 息收 集和 处 理 系统
应 越大 , 若决策不合理 , 执 行越到位 , 政策的消极效应 越大 。 反
之 亦然 。
( 五) 监 测、 评 价 和反 馈 系统
政府有关部 门或授权 部门通过一 定渠道 ,获取房地产相
关资料 , 根据相关性大小 , 剔除不关联或若关联的数据后 归类 的 系统 。这些部 门包括 : 政府有关部 门, 如发 改委 、 房管局 、 国 土部门等及其下属单位 , 也可能委托私 人机 构。
( 四) 执 行 系 统
将 决策 系统 制定出的房地产宏观调 控政策贯彻实施的系 统 。相对于中央政府领导来说 , 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均是执行系 统 的一 部分。各地方政府及附属部门也是有关部委决策执行 系统 的一部分。下级政府 及其 附属 部门是上级政府及附属部

中国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浅析

中国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浅析

中国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浅析关键词:房地产宏观调控经济调控行政调控2003年8月,国务院明确将房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明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10年来,房地产行业在拉动经济发展,解决就业等多方面都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的同时,房价上涨也给很多人带来很大的生活压力。

政府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是保证在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

1 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必要性中国房地产市场上最直观的问题是房价太高,上涨太快。

房价过高,存在泡沫风险。

一旦房地产泡沫破灭,很可能会引发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

2008年发生的全球金融危机和“大衰退”正是由美国和一些欧洲国家房地产泡沫破灭引发的。

必要的宏观调控是避免房地产问题出现并爆发的有效途径。

1.1 市场经济自我调节的局限性,要求政府必须进行宏观调控我国正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虽然能依据供求关系、价格走势、信息反馈等进行自我调节,但这种调节难免会出现消极、被动、滞后和局部性等功能上的欠缺,政府能够更加宏观的把握房地产行业整体发展状况,并通过宏观调控引导整个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方向。

1.2 宏观调控是房地产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要求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影响着与房地产相关的建筑、装修、家电、物业管理等各行业的发展,并带动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

1.3 宏观调控保持房地产行业的整体供需平衡及价格稳定目前,我国房地产业出现大量房地产闲置的现象,部分区域供给严重大于需求,而房地产价格却没有依据价格规律出现下降的趋势。

政府能够调控房地产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并保证实现其价格的相对稳定。

1.4 宏观调控是中低收入者住房的重要保障保障缺乏住房支付能力的中等偏低收入,尤其是低收入、无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条件,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同时也是保障社会稳定、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手段。

1.5 房地产价格的宏观调控保障社会的稳定发展中国一些大城市的房价之所以大幅度超过一般居民的购买力,其本身就反映了中国贫富之间存在巨大收入差距。

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几个重要问题研究

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几个重要问题研究

需要 确定 其调 控 目标 。那 么 这两 年来 , 对房地 产 市场
的调控 目标 是什 么 呢 ?虽 然我 们 没 有 见到 提 出 的 明
策 、 会 福 利政 策等 来 解决 。也 就是 说 . 靠 调控 房 社 依
地 产 市 场 是 不 能 完 全 解 决 中低 收 人 居 民 住 房 问 题 的 。所 以 , 决 中低 收人居 民住 房 问题 , 能 成为对 解 不
房 地产 市场 进行 宏观 调控 的 目标
3调 整城镇 住房 供应 结构 。在 国务院文 件 巾对 住 . 房供 应结 构 十分 重 视 , 非常 突 出 . 且作 了 明确 的规 而
定 和具 体 的解说 , 出9 平方 米 和7 %两个 重要 的概 提 0 0
念, 并使 它似 乎成 为一 个调 控 目标 。从 城镇 房地 产市 场 的住房 供应 来 说 , 少包 括 四个 方 面 : 是新 房 出 至 一
税率 , 是 围绕 着稳 定 住房价 格 而部署 的。但 是 稳定 都
住 房价 格是 否 应 成 为调 控 目标 呢 ?一 是 住 房 价格 是

个 复 杂 的 问题 , 概 念 到 内 涵 、 总价 到单 价 、 从 从 从
售, 二是 新房 出租 , 是 旧房 买卖 , 三 四是 旧房 租赁 。这
指 新房 的代 售商 。 供 应 者 是指 各 类 上 市 的 产 品—— 新 房 、 旧房 、 出 售、 出租 等 的 所 有 者 和 使 用 者 , 中包 括 各 类 企 业 、 其 单 位 和个 人 , 在房 地 产 市场 上 其 范 围是 非常 广 泛 的 , 其 成 份是极 其 复杂 的。房地 产市 场供 应 的范 围 、 数量 以及 住 房 数 量 、 构 、 格 、 间 等 都取 决 于 国 家 和 结 价 时 城 市 的政策 。同时 这些 因素 的弹性是 明显 的 。 购房 者主要 是 消 费者 , 包含 企业 、 单位 和个 人 , 但 主要 是个 人 。 是城 镇 居 民 , 他们 形 成 对 住 房需 求 的 主 体 。住 房是 居 民 的基 本生活 资 料 , 也可 以说是 生存 资 料 .因此 居 民购 买 住 房主 要 是 为 了满 足 自身 和家 庭

关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问题的探讨

关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问题的探讨

关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问题的探讨[摘要]近几年我国商品房价格持续快速上涨,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强烈关注。

回顾了2010年以来房地产市场特点及调控措施,分析了房地产“泡沫”问题,提出了转变调控思路、进行房地产业结构性调整、规范土地市场、完善房地产金融体制等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房地产宏观调控泡沫衣、食、住、行中“住”的问题是当前我国民众最关心的大事之一,也是政府应当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

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能否达到预期目的,何时实现“住有所居”,已经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

一、我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必要性近几年商品房价格快速上涨,与城市居民收入的增长形成强烈反差,引起了社会对房地产价格、房地产泡沫、宏观调控的强烈关注(一)我国房地产市场“泡沫”问题及其原因分析2010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品房销售面积等都有较大幅度增长。

据有关统计,2010年房地产开发投资48267亿元,比上年增长33.2%。

施工面积40.55亿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6.6%;新开工面积16.38亿平方米,增长40.7%;竣工面积7.60亿平方米,增长4.5%。

商品房销售面积10.43亿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0.1%。

销售额5.2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8.3%。

从经济学角度看,社会总供求平衡是物价稳定的基本条件。

德国房价10年不涨,供求平衡是硬道理。

当前我国房地产“泡沫”问题的产生是一种经济状态失衡现象的具体表现。

总结起来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地价过快上涨。

由于土地的稀缺性特征,地产价格在数量上随时间递增。

土地价格的上涨推动了房地产价格的上涨。

二是房地产市场的特殊性及其秩序的不规范。

房地产市场具有供给弹性小、需求不确定(如“丈母娘需求”)等特点,供不应求导致房价的上涨;同时,信息不对称,导致投机炒作盛行,加速了房地产价格的上升。

三是购房者的预期及非理性行为。

消费者对某种消费品价格的预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自己的需求。

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运行过程研究共3篇

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运行过程研究共3篇

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运行过程研究共3篇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运行过程研究1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运行过程研究房地产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宏观调控也是保持房地产市场运行稳定的重要手段之一。

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发展,房地产宏观调控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探讨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运行过程,以期为未来的政策制定和实践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和供给等因素变化,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了一定程度的不稳定性和波动性。

为此,政府逐渐加强了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政策措施。

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需要考虑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同时也需要充分考虑到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的整体情况。

二、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实现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同时保障市民的住房需求。

为此,政府在制定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时,通常会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1、控制房价上涨速度,缓解房价过快上涨带来的财富效应;2、调整住房消费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3、提高市场参与者的信心和积极性。

三、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实践我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主要包括:1、限制购房人数和购房资格:政府通常会通过限制购房人数和购房资格,来达到控制房价上涨和缓解投资过度的目的;2、加强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3、调整贷款政策,通过提高贷款利率和限制房地产开发商的借款数量,来控制房地产市场的过度热点;4、鼓励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以缓解住房短缺的问题;5、加大市场监管机制的力度,通过加强市场监管机制的力度,来监管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和房价上涨的预期。

四、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成效我国宏观调控政策通过一系列的行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基本平衡,市场价格相对稳定,投资的热度也得到了有效的缓解和控制。

房地产市场已经逐渐从高速增长和投资热潮转向健康发展的轨道上。

五、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展望我国房地产市场未来发展的态势持续向稳定发展的轨道上。

房地产企业如何应对宏观调控政策

房地产企业如何应对宏观调控政策

房地产企业如何应对宏观调控政策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宏观调控政策也经常变化。

房地产企业需要根据当前的宏观调控政策,做好适应和应对,以保证企业的稳健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房地产企业如何应对宏观调控政策。

1. 了解宏观调控政策房地产企业需要及时了解宏观调控政策的最新动态,包括政策目的、政策具体内容以及实施时间等。

在了解政策的基础上,要正确理解政策的主旨,引导企业合规经营,避免政策风险。

2. 稳妥应对调控政策在适应宏观调控政策的同时,房地产企业还应该积极主动地应对政策。

针对政策的要求,企业需要相应地调整自身的战略、产品和市场开发方向,以确保符合政策要求的同时保持市场活力。

3. 加强调控政策风险管理针对宏观调控政策存在的风险,房地产企业需要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首先,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分析可能影响企业的政策风险。

其次,要采取积极措施降低风险,如调整产品结构、开发适应政策的产品、调整销售策略等。

4. 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在当前逐步收紧的市场环境下,房地产企业需要加强市场营销力度。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提高产品品牌知名度、改善产品质量、丰富产品结构等方式提高产品竞争力,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

此外,还可以通过创新营销手段,如微信营销、社交媒体营销等方式增强市场营销力度。

5. 推进企业转型升级面对当前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与行业发展形势,房地产企业应该推进转型升级,开展多元化服务,如物业管理、金融投资等业务。

同时,提高产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增加附加价值,丰富产品结构,将是企业未来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向。

总之,要应对和适应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房地产企业需要采取多方面措施,包括了解政策、应对调控、加强风险管理、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和推进企业转型升级。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稳健可持续地发展。

关于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几个问题

关于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几个问题
挤压房 地产 泡沫 的必然 性 , 惜 最后 一 搏 , 现 出最 求 有影 响 。 不 表 后 的疯 狂 , 获 得最大 的 利润 。 以期
以上供 需 双方 的基 本 情 况 搞 清楚 了 , 府 据 此 政
房地产市场包括供需两方 面, 供方和需方的实 才可以制定正确的宏观调控政策。遗憾 的是 , 我们 际情况一直不甚 明了。供应一方包 括房 地产开发 的统计部门无 法提供全面准确 的信息 , 政府主管部 商、 银行、 政府等 , 每一方都有很长 的或 明或 暗的利 门也缺乏一些基础资料 。多年来 政府 的调控 主要是
价 以天 为单位 、 以小 时 为单 位 轮 番 大 涨 , 论 哗然 、 者 没有 进入 市 场形 成空 置 了 。 舆
政府愕然。这无疑是地产商们公开 和政府 叫板 , 严
需 求一 方 包 括 消 费者 和 投 资 者 ( 机 者 ) 大 投 两
重威胁到国家后经济危机时期 的战 略部署 , 中央 群体 。消费 者有 社 会 普 通 消 费 者 、 务 员 及 国有 企 逼 公 政府 出重拳 、 狠招 。为 什 么 会 这 样 ?有 三 个 基 本 业职工 、 下 机构特别是政府机构类 消费者。投资者 , 以
原因, 一是 长期 以来 地 产商 绑架 金融 机 构 和政 府 , 尾 房产 为投 资 品 , 中获 利 。这部 分 群 体也 很 复杂 , 从 包 大不掉 , 恃无 恐 ; 是 去 年 政府 的 “ 市 资 金 ” 有 二 救 通 括纯粹 的商人( 炒房团是典型代表 ) 高收入行业 的 、 过 各种渠 道大量 流人 房市 , 带动其 他 社会 资 金 ( 并 有 职员 、 国投资 者 ( 括 大量 的 海外 华 人 ) 。需 求 外 包 等
希望房子价格越高越好。这些年我们听惯 了彼此对 用地要用在一般性住房建设上 。其次要制定公允 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几个关键问题●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乔新生 对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进行历史性的总结为时尚早,但是,对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进行评估,并且制定完善的房地产法律制度却很有必要。

当前关于房地产宏观调控的讨论,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必要性和可行性方面。

由于采用了不同的学术假定,因而这些讨论显得多少有些凌乱,学术界没有形成一致意见。

笔者试图从历史的角度,对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进行系统梳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檶。

一、我国房地产市场是何时产生的?在分析研究房地产市场的时候,人们往往把1998年国务院出台房地产政策作为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历史起点。

其实,这是一种割裂历史的分析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在房地产市场领域采取一种“有条件继承”的政策,除极少数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业主之外,绝大多数业主都可以继续拥有自己的房产。

在产权明晰的前提下,那些拥有房产的居民可以进行房地产交易。

这说明在我国房地产市场始终存在,只不过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房地产市场处于被压抑状态罢了。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城市绝大多数居民的房产曾经一度被剥夺,但是拨乱反正之后,部分城市居民仍然可以享有房屋所有权。

笔者曾经先后代理数起落实房地产政策的法律案件。

从整体而言,由于城市居民现存的房地产可以有条件转让,因此,我国从来都没有彻底消灭房地产市场。

部分学者关于房地产市场诞生于上个世纪90年代的观点,切断了历史的脉络,因而是不准确的。

对中国房地产市场形成巨大冲击的,不是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国务院出台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而是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税收制度改革。

改革开放以后,为了调动地方政府和企业、个人的积极性,国务院实行了税收包干政策,国有企业完成政府财政包干任务之后,可以将纯利润用于企业的发展。

财政包干政策实际上是一种多劳多得的政策,它不仅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员工的积极性,而且为我国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提供了坚实的财政基础。

在财政包干体制下,企业的跨行业经营成为可能,许多企业通过多元化的经营扩大了规模,改善了企业职工的生活。

但令人遗憾的是,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为了强化中央政府的财政控制能21力,国务院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制推行“分税制改革”。

这场改革不仅导致地区之间的收入严重失衡,而且更主要的是,抑制了中西部地区政府汲取财政收入的能力。

在“分税制”条件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税收权力进行大幅度调整,中央政府不仅可以享有流转税等主要税种,而且可以通过控制中央国有企业的利润收入,强化对市场经济的调控能力。

地方政府由于失去了主要税收来源,在提供社会保障和公共管理服务方面捉襟见肘。

部分沿海城市的经营者在香港投资商的启发下,进行“经营城市”的尝试。

他们把城市中心区的危旧房彻底拆除,吸引海外资金进行所谓的“棚户区改造”。

改造之后的商品房部分用于安置居民,其他则用于商业性经营。

这种独一无二的财政税收模式,很快被全国各地政府采用。

一些地方政府在“经营城市”的同时,将政府权力的触角深入城市周边地区,通过圈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建立“经济开发区”,扩大对土地的控制权。

这种奇特的财政税收分配体制,不仅改变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结构,而且改变了土地资源配置的模式。

以房地产开发为导向的市场经济,在很短的时间里将中国的经济从实物经济转化为“虚拟经济”。

“土地的货币化”、“资产的证券化”成为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最基本特征。

在这样的改革路径依赖之下,中国的通货膨胀现象日益严重,乱占耕地的现象非常普遍。

如果不尽快抑制房地产过热的势头,那么,中国市场泡沫将越来越严重。

正因为如此,中央政府制定政策,严格控制“开发区热”,要求各级政府尽快清理土地优惠政策。

这场自上而下的宏观调控政策曾经一度产生良好的效果。

但令人没有想到的是,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中国经济面临严峻考验。

为了尽快摆脱亚洲金融危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中央政府不得不放松银根,并且容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展房地产市场筹措资金。

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的房地产政策就是在这样的历史大背景下出台的,或许是意识到了房地产宏观调控所面临的法律空白。

中央政府在放开房地产市场的同时,特别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必须把解决居民的住房作为发展房地产市场的优先考虑。

但令人感到遗憾的是,中央政府关于发展房地产市场的政策,仿佛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房地产业很快成为许多城市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

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不仅出现了明显的“机会成本”,而且很快改变了居民的收入分配结构,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因素。

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可以带动水泥、钢铁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但是,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必然会出现严重的挤出效应———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导致其它产业相对萎缩。

在一些城市由于过度依赖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经济“空心化”现象。

在城市的中心区高档商品房鳞次栉比,可是,能够增加就业岗位并且创造财富的产业快速退却。

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不得不饮鸩止渴,通过提高城市土地的拆迁率,保持经济的快速发展。

在东部沿海地区,商品房的有效使用时间不超过20年。

换句话说,在这些城市由于房屋不断拆迁开发,已经形成巨大的循环性产业,政府通过房屋的拆迁开发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围绕着房地产的转让形成了畸形的产业链条。

不过,这种无休止的拆迁开发所产生的负面作用越来越大。

在一些城市因房地产拆迁而产生的经济矛盾越来越严重,土地征收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此起彼伏。

全国人大在起草《物权法》的时候,曾经面临如何处理房地产市场异常发展所引发的法律纠纷问题。

经过反复博弈之后,《物权法》采用31了一种“延后处理”的办法,将引发社会矛盾的城市房屋拆迁问题搁置起来。

我国《物权法》第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可以征收集体经济组织和单位的不动产。

这个凝聚了法学工作者心血的条款,并没有引起社会各界广泛注意,可是,在实施过程中却可以有效地抑制我国房地产拆迁所引发的社会纠纷。

不过,正如人们所看到的那样,就在《物权法》正式实施的前两个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一个修正案,决定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行修改,增加规定城市房屋拆迁问题。

这项修正案的要害之处不在于重复《物权法》的有关规定,而在于重新授权国务院制定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的具体规则。

修订后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城市拆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作出规定。

在国务院没有作出新的规定之前,各级地方政府可沿用2001年制定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

而这一条例的核心之处就在于,将城市房屋拆迁的主导权交给地方政府。

在这样的法律背景下,无论国务院制定多少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中存在的问题。

其中的道理非常简单,地方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一定会加快房地产业的发展,而房地产开发商为了攫取利润,一定会配合地方政府肆无忌惮地进行房屋拆迁。

当前学术界把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执行不力的责任推给地方政府,似乎抓住了问题的要害。

在分税制和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制度之下,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根本无所依归,地方政府借助于房地产开发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反而有法可依。

这种法律上的错位,是导致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失效的根本原因。

对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进行历史性的评估,人们就会发现非常有趣的现象。

本世纪以来,中央政府先后出台了20个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这些政策涉及到城市规划、税收、金融、价格等各个方面,几乎穷尽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的所有手段。

之所以收效甚微,根本原因在于这些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缺乏法律依据。

一方面中央政府希望抑制房地产市场价格,循序渐进地发展房地产业,为地方政府提供不竭的财政税收源泉,可是另一方面,由于实行一次性的土地出让政策,地方政府官员为了追求政绩,千方百计地扩大房地产业的规模,以土地出让增加财政收入,以房地产开发拉动经济的增长。

对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进行历史性地梳理,实际上是想提醒人们,在评价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时候,必须用历史性的方法,对我国房地产业进行整体性思考,如果仅仅从当前经济形势发展的角度出发,试图对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优劣进行评价,那么,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盲人摸象,缘木求鱼。

二、房地产市场是一个金融市场吗?学术界在讨论房地产宏观调控问题时,存在着两种错误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实物资产市场,美轮美奂的建筑,鳞次栉比的商品房小区,既昭示了中国城市化的进程,同时又反映了中国实物经济的勃勃生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房地产市场是典型的金融市场,高楼大厦的背后是资金的流动。

如果没有考虑房地产市场的金融属性,那么,在分析房地产市场发展问题时很可能会以偏概全,忽视了房地产市场对中国资产证券化的作用。

笔者认为,房地产市场是一个特殊的金融市场。

这是因为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典型的高投入、高产出的融资市场。

如果没有庞41大的资金支撑,那么,房地产市场很难快速发展。

然而,房地产市场毕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金融市场。

传统意义上的金融市场是资金市场,而房地产市场则是典型的利用资金发展的市场。

这就好像借助于银行资金修建铁路,不能把铁路市场称之为金融市场一样。

房地产市场之所以是特殊的金融市场,是因为在房地产生产消费过程中,伴随着一系列资金的流动,而且资金的流动必须借助于金融机构来完成。

在信用消费条件下,房地产是特殊的信用消费产品,消费者通过房地产金融担保机构获取资金,并且借助于房地产金融担保机构增加消费信用。

房地产金融担保企业将开发的金融衍生产品包装之后,交给专门的投资银行,由投资银行依照杠杆原理,将房地产金融衍生产品销往世界各地。

换句话说,在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程中始终伴随着两个交易活动,一个是房地产的生产消费活动,另一个则是房地产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活动。

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依存,共同发展。

如果房地产消费市场出现问题,那么,必然会影响房地产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反过来,如果房地产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出现严重的泡沫,那么,必然会反过来影响房地产市场的生产和消费。

美国华尔街金融危机的出现,就是因为华尔街投资银行过度开发房地产金融衍生产品所致。

事实上,只要投资银行不出现大规模的支付危机,那么,房地产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就会持续下去。

部分学者把发生华尔街金融危机的偶然性当作发生金融危机的必然性,认为华尔街投资银行开发的房地产金融衍生产品必然会引发金融危机,这是一种典型的倒因为果。

事实上,在证券资产的虚拟化过程中,必要的泡沫会产生一种润滑作用,房地产金融衍生产品遵循的是“风险投资收益”规律,而房地产市场消费遵循的是“供求规律”,虽然金融衍生交易与房地产消费都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交易行为,但是,二者不可同日而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