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汇总表.doc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梳理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梳理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是指政府为了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居民住房需求,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而采取的一系列经济手段和政策措施。
下面将针对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进行梳理。
1.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政府的房地产调控目标主要包括控制房价上涨速度、保障居民住房需求、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和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
2.限购政策限购政策是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
不同城市对购房人的户籍限制不同,通过限制非本地居民购房来控制市场需求,防止投资投机性购房。
此外,限购还可以防止资金流失和投资过热,保障居民购房权益。
3.限贷政策限贷政策是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另一个重要手段。
通过对购房者的贷款额度和利率等进行限制,防止过度杠杆化和过度借贷,抑制房地产市场的炒作行为。
限贷政策可以有效控制购房需求,维护金融风险稳定。
4.调整供应政策调整供应政策包括增加住房供应、优化住房结构和提高住房保障水平等。
政府通过加大土地供应、推动住房建设和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方式,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减轻购房压力。
同时,政府还通过改善住房结构,提高住房品质,提供可负担的住房保障,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5.房地产税政策房地产税是指对房产及其相关附着物和地上附着物,依法按其评估值征收的一种税收。
房地产税政策的实施可以调节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防止房地产市场价格泡沫,降低投资投机的热情,稳定房价。
6.楼市调控信贷政策楼市调控信贷政策主要包括各部门发布合理增长的贷款政策、完善不合理政策等。
通过放松或收紧信贷政策,调节资金流动,控制房地产市场的投资热情,防止过度泡沫化和金融风险。
7.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完善土地供应政策是控制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的重要手段之一。
政府通过增加土地供应、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等方式,改善供应状况,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
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土地拍卖、土地出让金等方式,调节土地市场供应,控制房价的上涨。
历年来房地产重大政策一览表.docx

历年来房地产重大政策一览表表5-1 近几年来国家调控政策汇总1.2007 年1 月25 日国税总局出台《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2007 年3 月16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3.2007 年3 月29 日商务部出台《关于2007 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指导性意见》4.2007 年3 月29 日建设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八部委出台《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5.2007 年5 月23 日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6.2007 年8 月7 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7.2007 年9 月21 日国土资源部出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8.2007 年9 月27 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9.2007 年9 月30 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通知》10.2007 年11 月7 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 年修订)》11.2007 年11 月14 日财政部发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12.2007 年11 月19 日国土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发布《土地储备管理办法》13.2007 年11 月27 日建设部、发改委等七部门出台《廉租住房保障办法》14.2007 年11 月30 日建设部、发改委等七部门发布《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15.2008 年1 月6 日央行、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16.2008 年3 月3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17.2008 年4 月16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18.2008 年4 月29 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19.2008 年5 月30 日国土资源部下发《2008 年国家土地督察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20.2008 年6 月4 日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公布《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21.2008 年1 月6 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中国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1978年-2013年)

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表1978-1983年政策目标:修改十年规划指标,调整、改革、整顿;政策内容:允许私人建房,城市居民可以自购自建。
开始住房制度改革;调整产业结构,下放管理权;1984年政策目标:发展房地产业;政策内容:发布城建综合开发暂行办法,推行商品化试点;1985-1987年政策目标:防止盲目发展商品住宅;政策内容:加强商品房住宅计划管理,公有住房补贴出售;1988年政策目标:扩大房地产业发展,实现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内容:修改《宪法》,允许土地批租;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1989年政策目标: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内容: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规范市场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压缩固定资产规模,紧缩银根;1990年政策目标:加强治理整顿;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政策内容:治理整顿,大规模清理在建项目;颁布深化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的通知;紧缩银根;发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1年政策目标:规范产地产业发展: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内容:治理整顿;房地产市场建设全面起步;房改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1992年政策目标:加快房地产业发展;政策内容:引进外资;宣布“治理整顿”结束;房地产价格;扩大市场调控范围;下放权力;发放开发消费贷款;1993年政策目标:理顺房地产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政策内容:开始进行宏观调整;控制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规范市场行为,调节房地产经营收益。
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的通知》;1994年政策目标:加强宏观调控,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内容:发布《国务院关于继续加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进入调控、消化、稳定的发展阶段;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整顿金融秩序;1995年政策目标:规范房地产市场;政策内容: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管理;颁布《房地产管理法》、《增值税法》;整顿金融秩序;开始实施安居工程;1996年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租金改革和公有住房出售有了新的进展;政策性贷款制度开始建立;安居工程顺利推进;1997年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1998年政策目标:促进房地产业发展;政策内容:发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从1998年下半年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同时调整住房投资结构,重点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立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房地产开发资金结构得到调整;1999年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启动住房消费,深化落实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免个人所得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政策;启动房地产市场,免征产易营业税,契税减半;2000年启动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业发展。
2003年以来中央出台房地产政策一览

2003年以来中央出台房地产政策一览一、行政、财政、法规方面1. 2003年6月:国务院公布我国首部《物业管理条例》2. 2004年7月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下发通知,提出物业服务收费从04年10月1日起实行明码标价3. 2003年8月12日:《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18号令),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总方针,将房地产业定位为拉动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明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4. 2004年5月13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5. 2005年年3月26日:旧国八条。
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
《通知》共有八条意见。
6. 2005年4月27日:新国八点: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研究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问题。
7. 2005年第二季度:讨论物业税开征相关问题。
二、金融1. 2003年6月5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 003]121号)。
2. 2004年4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4月25日起,提高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即存款准备金率由7%提高到7.5%。
3. 2004年4月27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适当提高包括房地产开发在内的四大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房地产开发(不含经济适用房项目)由2 0%及以上提高到35%及以上。
4. 2004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
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98%提高到2.25%,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8%。
房地产政策汇总

1
2003年
2
2004年
3
2005
4 2003 年3季 度-
5 2007 年2季 度
6
2006
月
内容
—
18号文
—
首次上调存贷 款利率
首付比例提高
3
新老国八
条
5
国六条 国十五 条
2003年-2016年上半年房地产政策
7
5 “90/70政策”
2007
年3季
8
度2008
2007年
年3季
度
五次加息 二套 — 房首付比例提
不得低于基准利率1.1倍。
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至60%,贷款利率提至基准利率的1.1倍。加上此前的政策,2011年,首套房商业贷款的首 付为30%,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发放商业贷款。
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要求,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竣工率是住建部2012年的重点工作,同时继续加快个人住房信息 系统建设,保证在2012年6月末前实现40个主要城市的联网。
国务院出台八点意见稳定房价,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将稳定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负责制;大力调 整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住房的土地供应,并督促建设。
2005年3月,房贷优惠政策取消,个人房贷首付比例从20%上调到30%。 2005年3月,国八条出台 (老国八条), 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稳房价不力要问责地方政府负责人,着力增加普通商品房、经适房和廉租房供给。2005 年5月,调控加强、细则出台(新国八条),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价格上涨幅度过快
通州商住房限购:5月5日,北京市通州区发布商住楼(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限购政策
2005--2010年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一览

2005--2010年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一览房地产行业是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但近几年过热的发展导致房价飙升,价格上涨到了离谱的地步,很多了人奋斗了一辈子就为了一套房。
面对房子人们的压力越来越大,生活质量严重下降,同时由于高房价的吸引,热钱和其他行业资金挤进房地产市场。
导致这个行业越来越疯狂,面对这种形势,国家出台各项政策稳定房价,调控畸高的房价。
小编收集了2005--2010年国家出台的各项调控房地产的政策,供大家参考:2005-3-1 国务院针对房地产投资过快出台“国八条”稳定房价,调控上升到政治高度。
连续下跌2005-3-17 取消5年以上住房商业贷款优惠利率,贷款利率下限由原来的5.31%提高到5.51%;对房价上涨过快城市或地区,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
继续下跌2005-5-11 建设部等六部门明确规定,自6月1日起,国家对个人购买住房转让售房时将视具体情况征收全额或部分营业税。
暴跌2006-5-1 国务院提出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新一轮调整大幕开启。
大幅上升2006-5-29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提出90/70。
微涨2006-5-31 国税总局规定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
连续暴跌2006-7-26 国税总局宣布从8月1日起,各地税局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强制性征收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
连续下跌2007年3-12月连续六次提高存贷款利率,基准利率调整至7.83%,利率下限调整至6.66%、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基准利率调整至5.22%。
先涨后跌2007-9-27 央行发布通知,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先涨后跌2008年9-12月央行五次降息。
1998年来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汇总至2008年.概要

1998年来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汇总2009-12-28 15:56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1998年7月3日,国发(1998)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2000年规范房地产市场1、统一房屋中介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对房地产咨询费、房地产价格评估费、房地产经纪费的收取额度作了明确规定。
房地产书面咨询费每份收费300元-1000元;价格评估费按照房地产价格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房屋租赁代理收费均按半月或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
房屋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5%-2.5%计收,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可适当提高,但不应超过成交价格的3%。
2、商品房买卖合同印发新示范文本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过去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更名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于2001年在全国范围内参考使用。
3、房产测量推行国家规范我国第一个房产测量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正式实施。
《规范》推行预售面积的核准制度,即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面积之前,必须先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取得公用面积分摊办法审核确认,并到测绘部门进行预售面积测算后,再办理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以减少预售面积和实测面积的误差。
2001年刺激消费繁荣房地产市场1、1月,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支持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房屋出租的税费进行减免。
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政府定价出租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减征营业税(由5%降为3%),房产税(由12%降为4%),个人所得税(由20%降为10%),使个人出租房屋总体税收负担由原来的17.5%~30%降低为7.3%~14.57%。
最新中国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1978年-2016年)

1985-1987年
政策目标:防止盲目发展商品住宅; 政策内容:加强商品房住宅计划管理,公有住房补贴出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1988年 1989年 1990年
政策目标:规范产地产业发展: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政策内容:治理整顿;房地产市场建设全面起步;房改开 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
政策目标:加快房地产业发展; 政策内容:引进外资;宣布“治理整顿”结束;房地产价 格;扩大市场调控范围;下放权力;发放开发消费贷款
政策目标:理顺房地产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政策内容:开始进行宏观调整;控制投资规模,调整投资 结构,规范市场行为,调节房地产经营收益。发布《关于 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 意见》和《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的通 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03年 2004年
中国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1978年-2016年)
6月:出台121号文件。加强房地产信贷,四证取得后才能 发放贷款;提高第二 套住房的首付比例; 7月:出售的房屋开始征收房地产税 8月:出台18号文件,促进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
4月:存款准备金利率上调,从7%提高到7.5%。上海市发布《上海市房地产 登记条例修正案》,期房限转,打击上海房地产投资行为,打压房地产泡沫。 5月:对高尔夫球场、会展中心、物流园区、大型购物中心等项目进行清理, 对土地管理的严格控制,抑制房地产投资过快的增长 8月:出台《上海市土地储备方法》。地方产业法规增加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 控力度,将“毛地出让”,并对预期不开发土地依法从开发商收回 10月:加息,金融机构一年期基准利率将上调0.27个百分点 12月:严禁非法压低地价招商;严格规范地方政府土地管理,抑制通过土地 招商带来的土地流失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2001年-2007年)时间政策要点2001-5-31 《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针对国有土地资产通过市场配置的比例不高,透明度低;划拨土地大量非法入市,隐形交易;随意减免地价等实际情况,从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大力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加强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地价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2002-7-1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提供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操作方式,规定经营性用地出让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禁止以协议方式出让2003-7-30 《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对各类开发区随意圈占大量耕地和违法出让、转让土地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2003-8-1 (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对协议出让的行为进行具体规定,并对协议出让最低价进行了规定2003-9-2 《关于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各类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规[2003]178号)纠正开发区违反规划批准使用土地和项目建设的行为2003-9-24 《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56号)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调控,严格实行土地供应的集中管理,控制土地供应总量,控制高档商品房的土地供应2004-3-31 《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71号)针对各地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中规避招标拍卖挂牌或仍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和划拨的问题,发出最后通谍,要求:在2004-8-31后,不得再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
2004-10-21 《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决定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在严格土地执法、加强规划管理、保障农民权益、促进集约用地、健全责任制度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2005-3-26 《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8号)要求抓紧清理闲置土地,促进存量土地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实际供应总量和利用效率。
对已经批准但长期闲置的住宅建设用地,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或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处置2005-5-9 《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要求严格土地转让管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严禁转让,依法制止“炒买炒卖”土地行为。
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切实制止囤积土地行为,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满1-未动工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2006-4-1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83号)要求出让人和受让人应就建筑工程完工期、投资总额、容积率、土地闲置情形作出具体约定2006-5-24 《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规定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并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2006-5-31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2006-8-1实施。
对出让方式的选择范围作出了更具体的规定,确立了用地预申请制度2006-7-11 《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市场准入进行规范,提高了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金在投资总额中的比重2006-8-31 《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在耕地保护、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调整建设用地税费、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及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农用地转用等方面作出了更严格的规定2006-12-12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本)》(国土资发【2006】296号)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该目录,限制或禁止例入目录的项目建设用地2006-12-17 《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规定从2007-1-1起,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
在地方国库中设立专账,专门核算土地出让收入和支出情况2006-12-19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度计划管理办法(2006-修订)》确立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被纳入-度计划控制,并实现指令性管理和以实际用地情况作为计划考核的依据2006-12-27 《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确立了以土地等别为核心和基础的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
2006-12-28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从2007-2月1日起正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2006-12-31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83号)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税额提高2倍2007-8-7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加强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管理2007-9-13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土地闲置费原则上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收;依法可以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实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地”出让;合理确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宗地规模,缩短开发周期2007-9-27 《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重点调整和细化了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住房消费贷款管理政策,其中规定:不得对囤积土地、囤积房源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重申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借款人,仍执行20%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借款人,继续执行30%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借款人,明确要求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 1.1倍;将“商住两用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40%提高到45%2007-9-28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发第39号令)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且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2007-9-30 《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各地要合理控制单宗土地供应规模,缩短土地开发周期,每宗地的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确保供应出去的土地能够及时开发建设,形成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应。
成片开发建设的土地应统一规划,统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按“净地”分块供应,以增加土地供应的宗数,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大面积“圈占”土地。
2007-11-19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 277 号)明确规定储备土地必须符合规划、计划,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2008-1-3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
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
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
·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
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新增工业用地,要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鼓励开发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深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国土资源部要严格限定划拨用地范围,及时调整划拨用地目录。
今后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外,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要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对其中的经营性用地先行实行有偿使用。
·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
·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优化住宅用地结构。
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
供应住宅用地要将最低容积率限制、单位土地面积的住房建设套数和住宅建设套型等规划条件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确保不低于70%的住宅用地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建设,防止大套型商品房多占土地。
2008-1-31 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
规定,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
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工业企业内部原则上不得安排绿地。
但因生产工艺等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2008-4-29 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7月1日施行)新修订的合同文本由合同正文、3个附件和合同使用说明三个部分组成。
根据示范文本,受让人应在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后,方可持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签订出让合同时,要明确填写宗地上建设项目的开发投资总额、建筑容积率最高限制与最低限制、建筑面积、建筑限高、建筑密度最高限制与最低限制、绿地率最高限制与最低限制等土地利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