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
2023年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

2023年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一、背景与目的市中小学教育一直是国家教育事业的核心领域,其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到国家整体教育水平的提升。
为了鼓励和表彰在市中小学教育领域表现出色的新秀教师,并提升他们的影响力和示范引领作用,市教育局决定举办2023年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活动。
本工作细则的目的是明确评选活动的总体组织架构、评选程序、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确保评选活动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二、评选组织机构1.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2. 承办单位:市教师发展中心三、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1)学校推荐:各市中小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遴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师进行推荐,并填写《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表》。
(2)区县推荐:各区县教育局按照学校推荐名额比例,选取本辖区范围内的优秀教师进行推荐,并填写《区县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表》。
(3)市级初评:市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学校推荐和区县推荐的教师进行初步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进入终评资格的教师名单。
2. 预选阶段(1)终评名单公示:对进入终评资格的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2)初步材料提交:进入终评资格的教师需按要求提交个人教育教学简历、教学视频资料等相关材料,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
3. 终评阶段(1)专家评审:根据预选阶段提交的材料,专家评审团对教师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进行评审,并评选出一批名单。
(2)现场展示:进入终评的教师需到指定的教育实践基地进行教学现场展示。
评委将根据现场展示的内容、方式、效果等综合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
(3)评选结果公示:公示评选结果,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示期为7天。
四、评选条件1. 教育理念明确,具有引领师资队伍的发展方向的新思路、新观点;2. 教学方法独特,能够在教学实践中创新,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度;3. 教学成果突出,取得学生优异的学业成绩和明显的成长发展;4. 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并在学校中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
“教坛新秀”“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师是培养人才的关键。
为了树立优秀教师的榜样作用,激励教师积极投身于教育事业,我校决定开展“教坛新秀”、“优秀青年教师”以及“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
二、活动目的1.鼓励优秀年轻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的创新和突破,提升教学水平。
2.树立优秀教师的典范形象,激发全校教师的学习热情。
3.发现和培养学科带头人,推动学科建设和教学研究。
三、活动内容1.“教坛新秀”评选1.面向对象:从近三年来到校工作的教师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
2.评选程序:(1)教师自荐或由同事、领导推荐,填写个人简历和思想心得。
(2)组织部门负责初步筛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3)举行公开展示和答辩会,候选人进行教学展示和答辩。
(4)由评委对候选人进行评分和排名。
(5)最终确定“教坛新秀”及优秀奖项的获得者。
2.“优秀青年教师”评选1.面向对象:所有年龄在40岁以下的教师均可参与评选。
2.评选程序:(1)教师自荐或由同事、领导推荐,填写个人简历和教育教学事迹。
(2)组织部门负责初步筛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3)邀请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面谈和深入了解,了解教学方法、教育理念等。
(4)通过教学观摩和评委打分,最终确定获奖者。
3.“学科带头人”评选1.面向对象:学校各学科中的骨干教师和学科管理人员。
2.评选程序:(1)教师自荐或由学科组长和相关领导推荐。
(2)组织部门负责汇总材料和进行初步筛选。
(3)邀请专家对候选人的教学方法、研究成果进行评审。
(4)评审组织根据评审结果和专家评价确定学科带头人。
四、活动宣传1.制作活动宣传海报,在校内各个重要场所张贴。
3.邀请校内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提高活动影响力。
五、奖励和表彰1.“教坛新秀”评选结果:设一、二、三等奖,校内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发布荣誉证书。
2.“优秀青年教师”评选结果:校内颁发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3.“学科带头人”评选结果:颁发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范本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范本一、目的与原则1. 目的:通过评选小学教坛新秀,旨在发掘、表彰和激励在小学教育领域有突出贡献和优秀表现的教师。
2. 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公认原则。
二、评选对象1. 推荐条件:任教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受到学生和家长认可和赞誉的。
2. 推荐资格:由任课教师、学生家长、行政人员及同行推荐。
三、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1)设立推荐对象:学校教务处根据评选要求,提出推荐对象候选人名单。
(2)邀请申报:向推荐对象发出申报邀请。
(3)申报材料:推荐对象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教学理念、工作业绩、获奖情况、教学成果等。
(4)初步审核:学校教务处根据申报材料对推荐对象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入围名单。
2. 评选阶段:(1)专家评审:邀请教育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名单进行评审,分析评选对象的教学能力、教学成果和影响力。
(2)评审结果: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综合评定,确定评选对象,并公布结果。
(3)公示期:评选结果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申诉与答复: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人员,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评选委员会对申诉进行认真调查,并及时答复。
3. 颁奖阶段:(1)颁奖大会:评选结果透明化,举办庄重的颁奖仪式,以表彰获奖教师的努力和成果。
(2)表彰奖励:颁发获奖证书、奖牌和奖金等奖励。
四、评选标准评选对象综合评定主要考察以下几个方面:1. 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技能熟练,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能够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
2. 教育教学质量: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自主学习能力。
3. 教育教学成果:在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如获得各类教学竞赛奖项、编写出版教材等。
4. 教育教学影响力: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声誉,能为他人提供帮助和指导,具有强大的教育教学示范和辐射力。
五、权责分配1. 推荐者:负责推荐对象的推荐、申报,提供真实、准确的推荐材料。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评选办法

宿迁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办法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学历、职称达标。
小学、幼儿园具备小教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初中具备申报学科大专以上学历,高中具备申报学科本科以上学历。
中学申报者具有中教一级及以上职称,小学申报者具有小学高级职称。
具有宽厚的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扎实,勤于学习,不断进修提高。
2.师德高尚。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立志献身教育事业,始终在教学、教研第一线。
教育思想端正,教学认真,富有创新精神。
热爱学生,深受学生的好评。
为人正直,顾全大局,能够团结同志共同搞好教育教学及研究工作。
受到县级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
(所申报的材料应为近五年内)3.教学业务过硬。
能胜任所教学科的循环教学,教学效果好,成绩突出。
在省、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优课评比、基本功竞赛中获奖;或者能积极参加学科教研活动,在省、市级学科教研活动中上过示范课、研究课;或者经常应市级教研部门邀请参加讲学、命题活动。
(骨干教师可以放宽到县级)4.课题研究出成果。
主持市级及以上的立项课题研究,研究课题通过结果鉴定或获得市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或具有阶段成果;或者参加省级课题研究,并有相关论文在市级及以上专业报刊上发表或荣获省、市级等第奖。
5.论文发表、获奖。
注意搜集教育信息,研究教改动态,在优化课堂结构、指导学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有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专业报刊上发表与任教专业相关的高质量的论文,或者有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得省一、二、三等奖或市一、二等奖的论文。
发表和获奖的论文总数不少于3篇。
6.辅导学生获奖,或者培养青年教师得奖。
辅导学生参加兴趣小组成绩显著,参加经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中,所辅导的学生成绩优秀,本人获市级以上指导奖。
或者在“师徒结对”活动中,青年教师取得县级以上优课奖或基本功竞赛奖。
二、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条件1.年龄、对象:“教坛新秀”年龄在30周岁以下、教龄2年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教学能手”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
教导处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方案

教导处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方案一、背景教育事业是国家事业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而教师则是教育事业中的重要力量。
教师队伍的建设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石。
为了进一步激发师生的学习热情,同时也为了表彰优秀教师的贡献,教导处决定开展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评选活动。
二、评选目的1.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激发全体教师的学习热情和教学能力。
2.为教育教学制度的改进和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借鉴。
3.为学校创设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生活氛围,凝聚校园的集体精神。
三、评选对象1. 名师学科带头人:在所在学科领域知名度高,教学成果突出,能够带领、推进学校学科建设、教育改革发展的教师。
2. 骨干教师:在所在领域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优秀,能够带动教育教学实践与实验研究的教师。
3. 教坛新秀:教育教学实践优秀,有发展潜力和良好的师德师风,对学校和社会有积极影响的教师。
四、评选程序1. 推荐自荐:学校教育教学机构、师生自荐,由推荐单位填写推荐表。
推荐资料应真实、准确,不能有虚假内容。
2. 材料审核:由评选委员会对参评人员提交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 现场展示:经过材料审核入围的候选人需进行现场展示,包括教学展示、研究成果汇报等。
4. 专家评定:评选委员会成员根据候选人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评定。
5. 结果公示:优秀者进行表彰,并全校公示。
五、评选标准推荐人员应在以下方面取得显著成绩:1. 名师学科带头人:在所在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并形成巨大影响。
2. 骨干教师:在所在领域具备深厚专业知识,并能够在教学实践中形成独特的经验。
3. 教坛新秀: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表现突出,有较高的潜力和发展空间。
六、评选奖励名师学科带头人:表彰奖金20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
骨干教师:表彰奖金10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
教坛新秀:表彰奖金5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
七、其他事项1. 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有关信息严格保密。
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标准

教师培养标准一、教学名师标准1.师德师风爱岗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以及组织带领专业梯队的能力,过去五年中,年度考核至少有一个优秀,教学考核至少有3个优秀。
2.教育教学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备“双师型”教师素质。
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专业教师能熟练系统地讲授2门以上主干课程(公共基础课教师除外),教学效果突出,教学质量评价优秀,深受学生喜欢,且至少具备下列二项条件:(1)担任省部级、国家级立项教材、规划教材主编,或主编的教材获省部级、国家级奖励;(2)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二等及以上奖励;(3)主持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课题;(4)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获一等奖;(5)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获一等奖;(6)是省级及以上教学资源库或名师空间课堂项目负责人。
3、社会服务具有相关企业相应技术工种工作经历,或经常深入企业参与技术活动,具有行业企业的技术资格,面对部门、行业企业的实际需求,主动承担与专业相关的技术服务、企业培训工作,取得良好的实际效果,在行业企业的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基础课教师应积极参加同类院校或同专业学会的交流活动、各种教学比赛,取得有较大影响的教学或研究成果。
4、在产学研结合方面,勇于探索、积极实践、不断创新,在过去5年内取得较突出的成绩,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2)获得一项发明专利,(3)公开出版由本人独著或与他人合著的本学科专著、译著等学术著作,个人撰写部分的字数须达到5万字以上。
(4)主持并完成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
5、团队建设:重视教学队伍“双师”结构建设,能够有效吸引行业企业一线技术骨干积极参与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具有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能够指导专业教师及时跟进一线用人部门对本专业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的能力,近5年内承担过青年教师培养任务。
教坛新秀、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名师认定标准

教坛新秀、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名师认定标准为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构建教师健康成长激励机制,促进学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建构骨干教师梯队。
我校围绕教育局《邢台市名师培育管理实施方案(暂行)》的文件要求,认真对照区教育局认定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校级“教坛新秀、学科骨干、学科名师”认定标准。
认定对象我校在职的从事教学工作的全体教师。
认定标准基本条件1、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学为人师,行为示范,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加强学习,拓宽视野,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近3年继续教育成绩合格,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
3、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4、小学学段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岗位学历;“教坛新秀”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学科骨干教师”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学科名师”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5、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认定。
(1)年度工作量不足;(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3)有教育事故和明显违反教师“十不”的行为;(4)其它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还需具备以下相应条件(一)校级“教坛新秀”认定标准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近三年担任过班主任、副班主任或社团课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有较显著的教育实绩。
2、刻苦钻研教学业务,认真学习教育教学书籍。
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操作能力,能独立制作多媒体教学课件,教学效果好。
3、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各项教育教学常规工作达标,教龄3年以上。
4、能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研究和教学实践活动,在校级及以上做公开课获得好评,或在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活动中做经验交流或撰写各级教学论文及课例或工作案例。
(二)校级“学科骨干教师”认定标准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在学校德育、班主任工作、社团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经验丰富,成绩突出,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好评,获得校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条件

XX市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条件(试行)XX市中小学教坛新秀的评选范围包括我市普通小学、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三年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教科研训机构、少年宫等教育机构任教的在岗教师,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教龄3—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教坛新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师德表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模范履行教师职责,自觉坚守精神家园,做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模范。
养成师德自律习惯,将师德规范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在细微处见师德,在日XX中守师德,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当好学生成长路上的引路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教育成效职业规划明确,关心学生,把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位学生身上,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用模范的言行举止为学生树立榜样。
担任班主任、团(队)辅导员、指导综合实践活动或从事学校其它教育管理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较好效果。
音、体、美等学科教师能对学生进行技能训练并取得较好成绩,积极担任兴趣小组、社团等学生组织的指导老师。
主动承担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认真落实“五项管理”等有关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主动了解学生情况,与家长积极沟通并开展合作,为学生的成长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家校育人合力。
三、教学业绩主动学习,站稳讲台,探求符合学生认知特点的教学方法,增强学科育人的水平和能力。
立足日XX,刻苦钻研,认真备好、上好每一节课,把课堂作为实现自身发展和引领学生成长的主阵地。
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年均培训不少于72学时。
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执行教学XX规。
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
校内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达到“优”等第,学生满意度测评达85%以上。
积极参加评优课、教学基本功竞赛等专业评比活动。
从教以来,在辖市(区)以上范围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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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乐东黎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县级骨干
教师、教坛新秀推荐表
此表一式三份。
附件2:
乐东黎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县级骨干
教师教、教坛新秀评审材料
一、《乐东黎族自治县县级骨干教师、教坛新秀推荐表》(一式三份)。
二、现任职务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相应任教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学校签具核实意见并盖章,下同)。
三、信息技术(教育技术能力)等级合格证书复印件,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四、2010年、2011年、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五、单位综合评定材料(1000字左右);近三年来的述职报告。
六、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近三年来代表作;签意见、盖章)。
七、工作计划和总结(签意见、盖章)。
八、近三年评优、评先获奖证件复印件。
九、一堂具有代表性的优秀课(教学设计资料)。
附件3:
乐东黎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县级骨干
教师、教坛新秀年度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