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业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某鞋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某鞋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XXX集团XX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目录总则2第壹章投资组织管理3第二章短期投资管理4第三章长期投资管理4第四章附则8总则第壹条为加强公司投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且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投资行为,营销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须经过公司的审核批准。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四条投资的目的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张,以获取较好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条投资的原则(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三)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四)必须坚持效益原则,原则上长期投资收益率不应低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
第六条对外投资的分类对外投资按投资期限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壹)短期投资壹般包括购买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以及股票等。
(二)长期投资壹般包括:1.出资和公司外部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成立合资或合作制法人实体;2.和境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开办合资、合作项目;3.以参股的形式参和其他法人实体的生产运营。
第七条公司累计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第一章投资组织管理第八条对外投资管理权限(壹)公司长期投资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其审批权限不应超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由股东会审批。
重大投资应经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质询。
(二)公司短期投资账面余额于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由总裁审批;短期投资账面余额于100万元之上(含100万元)的,由董事会审批;公司短期投资账面余额原则上不应超过500万元。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通用3篇)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通用3篇)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制定目的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切对外投资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的申报、审批、监管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1.明确管理权限。
2.落实出资者和经营者的责任。
3.加强出资者的监督力度。
第四条主管部门公司______部是对外投资的管理部门。
第五条对外投资决策______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投资权限为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____%以下,其它重大投资项目应由______申报______审查批准。
第六条对外投资项目1.公司鼓励以下对外投资项目:(1)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项目;(2)拥有技术优势或资源优势的开发项目;(3)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原材料、能源和产品销售等紧密相关的项目。
2.公司不鼓励以下对外投资项目:(1)不具竞争优势的项目;(2)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3)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3.对外投资项目要采用_______形式进行,累计对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_____%。
第七条对外投资申报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应由_____向_____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申报:1.对外投资项目概况;2.对外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3.本单位近_____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4.合作投资的,提交有关合作协议及合作方基本情况。
第八条对外投资审批1.______申报对外投资项目后,由______负责审核并对项目提出初步意见后提交______作进一步审批。
2.审批的基本原则:(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3)经济效益良好或符合其它投资目的;(4)有规避风险的预案;(5)与公司投资能力相适应;(6)申报资料齐全、真实、可靠。
3.审批额度(1)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_____%的项目由_____审批;(2)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_____%至_____%的项目由_____审批;(3)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_____%以上项目由_____审批。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公司对外投资是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发展中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投资收益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对外投资行为。
所有参与对外投资的员工都应该遵守本制度。
三、投资管理流程1. 投资前期准备在进行对外投资活动前,应进行必要的调研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市场、竞争和风险等相关调查;•投资金额、期限和收益预测等核算工作。
投资前期准备的过程中,应当确保调查评估结果真实准确,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遵循公司内部程序流程。
同时,需要明确投资目的和市场情况,确定投资比例和期限等关键性问题。
2. 投资决策在投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之后,还需进行投资决策,具体包括:•决策是否参与投资项目;•对投资项目进行投资比例和数量的确定;•确认投资方案,包括投资期限、投资收益率、风险控制等相关内容。
投资决策应当按照公司内部程序流程,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并经过审批。
3. 投资实施投资实施包括与合作方的合同签订、商业谈判、资金划拨等多个环节。
在实施过程中,应当确保各环节合规,并及时与合作方交流沟通,以及密切关注投资进展情况。
4. 投后管理投资实施完成之后,还需要进行投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关注投资项目的经营状况;•对投资回报进行监督;•对投资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
同时,还需及时向上级汇报投资情况,保证上级及时了解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四、投资决策权限1. 投资决策权限架构•董事会:审批对外投资策略和总体计划,根据授权决定大额对外投资;•CEO:审批大额对外投资;•投资委员会:审批中额对外投资;•部门负责人:审批小额对外投资。
2. 投资决策条件•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投资回报率;•有明确的投资计划、收益预测和风险管理措施;•经过公司内部程序流程和审批。
五、风险管理对外投资涉及到多种风险,包括投资市场、经营风险、政策法规风险等。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公司在国内外都存在着大量的投资机会。
为了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提高投资回报率,制定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对外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并购重组、合资合作等形式的投资。
三、投资决策和批准程序:1.投资决策应遵循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并经过充分的风险评估和预案制定。
2.投资项目应按照公司层级迭代决策程序逐级上报,最终由董事会审议和批准。
3.对外投资总额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限额要求,且不得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偿债能力。
四、投资主体责任:1.公司董事会负责对外投资决策的审议和批准。
2.公司高级管理团队负责投资项目的评估、风险管理和运营监督。
3.投资筹资及后续资金管理部门负责投资资金的调配和监控。
五、风险管理和收益预估:1.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应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经济周期、政策风险等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2.投资项目的收益预估应遵循公允、准确、合理的原则,并进行风险收益分析和评估。
3.对外投资项目应定期进行风险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投资战略和决策。
六、投资合作和合同管理:1.公司与投资对象应签订明确的合作协议和股权变更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2.投资合同应进行法律审核,并由法务部门进行备案和管理。
3.投资合作方的资信评估和尽职调查应在投资决策前进行,并由相关部门负责跟踪管理。
七、投资监督和业绩评估:1.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应配备专门的投资监督团队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
2.对外投资项目的业绩评估应定期进行,遵循合规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多维度评估指标。
3.对外投资项目的业绩评估结果应及时向董事会和股东进行报告。
八、违规处罚和风险防范:1.对于违反本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投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纠正、停止投资、追究责任等。
2.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审核。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对外投资行为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和制度。
该制度主要涉及到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投资标准和约束条件、投资风险管理、投资项目评估和分析、投资审批和监督等方面。
以下是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一些常见内容:
1. 投资决策程序:规定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包括投资提案的起草、评审流程、决策机构和权责设定等。
2. 投资标准和约束条件:确立公司对外投资的标准和约束条件,包括投资回报率、风险承受能力、资金来源和资金规模等。
3. 投资项目评估和分析:建立投资项目评估和分析的方法和标准,包括市场分析、财务分析、风险评估和可行性研究等。
4. 投资风险管理:制定投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建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机制,确保投资风险可控。
5. 投资审批和监督:建立投资审批和监督机制,包括投资审批程序、相关文件的起草和签署、投资合规性的监督等。
6. 投资报告和信息披露:规定公司对外投资的报告制度和信息披露要求,确保投资决策的透明度和沟通效果。
7. 投资退出机制:制定投资退出机制,包括投资回收、资金清算和退出策略的安排等。
8. 监督和审计:设立对外投资的监督和审计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投资行为的合规性和效果。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执行有助于规范和控制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回报,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同时,它还可以加强公司内部的风险管控和决策效率,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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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1]一、引言为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行为,确保公司对外投资的合理性和风险可控性,根据公司法规定、《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有关对外投资、并购等活动,以及与此相关的审批、实施、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三、投资决策和管理机构1、公司进行对外投资的决策应该经过董事会审议,并由董事会做出决策。
2、对外投资管理应该由董事会负责,依据全面授权的情形下,可以委托总裁/董事长指定的职能部门具体执行工作。
四、投资决策的制度1、投资决策的分析和评估(1)公司针对对外投资项目需制定投资分析计划,对项目的资产、财务以及商业模式进行分析并进行商业模型预测。
(2)依据预测结果,编制一份详细的投资报告,包括投资方案概述、投资风险、投资预期收益、投资期限、投资金额等内容。
(3)对于关键性问题,公司应该作出详细的研究和分析,并由董事会和管理机构讨论审议,确定投资方案。
2、风险评估和控制(1)对外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和控制,主要包括经济、政策、管理、市场等方面的评估。
(2)对投资风险进行评估,评估包括评估投资项目所处的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市场竞争环境等外部因素,评估投资项目的技术实力、市场推广能力、人才配备等内部因素。
(3)对于已经对外投资的项目,公司应该对投资项目的经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风险问题。
3、投资决策的程序与记录(1)在对外投资前,公司应该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记录,并做出详细的记录。
(2)投资决策会议应该由董事长或总裁召开,由公司相关部门提供业务情况和投资方案等相关文件,经董事会讨论,并进行投票表决。
(3)对外投资决策的终决议由董事会作出。
五、信息披露(1)公司发布的公告、年报中应该详细记录公司的对外投资项目情况,包括投资额、投入的资金、目前投资项目的运作情况等。
(2)对外投资项目的重大变化应该即时披露,并在披露前经过董事会的审议并取得同意后进行。
公司对外担投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加强风险控制,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及可实际控制的参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对外投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有价证券、无形资产等进行的、涉及公司资产发生产权关系变动的投资行为。
二、投资原则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2. 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3. 注重投资效益,追求长期稳定回报;4. 强化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5. 加强投资过程中的监督与管理。
三、投资分类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分为以下类别:1. 股权投资:包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股权置换、股份增持或减持、参与及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2. 证券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3. 实物资产投资:包括购置、租赁、改造、处置等;4. 其他投资:包括委托管理、套期保值、远期、期权、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等金融衍生品投资。
四、投资决策与审批第六条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程序:1. 投资项目提出:由投资部门或相关部门提出投资建议,包括投资目的、投资方式、投资规模、投资期限、预期收益等;2. 初步审查:由投资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 专家论证:对重大投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论证;4. 决策审批:根据投资项目的规模和影响,按照公司规定的权限进行决策审批;5. 投资协议签订:与被投资方签订投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公司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如下:1. 一般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审批;2. 重大投资项目:由董事会审批;3. 特大投资项目:由股东大会审批。
五、投资管理与监督第八条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投资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收益核算;2. 子公司对外投资应参照本制度执行,并定期向公司报告投资情况;3. 加强投资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及时披露投资相关信息;4. 建立健全投资风险评估体系,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5. 加强投资后的跟踪管理,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
2023修正版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确保投资决策的合理性、透明性和风险可控性。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对外投资活动,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执行。
2. 定义2.1 对外投资对外投资指公司通过购买股权、收购资产或设立合资合作企业等方式,将资金投入其他企业或项目中,以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经营管理的行为。
2.2 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审查和批准公司的对外投资项目。
3. 投资决策流程3.1 提案申请对外投资项目的提案申请由拟投资项目负责人提出,并提交给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
提案申请应包含以下内容:- 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背景分析,- 预期的投资回报和风险评估,- 投资额度和期限,- 其他相关信息。
3.2 投资评估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提案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市场前景、行业竞争分析、投资风险评估等,并通过定量和定性的方式进行评价。
3.3 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投资评估结果,对提案做出决策。
决策可以是批准、拒绝或需要进一步研究。
3.4 出资和合同签署一旦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投资项目,拟投资项目负责人将与目标企业或项目方进行出资和合同谈判,并最终签署投资协议。
3.5 投资项目执行投资项目执行阶段,拟投资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监督,并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项目进展和风险情况。
4. 监督和评估4.1 监督机制公司设立投资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对外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投资决策委员会也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确保投资项目按照计划进行。
4.2 投资评估和风险管理投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评估和风险管理,及时调整项目计划和投资策略,以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收益和控制风险。
5. 附则5.1 相关政策法规公司对外投资需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5.2 保密要求参与对外投资项目的人员应严守商业秘密,未经授权不得向外界泄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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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 X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目录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投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投资行为,营销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须经过公司的审核批准。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四条投资的目的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张,以获取较好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条投资的原则(一)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三)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四)必须坚持效益原则,原则上长期投资收益率不应低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
第六条对外投资的分类对外投资按投资期限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一)短期投资一般包括购买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以及股票等。
(二)长期投资一般包括:1.出资与公司外部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成立合资或合作制法人实体;2.与境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开办合资、合作项目;3.以参股的形式参与其他法人实体的生产经营。
第七条公司累计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第一章投资组织管理第八条对外投资管理权限(一)公司长期投资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其审批权限不应超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由股东会审批。
重大投资应经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质询。
(二)公司短期投资账面余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由总裁审批;短期投资账面余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由董事会审批;公司短期投资账面余额原则上不应超过500万元。
短期投资账面余额是指投资完成后,“短期投资”科目的账面余额。
第九条投资业务的职务分离(一)投资计划编制人员与审批人员分离。
(二)负责证券购入与出售的业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三)证券保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四)参与投资交易活动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有价证券的盘点工作。
(五)负责利息或股利计算及会计记录的人员应同支付利息或股利的人员分离,并尽可能由独立的金融机构代理支付。
第十条公司计划财务部投资科为投资承办部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综合平衡各种相关因素,对对外投资预选项目进行筛选、审查,确定基本符合对外投资条件的对象,具体负责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申报立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协调以及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计划财务部财务科负责投资效益评估、经济可行性分析、资金筹措、办理出资手续以及对外投资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等。
第十二条对专业性较强或较大型投资项目,其前期工作应组成专门项目可行性调研小组来完成。
第十三条公司法律顾问、审计监察部负责对项目的事前效益审计、协议、合同、章程的法律审核。
第二章短期投资管理第十四条短期投资程序(一)公司计划财务部定期编制现金流量状况表;(二)投资分析人员根据证券市场上各种证券的情况和其他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编报短期投资计划;(三)依照短期投资规模大小按照职权审批该项投资计划;第十五条公司计划财务部按照短期证券类别、数量、单价、应计利息、购进日期等项目及时登记该项投资;第十六条公司建立严格的证券保管制度,至少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有价证券,证券的存入和取处必须详细记录在证券登记簿内,并由在场的经手人员签名。
第十七条公司购入的短期有价证券必须在购入当日记入公司名下。
第十八条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定期组织有价证券的盘点(详见财物盘点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计划财务部对每一种证券设立明细帐加以反映,每月应编制证券投资、盈亏报表,对于债券应编制折、溢价摊销表。
第二十条公司计划财务部应将投资收到的利息、股利及时入帐。
第二十一条公司短期投资分别由总裁、董事会按其职权批准处置。
第三章长期投资管理第二十二条公司对外长期投资按投资项目的性质分为新项目和已有项目增资。
(一)新项目投资是指投资项目经批准立项后,按批准的投资额进行的投资。
(二)已有项目增资是指原有的投资项目根据经营的需要,需在原有投资的基础上增加投资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对外长期投资程序(一)公司计划财务部财务科协同计划财务部投资科确定投资目的并对投资环境进行考察;(二)公司计划财务部投资科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投资意向书(立项报告);(三)公司计划财务部投资科编制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总裁办公室,在授权范围内总裁办公会负责审批,超出授权范围,上报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由董事会审批;(四)公司计划财务部编制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六)公司计划财务部投资科制定有关章程和管理制度;(七)公司计划财务部投资科负责项目实施运作及其经营管理。
第二十四条对外长期投资项目一经批准,一律不得随意增加投资,如确需增资,必须重报投资意向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二十五条对外长期投资兴办合营企业对合营合作方的要求(一)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经济实力;(二)能够提供合法的资信证明;(三)根据需要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相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对外长期投资项目必须编制投资意向书(立项报告)。
项目投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投资目的;(二)投资项目的名称;(三)项目的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四)投资项目的经营方式;(五)投资项目的效益预测;(六)投资的风险预测(包括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治风险);(七)投资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市场情况、经济政策;(八)投资所在地的外汇管理规定及税收法律法规;(九)投资合作方的资信情况。
第二十七条投资意向书(立项报告)报总裁办公会批准后,计划财务部投资科应委托专业设计研究机构负责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总论:1.项目提出的背景,项目投资的必要性和投资的经济意义;2.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的依据和范围。
(二)市场预测和项目投资规模:1.国内外市场需求预测;2.国内现有类似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的统计;3.项目进入市场的生产经营条件及经销渠道;4.项目进入市场的竞争能力及前景分析。
(三)预算和资金的筹措:1.该项目的注册资金及该项目生产经营所需资金;2.资金的来源渠道,筹集方式及贷款的偿还办法;3.资金回收期的预测;4.现金流量计划。
(四)项目的财务分析:1.项目前期开办费以及建设期间各年的经营性支出;2.项目运营后各年的收入、成本、利润、税金测算。
可利用投资收益率、净现值、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进行分析;3.项目敏感性分析及风险分析等。
第二十八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董事会批准后,计划财务部编制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
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合作各方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二)合作项目的名称、地址、经济性质、注册资金及法定代表人;(三)合作项目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四)合作项目的内部管理形式、管理人员的分配比例、机构设置及实行的财务会计制度;(五)合作各方的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及出资期限;(六)合作各方的利润分成办法和亏损责任分担比例;(七)合作各方违约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八)协议(合同)的生效条件;(九)协议(合同)的变更、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十)出现争议时的解决方式以及选定的仲裁机构及所适用的法律;(十一)协议(合同)的有效期限;(十二)合作期满时财产清算办法及债权、债务的分担;(十三)协议各方认为需要制订的其他条款。
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由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生效或由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
第二十九条长期投资的财务管理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计划财务部根据分析和管理的需要,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告,以便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投资回报状况进行分析,维护公司权益,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三十条对外长期投资的转让与收回(一)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收回对外投资;1.按照章程规定,该投资项目(企业)经营期满;2.由于投资项目(企业)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依法实施破产;3.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而使项目(企业)无法继续经营;4.合同规定投资终止的其他情况出现或发生时。
(二)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转让对外长期投资:1.投资项目已经明显有悖于公司经营方向的;2.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没有市场前景的;3.由于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时;4.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投资转让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转让投资的规定办理。
(三)对外长期投资转让应由公司计划财务部提出投资转让书面分析报告,报公司批准。
(四)对外长期投资收回和转让时,相关责任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作好投资收回和转让中的资产评估等项工作,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第四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计划财务部拟订,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