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孔头小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是指对小学安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安全责任事项进行追究责任的制度。
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小学安全工作的责任下达、履行和追究的程序和要求,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
2.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要求小学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对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要指示负责人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 责任追究程序:对安全责任事项进行追究的程序,包括责任人调查、听证、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和处理决定等环节。
4. 责任追究标准:对不同类型的安全责任事项和违规行为,确定责任的划分、认定标准和责任范围。
5. 处理结果公示:对责任追究的结果进行公示,并在内部范围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保证安全责任追究的公开透明。
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对于提高小学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激励责任人履职尽责,强化安全管理的效果,确保小学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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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小学生安全、保护校园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
第三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目的是依法追究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遏制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二章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机构,负责小学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工作。
第五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完善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相关制度和规章;2. 组织进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调查和初步定责;3. 确定事故责任人,并提出相应的处罚建议;4. 对教职工进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相关培训和教育;5. 定期组织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的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程序第六条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追究机构应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和责任的初步确定。
第七条调查组应采取逐级报告的方式,向校长汇报事故进展和相应调查结果。
第八条调查组应广泛听取事故当事人、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并记录相关证言和证据。
第九条调查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相关程序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条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确定事故责任人,并提出相应的处罚建议。
第十一条校长审查并批准调查组提出的处罚建议,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决定。
第四章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方式和措施第十二条对于造成小学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校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和措施进行追究责任:1. 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2. 限制或暂停职务;3. 取消评优、晋级、奖学金资格;4. 追究刑事责任;5. 其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五章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监督与评估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监督机制,防止滥用职权和不正当行为。
第十四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机构应定期组织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小学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责任主体小学的安全工作是全体师生员工共同责任,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
第三章学校领导班子的责任学校领导班子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应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和问题,学校领导班子需及时组织处理,并进行总结和改进。
第四章教职员工的责任教职员工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中坚力量,应牢记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履行下列职责:1.认真学习安全法规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2.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违反相应规定;3.积极参与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4.认真履行职责,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防范事故的发生;查;6.参与应急演练,提高自身的应急处置能力;7.督促学生遵守安全规定,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五章学生的责任学生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享受者和参与者,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自觉履行下列职责:1.学习安全基本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遵守学校安全规定,不参与违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3.尊重师长,听从教师的安排和指挥,不擅离校园或离岗;4.不组织和参与各类擅自离校园活动,不参与欺凌、打架等违法行为;5.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6.参与应急演练,提高自身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章家长的责任家长是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以下职责:1.家长要关注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参与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2.要做好家庭安全教育,引导孩子遵守安全规定,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定期与孩子进行安全谈话,了解孩子在校园内的安全情况;督检查;5.配合学校参与应急演练,提高家庭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章追究制度对于安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二篇)

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小学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责任倒查和追究,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追究原则1. 安全责任追究原则是安全工作的根本要求,任何违反安全规定、出现安全事故的行为,都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2. 依法追究责任,重点调查事故责任人的过失和疏忽行为,并查清责任分工,确保责任的明确和清晰。
3. 追究责任时,要坚持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公正性和适用性原则,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进行调查,确保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追究。
三、安全责任追究程序1. 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2. 成立责任追究小组,由学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为成员,全面调查和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责任。
3. 追究责任对象包括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4. 小组成员需严格按照责任追究程序进行调查和核实工作,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准确。
四、安全责任追究措施1. 安全责任追究采取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撤职处理等。
2. 直接责任人的追究措施主要包括记过、留校察看、停职检查等。
3. 间接责任人的追究措施主要包括警告、降职、免职等。
4. 领导责任人的追究措施主要包括责令辞职、解聘等。
5. 追究措施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执行,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五、安全责任追究结果公示责任追究结束后,对结果进行公示,包括责任人姓名、违规行为、追究措施等信息,便于学校师生和家长了解并监督。
公示内容需明确、准确,便于广大师生和家长监督责任追究的实施情况。
六、监督和改进1. 学校组织开展安全责任追究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责任追究制度执行到位。
2. 每学期,学校组织对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和完善。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领导团队所有。
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XX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个人财产的安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一旦发生校因安全事故,要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由于学校责任造成师生死亡、火灾损失在5万元以上,学校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等,要依次追究责任人,岗位责任人,处室主任,安全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校长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要依次追究有关责任人,岗位责任人,处室主任,安全责任人和主管副校长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
3、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伤害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责成其向受害学生进行赔偿,并根据情节和学生受伤害程度给与必要的行政处分,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或工作人员资格。
触犯刑律的,要依法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发现学生受到伤害或因患严重疾病学要救治时,不积极组织救治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学校纪律处分。
(以上制度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
小学安全事故认定、追究制度

小学安全事故认定、追究制度
小学安全事故认定和追究制度是为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而设立的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事故认定:对发生在小学校园内的安全事故进行认定,包括对事故的性质、原因、责任等方面进行调查和判定。
认定事故需要有详细的调查报告和相关证据,确保结果客观、公正。
2. 追究责任:对事故中存在的责任方进行追究。
责任方包括学校、教职工、家长等相关人员。
根据责任的大小,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行政警告、行政处罚等。
3. 教育改进:事故后,要及时总结教训,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
包括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
4. 信息公开:对事故的处理结果和相关信息进行公开,让家长和社会公众了解事故的处理情况,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
小学安全事故认定和追究制度的实施,可以促使学校和相关人员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同时也能够明确责任,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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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版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版一、引言学校是培养国家栋梁的摇篮,为了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保护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本文就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具体内容进行探讨。
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1. 学校领导层的责任学校的安全工作责任首先由学校领导层负责。
学校领导层应当牵头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政策方针,组织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年度安全工作重点,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学校领导层应当注重平时工作中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警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宣传,形成学校全员参与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2. 部门责任学校各个部门也应当有明确的安全工作责任。
例如,教务处应当负责学生实验室、图书馆等安全工作;后勤部门应当负责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体育学院应当负责学校体育场馆的管理和维护等。
各个部门应当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具体的安全工作任务,并定期向学校领导层汇报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
3. 教师责任学校教师是学生日常教学的主要责任人,对于学生的安全工作负有重要责任。
教师应当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其次,要按照学校的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学生进行各类安全演练,加强学生的应急能力和自救意识;最后,在日常教育工作中要注重监督学生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不良的行为习惯,确保学生的安全。
三、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 事故责任的确定一旦发生事故,学校应当第一时间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
事故调查组由学校领导组成,应当公正、客观地进行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进行权责分明的划分。
在确定责任时,应当分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并将责任区分为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等,以绝对公正的态度追究责任。
2. 责任的排序在确定责任时,应当遵循一个原则,即“责任由上而下、由近及远、由明而暗、有错必究”。
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为创建校园安全文明建设,有效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2、学校因突发事故、火灾、食物中毒及电力设施、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不善引起伤亡事故,依照本办法规定,追究发生事故相关人员的责任。
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学校校舍及消防安全设施、用电设备、设施安全状况的检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并将检查结果于检查后及时公布。
不按时组织检查的;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或有安全隐患未查出的;对安全隐患问题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安全领导小组应对校舍进行经常性检查,做好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加强校产设施及电力设施维护与管理,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各类设备、设施安全有效。
新学期开学前,应对学校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保证安全信息畅通。
对不按规定组织开展经常性检查维护及瞒报、迟报、漏报学校安全状况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
不得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以及其他危险性劳动,或将学校场地作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如各个年级组违反规定组织学生从事危险性劳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加强饮用水的管理,教育学生不购买“三无”食品,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加强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问题。
做好交通要道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学生疏导工作,保证学生通过道路安全。
因措施不力导致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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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孔头小学
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为督促学校全体教师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
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责任人本学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晋升资格、视其情节轻重扣减本学期绩效工资,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
一、建立安全网络,强化安全职责
班主任→课任教师分管安全→教导处→门卫校长→后勤→工作人员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老师负责,班主任老师为第一负责人。
学生在课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师负责,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
学生在体育课和两操活动的安全由体育教师负责,体育教师为第一责任门卫安全卫生由门卫负责,门卫为第一责任人。
学生在校内活动场所活动,出现安全事故,辅导员、值日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学校将在每学期开学初和各科室以及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
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类相关人员安全工作责任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对学校安全工作有
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的权力。
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分层管理,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岗位责任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校长对学校安全组织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负有领导责任。
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校长负有首要的组织抢救、应急疏散、维持秩序等责任。
(二)主管安全:是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者,对分管工作的安全做好有效管理,健全分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若因分管工作的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工作布置、检查、督促不及时,管理不到位,指导不正确等出现安全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三)教导处:是学校综合治理的组织管理者。
负责学校综治档案和安全档案的建立,制订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计划,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教师和家长安全知识培训等工作。
若因档案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善,则应负管理责任。
(四)班主任:是所在班级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学习、生活、课间活动、课外教育等方面的安全,采取多种措施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应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规教育和检查,定期开展安全排查,教育和排查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
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
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并让家长签字。
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
要按时放学,不得提前或延迟放学时间,以确保学生回家路上的安全。
班主任要对学生加强防溺水,防雷击、防火等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不拥挤,如有集会,班主任应站在楼梯口,组织学生上下缕梯,防止楼道口发生
安全事故。
班主任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比赛,劳动时,必须特别加强安全教育,同时要全程参与,不得擅离现场,学生在班级活动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主要责任。
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直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五)任课教师:是任课时段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课堂教学应结合学科特点,渗透安全教育,配合班主任经常性地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常规教育。
对以下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没有及时发现缺课、逃课学生;或发现而没有及时报告班主任;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擅离岗位、私自调课、迟到、提前下课、滞留学生,或上课期间管理不善的;组织或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教师知道但未加以必要注意的;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教师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等等。
(六)其它岗位人员:
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坐班,严格出入门登记制度,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
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教学时间,学生无班主任批条,不得出校门;上学和放学期间,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校内;禁止在校内零卖和晒物;禁止滞留校外人员或学生在门卫室。
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值日教师:严格履行值日教师工作职责,到岗及时,责任落实。
如因失职、渎职出现安全事故,须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实验管理员:对有毒化学药品要加强管理,防止有毒药品被盗,造成中毒事故发生;教育并监控学生实验操作过程。
学生家长: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排除)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
三、学校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
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全校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当事人本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追究责任规定和要求:
1、上课时间出现学生打架斗殴等安全事故,由当时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一次扣当事人绩效工资10元。
2、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有学生或其家长投诉经查属实,一次扣当事人绩效工资20元。
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当事人负全权负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3、课余时间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班主任、值日老师、值日行政领导的责任,比例按3:4:3责任界线划分。
4、学生放学,班主任或当班教师要护送学生出校门,如果出现安全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学生从校门逃出校外,追究门卫责任,班主任负连带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较坏影响,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6、在重大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由班主任负全权责任。
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岗位空缺,导致安全事故按旷工计算,并追究赔偿损失。
7、学校领导、教师在值日或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中,玩忽职守造成的责任事故除按要求扣工资外,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全体领导和老师都要提高认识,在思想上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重视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努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如果学校发生安全事故,除了校长应负领导责任之外,要根据事故的情节,发生的原因等,对事故进行调查,对事故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对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追究经济赔偿责任,由责任相关人员比例赔付。
乾县注泔北孔头小学
2019.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