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七”完成增值税免抵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以下称留抵退税)制度。
为方便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以下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二)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四)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五)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三、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下称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见附件)。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五、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当按期申报免抵退税。
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
免抵退税的计算原理是什么

免抵退税的计算原理是什么免抵退税的计算分两种情况:1、出⼝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
免抵退税的基本计算步骤为五步:第⼀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离岸价格×外汇⼈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出⼝退税率);第⼆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期末留抵税额;第三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出⼝货物离岸价×外汇⼈民币牌价×出⼝货物退税率;第四步——⽐较,确定应退税额,⽐较当期应纳税额和免抵退税额的⼤⼩,取较⼩者;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
2、出⼝企业有进料加⼯业务。
免抵退税的基本计算步骤为七步:第⼀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视同进项)=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X(出⼝货物征税率⼀出⼝货物退税率);第⼆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货物离岸价格×外汇⼈民币牌价×(出⼝货物征税率⼀出⼝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第三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期末留抵税额;第四步——计算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进⼝货物退税率;第五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出⼝货物离岸价×外汇⼈民币牌价×出⼝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第六步——⽐较确定应退税额;第七步——确定免抵税额: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
增值税免抵退税额计算

增值税免抵退税额计算
一、简述增值税免抵退税
增值税免抵退税,是指税收当局允许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购买其中一种商品或提供其中一种服务,临时免除该商品或服务付出的增值税,从而使买方享受到免税优惠,减轻其社会负担,达成一种合理权利和义务的抵抗性税收优惠制度。
二、运用税率计算
1、当税率为17%时,计算免税金额
根据增值税税率17%的计算公式,计算免税金额的原则是:例如,商品的税后价格是1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那么这笔购买的增值税金额为:1000元X17%=170元,把170元作为免税金额进行抵退。
2、当税率为13%时,计算免税金额
根据增值税税率13%的计算公式,计算免税金额的原则是:例如,商品的税后价格是1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那么这笔购买的增值税金额为:1000元X13%=130元,把130元作为免税金额进行抵退。
三、遵循税收优惠政策
在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下,部分具有认定条件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或者属于特殊征管,可以适用偏低的税率,甚至可以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免、抵、退”计算解读

增值税“免、抵、退”计算解读作者:张敬东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4年第7期张敬东摘要:“免、抵、退”税设计原理精巧,但由于计算依据、征税与退税率存在差异等原因,使其计算步骤较多、较为费解。
本文通过对各计算步骤的分解说明,分析了“免、抵、退”税相关计算方法的实质,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和正确运用增值税“免、抵、退”税方法。
关键词:“免、抵、退”税计算;公式分解一、“当期应纳税额”实际上为“当期不能免征的税额”根据财税〔2012〕39号规定: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3)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是指免税购入的原材料部分,这部分原材料购入时免税,所以也无需免、抵和退税,在计算时将这部分剔除。
为分析方便,我们假定当期没有免税购进原材料,“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与“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均为0(下同)。
上述系列公式逻辑关系:如果不存在“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一项,则当期全部进项税额被抵扣,全部进项税额包括内销、出口货物劳务进项税、未消耗材料物资进项税,由于出口货物进项税额得到抵扣,相当于出口企业以少交增值税的方式得到了国家的出口退税。
但由于国家规定的退税率一般会低于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存在不完全退(免)税情况,因此需要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二、当期免抵退税额不是当期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4)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5)“当期免抵退税额”是指出口企业因享受增值税出口优惠政策而应得到的全部经济利益,包括免税、抵税与退税额的合计。
免抵退税计算及会计核算方法

免抵退税计算及会计核算方法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免抵退税计算及会计核算方法“五+七”完成增值税免抵退根据生产企业原材料完全从国内购进还是从国外购进的不同情况,对“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笔者分别称为“五个步骤”和“七个步骤”。
1.原材料完全从国内购进,“免、抵、退”税五个步骤:(1)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简称为“剔税”当期免抵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退税率)或:剔税=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如征税率17%,退税率15%,2%就是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会计处理上作为“进项税转出”计入成本。
(2)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简称“抵税”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或:抵税=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剔税)-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当期应纳税额<0,为期末未抵扣税额(有资格申请退税);若应纳税额>0,为本期应上缴增值税。
(3)计算免抵税额,简称“计算尺度”或“标准”(会计上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4)确定应退税额-当期期末抵扣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两者中较小者(5)确定免抵税额(倒计平衡关系,会计上称“出口抵减内销销项税”)[例1]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率17%,退税率13%,4月份业务如下:购进材料200万元,进项税额34万元,该材料已入库,上期留抵税额3万元,内销收入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计算:(1)剔税=200×(17%-13%)=8万元(进项税转出)(2)抵税=100×17%-(34-8)-3=-12万元<0(3)尺度:200×13%=26万元(4)比较:应退税额为12万元,期末余额为0(5)免抵税额=26-12=14万元(会计上称出口抵减内销销项税)会计处理:借:应收补贴款12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销项税)14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6(税法上称免抵税额)[例2]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率17%,退税率13%,业务如下:购进材料200万元,进项税额68万元,该材料已入库,上期留抵税额5万元,内销收入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免抵退税申报操作细则

1、目的:平衡企业税收负担,规范和指导操作行为,依法申报纳税。
2、名词释义:“免、抵、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所耗用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抵扣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扣完时,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对未抵扣完的税额予以退税。
3、申报有关要求3.1 操作中具体要求:3.1.1 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下列顺序办理免抵退税和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退税明细申报—生成免税证明—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3.1.2 出口日期在2005年6月1日后的出口退税业务必须在5.1版中录入处理。
3.1.3 因为5.1版中出口报关单、出口发票、外汇核销单三者只对应一个出口金额,当三者纸质凭证出现金额差异,应按实际离岸价录入系统计算免抵退税。
即以账面实际金额申报,分摊至报关单各项出口产品中。
3.1.4 录入报关单时必须录入报关单号码及三位流水码。
如:XXXXXXXX0013.1.5 因贸易性质码在5.1版中参与预审对碰,故企业在电子口岸发送报关单信息时应注意贸易性质码的审核,不符的不能发送,需向海关申请改正后再行发送。
否则,信息对碰不上,税务部门将视同内销征税。
3.1.6 企业在网上申报时注意网上申报时间只能是在上班时间申报,并且审核结果不能即时反馈。
3.1.7 企业应在免抵退税申报盘中建立“SBMX”、“SBHZ”等2个文件夹,分别用来保存“申报明细数据”、“申报汇总数据”等对应的申报数据。
3.2 政策相关要求:3.2.1 资格条件:凡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满一年时,方可亨受免抵退税政策。
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

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2)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①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②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
(4)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
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包括当期国内购进的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的价格和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其中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口料件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①采用“实耗法”的,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
其计算公式为: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计划分配率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实行纸质手册和电子化手册的生产企业,应根据海关签发的加工贸易手册或加工贸易电子化纸质单证所列的计划进出口总值计算计划分配率。
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方法解析

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方法解析2014年新年伊始,对于我国税制体制改革来说又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日子。
从1月1日起新的《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文件开始执行,铁路运输业、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范围,前期陆续出台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政策,得到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
铁老大被纳入了“营改增”范围意味着我们的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将会有更多的原营业税纳税人转身投入增值税纳税人的阵营中来。
相对于营业税,增值税纳税人的核算对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果说营业税是一只大雁那增值税就是一只雄鹰,营业税是一只小马驹增值税就是一匹千里马。
想训服雄鹰,驾驭千里马,就要求财务人员要有训鹰人的技巧,骑士的能力。
在增值税的核算体系中,出口企业的核算法相对较为复杂,不但要计算纳税金额,还要计算退税金额。
随着经济体质改革的逐步深入,扩大内需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改革需要,更多的要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出口,鼓励企业走出去赚取外汇。
为了给企业减轻负担卸掉枷锁,更好的参与到国际市场竞争中,国家对出口企业实行免税、抵、退税等一系列优惠措施,让企业的产品、服务等以零税率的方式近入到国际市场,以期占有更好的竞争优势。
平时财务人员接触出口退税的业务较少,且“营改增”以后许多新纳税人对增值税掌握不够全面。
现就“免、抵、退”计算方法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免、抵、退”计算法适用于生产企业(包括: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服务、劳务或委托外贸企出口自产货物、劳务、服务。
1、“免”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劳务、服务,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2、“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支付的进项税额,可以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3、“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出口原因导致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以下详细解释公式的推导过程及具体应用:一、出口型生产企业当期内销应纳税额的计算生产性企业出口适用“免、抵、退税”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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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企业原材料完全从国内购进还是从国外购进的不同情况,对“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笔者分别称为“五个步骤”和“七个步骤”。
1.原材料完全从国内购进,“免、抵、退”税五个步骤:(1)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简称为“剔税”当期免抵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退税率)或:剔税=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如征税率17%,退税率15%,2%就是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会计处理上作为“进项税转出”计入成本。
(2)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简称“抵税”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或:抵税=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剔税)-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当期应纳税额<0,为期末未抵扣税额(有资格申请退税);若应纳税额>0,为本期应上缴增值税。
(3)计算免抵税额,简称“计算尺度”或“标准”(会计上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4)确定应退税额-当期期末抵扣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两者中较小者(5)确定免抵税额(倒计平衡关系,会计上称“出口抵减内销销项税”)[例1]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率17%,退税率13%,4月份业务如下:购进材料200万元,进项税额34万元,该材料已入库,上期留抵税额3万元,内销收入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计算:(1)剔税=200×(17%-13%)=8万元(进项税转出)(2)抵税=100×17%-(34-8)-3=-12万元<0 (3)尺度:200×13%=26万元(4)比较:应退税额为12万元,期末余额为0 (5)免抵税额=26-12=14万元(会计上称出口抵减内销销项税)会计处理:借:应收补贴款12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销项税)14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6(税法上称免抵税额)[例2]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率17%,退税率13%,业务如下:购进材料200万元,进项税额68万元,该材料已入库,上期留抵税额5万元,内销收入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计算年底退税额。
计算:(1)剔税=200×(17%-13%)=8万元(进项税转出)(2)抵税=100×17%-(68-8)-5=-48万元<0 (3)尺度:200×13%=26万元(4)比较:应退税额为26万元(5)免抵税额=0万元(会计上称出口抵减内销的销项税),(6)留下期继续抵扣税为22万[!--empirenews.page--] 2.出口企业出口产品,有从国外进口料件,进口料件复出口计算“免、抵、退”税七个步骤:(1)剔税的抵减额(也称免抵退税不得免抵退税的抵减额)当期剔税(不得免抵退税)的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征税率-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组成=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2)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简称为“剔税”当期免抵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征税率-退税率)=(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征税率-退税率)或:剔税=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当期剔税(不得免抵退税)的抵减额(3)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或:抵税=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当期应纳税额<0,为期末未抵扣税额(有资格申请退税);若应纳税额>0,为本期应上缴增值税。
(4)计算免抵税额的抵减额,简称“计算尺度”或“标准”的抵减额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退税率(5)计算免抵税额,简称“计算尺度”或“标准”免抵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退税率=(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退税率(6)确定应退税额-比较当期期未抵扣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两者中较小者(7)确定免抵税额(倒计平衡关系,会计上称“出口抵减内销销项税”)[例3]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率17%,退税率13%,有关的经营业务如下:购进材料200万元,进项税额34万元,当月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留抵税额6万元,内销收入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