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服务费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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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服务费用结算规定

外包服务费用结算规定

外包服务费用结算规定外包服务已成为现代商业运作中的一种常见形式,通过将某些业务活动委托给外部供应商来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

在外包合同中,费用结算规定非常重要,因为它决定了合同的经济方面,有助于确保供应商和委托方之间的公正和透明的交易。

首先,外包服务费用结算规定应明确约定服务的定价方式。

这可以基于时间计费、项目计费或结果计费等不同方式。

例如,在一个IT外包合同中,供应商可能根据每小时工作的技术人员数量来计费。

无论采用何种定价方式,合同都应明确说明计费基准、计费单位和计费周期等关键因素。

其次,合同应规定服务费用的具体组成和计算方式。

这包括列明费用构成的各个组成部分,如人员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用等。

此外,合同还应规定如何计算这些费用。

例如,人员成本可以根据人员工资和福利进行计算,设备成本可以根据租赁或购买价格进行计算。

确保费用计算公式明确,并提供可验证性。

第三,合同还应规定费用结算的支付方式和周期。

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提前支付等,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方式。

支付周期可以是每月、每季度或每年等,根据项目的持续时间和供应商的资金需求来确定。

此外,还可以约定一定的支付条件,如应在服务完成后30天内支付费用。

除了费用结算的基本规定外,合同还应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1.额外费用:合同应规定哪些情况下委托方需要支付额外费用。

例如,如果项目的范围发生变化,导致供应商需要提供额外的服务,委托方可能需要支付额外费用。

2.优惠和折扣:如果供应商愿意提供优惠或折扣,合同应明确规定任何优惠和折扣的条件和额度。

3.违约和罚款:合同应明确规定当供应商未按时提供服务或未履行其他合同义务时,委托方可采取的违约处理措施和相应罚款。

4.索赔和解决争议:合同应规定双方对于服务质量、费用争议等情况下的索赔和解决争议的程序和机制,以确保争议能够得到及时和公正的解决。

综上所述,外包服务费用结算规定应明确约定定价方式、费用构成、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和支付周期等关键要素。

企业食堂外包财务制度内容

企业食堂外包财务制度内容

企业食堂外包财务制度内容一、总则企业食堂外包财务制度旨在规范企业食堂外包服务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对外包公司的监督,保障企业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企业食堂外包服务相关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外包费用支付1. 外包费用支付方式外包费用支付采用月结方式,每月底根据外包服务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进行结算支付。

2. 费用审批流程外包服务费用的审批流程为:食堂外包负责人提交费用报表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将费用支付指令通过电子银行系统下发给外包公司。

3. 费用发票管理外包公司需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发票,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对收到的发票进行审查和管理,并做好财务档案归档工作。

三、账务处理1. 外包服务费用核算每月底财务部门对外包服务费用进行核算,包括食材采购费用、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等,核算结果需进行比对与审计。

2. 外包服务费用分摊外包服务费用按照企业食堂外包服务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费用分摊,涵盖各部门员工的用餐情况、用餐频次等。

3. 外包服务费用调整如需对外包服务费用进行调整,需由食堂外包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充分的理由和依据,经企业财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四、财务监督1. 外包财务报表审查企业财务部门定期对外包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查,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

2. 财务审计定期对外包服务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企业管理层汇报审计结果。

3. 财务风险管理对食堂外包服务中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企业财务安全。

五、违规处理1. 外包服务费用违规如外包公司擅自提高外包费用、篡改账务凭证等违规情况,企业财务部门将立即停止支付费用,并报告企业管理层,对外包公司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 财务舞弊如发现外包公司存在财务舞弊行为,企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终止与其的合作。

六、附则本制度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经企业管理层审批后生效。

企业各部门及外包公司需严格遵守本制度内容,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务外包合同结算方式

劳务外包合同结算方式

一、结算依据1. 本合同结算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劳务外包合同。

2. 结算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劳务外包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2)工程量计算依据的《地面建筑工程基础定额(2007统一基价)》;(3)劳务外包合同约定的计件承包单价;(4)甲方现场主管对乙方提供的考勤表确认无误后的签字确认;(5)甲方财务对结算单据的审核确认。

二、结算周期1. 本合同结算周期为每月一次。

2. 每月XX日前,甲方技术人员应根据工程量计算结果出具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结算单,并由甲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乙方代表签字确认。

三、结算流程1.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工程完成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工程量结算单、劳务人员考勤表等相关结算资料。

2.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结算资料后,由甲方现场主管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3. 甲方将签字确认的结算资料提交给甲方财务部门,由甲方财务部门进行审核。

4. 甲方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按照劳务外包合同约定的计件承包单价和结算依据,计算劳务费用。

5. 甲方财务部门根据计算结果,出具结算单,并将结算单提交给乙方。

6. 乙方收到结算单后,如有异议,应在收到结算单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

如无异议,乙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结算款项支付给甲方。

四、付款方式1. 甲方按照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的工程款,到甲方账户后五天内,按照结算进度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2. 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交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财务核算。

五、逾期付款处理1. 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劳务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2. 如乙方逾期付款超过30天,甲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其他1. 本合同结算方式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一致进行调整。

2. 本合同结算方式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劳务外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外包服务费结算流程

外包服务费结算流程

1、目的:规范外包单位结算工作,保障各类外包服务合同的有效履行和结算的时效性。

2、范围:适用于对各项目秩序、保洁、电梯维保、日常垃圾清运等外包单位的服务费结算管理工作。

3、职责:3.1人事专员/主管:负责每月定期督促各项目外包服务费结算单的申报,负责结算单内部的流转会签,负责结算单的最终归档工作。

3.2项目部经理:负责每月按照规定时间首先对外包单位服务项目情况提出初步的评定结算意见并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

3.3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每月依照人事检查情况对外包单位服务项目情况提出相关评定结算意见并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

3.4保障发展部经理/品质经理:负责每月依照品质检查情况对外包单位服务项目情况提出相关评定结算意见并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负责与外包结算单位在每月结算服务费时沟通结算意见,督促外包单位签属结算单。

3.5财务部经理:负责每月核定结算单结算金额情况后报总经理签批,通知外包单位开具发票,做好账务处理。

负责根据总经理签批的报销单,通知外包单位收款。

3.6主管副总/总经理助理:负责每月对由各部门签署完结算意见的结算单情况进行最终评定意见的签署。

3.7总经理:负责对《外包服务费结算单》进行签批,并根据公司资金情况批准财务部报销时间。

4、程序要点:4.1结算期:与公司考勤期相同,即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初次结算期则根据合同起始日至当月20日。

4.2申报期:每月21日-23日。

4.3流转期:每月24日-30日4.4付款期:每月12日。

4.5具体流程:4.5.1每月23日前,各项目部必须填写好《外包服务费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单”,将上一月各外包单位服务情况签署评定意见后并附上相关考勤记录,报送至行政人事部人事/主管,同时,考勤记录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行政人事部可以拒收。

4.5.2行政人事部在收到结算单后须于2日内,根据当月人事检查情况出具专业的评定意见后将结算单交人事专员/主管流转至保障发展部进行评定。

安保外包服务协议中的服务费用与结算方式

安保外包服务协议中的服务费用与结算方式

安保外包服务协议中的服务费用与结算方式为了确保安保外包服务的顺利进行,有效维护客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托方(以下简称"服务商")与委托方(以下简称"客户")双方达成以下协议,详细阐述了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的相关事宜。

一、服务费用的构成1. 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人员费用:包括安保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和其他各项人事成本;(2)装备费用:包括所需的安保装备、器材以及维护和更新的费用;(3)设备管理费用:包括设备的维护、保养、操作和管理费用;(4)日常办公费用:包括办公场所租金、水电费、宣传推广费等。

2. 具体的服务费用将由双方在协议签订前进行详细的商讨和确定,并在合同附件中明确记录。

二、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1. 预付款:客户应在协议签订生效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总服务费用的15%作为预付款。

预付款可用于服务商的人员招聘、装备采购等前期资金投入。

2. 阶段性支付: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在服务合作过程中的特定时间节点支付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以确保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 定期结算:服务商应每月提供详细的服务费用结算报告,客户应在收到结算报告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4. 滞纳金:如客户逾期未支付服务费用,服务商有权按协议约定的利率向客户收取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5. 发票开具:服务商应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为客户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客户应提供办理发票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三、服务费用的调整1. 如服务期间发生法定工资最低标准的调整等情况,导致服务费用发生变动的,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调整。

2. 双方在服务合作过程中,如发生其他需调整费用的情况,应及时进行书面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四、争议解决1. 如双方对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未果,可选择一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合同费用计算和结算方式

合同费用计算和结算方式

合同费用计算和结算方式一、费用计算根据双方达成的合作协议,本合同的费用计算如下:1. 合同总费用:合同总费用为双方约定的金额,详见本合同的附录A。

2. 外包服务费:根据合作协议约定,乙方将提供外包服务。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计费标准和时限,对所提供的外包服务收取费用。

具体费用计算方式如下:a) 固定费用:合同期内乙方将按月收取固定费用,具体金额为合同附录A所约定。

b) 变动费用:如合同期间出现额外工作量或特殊需求等,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向甲方收取变动费用。

变动费用应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并经双方签署的书面补充协议确认。

3. 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周期和方式及时支付乙方所有应收费用。

具体支付方式如下:a) 固定费用:甲方应在每月10日前将当月固定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b) 变动费用:乙方将根据实际提供的变动服务向甲方出具费用明细清单,甲方应在收到清单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费用结算费用结算是指根据合同规定的计费及支付标准,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的费用结算单据,明确双方应付款项的金额和期限。

1. 费用结算单据: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费用结算单据。

费用结算单据应明确标注乙方的名称、开票日期、费用明细、计费标准、税额、金额等信息。

双方一致认可的费用结算单据包括但不限于发票、结算凭证等。

2. 发票管理:乙方应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及时、准确地为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应及时核对、验证,并在发票上签字确认。

如有异常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正或重新开具发票。

3. 费用争议解决:如双方对费用计算和结算方式存在争议,应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提交争议给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

以上为《合同费用计算和结算方式》的内容,双方在签署合同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的全部内容,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双方对本合同内容有任何异议或疑问,应及时协商解决,双方签字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外包结算管理程序

外包结算管理程序

柳州五菱新事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标准版本号:A
外包结算管理程序GL/WLNBD[04C]09-2003
1 目的
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外包结算的管理。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劳务外包结算的管理。

3 定义
公司把不具备潜在扩展性和专有性的非核心竞争力工作项目承包给公司以外的个人或集体代劳,并与代劳方签订劳务承包合同,约定代劳方按质按量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公司按合同单价及工作量,每月支付承包劳务费,此承包结算形式称外包结算。

4 结算程序
4.1 外包劳务承包人每月1日前将盖有工作现场主管单位公章、经办人签章记录的上月劳务结算单,送至承包劳务主管单位。

4.2 主管外包劳务的单位,根据所签合同协议单价及工作量审核其劳务费。

4.3 外包劳务主管单位将审核后的结果制成书面或表格形式并加盖公章连同原始劳务结算单一式两份,在每月4日前送经营部。

4.4 经营部统计分析员对劳务审核情况进行复核,并出具证明予劳务承包人开税务发票。

4.5 劳务承包人将税票交至经营部后,由经营部统计分析员负责核对并呈主管领导审批后交财务部付款结账。

5 流程图
五菱新事业经营部2003-09-08发布 2003-09-08实施
GL/WLNBD[04C]09-2003(本页无正文)
本标准由柳州五菱新事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经营部归口,负责起草、解释
本标准起草人:谢建群
审核:
会签:
批准:。

安保外包服务协议中的费用结算与支付方式

安保外包服务协议中的费用结算与支付方式

安保外包服务协议中的费用结算与支付方式一、协议背景及目的本协议是由甲方(以下简称“雇主”)与乙方(以下简称“服务提供方”)就安保外包服务的费用结算与支付方式达成的协议。

二、费用结算方式1. 雇主与服务提供方通过协商确定服务费用的结算方式,常见的结算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固定费用:双方约定固定的服务费用,不受时间或工作量影响。

(2) 时间计费:按照服务提供方的工作时间进行计费,通常以小时为单位。

(3) 项目计费:根据每个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相应的费用标准。

(4) 成本加利润计费:以服务提供方的成本为基础,再加上一定的利润作为费用。

2. 雇主与服务提供方应在协议中明确费用结算方式,并在服务开始前双方确认并签署。

三、支付方式1. 雇主与服务提供方可通过以下支付方式进行费用支付:(1) 银行转账:雇主将费用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至服务提供方指定的账户。

(2) 支票支付:雇主开具支票,支付至服务提供方。

(3) 现金支付:双方约定现金支付方式,雇主直接支付费用给服务提供方。

2. 双方应在协议中明确支付方式,并约定具体的支付时间,如月底、季度末等。

四、发票开具1. 服务提供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雇主提供的服务开具发票。

2. 发票内容应准确明示服务名称、费用金额及其他必要信息。

3. 雇主应于服务提供方开具发票后的一定期限内进行验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服务提供方沟通解决。

五、费用调整1. 若服务期间发生费用调整的情况,双方应进行协商并签署相关协议,明确新的费用标准。

2. 任何一方在未与对方协商一致之前,不得单方面调整费用标准。

六、违约责任1. 若雇主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服务费用,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服务提供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或未开具合规的发票,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本协议的争议解决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处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终止1. 在服务期限届满之前,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合同的,应进行协商并签署协议,明确终止的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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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规范外包单位结算工作,保障各类外包服务合同的有效履行和结算的时效性。

2、范围:
适用于对各项目秩序、保洁、电梯维保、日常垃圾清运等外包单位的服务费结算管理工作。

3、职责:
3.1人事专员/主管:负责每月定期督促各项目外包服务费结算单的申报,负责结算单内部的流转会签,负责结算单的最终归档工作。

3.2项目部经理:负责每月按照规定时间首先对外包单位服务项目情况提出初步的评定结算意见并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

3.3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每月依照人事检查情况对外包单位服务项目情况提出相关评定结算意见并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

3.4保障发展部经理/品质经理:负责每月依照品质检查情况对外包单位服务项目情况提出相关评定结算意见并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负责与外包结算单位在每月结算服务费时沟通结算意见,督促外包单位签属结算单。

3.5财务部经理:负责每月核定结算单结算金额情况后报总经理签批,通知外包单位开具发票,做好账务处理。

负责根据总经理签批的报销单,通知外包单位收款。

3.6主管副总/总经理助理:负责每月对由各部门签署完结算意见的结算单情况进行最终评定意见的签署。

3.7总经理:负责对《外包服务费结算单》进行签批,并根据公司资金情况批准财务部报销时间。

4、程序要点:
4.1结算期:与公司考勤期相同,即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初次结算期则根据合同起始日至当月20日。

4.2申报期:每月21日-23日。

4.3流转期:每月24日-30日
4.4付款期:每月12日。

4.5具体流程:
4.5.1每月23日前,各项目部必须填写好《外包服务费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单”,将上一月各外包单位服务情况签署评定意见后并附上相关考勤记录,报送至行政人事部人事/
主管,同时,考勤记录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行政人事部可以拒收。

4.5.2行政人事部在收到结算单后须于2日内,根据当月人事检查情况出具专业的评定意见后将结算单交人事专员/主管流转至保障发展部进行评定。

4.5.3保障发展部在收到结算单后须于2日内,根据当月品质检查情况签署评定意见后交人事专员/主管流转至主管副总/总经理助理进行审核评定。

4.5.4主管副总/总经理助理应于1日内对结算单评定审批,交至人事专员/主管送财务部核定结算金额。

4.5.5财务部于每月28日前核算结算金额,核算无误后,通知外包服务单位于2日内对结算单内容进行确认签字。

4.5.6财务部收到外包单位签署的结算单后应报送总经理签批,总经理签批后财务部通知外包单位开具相应发票,每月30日前,依据结算单做好相关计提的账务处理。

4.5.7行政人事部负责于每月30日将流转会签后的结算单复印存档,财务部留原件作为计提账务的入账凭证,报销时附复印件。

4.5.8每月12日前,由财务部填写好《对外付款报销单》后附结算单复印件和发票,经保障发展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助理、总经理逐级签字,于12日方可付款。

遇有特殊情况的,财务部可根据公司资金情况提前向总经理报送付款计划安排,经与总经理沟通说明理由后,通知外包单位具体付款情况。

4.5.9若外包单位对评定意见出现异议,由财务部会同项目部和保障发展部品质处与结算单位进行评定意见的沟通工作,最终达成对结算金额的确认工作。

5、附件:《外包服务费结算单》
6、附则:为保障结算顺利,本制度内涉及的时间及内容需相关部门认真遵守,不得延误,此项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之一。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万洁物业财务部所有。

天津市万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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