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计生部门医疗机构与武警广东省总队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协议通用范本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卫函[2014]1137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10.11
【实施日期】2014.10.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
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粤卫函〔2014〕113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卫药政发〔2014〕5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落实和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
落实全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并根据自身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积极推进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
制度。
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二、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
广东卫生专项协议书

广东卫生专项协议书甲方:(全称)乙方:(全称)鉴于甲方作为广东省内的卫生机构,需要对特定卫生项目进行专项管理与执行,乙方作为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合作方,愿意承担并完成甲方委托的卫生专项任务。
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广东卫生专项项目中的合作内容、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目标的达成。
第二条合作范围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以下服务:1. 专项卫生项目的规划与设计;2. 项目的实施与管理;3. 相关卫生数据的收集、分析与报告;4. 项目完成后的评估与反馈。
第三条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项目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之日终止。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2. 甲方有义务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相应的服务费用;3.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1. 乙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收取服务费用;2. 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专项任务;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进展,并在项目结束后提交完整的工作报告。
第六条费用与支付1. 双方应根据项目的具体内容和工作量,协商确定服务费用;2. 甲方应在协议签订后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余款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解除,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十条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何某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何某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6【案件字号】(2020)粤01民终873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彭国强黄文劲苗玉红【审理法官】彭国强黄文劲苗玉红【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何某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医院【当事人】何某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医院【当事人-个人】何某1【当事人-公司】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医院【代理律师/律所】甘翌晓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张祝艳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朱海波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李梦玲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甘翌晓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张祝艳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朱海波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李梦玲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甘翌晓张祝艳朱海波李梦玲【代理律所】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医院【本院观点】上诉人何某1在二审期间提交的《妇产科临床操作技术规范》以及妇产科学教材中的摘录内容不符合证据的“三性"要求,本院不予采信。
本案系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权责关键词】撤销法定代理过错回避法定代理人鉴定意见新证据重新鉴定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诉讼请求【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作出[2018]医鉴字第Y1073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后,何某1方不服,提出了书面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武警广东省总队医院认可鉴定意见书确定的过错参与度同时也提出了书面质证意见,针对双方的异议及意见,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出具了中大法鉴【2019】函字第829号答复函,主要内容为:“1.关于被鉴定人脑性瘫痪的原因,鉴定报告已详细分析,在此不赘述。
武警部队与地方医疗机构(医院)医疗保障协作机制

武警部队与地方医疗机构(医院)医疗保障协作机制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武警部队《关于二级以上医院与武警部队医疗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函〔2014〕233号)和《关于落实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武警部队医院机构工作情况的通报》(武后〔2015〕17号)文件精神,制定此机制。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X大精神,落实国家、军队医疗体制改革和武警部队关于加强卫生建设的要求,通过推行警民医疗资源深度融合发展,以提升武警XX省总队基层卫生体系建设为主导,以地方医疗机构协作为依托,集中发挥警地医疗资源保障优势,提高部队医疗机构服务保障能力,有效解决武警XX省总队官兵看病就医问题。
二、工作目标依托地方和部队医疗资源,建立学科建设帮扶、人才培养协作、就地医疗保障“三项机制”,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武警XX省总队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形成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科学合理的对口支援工作格局。
地方支援单位每年为武警XX省总队卫生机构帮带一项医疗急需业务、培养一支人才技术团队、新增一个医疗服务项目,全面提高武警XX省总队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满足官兵医疗需求。
三、组织领导省卫生健康委与武警XX省总队建立警地医疗保障协作机制,成立由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和武警XX省总队分管后勤工作的副司令员为组长,后勤部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部长为副组长,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基层卫生处、科教处、人事处、省属医院、武警XX省总队卫生处、武警XX省总队医院负责人为成员的警地医疗保障协作机制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指导和推进警地医疗保障协作工作;警地医疗保障协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和武警XX省总队卫生处。
四、协作原则(一)科学指导、分工协作。
省卫生健康委和武警XX 省总队联合制定实施规范,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对警地协作工作进行指导。
武警支队、中队和各市、县卫健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进行对口协商,分工协作实施。
(二)统筹规划、整体安排。
广东省医改办、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

广东省医改办、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卫[2016]121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发布日期】2016.10.28【实施日期】2016.10.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医改办、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局、广东省残联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6〕121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医改办,卫生计生局(委),发展改革局(委)、民政局、财政(税)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省残联制定的《广东省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实施方案》已通过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1次会议审议。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医改办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局广东省残联2016年10月28日广东省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医改办等部委《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粤发〔2015〕15号)和《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粤办函〔2016〕23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立,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功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1.16•【字号】粤府办〔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卫生计生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月16日广东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激发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推动社会办医发展,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医疗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社会力量办医服务创新能力和行业发展水平明显增强,医疗技术、服务品质、品牌美誉度显著提高,专业人才、健康保险、医药技术等支撑进一步夯实,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合理流动,社会办医潜力和活力充分释放,行业发展环境全面优化。
每千常住人口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达1.5张,诊疗服务量达到30%,建成一批有一定规模、一定社会影响和一定品牌特色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形成若干具有影响力的特色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服务供给基本满足群众不同医疗健康服务需求,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健康服务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一)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
鼓励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全科医师到社区、乡镇设立个体全科诊所,提供全科医疗服务。
支持社会办全科诊所建立包括全科医生、护士等护理人员以及诊所管理人员在内的专业协作团队,为居民提供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在转诊、收付费、考核激励等方面给予社会办全科诊所与政府办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11]52号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11]52号](https://img.taocdn.com/s3/m/8cf370d4db38376baf1ffc4ffe4733687e21fcfd.png)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11〕52号)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根据省编办《印发广东省卫生厅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机编办〔2011〕106号),经研究,现将《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机构编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卫生厅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机构编制方案根据省编办《印发广东省卫生厅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机编办〔2011〕106号),省卫生监督所为省卫生厅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一)承担卫生执法具体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协调、指导下级及省内铁路、交通、民航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三)承担受理卫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查处大案要案;(四)承担重大活动公共卫生保障;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协助开展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及相关管理工作;(五)组织实施全省卫生监督人员的职业资格、岗位准入、考核和培训等有关规定。
(六)承办省卫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省卫生监督所内设14个正科级机构:(一)办公室。
负责拟定工作计划和总结及综合协调所内政务、事务、文秘档案、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管理;负责所内车辆调配、管理等后勤工作。
人员编制10人。
(二)人事科(党务办公室)。
负责人事、劳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内设科室及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党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统战、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计划生育工作。
广东省卫生计生部门医疗机构与武警广东省总队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协议(范本)范文

广东省卫生计生部门医疗机构与武警广东省总队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协议(范本)范文甲方(地方提供协作医疗机构):乙方(武警广东省总队基层医疗机构):为解决武警部队基层官兵看病就医问题,提升武警部队基层医疗机构的卫勤保障能力,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武警总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武警总队《转发〈关于二级以上医院与武警部队医疗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地方协作医疗机构义务(一)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武警总部及省卫生计生委、武警广东省总队有关通知要求,根据武警部队基层医疗机构的需求,组织专家以急需医疗技术帮扶为主,以人员培训为重点,以服务保障基层官兵医疗需求为主要内容开展医疗协作工作。
(二)每年根据新兵入伍、老兵退伍、季节变换等特殊时段及部队担负急难险重、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根据武警支队任务需要,派出专家到武警支队开展巡回医疗、心理咨询、健康宣教、技术帮扶等,对武警支队卫生队的医疗业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二级以上医院建立武警官兵伤病员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武警支队执行突发维稳、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任务时,确保武警官兵急诊伤病员得到优先救治和享受优惠医疗。
(三)地方医疗机构与武警支队共同研究制定进修计划,每年免费接收武警支队基层医务人员到地方进行业务培训或进修学习,提高武警支队卫生队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诊疗水平、防病治病能力;进修人员培训期间的生活费、交通费由武警支队承担,其他费用由医院培训方承担。
(四)帮助武警支队医疗机构开展适宜技术和新技术、新业务,并结合实际拓展服务范围。
(五)地方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服务,为驻地官兵就诊、住院提供便捷服务。
二、武警部队医疗机构责任(一)严格落实好警地联合应急协作机制,在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中发挥好部队卫勤保障突击队的作用。
(二)积极配合地方医疗机构开展工作,为地方医疗机构人员来部队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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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编号:AN-QP-HT304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The Contract / Document That Can Be Held By All Parties Of Natural Person, Legal Person And Organization Of Equal Subject Acts On Their Establishment, Change And Termination Of Civil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Defines The Corresponding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Participating In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广东省卫生计生部门医疗机构与武警广东省总队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协作机
制协议通用范本
广东省卫生计生部门医疗机构与武警广东省总队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协
议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协议文件可用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的各方可以执以为凭的契约/文书,作用于他们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明确参与合同的各方对应的权利和义务。
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甲方(地方提供协作医疗机构):
_________
乙方(武警广东省总队基层医疗机构):__________
为解决武警部队基层官兵看病就医问题,提升武警部队基层医疗机构的卫勤保障能力,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武警总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武警总队《转发〈关于二级以上医院与武警部队医疗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双方协商,
签定本协议。
一、地方协作医疗机构义务
(一)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武警总部及省卫生计生委、武警广东省总队有关通知要求,根据武警部队基层医疗机构的需求,组织专家以急需医疗技术帮扶为主,以人员培训为重点,以服务保障基层官兵医疗需求为主要内容开展医疗协作工作。
(二)每年根据新兵入伍、老兵退伍、季节变换等特殊时段及部队担负急难险重、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根据武警支队任务需要,派出专家到武警支队开展巡回医疗、心理咨询、健康宣教、技术帮扶等,对武警支队卫生队的医疗业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二级以上医院建立武警官兵伤病员紧急救治绿色通
道,武警支队执行突发维稳、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任务时,确保武警官兵急诊伤病员得到优先救治和享受优惠医疗。
(三)地方医疗机构与武警支队共同研究制定进修计划,每年免费接收武警支队基层医务人员到地方进行业务培训或进修学习,提高武警支队卫生队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诊疗水平、防病治病能力;进修人员培训期间的生活费、交通费由武警支队承担,其他费用由医院培训方承担。
(四)帮助武警支队医疗机构开展适宜技术和新技术、新业务,并结合实际拓展服务范围。
(五)地方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服务,为驻地官兵就诊、住院提供便捷服务。
二、武警部队医疗机构责任
(一)严格落实好警地联合应急协作机制,在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中发挥好部队卫勤保障突击队的作用。
(二)积极配合地方医疗机构开展工作,为地方医疗机构人员来部队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
(三)及时向地方医疗机构反馈工作开展情况,为下步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3年,自20xx年5月至20xx 年5月止。
四、其它事项
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议书
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送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本协议书不因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终止。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地方提供协作医疗机构(盖章):_____武警广东省总队基层医疗机构(盖章):______ 20xx年____月___日20xx年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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