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望江路以南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杭州市望江路以南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杭州市望江路以南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目录附表一《杭州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1.总则 1.0.1(编制目的)为适应《城乡规划法》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新要求,科学地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统一、规范杭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促进空间资源分配安排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依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以及浙江省、杭州市有关规范性技术文件要求,结合杭州城市发展和规划实际工作,制定本技术规定。 1.0.2(适用范围)本规定与《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相配套,适用于杭州市区行政管辖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管理。 1.0.3(技术思路)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以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为依据,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以分层控制为核心,以图文控制为方法,以分程度控制、分级审批、分类控制、分期控制为技术手段,对一定时期内各规划单元的土地使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进行具体安排,对各项建设进行规划引导,形成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的规划文件,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一套图管理”。 1.0.4(规划单元划分)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实现行政辖区全覆盖。其编制范围、项目名称和编号,按照《杭州市规划管理单元规划方案》执行,并做好与相邻单元之间的无缝衔接。 1.0.5(规划内容)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采用分层规划控制。将地域划分为单元——街区——地块三个层次。单元层次重点控制六线(即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蓝线、紫线、公益性公共设施橙线和城市黄线等六线),街区划分及主导属性确定,以及单元建筑限高控制、特别意图区控制、道路交通规划、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等;街区层次重点控制建筑开发总量、居住人口总量、街区绿地与开敞空间;地块层次规定地块的使用性质、开发强度、交通出入口方位等内容。 1.0.6(用地控制方式)对六线及保障性设施和街区公共绿地,针对不同的要求,分别采用实位控制、虚位控制、点位控制和指标控制等方式,并在图则中分别用实线、虚线(或实线加标注)、点、指标标注的形式表达用地控制的不同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及深度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一、修建性详规内容包括: ⑴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⑵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⑶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⑷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⑸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⑹竖向规划设计; ⑺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二、修建性详规文件和图纸主要包括: ⑴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为规划设计说明书; ⑵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地区规划图、规划总平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图纸比例为1/500---1/2000。 三、修建性详规实施步骤: 1、成立组织机构 2、收集必要规划资料 A、本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资料; B、现行规划相应规范、要求 C、现有场地测量和水文地质痪料调查; D、人口资料及本区经济发展情况调查; E、供水、供电、排污等情况调查; F、居民消费水平调查; 3、根据规范计算出本小区各项规划指标 4、确定路网和排水排污体系 5、确定需拆除及改造项目,并议定赔偿搬迁方案; 6、确定活动中心与绿化位置 7、绘制总平面和坚向设计; 8、各基本原则经济指标分析; 9、编制文本说明 10、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评审; 11、报规划主管部审批; 四、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成果 (一)规划说明书 1、现状条件分析; 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 3、用地布局; 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 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 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网综合; 7、竖向规划;

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主要内容 (公示文件) XX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七月 一、总则 1、规划目的 2017年XX县完成了《XX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编制工作,为XX 县未来发展提供了科学的依据。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

称城乡规划法)进行了修订,为有效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和各建设项目的落实,实现管理活动的全程监管,雅克设计有限公司受XX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编制《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 控规编制范围为中心城区范围,包括富林镇萝卜岗半岛、富泉镇富泉社区、流沙河大桥至寨子山之间省道306以内滨湖地区、寨子山及山前滨湖用地以及部分汉源湖区。总面积约18.5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5.5平方公里。 3、规划依据及参考文件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订)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6)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2)标准规范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16)》(GB50180-93) ?《XX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 3)相关规划 ?《XX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XX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 ?《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 ?《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瀑布沟水电站汉源库区移民安置文件汇编》 ?《XX市XX县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钱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前言 在世纪之交,杭州市以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开始实施跨江、沿江发展新战略,城市空间从围绕西湖建设发展的“西湖时代”正式跨入以钱塘江沿岸为依托,两岸夹江联动发展的“钱塘江时代”。作为这一转折的标志,在钱塘江北岸滨江地带建设15平方公里的钱江新城成为新世纪杭州城市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本次规划区域位于钱江新城的核心地段,经过几轮规划和一系列分析论证后,其规划面积由原来的2.56平方公里扩大到4.01平方公里,目前杭州大剧院和部分区域性基础设施已先期启动,钱江新城核心区的建设已进入实质性阶段。2001年初由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又邀请德国欧博.迈亚公司编制了“钱江新城核心区城市规划国际咨询”方案等,为有利于将上述方案中好的设计理念得以贯彻实施,并指导下一步各具体区块的城市设计、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特编制本规划。 2003年1月30日,由杭州市政府组织,在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召开了由各职能部门参加的规划审查会,提出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本规划文件以该会议纪要(见附件)为依据,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形成该正式文本。 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三年三月

第一部分回顾与总结

回顾与总结 一、规划演变过程 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的规划从90年代初开始酝酿到现在的10多年时间里,经历了从设想到逐渐成熟的各个阶段,其中的几轮规划和无数次的论证都为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具体来说: 第一阶段:定性与功能探讨 虽然在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有许多规划界专家学者提出城市向钱塘江边发展的思路,但最终以法律的形式确认是在1996年对杭州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中,明确提出了在钱塘江边的原江滨二、三号区块建设杭州未来的商务中心区(CBD)。以此为契机,由杭州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该地区的功能定位进行了探讨,并提出建设为城市内部服务并兼顾中央商务职能的城市新中心的概念。 第二阶段:规划雏形初现 99年杭州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杭州市钱塘江两岸城市景观设计》,对该地区与城市的联系,空间形态、功能区块的划分进行了概念方案的设计,并由杭州市规划院进行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编制。以此为基础,2000年底开始由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主进行了《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规划中对区域与外围城市交通的衔接、与城市形态、功能结构的关系等内容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并通过借鉴国内外CBD的开发建设经验对杭州城市新中心(现称钱江新城核心区)的开发容量提出明确的建议,规划中提出的交通保护核、办公园区(OFFICE PARK)等概念都为此后的规划所贯彻和采纳。 上海院《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 第三阶段深化完善阶段 在上两个阶段规划、论证基础上,伴随杭州市政府要求设立15平方公里钱江新城这一重大决策的提出,和以杭州大剧院为代表的一些重要市级公共建筑在核心区块的启动,杭州从“西湖时代”转向“钱塘江时代”不再是纸上谈兵,已经跨出了坚实的一步。为了更好地建设杭州新城市中心地区,杭州市规划局邀请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整个钱江新城地区进行了概念规划;与此同时,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邀请德国欧博迈亚公司对核心区进行了城市设计方案咨询,杭州市规划局组织了《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战略规划》等规划,为核心区的建设提供了大量好的设计理念, 在综合上述规划后最终形成了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02-7-5] 审批依据 审批内容 审批条件 审批程序 申报要求 公开方式 办理部门 审批依据 关于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执行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调整控规的程序,以及实行社会公众参与,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于2002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区范围内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二OO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实施<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细则(试行)》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 审批内容 根据《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规定: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拟改变《市区控规》规定的规划控制指标的,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审批条件 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调整控规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申报单位),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综合处申报大厅收件窗口申报。申报前须填写"控规调整审批申报表"。申报时提交由具有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控规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纸文件一式5份,电子文件2份,图示展板1套。论证报告内容必须符合《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中有关要求。综合处经审查后认为可以受理并发给申报单位"控规调整立案表"。 审批程序 综合处在受理申报单位申报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论证报告转到重点处,进入预审、公示程序。 进入预审、公示程序后,由重点处进行论证报告图纸文件初步校核工作及公示材料准备工作,期限为5个工作日。之后组织论证报告预审工作及公示工作。公示与预审工作同时进行,期限为15个工作日。 预审与公示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重点处将预审意见及公示汇总意见整理后,请示委主管副主任及相关领导安排控规调整审查组审查会议,将预审意见及公示意见与论证报告一并报控规调整审查组审查会议。

北京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执行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调整控规的程序,以及实行社会公众参与,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于2002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区范围内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了严格执行和完善、深化《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市区控规》),依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区控规》的规划范围。市区其他地区陆续被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市区控规》实施的主管部门。各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权限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市区控规》的实施管理。 第四条

《市区控规》实施应坚持严格执行的原则,在实施中不断完善、深化和调整,实行《市区控规》调整的社会参与及监督。 第五条 凡在《市区控规》规划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市区控规》和本办法进行规划建设,服从规划管理。 第六条 《市区控规》文件、图纸及图则,应在不断深化和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拟改变《市区控规》规定的规划控制指标的,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 申请前应进行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由申请方委托具有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规划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定附件《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进行论证。技术管理要求应在实施中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补充、完善。 第九条

杭州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 索 取 号: A018-2005-5-0001 分 类: 业务信息 公开机 构: 杭州市规划局 公开日期: 2008-5-15 产生机构: 杭州市规划局 产生日 期: 2005-12-14 杭州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08-5-15 浏览次数: 1790信息来源: 关键字: 【字号: 大 中 小 】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编制和审批程序,保障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杭州市规划局实际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规划局(以下简称“规划局”)规划行政主管范围,杭州市域各县(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控规”,是指以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配套设施、道路和工程管线以及空间环境等控制要求作出的规划。 第四条 城市的中心地区、旧城更新地区、近期建设区、储备土地和拟出让的用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规”。 第五条 非经本规定要求程序进行的“控规”编制、审查和调整,均视为无效。 第二章第二章 “控规控规””的编制 第六条 “控规”编制计划的来源有: 1、规划局根据“年度指令性规划设计项目编制计划[1]”下达的“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编制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 2、规划管理审批处室因管理需要提出编制建议,经规划局主管领导批准的编制计划; 3、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因城市发展需要,提出的“控规”编制要求经规划局主管领导批准的编制计划;

杭州空港新城南阳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杭州空港新城南阳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一、规划概况 1、项目区位及规划范围 南阳单元位于杭州空港新城内,地处杭州湾南岸,萧山国际机场北部,青龙山和龙虎横湾南部,空港新城产业园西侧,距杭州市中心27千米,距钱江世纪城15千米行程。 规划范围东至永丰直河、南至规划赭山直湾与义南横河,西至滨江二路,北至龙虎横湾,规划面积8.39平方千米。 2、项目背景 (1)杭州总体发展方向 杭州大力实施“城市东扩、旅游西进、沿江开发、跨江发展”战略,坚持从“西湖时代”向“钱塘江时代”迈进,沿江规划建设一批新城作为未来发展的重点。其中的空港新城是以空港为导向的新城,是杭州连接世界,建设生活品质支撑的关键区域。 (2)大江东新城发展概况 大江东新城规划以集聚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空港经济为重点,强化现代产业功能、综合服务功能、高端城市功能、一流生态功能,成为产业主导、生态优先、服务完善、品质高尚的大江东新城。 (3)新形势下空港新城发展的要求 空港新城是大江东新城最有条件打造功能完善、环境一流、

品质高尚的现代新城。空港新城正牢牢把握大江东新城开发的机遇,努力打造临空产业与区域经济对接互促发展的成功模式,在钱江南岸建起一座面向国际的现代化服务业新城。 3、发展定位 南阳单元将依托萧山国际机场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邻空港地区的区位优势,利用机场带来的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与机场功能密切相关的临空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物流业、会展业等产业的高速发展和强烈集聚,发展为这些行业集聚需要所提供的相关的服务配套设施,形成空港新城内集行政办公、商业金融、生活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于一体,以功能复合为特点的空港新城核心区和标志性景观地域。 二、规划结构 南阳单元规划形成“一核三轴、四心六片”的功能结构。 “一核”:即空港新城核心,位于南阳单元西部,港城大道沿线,是杭州空港新城核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承担商务办公、贸易采购、行政管理、商业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区域。 “三轴”:即南阳大道居住发展轴、港城大道商务发展轴、向阳路商业发展轴。 “四心”:是四个居住区中心,包括龙虎居住区中心、岩峰居住区中心、东风居住区中心、南翔居住区中心。 “六片”:即四个居住片区和两个产业片区,包括龙虎居住片

控制性详细规划_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

控制性详细规划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定义、内容、成果、审批一.定义,内容:控制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土地有偿使用的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详细确定规划地区各类用地的界限和使用范围,提出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控制指标:规定各类用地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可建的建筑类型,规划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红线等;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的用地界限;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细则。这一阶段的城市景观、形象设计主要依照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景观设计要求,提出各项景观建设标准和用于景观设计的各项控制指标,指导下一阶段景观设计。二.成果:(一)位置图。图纸比例不限;(二)用地现状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分类画出各类用地范围(分至小类),标绘建筑物现状、人口分布现状,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必要时分别绘制;(三)土地使用规划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画出规划各类使用性质用地的范围;(四)地块划分编号图。图纸比例1/5000,标明地块划分界线及编号(和本文中控制指标相对应);(五)各地块控制性性详细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图纸标绘以下内容:1.规划各地块的界线,标注主要指标;2.规划保留建筑;3.公共设施位置;4.道路(包括主、次干道、支路)走向、线型、断面,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 5.停车场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必要时4、5 两项可单独绘制)。(六)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标绘各类工程管网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三.审批:应该由市人民政府审批。编制分区规划的城市的详细规划,除重要的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6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体系确定的意义、如何确定、要考虑哪些因素、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规定性指标: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泊车位及配套服务设施,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指导性指标:入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等,其他环境要求。意义:62. 容积率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索引号]CBA08G-0303-2008-00073 [信息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信息种类]规划信息---区域规划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建设发展局 [发布时间]2008-01-31 [内容描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规划包括:规划范围、规划原则与目标、规划的作用和地位、规划单元的确定。 [正文] 一、规划范围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范围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即由泰达大街(北),南海路(西),北海路(东),津塘四号路(南),所围合的各项城市用地,用地面积为2.7平方公里。 二、规划原则与目标 (一) 规划原则: 1. 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为依据,以土地利用控制为重点,协调规划设计、规划管理需求与物业开发三者的关系,使规划管理实现规范化、法制化; 2. 根据目前开发区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与可能对规划范围内各类用地进行优化利用的调整; 3. 完善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市政公用)和公共设施的载体能力和服务水平;

4. 通过土地、利用的规划调整,改善规划范围的环境质量、景观面貌,实现开发区生态景观的可持续发展和有机平衡; 5. 遵循开发建设的时序性,坚持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调整好各开发阶段的关系,更好满足土地拨划的要求; 6. 应有利于开发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有利于开发区当前与长远的有序发展。 (二) 规划目标 1. 形成完善、统一、和谐的中心区商务系统,营造高效、高质、高水平的商务运作体系,营造轻松、舒适、娱乐的商业休闲体系; 2. 形成若干具规模的高档住宅区和住宅小区,并形成完善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3. 通过对规划范围内绿地率的严格控制,扩大绿色开敞空间,从而改善建筑景观与风貌; 4. 严格控制建筑退后红线及街面设计,形成具有韵律感、亲切感的街面景观; 5. 通过城市设计有重点的控制第一、第二、第三大街沿线的建筑景观、风貌及建筑细部小品的处理; 6. 保证规划范围内长期发展所需要的交通、市政、公用配套基础设施的用地与合理位置,确保中心城区基础设施的高标准承载能力,满足开发区可持续有机发展的需要; 7. 形成条例化、指标化、图则化的控制体系,强化规划的控制、引导功能,保证中心城区合理有序的进行发展,更加有效地服务于规划管理、土地出让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杭州市祥符东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市拱墅分区祥符东单元(GS11)控制性 详细规划 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 2 -第二章发展布局规划.............................................. - 2 -第三章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 - 7 -第四章市政工程规划............................................. - 15 -第五章环境保护规划............................................. - 16 -第六章规划实施措施............................................. - 16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 17 -附录一规划控制指标名词解释..................................... - 18 -附录二规划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 19 -附录三规划用地汇总表........................................... - 24 -附录四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 25 -附录五配套公建项目表 (24) 附录六基础设施容量预测表 (25)

某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威海市黄家夼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说明书 一、规划设计概况 1. 区位与环境 威海市位于山东半岛东端,市域三面为黄海环绕,东与朝鲜半岛、日本隔海相望,北与辽东半岛的大连市隔海对峙,西与烟台市接壤。独特的地理位置,良好的城市结构,蓬勃发展的经济,已使威海成为国内外令人瞩目的城市。1997年威海被联合国命名为“最适合人类居住的范例城市之一”。 本次规划地段黄家夼居住小区位于威海市中心区西南部,东起古寨东路,西至古 寨西路,南抵环山路,北达烟台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70多公顷。小区内地势起伏较大,区内最高海拔70米,最低海拔26米,总体地形趋势南高北低。区位条件较好, 与老城区毗邻,交通便利。小区西南处自然生态保护较好,山林浓密,水体清澈,空 气清新,是一块独具风格,风景宜人的宝地。 随着中环路的建成通车、烟台路改造工程的竣工,该地段的区位条件进一步提升。 本次规划立足城市形象的塑造,擦亮“住在威海”的金字招牌,力求将该小区规划建 设成高标准生态化示范小区。 2.现状分析 黄家夼小区的北、东、西三面的道路均为城市干道;目前已规划确定基地北面烟 台路红线宽度为50米,东面古寨东路红线宽度为30米,西面古寨西路红线宽度为40米;而基地南面道路为威海市内环快速交通性道路环山路,其在本地段中有一处隧道 横穿基地南部山体。基地内部业已形成一定的路网格局。其中,寨田路横贯小区中部, 成为基地内部东西向的主要道路,而南北走向的潍坊路和新寨路两条道路也已经形成, 已规划确定了断面形式。 基地现状用地主要为黄家夼旧村、威海建设集团机械公司、威海玻璃纤维厂、啤

酒集团库区、田村建筑公司、金谷房地产开发公司、鲸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孙家滩建筑公司、4809厂仓库、市开发仓库、市房产装饰公司等十几个单位。其中,有相当的保留用地,包括基地中部山脚处以及基地东部沿古寨东路一侧已建成的若干住宅和单位;同时,沿烟台路一侧,由于烟台路的景观建设,现有后退其道路红线不足30米的建筑除少量保留外,大多数均予以拆除;另外,基地西南部沿古寨西路处威海市酿造厂由于为新建建筑,近期内保留,远期考虑将其搬迁。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2002年版) 4.《威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5.《威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暂行规定》(威政发〔1999〕66号) 6.《2002年威海市第三次规划委员会纪要》 7.《威海市黄家夼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任务书》 8.1:500现状地形图及其电子文件。 9.国家、山东省、威海市有关的法律、规范和条例。 三、规划设计原则 规划设计突出“以人为核心”的原则,注意处理好自然环境——住宅建设——人的关系,把居民对居住环境、居住类型和物业管理三方面的需求作为规划设计重点,努力把小区规划成具有优美的居住环境、完善的配套服务设施、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的21世纪新型居住小区。主要创新点和指导原则为: 1.重视城市自然、人文特色的动态延续性 小区规划努力适应当地自然环境、历史文脉及居民生活模式,使小区融汇在城市的大环境中,成为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规划重视建筑体量、色彩及空间关系与周围

关于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关于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和完善、深化《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市区控规》),依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区控规》的规划范围。市区其他地区陆续被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市区控规》实施的主管部门。各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权限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市区控规》的实施管理。 第四条《市区控规》实施应坚持严格执行的原则,在实施中不断完善、深化和调整,实行《市区控规》调整的社会参与及监督。 第五条凡在《市区控规》规划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市区控规》和本办法进行规划建设,服从规划管理。 第六条《市区控规》文件、图纸及图则,应在不断深化和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拟改变《市区控规》规定的规划控制指标的,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申请前应进行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由申请方委托具有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规划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定附件《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进行论证。技术管理要求应在实施中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补充、完善。 第九条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在审查前应进行预审,预审工作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第十条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五个工作日,公众建议和意见,作为审查内容,随论证报告报审。 第十一条由市规划、环保、国土房管、文物、园林、交通管理等部门组成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审查组,对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审查,审查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审查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收集、汇总《市区控规》每年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第十三条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的工作机构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对《市区控规》进行综合修订。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2007年第208号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2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7月1日施行。 省长:蒋巨峰 二○○七年四月三日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保障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城市规划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经过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城市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使用强度和道路、工程管线、公共配套设施及空间环境等作出控制要求的规划。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市(州)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县(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实行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制度。市、县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委员会由城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 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六条城市规划督察员应当对派驻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调整和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督察。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八条设市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钱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一、规划演变过程 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的规划从90年代初开始酝酿到现在的10多年时间里,经历了从设想到逐渐成熟的各个阶段,其中的几轮规划和无数次的论证都为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具体来说: 第一阶段:定性与功能探讨 虽然在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有许多规划界专家学者提出城市向钱塘 江边发展的思路,但最终以法律的形式确认是在1996年对杭州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中,明确提出了在钱塘江边的原江滨二、三号区块建设杭州未来的商务中心区(CBD)。以此为契机,由杭州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该地区的功能定位进行了探讨,并提出建设为城市内部服务并兼顾中央商务职能的城市新中心的概念。 第二阶段:规划雏形初现 99年杭州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杭州市钱塘江两岸城市景观设计》,对该地区与城市的联系,空间形态、功能区块的划分进行了概念方案的设计,并由杭州市规划院进行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编制。以此为基础,2000年底开始由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主进行了《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规划中对区域与外围城市交通的衔接、与城市形态、功能结构的关系等内容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并通过借鉴国内外CBD的开发建设经验对杭州城市新中心(现称钱江新城核心区)的开发容量提出明确的建议,规划中提出的交通保护核、办公园区(OFFICE PARK)等概念都为此后的规划所贯彻和采纳。 上海院《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 第三阶段深化完善阶段 在上两个阶段规划、论证基础上,伴随杭州市政府要求设立15平方公里钱江新城这一重大决策的提出,和以杭州大剧院为代表的一些重要市级公共建筑在核心区块的启动,杭州从“西湖时代”转向“钱塘江时代”不再是纸上谈兵,已经跨出了坚实的一步。为了更好地建设杭州新城市中心地区,杭州市规划局邀请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整个钱江新城地区进行了概念规划;与此同时,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邀请德国欧博迈亚公司对核心区进行了城市设计方案咨询,杭州市规划局组织了《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战略规划》等规划,为核心区的建设提供了大量好的设计理念,在综合上述规划后最终形成了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钱江新城概念性规划设计》,成为本规划的主要编制依据。 第四阶段后续规划与建设阶段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并非最终规划文件,在该规划基础上还将进行核心区地下空间开发规划和数字新城规划等内容,核心区部分地区的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还将进一步深化,区域外围的交通分析研究、轨道交通线路研究、市政工程设施研究等大量的规划工作还有待进行。 二、规划解读 1

居住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评析要点

居住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评析要点 1、居住区用地位臵的选择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2、居住区的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是否与城市经济发展相适应。 3、居住区的空间结构是否合理,主次结构是否协调。 4、居住区的空间布局是否合理均衡,是否形成完整的居住生活系统。 5、居住区内的建筑的选型是否经济合理、能够满足居民的需求,是否有利于创造良好居住环境。 6、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完善,服务规模能否达到最优。 7、居住区道路是否满足居民出入方便、安全、便捷,而且有利于组织汽车交通。 8、是否具有完整同意的建筑艺术空间组织。 9、是否具有邻里公共生活的共享空间。 10、是否满足家庭私密性生活要求。

**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规划区位于**经济开发区南区,新丰河两侧,东至育才路,西及金港大道,以丽湖为中心,南北长约990米,东西宽约730米,面积约54.4公顷。 本案有一定特殊性,位于**开发区的特殊区位决定其整体定位;已通过审批的局部地块方案,以及现状村镇边界、厂房边界等因素决定方案平面布局的多方面协调性。 规划区由南、北二区共同构成,北部定位为拆迁安臵区,南部定位为普通居住区。规划由城市的整体空间环境出发,从城市设计角度综合考虑,与周边区域规划建设协调,共同构成完整的城市功能布局与城市空间形态。 规划布局 将地块明确划分为北部的安臵房用地和南部的商品房用地。北部采用居住小区——组团——街坊三级结构模式,南部采用居住小区——街坊两级结构模式。 北部布局:规划用地面积24.76ha,安臵住户达1500户。分为东西两个片区(西片区方案已审批通过,本案以协调为主),均为多层住宅,建筑朝向基本为正南及略偏东南方向,保证1.4的日照间距。 南部布局:规划用地面积27.95ha,其中水域面积高达4.5ha。自然景观资源优越,为建造高档住宅小区提供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萧山区河上单元XSLP06(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萧山区河上单元XSLP06(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市萧山区河上单元XSLP06(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杭规划资源〔2020〕6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浙江建院建筑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杭州市萧山区河上单元XSLP06(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分为两个片区,总用地面积为404.76万平方米。 片区一:东至紫东路,南至河北路,西至235国道,北至纬一路,用地面积为280.97万平方米; 片区二:东至永兴河,南至文化路,西、北至凤山路,用地面积为123.79万平方米。 (二)发展目标:打造成为萧山区南部产业创新升级、配套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的产城融合新城镇。 (三)功能定位:萧山区南部以高新产业、生态人居、悠久历史为特色的历史人文生态镇。 (四)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主、一次、二区、两带”的空间结构。 “一主”:即依托河上镇政府及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形成的公共服务主核心。 “一次”:即依托大桥中心小学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形成的产业社区服务次核心。 “二区”:即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培育科创产业为主的北部科创产业社区和以休闲居住为主的人文休闲生活区。 “两带”:即城镇人文发展带和永兴河生态景观带。 (五)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原则同意规划区内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和规模。 (六)道路交通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区内道路网系统规划。 (七)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区内给水、排水、雨水、电力、通信、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统筹安排。 二、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或建筑物的现有合法用途在其用途改变或建筑物重建前不必根据《规划》进行调整。 三、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或建筑物如需更改用途,或进行任何其他的开发重建,新的用

杭州市余杭区勾庄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样本

《杭州市余杭区勾庄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概要 一、简介: 规划单元位于杭州主城区西北部, 属于余杭区良渚组团, 单元西、南、东三侧与西湖区和拱墅区相邻, 其东侧为规划中的运河新城, 南部与拱墅区的祥符、祥符东、上城科技园单元接壤, 西侧与西湖区的三墩北、三墩单元毗邻, 北面为良渚片区与良渚组团中心区。本次规划范围东至巨州路, 西、南至余杭区行政边界, 北至绕城公路与宣杭铁路新线, 总用地18.93km2。 二、现状情况: 区块现状用地情况复杂, 居住与工业用地交混布局, 多沿城市主干道两侧蔓延布局, 呈现出典型的边缘区城市肌理。单元内宣杭铁路老线以南的区域内开发量较多, 以住宅商品房、农居安置房、工业厂房、道路等建设项目为主, 宣杭铁路老线以北区域近年来除棕榈湾商品房外, 暂无较大规模的开发, 以农居、工业和农田为主。 三、用地规划: 规划单元内现状工业较多, 针对工业的自身发展趋势和外部效应, 规划对其进行评价分析, 对不同的工业采取不同的规划措施, 实现单元内产业功能的升级。单元积极发展商贸物流业、文化创意产业, 各类服务业, 并将其在合理的片区内加以落实。另外, 大力打造人居产业, 构建优美的生活环境, 形成特色鲜明的”慧秀新城” 。 规划考虑周边重大项目建设对该区域的影响, 在上一层次规划指导下, 借鉴国内外相似情况的发展经验, 针对上轮控规, 提出了修编缘由、规划理念和规划目标, 并在空间布局上加以落实。 规划理念: 构建”秀外慧中”之城 秀外: 水乡之秀、城市之秀。 慧中: 产业之慧, 生活之慧。 规划目标: 发挥良渚文化、运河文化及自然生态环境优势; 巩固城市商贸服务与物流等产业经济基础; 完善城市居住及其配套服务, 形成生态景观环境秀美、现代服务业高度发达、居住生活品质高尚的”慧秀新城”。

杭州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草案word版本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草案)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理,保障城镇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修改及监督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职责分工〕市、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与统筹管理工作。 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和日常管理工作。 市、县(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等工作。 第四条〔原则要求〕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资源条件、环境状况、人文因素和公共安全,统筹利用地上地下空间,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城市基本生态与城市历史风貌。 第五条〔编制机关〕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县(市)人民

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不设区的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外的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六条〔编制计划〕编制机关应当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有序开展编制工作。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应当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土地储备计划等相协调。 第七条〔管理单元〕编制机关应当制定规划管理单元划分方案,组织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逐步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 第八条〔编制依据〕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遵守国家、省、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落实涉及空间布局与利用的专项规划,落实重点地区城市设计。 第九条〔控规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明确一类管控内容、二类管控内容、指导性内容及相应的控制要求。

阆中市新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阆中市新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引言 阆中市新中心区开发建设的积极意义 老城面临的突出问题: 老城现今最突出的问题就在于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之间的矛盾。要对古城实施有效的保护,就必须减缓它的压力。通过新城的开发建设,将老城的一些功能尤其是行政功能通过土地置换,转移至新城区,来达到有效保护古城的目的。只有把行政职能分解出去,才能通过置换作用,通过城市的产业结构的调整来实现空间结构的调整,才能增加城市空间的有效供给,达到满足城市发展的最终目的。老城的扩张建设要迅速减少,通过减少需求,疏解城市功能来减少现有城市基础设施的压力。要严格控制现有老城区的人口和功能,并最终实现人口在一定范围的净减少,进而实现历史文化名城的有效保护。 新中心区开发建设的积极意义: 阆中市能否实现新一轮的经济增长,能否提高城市化水平,实现城市及城市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新中心区的开发建设的成功就显得至关重要。只有新中心区快速、稳定、健康地发展,才能带动整个新区(包括居住区、工业区)的整体发展,进而带动阆中市新的跨越式发展。 1 总则 1.1 为使阆中市新中心区的城市建设能够协调有序发展,控制和引导新区建设和改建,合理利用土地和改善城市设施及环境,特编制本规划。 1. 2 规划背景 ·阆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及申报世界历史文化遗产的设想。

·城市自身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总规的宏观意图。 1. 3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文件; ?《阆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阆中市规划局提供的1:1000地形图及各种现状资料。 1. 4 本规划以国家上述有关政策、规范、规划为依据,并与有关专项规划协调,规划中使用的土地分类代码,计算标准等均按国家有关统一标准执行。本规划中未详细规定的有关城建的标准均按当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1. 5 本规划的现状时间界定:依据项目委托时所提供的现状和规划资料所认定的截止时间。 1. 6 本规划包括文本、实施细则、图则、和图纸等四部分。经批准后的文本、实施细则和图则,应作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管理和指导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依据。 2 规划范围、性质和规模 2.1 规划范围 ?阆中市新中心区位于七里镇,紧邻现从南充方向来的入城大道——七里大道。西临七里大道,北靠东山路,南为长青大道,东依体育路。北距阆中市老城区一公里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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