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释“土司”一词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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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制度名词解释

土司制度名词解释

土司制度名词解释土司制度是指明代中期至清代初期存在的地方行政制度。

简言之,土司制度是指明清时期朝廷承认的在边疆地区派驻的地方官员,他们或由朝廷直接任命,或由当地族群或豪强推举或自任,统治辖区的政治、军事和经济事务。

下面将从土司、土官、辖区、政治、军事和经济等方面对土司制度进行详细解释。

首先,土司即指掌握一定权力,为当地居民管辖和服务的地方官员。

土司一般是由当地族群的领袖或有地位的豪强担任,他们可以通过继承、推选或自任等方式获得土司地位。

土司地位通常世袭,并享有一定的特权和权力。

土司还要向朝廷上交一定的贡品,同时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以维护朝廷对边疆地区的控制。

其次,土官即指土司辖区内的地方官员。

土官由土司任命并担任政治、军事和经济管理等重要职责。

土官的职权范围包括管理辖区内的人口、土地、财产和税收等事务。

土官的地位和权力根据土司的不同而有所差别,一般都享有一定的特权和福利。

再次,土司的辖区通常是一个地理区域或一个民族聚居区。

土司辖区的范围不一,可以是一个村庄、一个县,甚至一个地区。

土司辖区内的居民大多是当地的少数民族,土司通过管理辖区内的人口、土地和资源等,维护地方秩序和生产经济。

土司制度的政治方面主要体现在地方政治的组织和管理。

土司在辖区内行使一定的政治权力,包括管理辖区内的政务、处理民生问题、维护地方秩序等。

土官作为土司的代理人,负责执行政令和传达朝廷政策,以保持朝廷对边疆地区的控制。

土司制度的军事方面主要体现在边疆地区的军事防御和征战。

土司承担边疆地区的安全防卫任务,组织本土武装力量,对抗外来入侵者。

土司所属的土军是土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土官指挥和管理,承担维护地方秩序和抵御外敌的军事任务。

土司制度的经济方面主要体现在对辖区经济的管理和发展。

土司通过管理辖区内的土地、人口、财产和税收等,维护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土司在辖区内征收税收和贡品,并参与地方经济的开发和交易,为朝廷提供一定的贡献和财富。

中国土司制度的源流衍变_规章制度_

中国土司制度的源流衍变_规章制度_

中国土司制度的源流衍变土司制度是中国古代中央政府治理边疆最有效、最悠久的政治制度之一,纳贡获中央认可、土人治理本土和家族世代世袭是土司制度的三大特征。

因此,深入探究中国土司制度源流衍变就显得至为必要和重要。

萌芽于夏商周秦时期的羁縻政策土司制度的源头远可追溯到夏商周的“服畿”纳贡制和秦汉时期的蛮夷“道”。

早在夏代就形成了甸服、侯服、绥服、要服、荒服等“五服”纳贡制;商代将其简化成比服、要服和荒服的“三服”纳贡制。

西周初年继承商代“三服”纳贡制,后又形成国畿、侯畿、甸畿、男畿、采畿、卫畿、蛮畿、夷畿、镇畿和蕃畿的“九畿”纳贡制,还形成了“东夷、北狄、西戎、南蛮”等边疆概念,其中南蛮的“蛮”就有“羁縻”之意。

因之,夏代开始对边疆实行羁縻之政,西周时羁縻政策已形成定制。

秦汉王朝中央设置有专门管理边疆蛮夷的机构“典属国”,并制定了禁止擅杀臣邦(含蛮夷道)“后子”的法律条款。

地方则设置蛮夷“道”。

因此,夏商周的羁縻政策和秦汉蛮夷“道”及秦朝“后子”受法律保护等就成为土司制度的萌芽。

前奏为汉魏隋唐大姓中国的边疆大姓及其渠帅形成于战国,秦汉以后逐步在南方等边疆地区发展壮大。

汉唐时期的南方汉族大姓大多与《史记·平准书》和《汉书·食货志》所载汉武帝“乃募豪民田南夷”密切相关。

龙、傅、尹、董、谢、赵等都是汉代西南早期汉族大姓,汉魏时期西南地区的巴、曋、相、督、鄂、度、夕、竹、雍、量等多是西南土著大姓。

秦汉兴起于西南的大姓牂牁爨氏谢氏和水西安氏亦是早期西南著名大姓,唐宋时分别任羁縻州县官,宋代演变成为雄长一方的土官。

唐宋羁縻州县官绝大多数由汉唐大姓演变而来,也有唐宋移民或边疆兴起的新土酋。

这可视为土司制度的前奏。

雏形是隋唐时期的羁縻州县制魏晋南北朝继承夏商周以来的羁縻政策和秦汉时期的蛮夷“道”制度,利用“蛮酋”治理边疆。

按:羁縻守令起于蜀汉“即其渠帅而用之”的治理南部边疆政策。

隋唐时期逐步建立起羁縻州县制度。

古代土司管理制度的演变

古代土司管理制度的演变

古代土司管理制度的演变一、概论土司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管理制度之一,主要出现在西南地区的边疆地区。

土司管理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对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固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土司管理制度也经历了多次的演变和改革,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土司管理制度的起源、发展和演变等方面进行一番探讨。

二、土司管理制度的起源土司管理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唐代,唐代后期,西南地区开始出现了大规模的土著起义。

当时,唐朝大规模开发西南地区,大量汉族人口迁入,西南地区开始逐渐成为中国疆域的一部分。

唐代以后,随着西南地区的开发,土司制度开始逐渐形成。

土司一词最早出现在西南地区的宋代,宋代开始形成了初步的土司管理制度,土司开始成为西南地区的地方行政管理单位。

宋代的土司管理制度开始有了一定的轮廓,土司的职责主要是负责管理当地的土地、人口和资源,同时还要向朝廷交纳税赋和兵役。

三、土司管理制度的发展宋代之后,随着疆域的逐渐扩大,土司管理制度开始迅速发展。

元明清三代,土司政权越来越庞大,地位也越来越尊贵。

特别是明清时期,西南地区成为中国的重要边疆地区,土司政权开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明清时期的土司管理制度开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土司的职责和权限进一步扩大,土司政权开始拥有更多的自治权。

在明清时期,土司政权逐渐成为了当地地方行政管理的主要力量,土司开始具有了更多的国家权力。

土司政权在当地的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土司政权还与藩王政权形成了一种较为独立的地方政权,土司政权逐渐成为了一种特殊的地方政权。

四、土司管理制度的演变土司管理制度在明清时期经历了多次的改革和演变,整个土司管理制度开始呈现出了多样化的特点。

尤其是在明代,土司管理制度达到了较为完善的程度,明代土司管理制度的发展成为了土司管理制度的高峰。

明代土司管理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土司政权的自治性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土司政权开始享有更多的自治权和自主权。

恩施土司制度

恩施土司制度

恩施土司制度恩施土司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一种特殊的地方政权组织形式。

它起源于明朝,发展到清朝,历经数百年的历史变迁。

土司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地方的自治和稳定,推动了恩施地区的经济繁荣和文化发展。

本文将从土司的定义、历史背景、制度运作、影响等方面,介绍恩施土司制度。

一、土司的定义土司,顾名思义,是指地方上的领导者或官员。

在恩施土司制度中,土司是指恩施地区的领导者,类似于地方的官员或首领。

这些土司由当地的族群或氏族选出,并且他们在地方上享有一定的权力和地位。

土司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当地的稳定和治理,保持社会的秩序,并且为当地居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二、历史背景恩施土司制度起源于明朝,当时恩施地区受到明朝政权的统治。

明朝为了加强对边疆地区的管理和控制,开始实行土司制度。

恩施地区处于山区,地理条件复杂,所以明朝政府任命当地的土司来负责管理和统治。

到了清朝时期,土司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

三、制度运作恩施土司制度的运作方式主要包括土司的继承和土司的权力划分。

在恩施地区,土司的继承通常是由父母亲的长子担任,从一代传到下一代。

土司的权力划分则是根据不同的地域和职能来划分,有的土司负责军事,有的负责农业,有的则负责财政等。

不同的土司之间通过联姻和婚姻等方式来加强联系和联合,维护地方的稳定和统一。

四、影响恩施土司制度对恩施地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土司制度保持了地方的自治和稳定。

土司作为地方的领导者,有责任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保护当地居民的生活和财产安全。

其次,土司制度促进了恩施地区的经济繁荣。

土司负责农业和贸易等经济活动,通过提供公共设施和保护商人的财产安全,吸引了更多的商人和资本流入。

最后,土司制度对恩施地区的文化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土司们在任职期间,注重对当地文化的保护和传承,积极推动当地文化艺术的繁荣。

总结:恩施土司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一种特殊的地方政权组织形式。

它起源于明朝,发展到清朝,历经数百年的历史变迁。

古代土司管理制度的演变范文

古代土司管理制度的演变范文

古代土司管理制度的演变范文古代土司管理制度的演变古代土司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地方行政区域,其管理制度的演变历经了几百年的发展。

从最早的郡县体制到后来的宗族土司制度,再到清代的特别的土司制度,每一次制度变迁都反映了中国历史的变革和社会的发展。

土司最早的出现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郡县体制的时期。

在古代的政治经济环境下,郡县是对地方的行政管理机构。

而由于地理环境和民族分布的不同,一些边远地区的郡县被特别划分为土司。

这些土司主要由当地的族群或部落的首领充当,他们负责管理、治理和税收等事务。

这种土司制度在西汉时期开始形成,南起大江南北到辽东地区都有一些土司存在。

当时的土司权力相对较小,主要是为中央政权服务,但也存在一些特权和豁免权。

同时,由于土司的威信和身份,他们在当地的族群中也拥有一定的权威地位。

到了唐朝时期,边远地区的土司逐渐发展为宗族土司制度。

在这个制度下,一些族群或部落的首领被封为土司,并且世袭职位。

他们负责当地的治理和税收等事务,同时也需要向朝廷报告情况,并服从中央政权的统治。

宗族土司制度的发展使得土司在边远地区的地方事务中具有更大的权力,同时也为他们的家族以及当地的族群带来了一定的利益和保障。

明朝时期,由于边疆地区军事管辖的需要,土司的地位发生了一些变化。

明朝对边疆地区实行“两害相权”的治理原则,即为了避免土司有过大的权力,一方面承认土司的部分独立性,另一方面也对其进行严格的监控和约束。

明朝设立了土司局和边疆帅府等机构,对土司进行监督、调解和管理。

此外,明朝还实行了一些土司转任的政策,限制土司的继任人选和世袭制度,以此达到控制土司权力的目的。

而到了清代,土司管理制度发生了更为重大的转变。

清朝为了巩固统治和保护边疆地区,对土司实行了更为特殊的管理制度。

首先,清朝将一些边疆地区划为土司地区,并设立土司衙门和土司官来管理。

土司官由朝廷任命,他们负责边疆地区的行政管理、税收、军事等事务。

其次,清朝规定土司的继任者必须通过科举考试,以此控制土司的继承权。

土司是什么意思啊

土司是什么意思啊

土司是什么意思啊
土司拼音:tǔsī。

词性:名词。

结构:土独体结构,司半包围结构。

词语解释:
1、烤面包片。

又称吐司。

2、元、明、清时期于西北、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由当地民族首领充任并世袭的官职。

引证解释:
1、亦称土官。

元、明、清时期于西北、西南地区设置的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并世袭的官职。

按等级分为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武职和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文职。

明清两代曾在部分地区进行改土归流。

解放后,土司制度已废除。

引《元史·仁宗纪三》:“云南土官病故,子姪兄弟袭之,无则妻承夫职。


《明史·职官志一》:“凡土司之官九级,自从三品至从七品,皆无岁禄。


王闿运《拟李鸿章陈苗事折子》:“土司之制,即蜀臣诸葛亮用孟获之意也,归流之制,则鄂尔泰、张广泗所秉庙算於世宗、高宗者也。


2、指土司官吏所辖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

引清李调元《南越笔记·粤俗好歌》:“东西两粤皆尚歌,而西
粤土司中尤盛。


吴晗《朱元璋传》第四章二:“三是在上述两个系统以外,和南部思普一带的许多少数民族,就是明代叫作土司的地区。

”。

土司文化 (2)

土司文化 (2)

土司文化引言土司文化是中国特有的历史文化现象,它来源于明清两代的边疆地区。

土司制度是中国古代中央政权对边疆地区的一种统治方式,为了维护边疆地区的稳定和发展,中央政权会选取一些本地族群中的首领担任土司,负责管理边疆地区的政务、军事和民生事务。

土司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带动了土司文化的兴起和传承。

本文将从土司的起源、土司的特点以及土司文化的代表性特征等方面,对土司文化进行探讨。

一、土司的起源土司一词最早可以追溯到南宋时期,当时的南方地区存在着一些由本地族群领导的政权。

随着明朝的建立,土司制度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

明代初期,朝廷将一些山区和边疆地区的首领封为土司,赋予他们一定的政治和经济权力,以维护边疆地区的稳定和安全。

土司制度的发展也是明朝统一政权对边疆地区的一种管理方式。

二、土司的特点土司制度在中国历史上独特而且华丽,对于边疆地区的开发和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

土司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继承性:土司制度采取世袭制度,土司的职位会代代相传,土司的子孙会继承父辈的职位和权力,形成了类似于封建领地的制度;2.民族特色:土司多来自当地的少数民族,土司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少数民族的权益,实现了不同民族的和谐共处;3.自治性:土司在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拥有一定的自治权,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政策和管理事务,自主决策;4.联防抗敌:土司是边境地区的重要力量,承担着联络中央政权和协助抵御外敌的任务,在保护边境安全和发展边疆经济上起到关键作用。

三、土司文化的代表性特征土司文化是土司制度的衍生和延伸,它融合了中央政权文化和边疆少数民族文化,形成了独特而多元的文化形态。

土司文化的代表性特征主要包括:1. 土司宫殿建筑土司宫殿是土司文化最具代表性的建筑物之一,它们通常建在山顶或城市的核心地带。

土司宫殿建筑融合了汉族传统建筑和少数民族建筑的风格,充分展示了土司文化的独特魅力。

2. 土司节庆活动土司节庆活动是土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司的节庆活动丰富多样,有的是为了祭祀祖先、祈求丰收,有的是为了庆祝胜利和纪念历史事件。

土司制度名词解释

土司制度名词解释

土司制度名词解释土司制度名词解释:土司制度,又称土官制度。

主要指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由少数民族首领世袭管理本民族地区事务的统治制度,具有浓厚的部落民族色彩和军事因素。

这种制度是历史发展的产物。

元朝在云南实行过此制,明清两代在四川、贵州等省实行此制。

在边远山区,为防止农民起义或封建割据势力的叛乱,朝廷常委派少数民族上层分子到那里世代“土官”,以加强对该地区的统治。

土司不仅是当地的最高统治者,还兼任其他职务,拥有大量财富和奴隶,并且能保持自己的军队,与外界进行武装战争。

土司制度是土著头人把其地域内的经济和文化发展成果垄断了,形成了自己独特而雄厚的力量。

所以一旦他们觉得有必要改变生活时就很容易向原来的主人发动革命。

宋元以后,各个王朝也都基于本国的需要和利益,在某些边境地区实行过类似的制度。

如在云南先后推行过西平酋长制、大小鬼主制;在新疆设立了东察合台汗国和西察合台汗国等。

这种制度随着历史的演进已日趋消亡,但仍被沿用至今。

随着现代化步伐的逐渐加快,许多专家学者开始从历史、文化、旅游等诸多角度探讨研究它。

唐朝诗圣杜甫就曾说:“借问谁家子?遥传汉使臣。

绣衣轻袒左,黄卷卧披真。

露冕迂天下,星舆出海滨。

九重初启钥,万里正逢春。

香稻包茅次,天骄饮至均。

元首承恩遇,朝廷列士臣。

”诗中的“土司”即指当时西南边陲的吐蕃。

这种专指土司而言的情况在中央王朝统辖范围之外的边远地区更为普遍。

比如现在的西藏等地都还有土司制度存在。

我国古代少数民族地区的一种封建政治制度。

简称土司制度。

主要流行于四川、西康及其毗连的云南地区,尤以西康为甚。

元末明初,云南境内曾一度设置无数土司。

自明太祖洪武十五年(1382)平定乌撒(今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境)、芒部(今镇雄县)、东川、乌蒙(今永胜县)、乌撒(今威信)、镇雄等土司,将境内少数民族土目“内附”为民后,其余纷纷纳入版图,土司遂废。

但明清两代,朝廷又授予少数民族首领世袭“土官知府”职衔,继续行使土司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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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珏 珏

第 V O 2 L 8 卷第 2 期2 0 1 7 年 4 月

2 8
No . 2
Ap r . 2 01 7
词 的演变 再 释 “ 土司’ ’ 一
武 沐 张锋 峰
7 3 0 0 0 0)
( 兰 州大 学 , 甘 肃 兰 州

要: “ 土 司” 一词 究竟如何界 定 , 学界 至今 仍然是众说纷纭 , 见仁见智 , 但将 “ 土司” 一词在 明、 清两朝的演 变细细梳理 一番 ,
则“ 土 司” 一词在 不 同时期 的所指 亦有脉络 可寻 。嘉靖时期 “ 土 司” 一词 刚刚从“ 土官” 一词 中衍 生出来 , 使 用次数很 少, 是明朝以 来民间对于兵部或 吏部 所管辖 的宣慰 司、 宣抚 司、 安抚 司、 招 讨司、 长官 司等土官机构或首领约定俗 成的泛称 。万历至明末 , “ 土 司” 一词开始普及 , 其所指与嘉靖年 间大体相 当, 但 也有个别例外。 清朝 以来 , “ 土 司” 一词普遍泛化 , 往往 与“ 土官” 一词 混用。 无
F r o m Wa n l i p e io r d t o t h e l a t e o f Mi n g Dy n a s t y , t h e w o d r o f c h i e f t a i n w a s wi d e l y u s e d a n d i t w a s a l mo s t s a me wi t h he t me a n i n g o f
T u g u a n ” , c h i e t f a i n wa s n o t o n l y f o r c i v i l i a n p o s t o r mi l i t a r y o f f i c e r ,b u t a l s o or f T i b e t a n l e a d e r o r Uy g u r l e a d e r s.S o i t i s n o s u r p i r s e
J i a j i n g p e i r o d ,a n d s o m e e x c e p t i o n s a l s o e x i s t e d . I n Q i n g D y n a s t y ,t hi s w o r d b e c a m e a p o p u l r a o n e ,a n d w a s mi x e d u p w i t h“
“ T u g u a n ” ,t h e n u mb e r o f u s e w a s r a r e ,t he t i t l e w a s c o n v e n t i o n a l t e r r a f o r T u g u a n o r g a n i z a t i o n s o r l e a d e s ,s r u c h a s Xu a n we i s i ,
WU Mu Z HANG F e n g - f e n g
A b s t r a c t : T h e o p i n i o n o n h o w t o i d e n t i f y t h e w o r d o f C h i e f t a i n s t i l l v a r y . A t f e r s t u d y i n g t h e i t s e v o l v e me n t i n Mi n g a n d Q i n g d y n a s t y, t h e me a n i n g o f i t i n d i f e r e n t t i m e s c a n b e t r a c e d .D u i r n g J i a j i n g p e i r o d ,t h e w o r d o f c h i e f t a i n w a s d e i r v e d f r o m t h e w o r d o f
Xu a n f u s i ,An f u s i ,Z h a o t a o s i a n d Z h a n g g u a n s i wh i c h we r e g o v e r n e d b y Mi n i s t y r d e o f P e so r n a l i n Mi n g Dy n a s t y .
论是文职 土官, 还是武职 土官, 亦或藏族 、 维吾 尔族部 落首领 均可称为 “ 土 司” 。 由此 导致在《 大清会典》 中, 吏部既 管辖 文职土
官, 也 管辖 文职 土司; 同样兵部 既管辖 武职土官 , 也管辖武职土 司。清代 “ 土官” 、 “ 土 司” 两词 虽可混用 , 但 吏部 与兵部的管辖职
责却是清晰的。 关键词 : 土司; 演 变; 再研 究
中图分类号 : K 2 8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 0 0 5 — 5 6 8 1 ( 2 0 1 7 ) 0 2 一 O 1 l 4 — 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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