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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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未生效,受赠人死亡

赠与合同未生效,受赠人死亡

篇一:赠与合同生效问题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未交付赠与财产相关法律问题辨析赠与合同是最常见、常用的民事合同之一,我国关于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与民间交易习惯多有契合。

但正因为如此,与赠与合同有关法律细节问题也最容易被忽视或者错误理解,导致合同当事人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现择要摘录一则如下,与朋友们共飨,也欢迎朋友们批评指正。

咨询案例:2012年10月,陈某与张某夫妇与李某签订书面赠与合同,约定由陈某和妻子张某将其夫妻共有的坐落于广州市海珠区的一套房产无偿赠与李某,双方配合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有关过户登记费用由李某负担等等。

同月,该赠与合同经广州市海珠区公证处公证。

2013年1月,在房产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之一的陈某去世,没有留下遗嘱。

咨询人称,陈某生前与张某育有子女三人,均已成家,现另一赠与人张某及其子女表示不再同意为李某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

(为当事人隐私,隐去具体的姓名、房屋坐落等)。

笔者已为咨询人作了解答,现以上述案例穿针引线,探讨以下几个有关赠与合同的法律问题。

一、赠与合同的成立。

赠与合同什么时候成立?需要哪些要件?回答这个问题,涉及到理论界对赠与合同成立要件的界定。

赠与合同要件的构成,直接关系到案例中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架构和利益得失,不得不谨慎对待。

咨询人在向笔者咨询之前,已经向法律服务网站、律师事务所、亲朋好友等多方咨询,得到的答案竟截然不同。

有人认为赠与关系没有成立,理由是房产没有过户;有人认为赠与合同已经成立,理由是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并经过了公证;有人更敢断言,赠与合同无效,理由是房产没有过户、赠与人之一已经死亡,诸如此类。

其实,回答赠与合同成立要件问题,首先应当对赠与合同的性质,即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的理论争议作出明确解析。

(一)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概念的澄清。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区分,以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

一般情况下,人们实践中不会刻意区分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成人教育 《合同法》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成人教育 《合同法》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合同法新组练习题A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

A.赠与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承揽合同2.公序良俗原则中的公序是指社会的( )。

A.司法秩序 B.公共秩序 C.通行秩序 D.重要秩序3.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A.格式条款 B.诚信原则 C.非格式条款 D.法律规定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是( )。

A.自愿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C.效率优先原则 D.合法原则5.医生手术时把纱布遗留病人体内,该医生违反了( )。

A.主给付义务B.从主给付义务C.次给付义务D.附随义务6.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表异议的,则()A. 承租人因未及时返还租赁物而应负违约责任B. 承租人因占有他人财物而应负侵权责任C. 租凭合同自然终止D. 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凭期限为不定期7.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则()A. 出租人不承担责任B. 出租人承担责任C. 承租人与出租人分担责任D. 承租人不负责任8.买卖合同中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指()A.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应符合其提供的质量说明B. 买受人可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的两年内通知出卖人标的数量差额C. 买受人可在质量保证期内通知出卖人标的质量问题D. 出卖人交付标的负有第三人不向买受人追索的义务9.下列关于债权让与的说法,正确的是()A. 甲将博物馆门票送给朋友,必须通知博物馆B. 乙将A公司的无记名公司债券出售给丙,需要经过A公司同意C. 丁将其对戊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让与己D. 戊银行可以将其对庚公司收回贷款的权利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10.下列关于保留解除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 保留解除权只能保留给一方当事人B. 保留解除权保留给一方当事人,或保留给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C. 保留解除权只能保留给双方当事人D. 保留解除权保留给一方当事人,或保留给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以后另订立合同约定11.下列有关提存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提存仅具有私法关系的因素B.提存仅具有公法关系的因素C.提存既具有私法关系的因素,也具有公法上的法律关系的因素D.提存人与债权人的关系是公法关系12.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守约方的正确适用方式是( )A.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B.适用违约金条款C.适用定金条款D.违约金和定金条款一并适用13.在无权代理的合同中,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进行追认,行使追认的时间为( )A.一年B.六个月C.三个月D.一个月14.可撤销合同中,如果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该可撤销合同则转变为( )A.无效合同B.有效合同C.效力待定合同D.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合同l5.采取合同保全措施应当在( )A.合同生效后至合同履行完毕前进行B.合同被解除后进行C.合同被撤销后进行D.合同被宣告无效后进行l6.下列债务人的债权可以由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是( )A.基于劳动合同而产生的报酬请求权B.基于人身伤害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C.基于买卖合同而产生的货款请求权D.基于人寿保险而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l7.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形式( )A.只能向债务人提出B.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C.既可以向债务人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D.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18.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清偿义务( )A.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B.由次债务人向债务人履行、再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C.由人民法院确定D.既可以向债务人履行,也可以向债权人履行19.甲银行与乙公司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1000万元,还款日期为2007年10月31日,经协商可展期2个月。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合同法不适用于( B )A.出版合同B.收养合同C.土地使用权合同D.质押合同2.在下列哪种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法律关系( C )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B.甲邀请乙看球赛,乙因为有事没有前去赴约C.甲因放暑假,将一台电脑放入乙家D.甲鱼塘之鱼跳入乙鱼塘3.租赁合同是( A )A.双务合同B.无偿合同C.无名合同D.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4.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 A )A.10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B.5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C.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D.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10倍5.甲和乙合作开办了宏都干洗店,丙将一件皮衣拿到干洗店清洗,交给正在营业中的甲,并向甲交付清洗费100元。

该合同关系的主体是( D )A.甲和丙B.乙和丙C.甲、乙和丙D.宏都干洗店和丙6.在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时,属于要约性质的行为是( B )A.招标B.投标C.开标D.决标7.某商店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在出售”,并且标示了价格,则“正在出售”的标示视为( A )A.要约B.承诺C.要约邀请D.既是要约又是承诺8.合同终止以后当事人应当遵循保密和忠实等义务,此种义务在学术上称为后契约义务。

此种义务的依据是( C )A.自愿原则B.合法原则C.诚实信用原则D.协商原则9.某企业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在雇佣工作期间的伤残、患病、死亡,企业概不负责。

如果员工已在该合同上签字,该合同条款( A )A.无效B.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当事人双方有效C.不一定有效D.只对一方当事人有效10.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 C )A.双方当事人制作合同书时合同成立B.双方当事人表示受合同约束时合同成立C.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D.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时合同成立11.无权代理中,被代理人的追认权在性质上属于( A )A.形成权B.抗辩权C.支配权D.请求权12.某甲的儿子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借贷无门,某乙趁机表示愿意借给2000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甲的房子代偿,甲表示同意。

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试题(附答案)

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试题(附答案)

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试题(附答案)一、单选题1.合同编第二分编为()A、《通则》B、《总则》C、《典型合同》(正确答案)D、《准合同》2.《民法典》“合同编”采用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的体例设置,共()章。

A、19B、29(正确答案)C、39D、93.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A、书面(正确答案)B、信件C、电报D、电子4.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A、3个月B、6个月C、1年(正确答案)D、三年5.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A、外部条件B、实质内容C、基础条件(正确答案)D、履行条件6.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

A、拒绝接受标的物B、解除合同C.、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正确答案)D、不付价款7.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

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的包装方式。

A、节约资源B、保护生态环境C、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正确答案)D、以上都不是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标的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出卖人负有()对标的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A、自行B、委托第三人C、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正确答案)D、以上均不对9.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A、设立B、变更C、终止D、以上都正确(正确答案)10.当事人订立的书面合同,可以是下列何种形式?()A、合同书B、信件C、电报或电传D、以上都正确(正确答案)11.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A、支付全部价款B、解除合同C、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正确答案)D、不履行合同义务12.债务人将其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生效条件之一是()A、通知债权人B、债务人充当保证人C、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正确答案)D、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13.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合同法》机考4套真题题库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合同法》机考4套真题题库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合同法》机考4套真题题库及答案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合同法》机考4套真题题库及答案题库一试卷总分:100 答题时间:90分钟客观题单选题(共20题,共40分)1.合同的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履行的规则是()。

A 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B 按照订立合同的签订的市场价格履行C 按照政府部门规定的价格履行D 按当事人重新约定的价格履行 2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使用,租期为3年,但在租期未满之前,甲将该房屋卖给了丙,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合同()。

A 从行为开始起就无效B 即为终止C 仍对乙继续有效D 对丙有效 3.下列选项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A 买卖合同B 租赁合同C 借用合同D 运输合同 4.某甲的儿子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借贷无门,某乙趁机表示愿意借给20_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甲的房子代偿,甲表示同意。

根据合同法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

A 因显失公平而无效B 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C 因乘人之危而无效D 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 5.买卖合同当事人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

A 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B 应当在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C 应当在出卖人的住所地交付标的物D 应当在买受人的住所地交付标的物 6.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承包人不用经发包人同意,即可将工程的全部工作交第三人完成B 承包人不用经发包人同意,即可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第三人完成C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承包的全部工作交第三人完成 D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第三人完成 7.赠与合同的赠与人()。

A 无条件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B 原则上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C 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D 受赠人有损害事实时承担赠与物瑕疵责任 8.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

交货前夕,甲公司派人调查乙公司的偿债能力,有确切材料证明乙公司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

2021保险基础知识竞赛答题附答案

2021保险基础知识竞赛答题附答案

2021保险基础知识竞赛答题附答案1. 人身保险是以( )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或疾病等事故,或生存至规定时点时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保险金的保险。

A.人的寿命和身体B.保单C.被保险人D.投保人答案解析: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2. 人身保险中,对保险利益的时效规定是()A.只要求在合同订立时存在保险利益B.只要求在合同终止时存在保险利益C.要求从合同订立到合同终止始终存在保险利益D.无时效规定答案解析:《保险法》中第十二条的前两款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因此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只要求在合同订立时存在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则是要求在出险的时候需要对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3.新《保险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和风险程度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

这主要体现了()的要求。

A.市场准入监管B.偿付能力监管C.现场监管D.非现场监管答案解析:根据《保险法》和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要求,最低偿付能力属于偿付能力监管的范畴。

保险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的资金用来支付所有到期债务和承担未来责任的能力,尤其是指在发生超出正常年景的赔偿或给付时的经济能力。

4. 弃权与禁止反言的规定主要约束()A.保险人B.投保人C.被保险人D.保险代理人答案解析:弃权与禁止反言是指合同一方任意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

事实上,无论保险人还是投保人,如果任意弃权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将来都不能反悔。

但从保险实践看,这一规定主要约束保险人。

5. 按保证范围,不属于传统人身保险分类的是:()A.人寿保险B.分红保险C.人身意外伤害保险D.健康保险答案解析:传统人身保险的产品种类繁多,但按照保障范围可以划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合同的有效期限

合同的有效期限

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一、合同期限1.1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日止。

1.2 若期限届满后,各方当事人未就续约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将自动终止,双方无需另行解除。

二、变更和终止2.1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对合同进行变更,并将变更内容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

2.2 若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合同的义务,严重影响了合同的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失。

2.3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是否继续续约。

若一方当事人未按照约定提前通知,对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2.4 若本合同因双方当事人共同意愿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提前终止,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终止事宜,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续约3.1 若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续约,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书面达成共识,并签署续约协议。

3.2 续约协议同样受合同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条款的限制。

四、争议解决4.1 若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4.2 在诉讼期间,除非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并应继续履行。

五、其他事项5.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事人可通过书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补充协议。

5.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经过双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并附加于本合同。

5.3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充分阅读、理解并自愿签署。

工程分包人死亡谁来承担合同责任

工程分包人死亡谁来承担合同责任

工程分包人死亡谁来承担合同责任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合同责任是指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约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分包人死亡的情况下,合同责任并不因为其死亡而自动消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具体到工程分包的情况,如果分包人在工程进行中去世,其法定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应当接替其位置,继续履行分包合同中的义务。

这意味着,如果分包人有遗产继承人,那么这些继承人将承担起完成剩余工程的责任,或者按照合同条款处理违约事宜。

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复杂。

如果分包人没有明确指定继承人,或者其遗产不足以承担合同责任,此时总承包商可能会面临一定的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总承包商应当及时与业主沟通,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例如,可以通过法院申请对分包人的遗产进行清算,以确定能否用遗产来弥补合同损失。

另外,如果分包人的死亡是由于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那么第三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例如,如果分包人在工作中因安全生产事故去世,那么事故责任方可能需要对合同未履行部分承担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因分包人死亡导致的合同纠纷,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分包人死亡情况下的处理办法。

例如,可以约定由分包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确保在其意外去世时,保险公司能够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

总承包商在选择分包人时,也应当考虑其信誉和履约能力,以及是否有稳定的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

这有助于降低因分包人突然去世而带来的风险。

工程分包人死亡后,其合同责任的承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总承包商和业主都应当有所准备,通过合同约定和风险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分包人去世带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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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同是否继续有效?这种情况下的合同时需要根据合同签订性质区别对待吗?下面由为你介绍。

一、我国法律对于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问题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7种,即(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债务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一方当事人死亡,显然不属于上述(一)至(六)的情形,而当事人如果不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终止或者不将一方当事人死亡约定为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话,似乎合同权利义务还继续存在。

然而,《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这条法律确定的原则,即“合同相对性原则”。

即合同只在当事人之间有法律约束力,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

合同的效力范围仅限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也不能承担合同上的义务。

而一旦当事人死亡,显然法律是无法对死人有约束力的。

按照这个逻辑来说,似乎合同的权利义务就应该自然终止,也就
是说合同效力终止了。

这种看似矛盾的两点正是产生前面两种观点的主要依据,也是前面两个案件法律争议发生的根本原因。

法律规定的不明确,直接导致了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不确定的法律风险。

二、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应当区别对待。

首先,从维护交易便利和保障交易安全的角度来讲,对于纯属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买卖和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

因为,虽然合同相对性原则是合同法中的一个重要原则,但尽如一个比较有名的谚语所说,没有不存在例外的规则,合同相对性原则也是有例外的。

当代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为了符合交易便利和交易安全,衡平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多数都在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基础上作了一些突破性的规定。

我国也同样如此,比如《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关于第三人受益合同;第七十三条规定的代位权;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撤销权;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等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

应当说,这些突破性的规定体现了我国立法从个体本位向社会本位法律思想的转变。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财产的权属变更不应影响成立在先的租赁一样。

至于说如何履行,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放弃继承财产,则应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即被继承人)的义务。

其次,关于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如服务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自然终止。

因为这类合同的签订,一般都是一方当事人基于对另一方当事人本人具有的经验、能力,甚至是个人品格方面的胜任才与之签订相应的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当事人死亡,合同权利义务仍不终止的话,则有违另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了,这显然与我国《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自愿原则有冲突。

另外,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之精神,含有人身依附的合同属于根据合同性质不可转让之合同。

同理,其继承人也不应继承该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此类合同的权利义务应该随着合同主体的死亡而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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