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上半年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内容保
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实施方案

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实施方案一、考核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评估核心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07〕20号);(四)《**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112号);二、考核对象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
三、考核内容组织机构、网上办事、公共服务平台、互动交流和网站其余栏目内容保障等情况进行考评。
四、进度安排(一)2011年9月~10月,网站各栏目内容录入充实。
(二)2011年11月15日~2011年11月30日,全面考核。
(三)2012年1月,汇总数据,公布考核结果。
五、评分办法1.组织机构(10分)各单位要建立适合本单位的内容保障机制,明确内容保障工作负责人和信息员。
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上网内容的审核把关;信息员负责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资料(登录政府网站后台)。
2.网上办事(30分)各单位应将本单位承担的所有行政许可和为社会服务的办事指南(包括事项名称、办事依据、办事条件、材料目录、办事流程、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办理机构、办事地点、在线申请地址链接以及申请表格)在门户网站上详细公布。
与本单位所承担的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职能有关的信息,必须在变更工作程序后的一日内予以公布。
各单位负责的栏目详情见附件1中“网上办事”栏目。
缺少相关项目的,每项扣2分;项目内容不准确、不完整的,每项扣1分。
3.公共服务平台(30分)各单位应积极主动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栏目报送信息。
栏目责任分解见附件2。
依据《十二个重点领域公共服务资源整合责任分解表》的要求,每发布一条信息加1分,对于内容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的每条扣1分。
最终得分不低于0分也不高于30分。
4.互动交流(10分)对于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通过有关途径转办的文件,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门户网站栏目保障单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10.08•【字号】冀政办[2000]57号•【施行日期】2000.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冀政办[2000]57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河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0年十月八日河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4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冀政[2000]13号),原河北省计划委员会更名为河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河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是负责研究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宏观调控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1、将贯彻实施工商领域产业政策,引导企业和商业性金融投资方向的职能,交给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2、将编制重大科技攻关和重点实验室项目计划,安排相关经费的职能,交给省科学技术厅。
3、一般进出口商品指标及部分配额,由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负责。
4、将制定国土规划和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的职能,交给省国土资源厅。
5、不再保留河北省大型支柱性企业集团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职能交给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加强的职能负责全省粮食宏观调控。
(三)转变的职能1、不再审批企业用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建设的一般项目。
2、除利用外资项目外,不再参与限额以下技改项目的会签。
3、简化计划指标体系,将大量的工业和运输生产指标改变为预测指标。
4、不再确定和下达具体项目的年度贷款计划,只对政策性银行推荐项目并指导监督贷款方向。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冀政函[2010]49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冀政函[2010]49号](https://img.taocdn.com/s3/m/94af48d4db38376baf1ffc4ffe4733687e21fcb9.png)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冀政函〔2010〕49号2010年4月13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河北省人民政府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2010年4月12日省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府立法工作。
要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取向,着力于破除一切影响、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和体制障碍,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制保障。
在起草和审查法规、规章草案时,要善于把党的主张、意图通过立法的形式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善于通过法律规范体现党的方针、政策,要遵循并反映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规范与引导、管理与服务、权力与责任、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等方面的关系,实现从重视管理向管理服务结合转变,从偏重公民义务向注意维护公民权利转变。
要在坚持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充分体现地方特色。
二、严格遵循政府立法工作程序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河北省地方政府立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立法。
在起草送审阶段,起草部门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准确查找当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认真分析产生原因,研究解决办法。
要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在报刊、政府网络上公布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本系统、本行业以及有关部门和管理相对人的意见。
【府办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府办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55号)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运用“互联网”思维,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效率,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开放创新的原则,按照“贯通、标准、共享、整合”的要求,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逐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和互认共享,全面提升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2018年11月底前,建成全省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贯通省、市、县、乡和省直各部门。
全面公开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部分事项的网上办理,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和网络化水平,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2020年6月底前,实现互联网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与国家平台互联,覆盖全省的省级统筹、整体联动、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能力和智能化水平,让政务服务更加高效、透明,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二、优化再造政务服务(一)规范网上政务服务事项。
各地各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两大类别),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供热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发文字号】冀政办函[2013]20号【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3.02.25【实施日期】2013.02.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供热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函〔2013〕20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供热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2月25日关于加强城市供热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加强供热行业管理,全面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党十八大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和发展环境要求,以科学合理供热、满足群众需求为目标,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
坚持市场调节、部门监管,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同步推进,推动供热计量改革,促进建筑节能;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高度重视困难家庭采暖,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一)利用3年时间,全面提升城市供热保障能力。
2013年为“供热保障攻坚年”,着力加快热源设施建设,弥补现有供热缺口。
(二)自2013年起,开展15年以上的老旧集中供热管网改造,每年完成1/3改造量,到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
(三)推进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收费。
每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以上。
到2013年底前,设区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本市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35%以上,到2015年底前,达到50%以上。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一)加强规划管理。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基层政府网站检查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基层政府网站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管理中心•【公布日期】2012.09.11•【字号】•【施行日期】2012.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基层政府网站检查的通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省政府各部门办公室: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统一安排和部署,近期拟对全省各级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政府网站检查:一是是否建有政府网站;二是网站是否正常运转,包括正常访问、有无错断链等;三是网站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包括是否有栏目内容为空、信息和图片更新是否及时、是否存在错别字等;四是网站功能是否正常,如服务功能、互动功能、搜索功能等;五是是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是否齐全,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是否及时更新等。
二、检查方式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政府网站,按照上述检查内容逐一排查网站可能存在的问题,记录发现的问题。
为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拟分三步开展检查。
一是初次检查。
对网站的全部页面、功能、链接等方面的问题进行逐一排查,填写《政府网站检查情况记录表》和《政府网站存在问题记录表》(表格样式附后)。
二是复核检查。
完成初次检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对检查网站时所填写的信息进行核实,确保记录的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是确认核查。
为排除网络不稳定等个别因素的影响,在完成初次检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对记录的内容做最后的核实,确定最终检查结果。
三、责任分工各设区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网站以自查为主,省政府网站管理中心对自查情况进行审核;各设区市政府在做好市级政府门户网站自查工作基础上,负责做好所辖市、县(区)政府和部门网站的检查工作。
各单位务于9月25日前将《政府网站检查情况表》和《政府网站存在问题记录表》(表格可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专栏下载)以及检查整改情况反馈省政府网站管理中心,汇总后报国务院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0]32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0]32号](https://img.taocdn.com/s3/m/1d266f09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10b78.png)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0〕32号2010年10月31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精神,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菜篮子”产品日益提高的消费需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统筹产区与销区利益,统筹能力建设和机制创新,统筹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市场流通设施,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创新调控保障机制,推动菜篮子产业长期稳定发展。
重点抓好肉、蛋、奶、鱼、菜、果等产品生产。
到2015年,实现全省主要“菜篮子”产品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质量安全放心、产销衔接顺畅、效益不断提高,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
“十二五”期间,主要“菜篮子”产品总供应量年均增长6%以上。
二、加强生产能力建设(一)建设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
全面落实省政府加强蔬菜产业示范县建设的各项部署,按照“扩规模上设施、壮龙头活机制、创品牌拓市场、提质量增效益、抓示范强带动”的要求,加快推进蔬菜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推进规模化种植,加强设施改造升级,建设一批高标准设施蔬菜生产基地。
推行标准化生产,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科技水平。
切实抓好15个蔬菜产业示范县创建,带动全省蔬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内容更新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内容更新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内容更新工作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省政府机关文印中心: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丰富内容,及时更新,确保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的重要性省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河北”是省政府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
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好职责,全面、及时、准确地搞好网站内容更新,进一步提高政府门户网站整体水平。
二、及时更新和丰富网站内容在确保既有内容及时更新,政务活动及时报道的同时,由技术处(省政府网站管理中心)商请有关媒体联合增设“国际动态”、“国务活动”、“各省动态”三个专栏。
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及时调整、完善各类专题、专栏,适时升级改版,加强对政府中心工作的宣传,更好地为促进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服务。
三、加强协调督导和检查政府信息网上发布涉及到内容审核、保密审核、上网发布等多个环节,只有各环节衔接紧密,才能保障高效运转。
各处室(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安全发布。
技术处(省政府网站管理中心)要切实担负起政府网站内容更新工作的检查、督导和综合协调职责。
要明确专人天天读网,认真检查网上内容,如发现问题要进行登记,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妥善处理;对内容更新不及时的处室(单位)要随时提醒,同时要搞好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四、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责任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处室政府网站内容更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政府网站内容更新工作和定期读网检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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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上半年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及内容保障工作的通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0.07.12
【实施日期】2010.07.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上半年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内容保障工作的通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按照既定工作安排,省政府办公厅对2010年上半年门户网站建设和内容保障情况进行了检查汇总,现通报如下:
一、2010年上半年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总体情况
上半年,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为贯彻落实全省民航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民航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和河北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河北民航专题”,并专门发文要求全省各类网站加强民航宣传,得到了省政府领导同志的肯定和表扬。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
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结合我省实际,按照试点工作方案提出的要求,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专栏开设及时、设计新颖,整合了我省15个试点单位和部门的公开信息,得到了省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并于今年6月在成都召开的全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介绍了经验。
河北省政府门户网站英文版开设了今日河北、经济资讯、政府机构、旅游、文化、经济概况、视频、互动、专题等多个栏目,以庄重典雅的页面设计、品质优良的图片和及时全面的英语新闻报道,受到广大网民的好评。
自2009年12月上线运行以来,共撰写编辑英文文章350余篇,总字数达13万字,视频2个,图片150余幅。
上半年,结合时事热点及时全面地从国际视角报道本地新闻,如“河北两会”、“世博河北馆”等,较好地宣传了河北经济文化活动。
稿件质量优良,先后被人民网、中国网、新浪网、国家发展改革委英文网、北京市政府英文网及国外媒体Reportlinker等多家网站转载。
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全省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不断完善,网上公开信息基本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目标。
截至上半年,平台已聚合了全省9个设区市及所属县(市、区)的政府公开信息,为公众提供“一站式”的信息公开查询、检索服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各部门对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内容进行了安全保密自查,未发现重大泄密问题;针对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指导各地各部门对机构职能、网上办事指南等进行了重新梳理和调整。
进一步加大对全省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
上半年,指导各级各部门不断完善、规范政府网站的信息发布、网上办事、互动交流等功能,加强政府网站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网站的服务水平。
参照工信部《政府网站发展评估核心指标体系(试行)》,制定了《河北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对网站内容、网站性能、组织保障等明确了量化指标,这对引导全省政府网站规范
化建设,提高政府网站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2010年上半年内容保障工作具体情况
(一)信息发布情况。
信息发布包括动态信息和专题专栏供稿两项内容。
2010年上半年共发布动态信息44073条。
完成较好的有:各设区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卫生厅、省环保厅、省国资委、省林业局、省气象局、河北经济日报社。
上半年共有27家单位为专题专栏供稿10101篇,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1%。
其中设区市政府供稿8244篇,省直单位供稿1857篇。
供稿情况较好的有:各设区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地税局、省测绘局。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实施导引(试行)》(办字(2009)62号)要求,全省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雏形已经形成,平台的服务功能不断完善。
省、市两级平台聚合工作基本完成,市、县两级的聚合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
上半年通过全省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共计38494条。
政府网上信息公开工作完成较好的单位有: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文物局等。
(三)互动交流情况。
1. 网上咨询回复。
2010年上半年共有33家单位收到网上咨询494条,有30家单位回复了391条。
回复处理网上咨询较好的单位有: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人口计生委、省环保厅、省法制办。
2. 监督投诉处理。
2010年上半年共有19家省政府组成部门收到群众监督投诉265条,共回复处理244条。
回复处理监督投诉较好的部门有: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 排忧解难处理。
2010年上半年共收到排忧解难诉求346条,10个设区市和22个省直部门、单位共处理269条。
处理排忧解难诉求工作较好的单位有:保定市政府、省教育厅、省公安厅。
今年互动交流办理情况较去年同期相比,从数量到质量上了一个新台阶,这充分体现了各级各部门服务意识的提高和对网民意见的重视。
三、2010年下半年网站建设工作任务及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作用,现就2010年下半年政府网站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搞好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
下半年,按照下发的政府网站《指标体系》,省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省政府各部门、各设区市政府、县(市、区)政府的260余家网站进行绩效评估。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都要把这次网站绩效评估作为下半年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参与,按照《指标体系》要求,认真改进网站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等工作,促进我省政府网站建设全面发展。
(二)不断规范内容保障工作制度。
各设区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和新闻媒体要不断完善“中国河北”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制度,加强对信息提供、信息审核、信息发布各环节的管理,积极为动态信息和专题专栏提供高质量的信息。
努力做好相关协调工作,保障互动交流类栏目的有效处理和及时回复。
(三)完善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实现公开信息的完整聚合。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办字(2009)62号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拓展应用范
围,满足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各设区市要加大政府公开信息聚合工作力度,整合所辖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信息资源,为公众提供“一站式”的综合信息服务。
(四)加快推进政府网站群英文版建设。
做好“中国河北”门户网站英文版建设工作,谋划好栏目体系,探索信息编译、审核、发布机制,构建全省统一的政府网站英文版平台。
省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为政府门户网站英文版提供信息;各设区市政府已经开通英文版的,要与省政府网站英文版建立链接,并根据统一要求建立栏目体系,完善服务功能;目前尚未建设英文版的设区市政府,要依托省政府网站英文版平台进行建设,实现网站标识、技术架构、内容编译、信息发布“四统一”,真正把政府网站英文版建设成促进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网站群。
(五)切实做好政府网站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要认真落实有关安全保密规定,切实加强互联网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同时,各级各部门要通过软、硬件等技术手段加强对网站监控监测,确保网站可用性和页面内容的安全。
(六)适时谋划开通省政府门户网站手机版。
政府网站手机版采用网站集群建设模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数据交换和共享,将不同功能的应用模块集成到统一平台上。
用户可随时通过移动互联网登陆政府网站,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轻松获取政府信息和有关服务内容。
附:
1. 各设区市政府内容保障工作情况表
2. 省政府组成部门内容保障工作情况表
3. 省直其他部门内容保障工作情况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1:
各设区市政府内容保障工作情况表
石家庄市5942487829261212秦皇岛市3452193926331313保定市26208696583232廊坊市151732832941515唐山市2247156810291210承德市110827542301816张家口市13214756721414沧州市703299314399邢台市186612721771414衡水市8095409701814邯郸市111523251223
320468244180149
附件2:
省政府组成部门内容保障工作情况表
互动交流
政府信息公
开数量收到咨
询数量省发展
57033710
改革委
省教育
6810059
厅
省科技
10802633
厅
省民族
137101
宗教厅
省公安
332045
厅
省民政
326940
厅
省司法
139
厅
省财政
3966414
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