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人事厅关于表彰全省政府办公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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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人事厅关于表彰全省政府办公室(厅)系统督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的

决定

【法规类别】公务员

【发文字号】办字[2007]28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河北省人事厅

【发布日期】2007.03.27

【实施日期】2007.03.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人事厅关于表彰全省政府办公室(厅)系统督查工作先

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的决定

(办字〔2007〕2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人事局,省政府各部门办公室:

2004年以来,全省政府办公室(厅)系统督查部门和广大督查干部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督查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督促检查职能和参谋助手作用,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调动督查系统广大干部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全省政府办公室(厅)系统督查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省政府办公厅、省人事厅决定授予石家庄市政府督查室等20个单位“河北省政府办公室(厅)系统督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授予闫士开等20名同志“河北省政府办公室(厅)系统督查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证书,给予记二等功奖励;授予张立欣等30名同志“河北省政府办公室(厅)系统督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证书,给予记三等功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督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再接再厉,戒骄戒躁,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省政府办公室(厅)系统督查部门和广大督查干部要以督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省政府办公室(厅)系统督查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贡献力量。

附:1、河北省政府办公室(厅)系统督查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河北省政府办公室(厅)系统督查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

3、河北省政府办公室(厅)系统督查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附件1

河北省政府办公室(厅)系统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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