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了保障在井下进行的烧焊作业的安全,防备事故的发生,依据《煤矿井下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烧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订立本管理规定。
一、作业前的准备1.作业前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对作业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准备充分。
2.在作业前,应对井下气氛进行检测,确保井下气氛安全牢靠。
3.为了保证作业区域的安全,应设置相应的封闭措施,保证井下空气流通。
4.在作业开始前,应询问作业人员的健康情形,排出可能引起意外的不适情况。
二、作业期间的安全管理1.在井下烧焊作业期间,必需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管,引导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作业。
2.井下烧焊作业期间,必需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任意更改原有的操作方式。
3.烧焊操作时,必需实行防火措施,确保不会引发火灾及爆炸等不安全情况。
4.在操作过程中,烧焊人员必需穿戴电阻大于等于40万欧的防静电服,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5.在烧焊作业过程中,必需除去氧气、乙炔等易燃气体环境,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6.在操作过程中,如有需要更换氧气、乙炔等器材,应将其关闭,并化验其外壳引流是否完好,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7.在烧焊作业过程中,应设有火灾、爆炸等紧急救援物资,确保在紧急情况下适时处理。
8.井下烧焊作业时,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废气清除标准,确保环境氧气含量合适。
三、作业结束后的安全处理1.在井下烧焊作业结束后,应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牢靠。
2.在作业结束时必需清除作业散落的焊渣或其他垃圾等不安全物质,确保环境不会发生意外不安全情况。
3.在作业完成后,应适时关闭相关设备,确保井下设备的安全。
4.作业结束时,应进行气氛击洗,彻底清除井下残留的废气,确保井下作业环境安全。
本规定所述内容,必需全部遵守,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以上规定的内容为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同样适用于其他井下生产作业的安全管控。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三篇)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井下烧焊作业,提高作业安全和效率,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井下烧焊作业及相关设施设备管理。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烧焊作业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人员依法规范操作。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配备专职烧焊作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井下烧焊作业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定期进行井下烧焊作业安全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二章烧焊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六条井下烧焊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施焊位置、检查相关设施设备和工具的可用性,清理作业现场等。
第七条施焊位置的选择应符合安全要求,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气体和电气设备。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焊接设备和工具,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施焊现场必须进行清理,清理掉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确保作业场所整洁。
第十条在施焊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告知他人禁止靠近或进入危险区域。
第三章烧焊作业的操作要求第十一条烧焊工操作前应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眼镜、焊接手套、耐高温服装等。
第十二条烧焊工应熟悉焊接工艺流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十三条烧焊工应掌握良好的焊接技术,保证焊接质量。
第十四条施焊现场应设有明确的安全通道,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进出。
第十五条施焊现场应有足够的通风设备,尽量减少有害气体的积聚。
第十六条施焊现场周围应设有明显的防护栏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七条施焊现场应设置灭火设备,以备发生火灾时及时扑灭。
第四章井下焊接设备管理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制定焊接设备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流程。
第十九条焊接设备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标准,经过严格的检测和验收。
第二十条焊接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焊接设备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存放,避免受潮、损坏、被他人使用等情况发生。
第二十二条焊接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2023年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烧焊作业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井下进行烧焊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矿井、隧道、地下管线等井下作业环境。
第三条井下烧焊作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三)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责任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单位负责人是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六条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安全培训,熟悉井下烧焊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管理措施。
第七条作业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关证书,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熟悉使用井下烧焊设备和工具。
第三章设施与设备第八条井下烧焊设施与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井下烧焊设备应当具备防爆、防火、防尘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设备。
第十条井下烧焊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具有操作设备的相关技术知识和丰富的操作经验,严禁未经培训和考核的人员操作设备。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一条井下烧焊作业前,应当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警示教育。
第十二条井下烧焊作业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警示标志,确保人员能够清晰识别作业区域和危险源。
第十三条井下烧焊作业现场应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和急救设备,设立急救和安全疏散通道。
第十四条井下烧焊作业现场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监测人员,定期对各项安全指标进行监测和记录。
第十五条井下烧焊作业应当制定科学有效的防火、防爆和防毒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演练。
第五章作业管理第十六条井下烧焊作业应当按照预定的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操作和超负荷运行。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井下烧焊作业是指在井下进行烧焊作业的工作活动。
为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作业环境的安全,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是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的一些规定:1.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具备烧焊操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熟悉烧焊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2.在进行井下烧焊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人员的职责和安全注意事项。
3.烧焊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烧焊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杂物必须清理干净,防止发生火灾和意外。
5.必须严格遵守烧焊作业的操作规程,禁止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6.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牌,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事项。
7.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护眼镜、耳塞等,确保个人安全。
8.烧焊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和急救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9.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井下烧焊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禁止超负荷工作和不安全行为。
10.在作业过程中,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巡视和监督,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以上仅为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的一些基本规定,具体的安全管理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二)井下烧焊作业是指在井下进行的焊接作业,由于井下环境的特殊性,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以下是针对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共计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烧焊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进行井下烧焊作业的所有单位和人员,包括矿山、隧道、井下工程、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的井下烧焊作业。
第三条井下烧焊作业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采取科学、合理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四条井下烧焊作业应当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人员安全和作业质量。
第二章井下烧焊作业申报和准备第五条进行井下烧焊作业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烧焊作业的审批手续,取得合法许可。
2024年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

2024年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矿山设施的完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煤矿井下进行的所有烧焊作业。
第三条烧焊作业:指利用热源将金属材料进行熔接、切割和修复的作业。
第四条烧焊人员:指具备相应熟练技术及培训合格的烧焊作业人员。
第五条井下烧焊装备:指井下使用的所有烧焊设备和器材。
第六条矿方负责人:指煤矿矿长或者委托的相关领导人员。
第二章井下烧焊作业管理第七条矿方负责人应建立烧焊作业管理制度,明确烧焊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烧焊作业应事先编制详细的作业计划,并报矿山安全监察局备案。
第九条在进行井下烧焊作业前,烧焊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收到相关证书。
第十条井下烧焊作业必须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必须按照作业计划进行。
第十一条井下烧焊作业必须由二人以上同时进行,并由专人负责监督。
第十二条烧焊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设备,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三条井下烧焊作业必须配备足够的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焊接面罩等。
第十四条井下烧焊的烟尘、废气等需要进行有效的排放控制,防止污染。
第十五条井下烧焊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并保持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在井下烧焊作业过程中,严禁滥用或浪费燃料,必须按照规定使用。
第三章井下烧焊安全管理第十七条煤矿应具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监控系统、通风系统等。
第十八条井下烧焊作业现场必须有专人担任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安全工作。
第十九条在井下烧焊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示人员注意安全。
第二十条对于烧焊作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危险情况,必须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二十一条在井下烧焊作业过程中,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矿方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井下烧焊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定期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熟悉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三条煤矿违反本办法有关烧焊作业规定的,由矿山安全监察局依法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引言井下烧焊作业是石油、煤炭、地下建筑等行业中常见的作业方式之一。
由于其作业环境的特殊性,井下烧焊作业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保证作业的顺利进行,制定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二、组织管理1.责任人员(1)井下烧焊作业的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并熟悉井下烧焊作业流程及相关安全管理规程。
(2)负责人应组织进行烧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交流和培训。
2.现场管理(1)制定作业方案,明确作业流程,确保使用优质材料和设备。
(2)组织作业前的现场勘查,了解井下环境及现场设备的情况,并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
(3)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保证作业人员能够清楚识别危险区域。
三、安全操作1.人员管理(1)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独立操作井下烧焊设备的资质,并持有相关岗位证书。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变更焊接参数。
2.设备管理(1)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烧焊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及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使用损坏的设备。
3.现场操作(1)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火服等。
(2)保持作业现场干净整洁,及时清理焊渣和垃圾,防止火灾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3)严禁在井下烧焊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等火源。
四、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理1.火灾预防(1)井下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进行扑救。
(2)严禁在井下作业现场使用易燃物品,如酒精等。
2.应急处理(1)作业人员应熟悉井下烧焊作业现场的紧急出口及安全逃生通道的位置。
(2)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联系负责人,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五、安全培训和文明施工1.安全培训(1)定期组织井下烧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范、设备使用方法、火灾预防等。
2.文明施工(1)井下烧焊作业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反作业规定。
井下烧焊管理制度(修订版)

井下烧焊管理制度(修订版)井下烧焊管理制度(修订版)1、井下烧焊地点的划分及要求⑴井下和井口房不得进行烧焊作业。
⑵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井口房、煤仓(包括地面和井下)上下口、矸仓上下口、瓦斯抽放站等地点进行烧焊作业,每次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由专职安检员、专职瓦检员及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同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⑶矿井总回风巷、采区回风巷、井下所有采掘面严禁进行烧焊作业。
⑷煤巷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⑸进行烧焊工作前,矿调度必须向公司通防处汇报,并做好有关记录备查。
2、井下烧焊审批程序⑴需烧焊单位首先提出书面烧焊申请,申请必须写明烧焊的原因,并经负责人签字。
外来施工单位烧焊申请必须经该项工程牵头分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⑵烧焊申请由矿长授权的矿领导审批,批准同意后方可编制烧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3、审批烧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要求⑴措施的编制人员必须是烧焊单位的主管技术员或主任工程师。
⑵措施内容包括:①工程概况,包括具体地点、烧焊物件、现场具体情况及烧焊的必要性。
②明确工程负责人、安全检查负责人、总工程师。
③实施时间最长不得超过7天。
④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内容。
⑤符合公司、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详细措施,即:a.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b.工作地点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并配备两个灭火器;c.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施焊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下方用不燃性材料或设施接受火星;d.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支护背板后、锚杆锚索孔口处、煤仓内、矸仓内等地点无瓦斯积存时,方可作业;e.施焊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监护1小时,无异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矿井烧焊管理规定

矿井烧焊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矿井烧焊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一)井下、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严禁在采掘工作面进行烧焊作业。
地面煤仓烧焊每次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二)烧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至少提前一天编制,必须根据作业方式和作业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并能够保证作业安全,不得使用通用措施。
烧焊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明确烧焊时间、地点、负责人及安全要求等内容,同时包括烧焊器材的运输保管和点火工具的管理等内容。
烧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安监、通风、调度、机电、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会审。
(三)烧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方可编制烧焊报告,烧焊报告必须一式五份,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及明确安全负责人等。
安监、机电、通风、调度值班人员及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授权人员)必须在看到烧焊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审批烧焊报告。
烧焊报告审批完毕后,必须及时送安监、机电、通风、调度各一份,施工单位留存一份贯彻学习。
所有烧焊报告(措施)必须留存至少一年以上。
(四)烧焊相关人员要学习措施(必须有记录可查)。
烧焊时必须有干部现场跟班,并且指定安检员、瓦斯检查工在场检查和监督。
二、操作细则(一)井下烧焊地点的划分及要求(1)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井口房、选煤楼、煤仓(包括地面和井下)上下口、矸仓上下口、瓦斯抽放泵站等地点进行烧焊作业,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派专职安检员、专职瓦检员及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为跟班干部)在现场检查和监督,同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硐室和巷道,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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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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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
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
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
上
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
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
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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