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心理委员考核制度(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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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心理委员工作制度范本

学生心理委员工作制度范本

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职责1. 学生心理委员作为班级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力量,负责协助班主任、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 负责收集、整理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汇报。

3. 协助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心理讲座、心理沙龙、心理健康知识竞赛等。

4. 对有心理困惑或心理问题的同学进行关心、关爱,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5. 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同学们的心理健康意识。

6. 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相关工作。

三、选拔与培训1. 选拔标准:(1)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事业,具有责任心和服务意识;(2)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学习成绩良好,品德端正,心理健康状况良好;(4)熟悉班级同学情况,关心同学成长。

2. 选拔程序:(1)自愿报名;(2)班级推荐;(3)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审核;(4)公布选拔结果。

3. 培训:(1)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定期组织心理委员进行培训;(2)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3)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心理委员的专业素养。

四、工作要求1. 学生心理委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自身心理素质。

3. 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同学隐私。

4. 谨慎处理班级心理健康问题,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 定期与班主任、辅导员沟通,及时汇报班级心理健康状况。

五、考核与激励1.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心理委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效等。

2. 对表现优秀的学生心理委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工作不力的心理委员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调整。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心理委员的考核制度

心理委员的考核制度

心理委员的考核制度心理委员的考核主要从两方面展开,考核结果由心理中心评分和各学院院系评分两部分构成,心理中心评分占80%,院系评分占20%。

一、心理中心考核1、该心理委员是否认真负责的执行心理中心月汇报制度,占40%;2、该心理委员对有心理问题的同学的信息传达是否及时到位,反馈的信息是否真实,占30%;3、该心理委员是否定期在班级举行以心理为主题的各种活动,占10%;4、该心理委员是否及地参加心理中心的会议,是否积极地参加并配合心理中心举办的各种活动,占10%;5、该心理委员对中心工作的建议,占10%。

二、院系考核1、学生工作秘书和班主任对班级心理委员的评分,对该班级心理委员本学年工作表现的评价,占50%;2、班级活动开展情况,是否积极地组织各种各样以心理为主题的班级活动,是否积极地宣传心理知识,占50%。

暨南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暨南大学心理委员奖惩制度对心理委员工作的考核评价分班级考核、院系考核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考核三种,根据考核结果对心理委员及班级给予相应的奖励与惩罚,奖惩方法如下:一、考评与奖励1、班级考核、奖惩:班级定期(每个学期)对心理委员进行考评,对其工作态度、工作成效等进行评价,工作热情、态度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自身心理健康的心理委员将作为“班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一个重要参考;2、院系考核、奖惩:院系定期(每个学期)对各班心理委员进行考评,对其工作态度、工作成效等进行评价,将工作热情、态度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自身心理健康的心理委员评为“院系优秀心理委员”,并作为“院系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重要参考,名额为5%,确定后上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备案;3、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考核、奖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每年对心理委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由学院推荐担任心理委员满一年,工作积极,成绩突出,或班级同学心理健康做出突出贡献,且积极参加心理协会、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活动,出勤达全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其评为“心理健康工作积极分子”,并作为“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重要参考,名额为每学院10%,推荐时应附上相关材料,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老师进行审核评优。

心理委员考核标准(草案)

心理委员考核标准(草案)

姓名年级专业学号是否心理保健员
一、参加培训学习的情况(包括院心理中心培训、分院心理老师培训)考核指标:考勤、学习态度、学习表现、学习能力
二、自身素质情况
考核指标:责任心、自学能力、心理知识与技能的掌握和应用情况、沟通能力和亲和性、对心理现象的识别力和洞察力、是否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自我觉察力、团队合作能力、是否了解心理委员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对心理咨询是否了解、是否了解常见大学生心理问题和重点需要关注的人群
三、班级的心理工作表现
考核指标:总的来说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效果,是否能有效地承担班级心理气象员、信息员和保健员的职能。

具体来说,例如:工作态度、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真实客观全面反映班级心理动态的能力、初步识别和重点关注可能需要帮助的同学的能力、是否能及时反馈心理动态给辅导员或心理老师、适当帮助同学的能力、开展班级心理活动的频率和效果(是否在班上介绍心理咨询相关知识、是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活动)、工作中是否具有创新性、调动各方资源开展心理工作的能力、与本班班委的团队协作能力四、分院心理工作站的工作表现(如果没有参加,可以不填)
考核指标:是否接受本院心理老师的指导与管理、参加心理工作站活动的考勤情况、班级心理简报撰写能力及汇总能力、组织心理活动的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心理委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制度

心理委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制度

心理委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制度第一篇:心理委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制度心理社团成员工作职责一、心理委员基本要求1、拥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

2、自身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3、热心班级心理健康工作,乐于助人。

4、为人乐观、开朗,人缘关系较好。

5、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

6、学习成绩优异,有一定的空余时间。

二、心理委员基本职责1、宣传普及心理知识,传播心理健康理念,促进本班同学心理素质的提高。

2、宣传介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进展。

3、负责收集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信息,对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定期向心理老师汇报。

4、利用图书馆和网络资源,努力学习心理知识,积极参加各种心理讲座和心理委员培训,用心理知识帮助同学,用乐观心态引导同学。

5、善于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当个别同学有严重心理问题时,要及时报告心理咨询室的心理老师,并劝说其尽快到咨询室寻求帮助。

6、工作遵循保密原则,维护同学的权益,不得随意泄露同学的隐私。

7、积极参加各项有关心理健康方面的活动,认真完成心理老师安排的有关工作。

8、每学期写好工作总结,并上报心理咨询室。

9、利用板报等形式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10、完成心理辅导老师布置的其他任务,协助心理社团社长做好相关工作。

三、心理委员的主要工作1、日常工作:定期向心理老师汇报班级同学的心理状态,及时发现有心理困扰的同学,发挥同辈帮扶的积极作用,以便使其得到有效的帮助;积极配合心理老师上好心理课与心理辅导活动的开展;收集学生的心理需要向心理老师反馈信息。

2、参与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积极协助心理老师开展好心理团体辅导活动。

3、心理健康宣传工作:积极收集有关心理健康知识并与同伴分享,参与班级黑板报的心理健康知识角的编写宣传。

4、参加各种活动:积极参加团体心理辅导活动,通过活动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促进自我成长。

四、心理委员考核制度1、心理助人的基本常识,心理学基本知识(口头考查30%)心理咨询室年3月20日2、心理委员工作情况考核(心理老师考查占30%)3、班级同学的评价(占40%)注:对考核不合格的班级心理委员将被调换。

心理委员工作规章制度内容

心理委员工作规章制度内容

心理委员工作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心理健康工作,发挥心理委员的作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委员是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的组织者和推动者,具有一定的心理知识和技能,负责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的指导、宣传和咨询服务。

第三条心理委员必须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保守工作秘密,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

第二章心理委员的选拔和管理第四条学校每学年组织选拔一批心理委员,选拔方式根据学生的心理素质和意愿自愿报名,通过资料筛选、面试等程序选拔。

第五条心理委员的管理由心理健康教师和校园心理辅导员负责,指导心理委员开展心理健康工作。

第六条心理委员应积极主动参加心理健康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的心理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七条心理委员要尊重每一个个体的隐私和个人权益,不得泄露他人的个人信息,严守工作纪律。

第三章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第八条心理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1. 组织和开展校园心理健康宣传活动,增进全校师生的心理健康意识;2. 接受学生的心理咨询,倾听学生的心声,提供有效的心理支持和帮助;3. 关注学校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心理问题;4. 参与学校的心理健康工作规划和评估,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第九条心理委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热心帮助他人,尊重和关爱每一个求助者。

第十条心理委员应学会自我调节和管理,维护自身的心理健康,不因他人的问题影响自己的情绪和状态。

第四章心理委员的奖惩制度第十一条对于表现突出的心理委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例如荣誉证书、奖金等。

第十二条对于工作不认真负责、违反规章制度的心理委员,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责令其停止工作或取消心理委员资格。

第十三条心理委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心理咨询的机会谋取个人的利益。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心理健康教师和校园心理辅导员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学生心理辅导站心理委员考核细则

学校学生心理辅导站心理委员考核细则

学校学生心理辅导站心理委员考核细则
1. 心理知识考核:心理委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心理学知识,包括基本的心理学概念、心理发展、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知识。

考核内容可以包括选择题、填空题或简答题等形式。

2. 情感沟通能力考核:心理委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情感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与学生进行沟通和倾听,帮助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困难。

考核内容可以包括模拟情境演练或角色扮演等形式。

3. 团队合作能力考核:心理委员通常需要与其他委员共同合作开展心理辅导活动,因此需要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

考核内容可以包括团队讨论、小组合作项目等形式。

4. 应变能力考核:在心理辅导工作中,心理委员可能会面临各种挑战和困难,需要具备良好的应变能力。

考核内容可以包括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等。

5. 管理能力考核:心理委员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能够组织、安排和执行心理辅导活动。

考核内容可以包括活动策划、资源管理、时间管理等方面。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心理委员考核细则,学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通过考核后,合格的心理委员可以正式参与学校心理辅导工作,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心理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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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心理辅导站心理委员考核细则(4篇)

学校学生心理辅导站心理委员考核细则(4篇)

学校学生心理辅导站心理委员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学生心理辅导工作,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学生的心理健康能力,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本考核细则适用于学校学生心理辅导站的心理委员考核工作。

第三条心理委员考核的目标是全面评估心理委员的理论基础、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以此为依据,对其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四条心理委员考核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实践能力考核、团队合作能力考核三个方面。

第五条心理委员考核的结果作为选拔、奖励、评价、晋升等方面的依据。

第二章理论知识考核第六条理论知识考核是对心理委员所学心理学理论知识的检验和评估。

第七条理论知识考核的内容包括心理学基础知识、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学研究方法等方面。

第八条理论知识考核形式可以采用笔试、口试、论文等形式。

第九条理论知识考核的方式、时间、地点由心理辅导站所在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条心理委员参加理论知识考核前,应提前报名并按时参加培训。

第十一条心理委员理论知识考核成绩达到考核标准者,可以继续进行后续考核项目。

第十二条心理委员理论知识考核成绩不达标者,可以进行一次补考,补考成绩达到考核标准者可以继续进行后续考核项目,补考不达标者取消心理委员资格。

第三章实践能力考核第十三条实践能力考核是对心理委员在实际工作中所展示的能力的检验和评估。

第十四条实践能力考核的内容包括心理咨询能力、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心理健康教育能力等方面。

第十五条实践能力考核可以通过模拟情境观察、案例分析、实地实践等形式进行。

第十六条实践能力考核的方式、时间、地点由心理辅导站所在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七条心理委员参加实践能力考核前,应提前报名并按时参加培训。

第十八条心理委员实践能力考核成绩达到考核标准者,可以继续进行后续考核项目。

第十九条心理委员实践能力考核成绩不达标者,可以进行一次补考,补考成绩达到考核标准者可以继续进行后续考核项目,补考不达标者取消心理委员资格。

第四章团队合作能力考核第二十条团队合作能力考核是对心理委员在团队工作中所表现出的合作能力的检验和评估。

学校学生心理辅导站心理委员考核细则范本(2篇)

学校学生心理辅导站心理委员考核细则范本(2篇)

学校学生心理辅导站心理委员考核细则范本一、考核目的本考核旨在评估学校学生心理辅导站心理委员的工作表现和能力,促进他们全面发展和提高,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有效的支持。

二、考核内容1. 心理知识掌握情况:考核心理委员对基础心理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常见心理问题的认知、心理健康知识、心理应对策略等。

2. 服务能力展示:考核心理委员在实践中所展现的服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情感沟通、心理疏导、心理咨询等技能的运用情况。

3. 团队协作表现:考核心理委员在团队合作中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心理委员的协同工作能力、与心理辅导师的配合情况等。

4. 创新能力评估:考核心理委员在工作中的创新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包括但不限于针对学生心理问题的解决方案、心理活动的策划能力等。

5. 自我发展情况:考核心理委员自我发展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心理培训的情况、自我学习心理知识的情况等。

三、考核要求1. 心理知识掌握情况:(1) 具备扎实的心理学基础知识,能够正确理解心理问题的本质和特点。

(2) 能够准确应用心理学知识,分析并识别学生心理问题。

(3) 具备一定的心理健康知识储备,能够对学生提供相关的心理支持和建议。

2. 服务能力展示:(1) 具备良好的情感沟通能力,能够细致倾听、理解并回应学生的情感需求。

(2) 有效运用心理疏导和心理咨询技巧,帮助学生缓解压力和解决心理困扰。

(3) 具备适当的自我把控能力,能够正确处理复杂情绪和敏感话题。

3. 团队协作表现:(1) 能够主动与其他心理委员展开密切的协作,共同完成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 积极配合心理辅导师的工作安排和指导,能够充分融入工作团队。

(3) 具备良好的团队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与团队成员共同分担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4. 创新能力评估:(1) 具备一定的创造性思维能力,能够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2) 能够主动参与心理活动的策划和组织,提供丰富多样的心理支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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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2013年度心委考核制度
(修订版)
二〇一三年十月
中南大学商学院团学会心晴社
【基本职责】
一、心理委员宣传普及大学生心理知识,传播心理健康理念,定期在班级开展一些有关心理健康的宣传活动,并作好相应的总结和记录工作,促进本班同学心理素质的提高。

二、心理健康咨询工作需遵循保密原则,维护同学的权益,不得随意泄露同学的隐私。

同时注意工作方法,与老师和同学保持良好关系。

三、定期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心理健康知识培训,专题学习以及交流活动,提升自身能力,更好的服务同学。

四、积极配合心晴社的各项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

【考核内容】
一、考核目的
通过加强对心理委员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心理委员自身能力的提高,使其能够用心理知识帮助同学,用乐观心态引导同学,切实成为班级同学心灵的灯塔。

依据出台的规章制,对心理委员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有效规范心理委员的行为,使其能不断进步,也为心理委员工作注入新动力,提升工作的热情,提高工作的效率,培养心理委员成为心晴社的得力助手,有效监控同学们的心理健康状况。

同时通过制定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心晴社规章制度,提高团队综合素质,增强团队凝聚力。

二、考核项目及相关综合测评分加减细则
●基本原则:
1、2013学年度,为配合学校心理方面相关工作,常规工作全以2周为一个周期。

2、心委最后综合测评分以1分为基,好加坏减,下限为0.9分,上限为1.5分。

3、心委综合测评的最后得分将有心晴社全体成员进行民主打分,保证做到公平公正,测评过程将加入心理辅导专干老师以及各班级同学意见,评分结束后会进行公示,在此期间若对得分有异议者可提出进行重新审核。

●具体细则:
1、每两周需上交一次“班级重点关注对象”调查表,未交一次扣0.02个综合测评分。

2、积极向班级同学宣传心理小常识的短信或者QQ信息等,一周至少一次,未发一次扣0.02个综合测评分。

3、院级心委培训、心委例会或校心协活动要求按时出席,无故缺席者一次扣0.02综合测评分。

4、每个月上交一份月工作总结,其中须包括班级同学心理健康现状以及一个月来的心理主题活动。

未交一次扣0.02个综合测评分。

(具体见附件)
5、积极支持配合心晴社工作,对心晴社宣传工作建设有突出贡献者一次给予0.02个综合测评分的奖励。

具体内容包括:转发心晴
社官方QQ空间状态,转发人人状态,通过个人的网络平台宣传积极信息等。

6、积极在班上组织心理素质拓展活动;认真完成每月活动总结,在每月活动总结评选中取得三次以上优等,表现突出的给予0.1个综合测评分的奖励。

7、以身为心理委员为荣,对心理委员工作有饱满的热情,踏实肯干,积极主动,直接或间接帮助同学解决心理困扰,受到同学好评,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加分由0.05到0.1分不等。

8、宣传组织得力,做到及时向班级传达校院两级活动情况,积极协助协会发放心理刊物,积极举办有新意的心理班会,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加分由0.05到0.1分不等。

9、对心晴社做出特殊贡献者,例如,对心晴社活动组织方式提出建设性意见被采纳和落实,在年度标语征选活动中,个人标语被采用等,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加分由0.05到0.1分不等。

三、其他说明
1、大一、大二、大三年级的心委每两周进行一次例会,会上主要汇报班级中同学的特殊情况,进行口头工作总结及体会交流,对心晴社两周工作进行点评,安排和布置下两周的工作任务。

2、心晴社将安排干事以“暗访”聊天的方式不定时的到各班级中了解各班同学心理状况以及心委工作情况,若发现心理委员玩忽职守,甚至隐瞒班级同学问题造成严重后果者将取消心委综合测评加分,
情节严重者将直接通知班级撤去心理委员职务进行改选。

附件1:心委工作总结写作参考:
a.总结一个周期内的工作情况,反思自己的不足,保留和发扬优秀的方面,心委工作的启示;
b.汇报班级同学的心理状况,对班级特殊情况必须做到全面掌握,及时反馈,并积极配合老师的心理干预措施;
c.对过去一个周期内心晴社活动组织方式的意见与建议;
d.在心委工作中你的成长以感动(选择性内容)。

注: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南大学商学院团学会心晴社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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