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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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公司风险控制管理系统

融资租赁公司风险控制管理系统

融资租赁公司风险控制管理系统一、系统概述融资租赁公司风险控制管理系统旨在帮助融资租赁公司全面、系统地识别、评估、监控和管理各类业务风险,确保公司业务稳健、可持续发展。

该系统主要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控和风险应对等功能模块,形成一套闭环的风险管理体系。

二、风险识别1. 客户风险:包括客户信用风险、客户经营风险等;2. 项目风险:包括租赁物价值风险、租赁物合规风险、租赁物使用风险等;3. 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宏观经济风险等;4. 法律和合规风险:包括法律法规变化、政策风险、合同风险等;5. 内部管理风险:包括操作风险、流程风险、系统风险等。

三、风险评估1. 定性评估:通过分析风险因素、风险事件和风险影响,对风险进行定性描述;2. 定量评估:采用风险度量方法(如概率、期望损失等),对风险进行定量计算;3. 风险排序:根据评估结果,对风险进行排序,确定优先关注的风险事项;4. 风险评级:根据风险排序结果,对风险进行评级,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四、风险监控1. 设立风险监控指标: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设定相应的风险监控指标;2. 建立风险监控体系:包括风险信息收集、风险预警、风险报告等环节;3. 实施风险监控:通过定期收集、分析风险指标,实时掌握风险状况;4. 调整风险应对措施:根据风险监控结果,及时调整风险应对措施。

五、风险应对1. 风险预防: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业务流程、提高员工素质等手段,预防潜在风险;2. 风险转移:通过购买保险、分散投资、外包等手段,将风险转移给其他方;3. 风险缓解:通过风险规避、风险补偿等手段,降低风险的影响程度;4. 风险准备: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提前做好风险应对资金和资源的准备。

六、系统实施与维护1. 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2. 培训风险管理人才:加强风险管理队伍的建设,提高风险管理能力;3. 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风险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4. 定期评估系统效果: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不断优化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_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_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融资租赁业务发展,规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租赁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金融租赁”字样。

未经银监会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金融租赁”字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第四条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但银监会禁止的除外。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定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

售后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供货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方式。

第六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金融租赁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立、变更与终止第七条申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三)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四)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从业人员中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1/2;(五)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六)建立了与业务经营和监管要求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系统,具备保障业务持续运营的技术与措施;(七)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措施和其他设施;(八)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八条金融租赁公司的发起人包括在中国境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在中国境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在中国境外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

融资租赁管理办法细则(共8篇)

融资租赁管理办法细则(共8篇)

共8篇融资租赁管理办法细则(1)一、公司管理办法总则1.为加强融资租赁业务管理,规范租赁业务操作程序,提高租赁从业人员业务水平,防范与化解租赁业务风险,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办法所称租赁业务指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公司作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物件(或资产),提供给承租人使用,井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对租赁物保留所有权,承租人对租赁物具有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权利。

3.本办法所称的承租人是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承租人为国家行政机关、个人的融资租赁业务,参照本办法办理。

4.本办法所称出卖人或供货人,是指租赁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在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中,租赁物的出卖人或供货人同时又是租赁项目的承租人。

5.本办法属子“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机构。

ニ、公司组织结构、业务职责及决策权限1、公司组织结构2、业务职责董事会:5人,由大股东委派3人,小股东委派2人。

统筹公司内部外部各项工作,负责公司対外合作、资本运作等相关重要事宜的决策。

监事:1人,有股东任命,负责公司业务执行情況监督。

董事长:1人,由大股东委派,负责公司重大事项的规划、决策与执行。

总经理:由小股东委派1人,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及统筹公司内部各项具体工作。

副总经理:根据需求1-2人(如2人由大小股东各委派1人)负责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及统筹公司内部各项具体工作。

市场部:3人,财务总监1人(由小股东委派)高级业务经理,业务助理。

负责营销项目、业务拓展、项目立项与承做、尽职调查、撰写项目报告、上报审批部门、签约租赁合同和担保合同、协助运营部做租后管理等工作。

资金部:2人,资金部总监1人(由小股东委派),业务助理一人。

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工作,主要负责筹措资金便于公司项目投放,资金主要来自资本市场和资金市场,现在行情下以资金市场为主,主要是获得银行授信,熟悉掌握各银行流贷、应收账款质押和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的管理和流程以及后期产品设计。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24年)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24年)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24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9.14•【文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6号•【施行日期】2024.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24年9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6号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金融租赁公司经营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租赁公司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租赁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金融租赁”字样。

未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任何组织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金融租赁”字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业子公司,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金融租赁公司设立的从事特定领域融资租赁业务或以特定业务模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专业化租赁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项目公司,是指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为从事某类具体融资租赁业务等特定目的而专门设立的项目子公司。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是指金融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同时具有资金融通性质和租赁物所有权由出卖人转移至出租人的特点。

本办法所称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业务,即承租人将自有资产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资产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业务。

第五条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物类型,包括设备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其他资产。

第六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以及所设立的项目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融资租赁企业的监管,促进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

一、监督管理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融资租赁企业。

二、监督管理机制(一)一般监督。

融资租赁企业应按照《融资租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履行各项合法经营义务,完成各类报表和申报工作,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风险监督。

融资租赁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风险可控。

监管机构将对融资租赁企业的风险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并对存在风险的企业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三)资本监督。

融资租赁企业应按照《融资租赁公司资本充足管理规定》等规定要求,保持足够的资本,以应对风险和业务需求。

监管机构将对融资租赁企业的资本充足率进行监督,对低于要求的企业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

(四)业务监督。

融资租赁企业应按照《融资租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合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监管机构将对融资租赁企业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经营的企业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三、其他规定(一)融资租赁企业应配合监管机构进行各项审核、检查和调查工作。

(二)融资租赁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报送各类报表和申报材料。

(三)监管机构将对融资租赁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监督检查结果进行公开。

四、监督管理措施(一)提醒告诫。

针对违反规定的融资租赁企业,监管机构将进行提醒告诫,促其改正。

(二)限期整改。

对存在较大风险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融资租赁企业,监管机构将要求其立即整改,并限定整改期限。

(三)行政处罚。

对严重违反规定的融资租赁企业,监管机构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四)吊销许可证。

对严重违规或损害公共利益的融资租赁企业,监管机构将吊销其融资租赁业务许可证。

以上措施的采取,应根据违规情况的严重程度和后果严重性进行综合考虑。

融资租赁风险资产分类管理办法

融资租赁风险资产分类管理办法

***融资租赁公司风险资产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风险资产风险管理,客观及时地反映公司资产的真实价值,监测风险资产质量,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风险资产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风险资产划分为不同级次的过程。

通过资产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一)揭示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资产的质量;(二)发现授信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风险防范;(三)为判断资产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四)为风险资产质量考核和不良资产责任认定提供依据。

第三条风险资产分类遵循以下原则:(一)“把握标准、实事求是”原则“把握标准”是指在对风险资产分类时,要紧扣风险资产分类的核心标准。

“实事求是”是指从审慎原则出发,在风险资产分类过程中,要根据风险资产的实际风险状况确认分类结果,不得人为高估或低估风险资产的风险。

(二)“动态分类、及时调整”原则原则上公司每季度对风险资产进行一次分类;发现预警信息或影响风险资产安全归还的不利因素,随时调整分类结果。

(三)“风险资产分类与授信后检查相互促进”原则授信后检查是资产分类的基础,是对资产质量正确评价的主要信息来源;同时通过资产分类可以起到督促授信后检查的落实、加强风险防范的作用。

第二章分类标准第四条风险资产分类采用以风险评价为基础的分类方法,将风险资产划分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五个类别。

前两类为正常资产,后三类为不良资产。

第五条五个类别的核心标准分别为:正常类资产:授信客户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稳定,能够正常归还授信本息,公司对授信客户最终还款付息有充分把握。

关注类资产:尽管目前授信客户没有违约,但是存在一些影响正常归还授信本息的不利因素,如果这些因素继续存在,可能对授信客户的还款能力产生影响。

但是,不存在重大安全性问题。

次级类资产:授信客户的经营情况已经出现一定问题,还款能力明显受到影响,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可能无法保证按时足额偿还融资本息。

融资租赁公司风险管理

融资租赁公司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管理模型
建立市场风险管理体系
明确市场风险管理目标、策略、流程等,确保市场风险管理工作 的有效实施。
识别和评估市场风险
通过对市场环境、政策变化、利率波动等因素的监测和分析,识别 和评估市场风险。
制定市场风险管理措施
根据市场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如调整投资组 合、采用对冲工具等。
案例二
某融资租赁公司对某小微企业进行融 资租赁业务,由于该企业信用记录不 良,无法获得银行贷款,最终导致该 公司无法追回租金。
市场风险管理案例
案例一
某融资租赁公司在进行一笔飞机租赁业务时,由于市场利率波动较大,导致该笔业务的租金收入无法覆盖成本, 最终造成损失。
案例二
某融资租赁公司在开展一项船舶租赁业务时,由于航运市场不景气,船舶价值大幅下跌,导致该笔业务的资产价 值无法覆盖债务,最终形成损失。
操作风险管理技术
建立操作风险管理体系
01
明确操作风险管理目标、策略、流程等,确保操作风险管理工
作的有效实施。
识别和评估操作风险
02
通过对业务流程、内部控制、人员素质等因素的监测和分析,
识别和评估操作风险。
制定操作风险管理措施
03
根据操作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如优化业
务流程、加强内部控制等。
法律风险
定义
法律风险是指因融资租赁公司涉及的法律问题和纠纷,导 致公司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产生原因
合同条款不明确、法律环境变化、诉讼纠纷等因素可能导 致法律风险。
管理措施
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合同管理和法律意识 培训;密切关注法律环境变化,及时调整业务策略;加强
与专业律师的合作,提高应对法律问题的能力。

融资租赁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构建

融资租赁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构建
信息系统支持
利用信息系统实现流程自动化和数据驱动,提升管理透明度和决策支持能力。
持续优化改进
建立健全的流程管理机制,定期评估检视,根据变化需求不断优化完善。
绩效考核
融资租赁公司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将风险管理目标与员工绩效考核紧密联系起来,充分调动 员工积极参与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和责任心。
客户风险
融资租赁公司风险管 理体系构建
融资租赁行业作为金融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风险管理在整个企业经营管 理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本文探讨融资租赁公司如何构建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 以应对各类风险挑战,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背景与意义
在瞬息万变的金融市场环境下,融资租赁行业面临着各种风险挑战。有效的风 险管理体系对于提高融资租赁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至关重要。构建全面、系统 的风险管理机制,既可保障公司稳健运营,亦可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推动行业 健康发展。
3
分析业务流程中的风险点,持续优化流程设计以提高风
险可控性。
系统升级
4
推动信息系统的持续优化升级,提升风险管理的自
动化和智能化水平。
人才培养
5
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团队的
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
融资租赁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机制,定期监测评估体系运行情况,根据实践和监管 要求持续优化完善。通过流程优化、系统升级和人才培养等措施,提高风险管理的整体水平,确保公司 可持续健康发展。
内部风险报告可覆盖公司85% 的主要风险敞口。
年度损失
前一年度由于各类风险事件造 成的直接损失约为12.3百万元

应急预案
1
识别风险
全面梳理融资租赁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类突发风险情况,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 、操作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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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增强公司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加强风险管理的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风险管理的原则风险管理遵循全面管理、全程管理、制度优先、预防为主、职责明确的原则。

一)全面管理原则全面管理是指董事会(包括监事会,下同)、经营管理层和各部门人员全面实施,应用于战略制定并贯穿于公司的各项活动之中,旨在用于识别可能影响的潜在事件,管理风险以使其在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或风险偏好之内,并为既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二)全程管理原则全程管理是指对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评价、风险预防、风险报告、风险转移、风险补偿等各个环节划清职责,分别把关,落实风险,管理到位,完善业务流程,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等。

三)制度优先原则开展各项事务先制定相应制度,尽可能使制订的制度科学、合理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对制度执行效力和结果实行全程监控。

四)预防为主原则各类风险应防患于未然,以预防预警为主,出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处置化解。

五)职责明确原则明确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明确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实行审、放、查”相分离的原则,建立租赁项目调查、立项、审核、审批、执行、监督、检查的项目风险管理体制。

第二章风险类型及风险管理组织第四条主要风险类型融资租赁是一种贸易与信贷相结合,融资与融物为一体的综合性交易,业务过程复杂多变,其风险按照公司层次分为外部风险、内部风险。

外部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政策风险、法律法规风险、租赁物风险、信用风险;内部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战略风险、内部控制风险、道德风险。

第五条风险管理层级风险管理层级包括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各部门、各职员。

各个层级都要坚持同样的目标;每个层级都必须从全面风险管理要素实行全程风险管理。

第六条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是指由受董事会直接领导,以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以风险控制部牵头,法务合规部合作实施,以各部门共同执行组成的组织结构体系。

第七条风险管理委员会公司董事会下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实行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1、对公司的风险管理策略进行研究并提出改进方案;2、了解和掌握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及风险管理状况,研究风险控制措施并提出改进方案;3、对公司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进行研究并提出改进方案;4、对国家宏观政策、法律法规对租赁行业以及公司的重大影响进行研究并提出应对措施;5、对国家宏观经济、行业经济运行动态对公司影响进行研究并提出应对措施;第八条项目评审委员会项目评审委员会是公司内部审议决策租赁业务事项的专门机构。

项目评审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和会签审查意见的方式行使职权,评审会应坚持集体审议、明确发表意见、多数同意通过和关联委员回避的工作原则。

工作程序按照《项目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第九条风险控制部公司设立风险控制部,根据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政策,对公司风险进行管理。

主要职责:1、配合租赁业务部对租赁项目的尽职调查;2、负责审查项目调查报告、租赁方案、融资方案、合同文本等资料,全面评估项目风险, 并提出控制措施;3、根据财务部出具的在租客户“租金回收表”以及自身掌握的信息,定期出具租赁业务风险分类报告;4、负责对风险租赁客户(包括停产、关闭、并转、破产等)的核查,参与对逾期租金催收、以及诉讼仲裁、财产保全、申请执行等工作;5、负责督查在租客户回访制度执行情况,并于每季度末回收“租赁业务定期检查表”,存入客户档。

6、督促法务合规部收集客户在工商、税务、银行、国土、住建、法院、仲裁委等信用信息;并于每季度末回收“租赁客户信用信息检查表”,存入客户档。

第十条租赁业务部主要职责:1、严把项目选择标准,所有租赁项目必须先经过立项审批;2、负责租赁项目的尽职调查,形成尽职调查报告;3、负责租赁项目的合同签订及督促资金投放;4、负责租赁项目的租金回收,办理在租客户提前偿还租金相关工作;催收逾期租金,核算违约金。

第十一条资产管理部主要职责:1、根据项目特点,本着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适量性原则筹集及使用资金;2、负责租后资产的管理,包括不良资产的清收、盘活、保全、抵债资产的接收和处置、呆账核销等;3、负责对在租客户定期回访,填写《租赁业务定期检查表》,发现客户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异常、资产状态变化、房产土地信息变化等信息。

第十二条法务合规部主要职责:1、参与租赁项目的尽职调查,对租赁项目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2、负责拟定全套法务文件和相关合同协议,并督促、定期检查合同及文件的执行情况。

3、负责对风险资产的诉讼、资产保全等法律事宜;4、参与不良资产的清收、盘活、保全、抵债资产的接收和处置、呆账核销等。

5、负责收集客户在工商、税务、银行、国土、住建、法院、仲裁委等信用信息。

第十三条财务部主要职责:1、负责租赁项目的资金安排,管理好公司债权、债务期限的匹配工作,确保公司资金流动性;2、做好租金回收统计情况,并定期与客户核对确认;3、遵守国家财经、税收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会计操作规程,运用计算机技术实施会计内部控制。

4、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合法,严禁设置账外账、设立小金库,严禁编制和报送虚假会计信息。

第十四条综合管理部主要职责: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1、负责制定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制度,将职业2、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3、负责企业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

第三章风险管理措施第十五条政策及经济周期风险管理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针对国家宏观经济、行业经济进行研究,利用外部专家的研究成果,以“稳健,高效,合规,创新”为经营理念,适当分散客户的行业、地域,以降低经济周期风险。

第十六条汇率风险管理公司阻止或减少暴露性外汇头寸,对暴露的外汇头寸采取相应套期保值措施,如远期合约、货币掉期交易等。

第十七条利率风险管理公司研究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审慎选择固定利率或者浮动利率,以避免利率风险。

第十八条法律风险管理法务合规部全面负责运营过程中所有事务的合法、合规性审核,采取预防性法律措施应对法律风险。

第十九条租赁物风险管理租赁业务部做好同类产品价格和性能的调查,合理设计租赁年限;资产管理部做好租赁后定期检查,及时掌握租赁物的生存状态,同时做好租赁物相关保险。

第二十条信用风险管理每笔租赁业务,需经过立项、调查、初审、复核、评审、批准等程序;同时,要做好租赁业务的抵押、质押、担保以及保证金收取等增信措施。

第二十一条流动性风险管理1、以“稳健、高效、合规、创新”为经营理念;2、做好资产运营管理,及时收回租赁租金;3、做好资金规划,合理匹配债务债权,公司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85%。

4、开拓多种融资渠道,提升公司融资能力。

第二十二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1、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董事会为公司制定合适战略决策,审议通过公司主要管理制度、业务制度、授权体系、组织机构和经营计划等。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2、构建有效的内控架构;设立以董事会为决策层、经营管理层为管理执行层、各职能部门为操作实施层的内控体系。

按照审、放、查”相分离的原则,实行租赁项目调查、立项、审核、审批、执行、监督、检查、账务核算的职能分工和全程管控。

3、建立完善的内控规章制度。

建立职责与权限明晰的组织架构;制定租赁项目立项和调查、审查和审批、租赁款投放、租后监控、租后资产管理、不良应收租赁款管理等控制环节的操作流程和控制制度;制定项目评审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建立规范、有效的议事决策机制和程序;4、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培育“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员有责”等内控理念。

第四章租赁项目风险管理第二十三条建立完善的业务流程租赁业务实行以下流程:融资租赁申请7申请受理7初审评估7 尽职调查T项目复核T最终评审T合同签订T资金发放T贷后管理7租金收回。

严禁未经初审、复核和最终评审发放租赁资金。

第二十四条项目立项租赁业务部按照业务管理制度严把项目选择标准,业务总监初审通过的项目提交风险控制部,风险控制部对初步租赁方案进行初评并出具“租赁项目初评报告”。

第二十五条项目尽职调查对初评通过的租赁项目,由业务人员、法务人员和风控人员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到承租人和担保人及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实地调查至少要进行一次。

第二十六条项目评审项目调查后由业务人员形成“融资租赁项目尽职调查报告”、风控人员形成“融资租赁项目风险评估报告”、法务人员形成“融资租赁项目合规风险报告”、资管人员形成“融资租赁项目融资方案”,由风险控制部进行项目复审。

租赁项目经风险控制部复审通过后,将全部资料汇总提交项目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委员对上述资料进行评审。

租赁项目通过评审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如果还需董事会批准的,由评审委员会组长交由董事会审批。

第二十七条项目合同的签订租赁项目正式批准后,由法律合规部负责拟定全套合同、协议等并履行用章手续后,交由租赁业务部负责与客户签订合同。

1、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落实担保措施,包括财产抵押、财产或权利质押、保证金、企业担保等。

2、企业提供抵押物、质押物的范围,按《担保法》的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租金的回收租赁业务部做好租金催收工作,财务部每月制作“租金回收表” 并反馈给租赁业务部、资产管理部和风险控制部。

第二十九条租赁项目的跟踪回访资产管理部做好租赁项目的跟踪回访工作。

定期检查租赁资产的状况,每季度对租赁资产状况进行检查分析,形成“租赁业务定期检查表”。

第三十条风险预警及报告项目投放后,资产管理部要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及时防范潜在风险。

如评估发现存在重大风险,应及时督促租赁业务部提交“风险资产评估申请”。

第三十一条风险资产处理风险资产评估申请”经风险控制部审核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确认为风险资产后,由资产管理部及时采取风险资产处置措施。

具体流程详见《租后资产管理办法(暂时)》。

第三十二条租赁业务风险分级根据企业如期、足额履约的可能性,把项目风险分级定为正常、关注级、次级、风险、损失五级。

风险控制部在租赁合同签订后进行首次分级,之后每季度定期复核、复评,形成“租赁业务风险分级表” 五级风险的定义:1、正常:经营情况良好, 第一还款来源明确、充分,没有足够理由怀疑企业按时足额履约的能力;2、关注级:经营情况正常,第一或第二还款来源不充分,但通过二者组合,项目具备了如期履约能力;3、次级:经营情况一般,第一、二还款来源都存在一定缺陷,但企业通过其他来源渠道具备了如期履约能力;4、风险:企业经营出现明显的问题,存在直接影响项目如期足额履约的不利因素;5、损失:企业已明确无法足额履约,即使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法律程序之后,债权仍无法足额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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