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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标准1至十级伤残标准

残疾标准1至十级伤残标准残疾标准是用来评定个体身体功能障碍程度的一种标准,通常用于确定残疾人的伤残等级,以便为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保障。
在我国,残疾标准一般按照1至十级来划分,不同的级别对应着不同的身体功能障碍程度。
下面我们将逐级介绍残疾标准1至十级的伤残标准,以便大家更加了解和理解。
一级伤残标准,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的伤残。
这类伤残在生活和工作中需要全程照料和帮助,属于最严重的残疾。
二级伤残标准,指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的伤残。
这类伤残在生活和工作中需要辅助帮助,属于严重的残疾。
三级伤残标准,指生活自理能力受到严重限制的伤残。
这类伤残在生活和工作中需要部分帮助,属于较重的残疾。
四级伤残标准,指生活自理能力受到一定限制的伤残。
这类伤残在生活和工作中需要轻微帮助,属于一般的残疾。
五级伤残标准,指生活自理能力受到较轻限制的伤残。
这类伤残在生活和工作中能够基本独立,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需要帮助,属于轻微的残疾。
六级伤残标准,指生活自理能力未受限制,但在特定情况下需要帮助的伤残。
这类伤残在生活和工作中基本独立,只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帮助,属于轻微的残疾。
七级伤残标准,指生活自理能力未受限制,但在特定情况下需要辅助的伤残。
这类伤残在生活和工作中完全独立,只在极少数特殊情况下需要辅助,属于轻微的残疾。
八级伤残标准,指生活自理能力完全未受限制,但在特定情况下需要特殊设施或辅助的伤残。
这类伤残在生活和工作中完全独立,只在极少数特殊情况下需要特殊设施或辅助,属于轻微的残疾。
九级伤残标准,指生活自理能力完全未受限制,但在特定情况下需要辅助的伤残。
这类伤残在生活和工作中完全独立,只在极少数特殊情况下需要辅助,属于轻微的残疾。
十级伤残标准,指生活自理能力完全未受限制,无需任何辅助的伤残。
这类伤残在生活和工作中完全独立,不需要任何帮助,属于轻微的残疾。
以上就是残疾标准1至十级的伤残标准,希望大家能够了解和尊重残疾人的不同情况,给予他们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伤残鉴定等级1-10认定标准

伤残鉴定等级1-10认定标准
根据一般的伤残鉴定标准,伤残等级1-10的认定标准如下:
1. 伤残等级1:仅轻微影响身体功能,但不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
2. 伤残等级2:有较轻的身体功能障碍,但仍能自理和从事一
般工作。
3. 伤残等级3:有中度的身体功能障碍,需要他人的帮助或辅
助设备才能维持生活和从事一般工作。
4. 伤残等级4:有中度的身体功能障碍,需要他人的全面照顾
和护理才能维持生活,无法从事一般工作。
5. 伤残等级5:有较重的身体功能障碍,需要高度的照顾和护理,无法独立生活和从事工作。
6. 伤残等级6:丧失某个四肢及其功能或无法站立行走。
7. 伤残等级7:丧失双上肢或双下肢及其功能。
8. 伤残等级8:丧失四肢及其功能。
9. 伤残等级9:双下肢截肢,或截肢后残存的残肢功能已完全
丧失,或肢体畸形。
10. 伤残等级10:丧失全部劳动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在伤残鉴定方面可能存在差异,以上仅为一般认定标准,具体的鉴定结果还需根据相关法规和具体情况来确定。
人体残疾程度分级(2023年1月1日施行)

人体残疾程度分级(2023年1月1日施行)
简介
本文档旨在规定人体残疾程度分级的标准和评估方法。
人体残疾程度的准确评估对于个人的康复和社会融入至关重要。
分级标准
根据残疾程度的不同,将人体残疾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1. 一级残疾:对日常生活基本活动有轻度影响,但不影响独立生活和工作能力。
2. 二级残疾:对日常生活基本活动有中度影响,但仍具备较强的自理能力和工作能力。
3. 三级残疾:对日常生活基本活动有重度影响,需要部分他人协助,但仍具备一定的自理和工作能力。
4. 四级残疾:对日常生活基本活动有严重影响,需完全他人协助或依赖特殊辅助设备,自理能力和工作能力较低。
5. 五级残疾:对日常生活基本活动有极严重影响,完全依赖他人照料,无自理和工作能力。
评估方法
人体残疾程度的评估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包括个人卫生、进食、穿衣、洗漱等。
- 移动能力:包括行走、坐立、站立、爬楼梯等。
- 情感和认知能力:包括语言表达、智力水平、情绪控制等。
- 感知功能:包括视觉、听觉、触觉、嗅觉等。
- 社交交往能力:包括与他人的交流、合作、参与社会活动等。
评估过程需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医护人员进行,采用
标准化的评估工具和流程,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准确。
生效日期
本文档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以上为《人体残疾程度分级(2023年1月1日施行)》的内容。
根据不同的残疾程度,将残疾分为一至五级,并介绍了评估的方法
和生效日期。
人体残疾程度的分级标准和评估方法的规定将为个人
康复和社会融入提供指导。
重度残疾人划分标准

附件1:
中、重度残疾人划分标准
一、中度残疾人包括:
(一)视力残疾中的一级低视力、二级低视力;
(二)听力残疾中的二、三级;
(三)言语残疾中的二、三级;
(四)肢体残疾中的二级;
(五)智力残疾中的三、四级;
(六)精神残疾中的二、三级。
二、重度残疾人包括:
(一)视力残疾中的一级盲、二级盲;
(二)听力残疾中的一级;
(三)言语残疾中的一级;
(四)肢体残疾中的一级;
(五)智力残疾中的一、二级;
(六)精神残疾中的一级。
注:1. 本《标准》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进行划分;
2.残疾类别、等级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认定为准。
附件2:
低保身份证明
XX区县劳动保障局:
我街道(乡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XX同志(身份证号码:XXXX)正在领取北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属于城市低保人员。
特此证明。
经办人:负责人:
(单位盖章)
XX年XX月XX日
附件3:
用人单位申领工资性岗位补贴花名册用人单位:(盖章)区县劳动保障局审核:(盖章)单位:人、元
3
注:1、此表由用人单位填写一式三份,市、区(县)劳动保障局、用人单位各一份;填表人:电话:年月日
4
附件4: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
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证明单位名称: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
附件5:工资性岗位补贴审批表审批表编号:
注:此表市劳动保障局、区县劳动保障局、用人单位各一份。
伤残等级鉴定的伤残等级评定表范例范例

伤残等级鉴定的伤残等级评定表范例范例一、基本信息姓名:XXX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学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二、伤残鉴定情况1. 伤残鉴定依据:2. 伤残鉴定时间:3. 伤残鉴定机构:4. 伤残鉴定结论:(此处列明伤残等级及具体描述)三、伤残等级评定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本人的伤残等级评定如下:1. 视力伤残等级:伤残等级:(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等级)伤残情况描述:(请根据详细鉴定报告填写描述)2. 听力伤残等级:伤残等级:(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等级)伤残情况描述:(请根据详细鉴定报告填写描述)3. 言语伤残等级:伤残等级:(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等级)伤残情况描述:(请根据详细鉴定报告填写描述)4. 肢体功能伤残等级:伤残等级:(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等级)伤残情况描述:(请根据详细鉴定报告填写描述)5. 智力伤残等级:伤残等级:(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等级)伤残情况描述:(请根据详细鉴定报告填写描述)6. 精神障碍伤残等级:伤残等级:(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等级)伤残情况描述:(请根据详细鉴定报告填写描述)7. 其他伤残等级:伤残等级:(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等级)伤残情况描述:(请根据详细鉴定报告填写描述)四、鉴定结论本人的伤残等级评定鉴定结论如下:1. 综合伤残等级:伤残等级:(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等级)伤残情况描述:(请根据详细鉴定报告填写描述)2. 鉴定依据:(此处列明相关法律法规、鉴定标准等)3. 鉴定说明:(此处列明鉴定过程、鉴定方法等)四、鉴定机构信息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注:本伤残等级评定表仅作为范例供参考使用,具体鉴定结果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正式鉴定报告为准。
人体残疾程度分级(2023年1月1日施行)

人体残疾程度分级(2023年1月1日施行)
根据《人体残疾程度分级法》,我们为了更准确地评定和管理
人体残疾程度,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下人体残疾程度分级:
1. 一级残疾:功能受损,但不影响独立生活和工作能力。
包括
但不限于:听力轻度受损、视力轻度受损、肢体轻度功能障碍等。
2. 二级残疾:功能受损,影响一定程度的独立生活和工作能力。
包括但不限于:听力中度受损、视力中度受损、肢体中度功能障碍等。
3. 三级残疾:功能严重受损,丧失独立生活和工作能力,需依
赖他人照料。
包括但不限于:听力重度或全聋、视力重度或全盲、
肢体重度或全功能障碍等。
4. 四级残疾:功能极度严重受损,完全丧失生活能力,需长期
全面护理。
包括但不限于:多重残疾、绝症等。
以上分级仅做参考,并不涉及具体的福利和保障措施。
具体的福利和保障措施请参照相关法规进行规定和实施。
本文档根据最新的法规制定,可能会根据社会发展和政策调整而进行修订。
请注意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和公告。
参考文献:
- 人体残疾程度分级法,2023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8.心境障碍
9.神经症性障碍
10.行为综合征
11.人格障碍
12.孤独症
13.癫痫
14.其他
15.原因不明
WHO-DAS II分值:
级别:1.一级,≥116分2.二级,106-115分3.三级,96-105分4.四级,52-95分
指定医院
评定结果
评定意见:
残疾类别:
残疾等级:
评定医师:
20. CO中毒
21.其他
22.原因不明
障碍类别:
1.失语2.运动性构音障碍3.器官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4.发声障碍5.儿童言语发育迟滞
6.听力障碍所致的语言障碍7.口吃
语音清晰度:1. ≤10%2. ≤ 25%3. ≤ 45%4. ≤ 65%
言语能力:
1.不会说话或虽能说,说不出2.只会说几个单词或连贯说话很困难3.只会讲少数短句短语或连贯说话困难
11.中毒
12.其他
13.原因不明
矫正视力:右眼左眼视野:右眼左眼
2.听力
残疾
1.一级
2.二级
3.三级
4.四级
1.遗传
2.母孕期病毒感染
3.传染性疾病
4.自身免疫缺陷性疾病
5.全身性疾病
6.中耳炎
7.老年性耳聋
8.早产和低体重
9.新生儿窒息
10.高胆红素血症
11.药物中毒
12.创伤或意外伤害
13.噪声和爆震14.其他
4.初步对话,词少,不流畅5.基本上能交谈,不太清楚6.说话正常,声调尚佳7.其他
4.肢体
残疾
1.一级
2.二级
3.三级
4.四级
1.脑性瘫痪
最新残疾证明模板3篇

最新残疾证明模板3篇
模板一:身体残疾证明
根据贵机构要求,我特此证明申请人张三(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为身体残疾人。
具体残疾情况如下:
- 残疾类型:身体残疾
- 残疾程度:中度残疾
- 残疾认定单位:XX市残疾人联合会
- 残疾证书编号:xxxx-xxxx-xxxx
以上所述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模板二:视力残疾证明
根据贵机构要求,我特此证明申请人李四(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为视力残疾人。
具体残疾情况如下:
- 残疾类型:视力残疾
- 残疾程度:重度残疾
- 残疾认定单位:XX市残疾人联合会
- 残疾证书编号:xxxx-xxxx-xxxx
以上所述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模板三:听力残疾证明
根据贵机构要求,我特此证明申请人王五(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为听力残疾人。
具体残疾情况如下:
- 残疾类型:听力残疾
- 残疾程度:轻度残疾
- 残疾认定单位:XX市残疾人联合会
- 残疾证书编号:xxxx-xxxx-xxxx
以上所述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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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标准
视力残疾标准
一、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 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而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 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二、视力残疾的分级
〔注〕
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 若双眼视力不同, 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 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 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
2.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 或针孔视力。
3.以注视点为中心, 视野半径<10度者, 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听力残疾标准
一、听力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 是指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 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 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二、听力残疾的分级
听力残疾一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 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91 dB HL, 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 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 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 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二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 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 dB HL之间, 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 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 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三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 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 dB HL之间, 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 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 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听力残疾四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 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
41~60dB HL之间, 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 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 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言语残疾标准
一、言语残疾的定义
言语残疾, 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 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者,而不能或难以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 3岁以下不定残) 。
言语残疾包括:
1.失语: 是指由于大脑言语区域以及相关部位损伤所导致的获得性言语功能丧失或受损。
2.运动性构音障碍: 是指由于神经肌肉病变导致构音器官的运动障碍, 主要表现为不会说话、说话费力、发声和发音不清等。
3.器官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 是指构音器官形态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
其代表为腭裂以及舌或颌面部术后造成的构音障碍。
主要表现为不能说话、鼻音过重、发音不清等。
4.发声障碍( 嗓音障碍) : 是指由于呼吸及喉存在器质性病变导致的失声、发声困难、声音嘶哑等。
5.儿童言语发育迟滞: 指儿童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其言语发育落后于实际年龄的状态。
主要表现不会说话、说话晚、发音不清等。
6.听力障碍所致的语言障碍: 是指由于听觉障碍所致的言语障
碍。
主要表现为不会说话或者发音不清。
7.口吃: 是指言语的流畅性障碍。
常表现为在说话的过程中拖长音、重复、语塞并伴有面部及其它行为变化等。
二、言语残疾的分级
言语残疾一级:
无任何言语功能或语音清晰度≤10%, 言语表示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一级测试水平, 不能进行任何言语交流。
言语残疾二级:
具有一定的发声及言语能力。
语音清晰度在11%~25%之间, 言语表示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二级测试水平。
言语残疾三级:
能够进行部分言语交流。
语音清晰度在26%~45%之间, 言语表示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三级测试水平。
言语残疾四级:
能进行简单会话, 但用较长句或长篇表示困难。
语音清晰度在46%~65%之间, 言语表示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四级测试水平。
肢体残疾标准
一、肢体残疾的定义
肢体残疾, 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而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
肢体残疾包括:
1.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
2.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3.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二、肢体残疾的分级
肢体残疾一级: 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四肢瘫: 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
2.截瘫: 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3.偏瘫: 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4.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
6.双上臂和单大腿( 或单小腿) 缺失;
7.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
8.四肢在不同部位缺失;
9.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肢体残疾二级: 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偏瘫或截瘫, 残肢保留少许功能( 不能独立行走) ;
2.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
3.双大腿缺失;
4.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
6.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 除外一级中的情况) ;
7.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三级: 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双小腿缺失;
2.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
3.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
4.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它手指全缺失;
5.二肢在不同部位缺失( 除外二级中的情况) ;
6.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四级: 基本上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单小腿缺失;
2.双下肢不等长, 差距在5厘米以上( 含5厘米) ;
3.脊柱强( 僵) 直;
4.脊柱畸形, 驼背畸形大于70度或侧凸大于45度;
5.单手拇指以外其它四指全缺失;
6.单侧拇指全缺失;
7.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8.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
9.侏儒症( 身高不超过130厘米的成年人) ;
10.一肢功能中度障碍或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11.类似上述的其它肢体功能障碍。
智力残疾标准
一、智力残疾的定义
智力残疾, 是指智力显著低于一般人水平, 并伴有适应行为的障碍。
此类残疾是由于神经系统结构、功能障碍, 使个体活动和参与受到限制, 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有限和间歇的支持。
智力残疾包括: 在智力发育期间( 18岁之前) , 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滞; 或者智力发育成熟以后, 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智力损害或智力明显衰退。
二、智力残疾的分级
适应行为表现:
极重度---不能与人交流、不能自理、不能参与任何活动、身体移动能力差; 需要环境提供全面的支持, 全部生活由她人照料。
重度---与人交往能力差、生活方面很难达到自理、运动能力发展较差; 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 大部分生活由她人照料。
中度---能以简单的方式与人交流、生活能部分自理、能做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