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冷工(2009年修订)
制冷设备维修工职业标准

制冷设备维修工职业标准一、职业简介制冷设备维修工是指专门从事制冷设备维修与保养工作的职业人员。
他们通过检查、调试、维修和保养制冷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及时诊断和修复设备故障,以保证设备的性能和寿命。
二、职业要求1.熟悉制冷设备的工作原理、结构和性能,掌握相关的操作流程和检修方法;2.具备良好的电气、机械、自控等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完成设备的诊断、检修和维护;3.具备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迅速定位设备故障并进行修复;4.具备安全意识和责任心,能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操作过程的安全性;5.具备团队合作意识,能够与其他维修人员和客户进行有效沟通,协同完成工作任务。
三、主要工作任务1.检查设备:定期巡检制冷设备,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温度、压力等参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记录;2.故障诊断:对设备故障进行定位和诊断,分析故障原因,并进行相应的维修措施;3.维修与更换:根据维修方案进行故障修复或零部件更换,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4.保养与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包括清洗、润滑、紧固等工作,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5.协助其他工作:协助其他相关工作,如设备的安装、拆卸等工作。
四、工作环境制冷设备维修工主要在室内进行工作,工作环境可能存在较高的温度、噪音和粉尘。
同时,他们可能需要在高处进行工作,因此需要具备一定的体力和耐力。
五、职业发展制冷设备维修工可以通过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和知识,提高维修水平。
他们还可以通过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如《制冷设备维修工职业资格证书》等,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职业素质。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新型的制冷设备不断涌现,制冷设备维修工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保持自己的技术更新和适应能力,才能适应行业的发展变化。
六、职业素养制冷设备维修工需要具备以下职业素养:•责任心:对工作负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操作过程的安全性;•团队合作:与其他维修人员和客户进行有效沟通,协同完成工作任务;•学习能力: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适应行业的发展变化;•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迅速定位设备故障并进行修复;•具备安全意识: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工作安全。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一、背景介绍1.1 制冷空调系统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安装维修工作的专业技能对于保障人民生活所需的舒适环境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1.2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作的制定是为了规范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制冷空调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职业技能标准的制定依据2.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2.2 行业标准和规范2.3 技术发展趋势和需求分析2.4 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分析2.5 职业技能竞赛及评比结果分析2.6 相关企业实际需求和现场工作实践积累三、职业技能标准的内容和要求3.1 安装技能要求3.1.1 掌握制冷空调系统的组装和安装流程3.1.2 熟练使用安装工具和设备3.1.3 熟悉相关安装标准和规范3.2 维修技能要求3.2.1 掌握制冷空调系统的基本原理及构造3.2.2 能够快速准确地判断系统故障,并进行维修处理3.2.3 具备维修现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3.3 专业知识要求3.3.1 熟悉制冷空调系统的相关理论知识3.3.2 对新型制冷空调技术有一定了解3.3.3 具备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四、职业技能标准的评价方法4.1 理论知识考核4.2 实际操作能力考核4.3 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考核4.4 综合技能考核五、职业技能标准的实施5.1 职业教育培训5.1.1 针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5.1.2 加强对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5.2 职业资格认定5.2.1 设立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职业技能鉴定5.2.2 根据职业技能标准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5.3 持续跟踪评价5.3.1 定期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和评比活动5.3.2 对从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六、职业技能标准的意义和价值6.1 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6.2 规范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作流程6.3 保障制冷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6.4 提升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作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认可度七、结语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作的职业技能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对于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保障制冷空调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制冷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制冷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冷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制冷工职业的基本要求和专业技能标准。
制冷工是一个关键的职业,负责设计、安装、维护和修理制冷系统。
在现代社会,制冷系统在工业、商业和家庭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制冷工的专业技能和知识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制冷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核心要点、培训和考核机制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制冷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核心要点主要包括制冷工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
基本素质方面,制冷工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客户利益和环境安全。
此外,他们还应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不断适应新技术和工艺的发展。
专业知识方面,制冷工需要掌握制冷原理和制冷系统的基本知识,了解各类制冷设备和零部件的结构和功能,并具备正确运用和操作制冷工具的能力。
其次,制冷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制定培训和考核机制,以确保制冷工能够获得必要的技能培训和质量保证。
培训机制方面,现行的制冷工培训主要以职业技术学校和培训机构为主,通过理论教学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让学员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此外,还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引入实际工作场景进行仿真培训,提高学员的从业能力。
考核机制方面,制冷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设立统一的考核评价体系,通过理论笔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检验制冷工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
通过考核评价,对合格的制冷工给予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以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认可和应用。
最后,制冷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需要不断适应未来的发展需求和技术变革。
随着科技的进步,制冷系统也在不断发展和创新。
因此,制冷工的技能和知识也需要与时俱进。
未来的制冷工培训应更加注重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应用,培养学员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以适应未来制冷行业的需求。
此外,还需要建立起制冷工技能培训的长效机制,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开展产学研一体化的培训模式,让制冷工能够更好地适应和应对市场需求。
制冷工国家职业标准

制冷工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制冷工。
1.2 职业定义操作制冷压缩机及辅助设备,使制冷剂及载冷体在生产系统中循环制冷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制冷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及播放设备。
技能操作培训应具有制冷系统的可操作实物教具一套。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制冷设备维修工国家职业标准

制冷设备维修工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制冷工。
1.2 职业定义操作制冷压缩机及辅助设备,使制冷剂及载冷体在生产系统中循环制冷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制冷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及播放设备。
技能操作培训应具有制冷系统的可操作实物教具一套。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制冷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制冷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制冷工1.2职业定义操作制冷压缩机及辅助设备,使制冷剂及载冷体在生产系统中循环制冷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低温,噪声。
1.5职业能力特征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数字计算和分析判断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色觉、味觉、视觉正常。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高级和技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制冷、空调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且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或具有制冷、空调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知识培训场地应为可容纳3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有多媒体教学设备。
技能操作培训场地不小于90㎡,并配备有相应制冷压缩机、辅助设备或模拟装置及必要的仪器、仪表、工具,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安全设施齐全。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已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国家题库工种(135个)

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 和社会 保障部办 公厅 人力资源 和社会 保障部办 公厅
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 和社会 保障部办 公厅和 国家中医 药管理
局办公室 部办公厅 部办公厅 人社部办 公厅与 国家中医 药管理 局办公室 人力资源 和社会 保障部办 公厅 人力资源 社会保 障部办公 厅 人力资源 和社会 保障部办 公厅 人力资源 和社会 保障部办 公厅 人力资源 和社会 保障部办 公厅 人力资源 和社会 保障部办 公厅 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 和社会
部办公厅
劳社厅发[2003]1 号 2003-1-23
86 6-12-05-03
酱油酱类 制作工
部办公厅
劳社厅发[2004]1 号 2004-2-6
87 6-12-05-04
食醋制作 工
部办公厅
劳社厅发[2004]1 号 2004-2-6
88 6-12-05-05
酱腌菜制 作工
部办公厅
劳社厅发[2004]1 号 2004-2-6
71 6-05-04-06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部办公厅
劳社厅发[2002]1 号 2002-2-11
电子仪器 仪表装 配 72 6-05-06-03
工
部办公厅
劳社厅发[2001]3 号 2001-8-7
73 6-06-01-01 饲料加工设备维修 部办公厅与农业 劳社厅发[2003]3 号 2003-2-8
部办公厅
人社厅发[2009]66 号 人社厅发[2009]66 号 人社厅发[2009]66 号 人社厅发[2009]66 号 人社厅发[2009]66 号 人社厅发[2009]66 号 人社厅发[2009]66 号 人社厅发[2009]66 号 劳社厅发[2002]1 号
制冷工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制冷工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姓名身份证号码现有资格证专业等级及考取时间获得现有工作等级后至今的专业工作年限学历学位情况,获得年份获得职称等级及至今的专业工作年限制冷工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或累计17年以上者。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2年或累计15年以上,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者。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或累计12年以上,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后,并经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者。
4、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并经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者。
5、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者。
6、相关专业高级技工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或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并经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者。
注:1. 8月份确定有考试,现在开始报名。
要求本人参与考试(理论和实操一天,答辩一天)2. 理论考试为全省统考,笔试,给考试范围。
自行考试,好好复习,及格是没问题的。
3.实操考试基本搞定。
4.答辩。
自写论文2500字左右。
要求质量要好。
基本搞定。
(按照技师论文格式要求)5.报考条件是要满足上诉条件之一才行的。
如果差些的话,可以先报名,审核不过再想其他办法。
或者自己有专业相关的资料可以提供也可(如专利,发表论文,技术革新等)。
6.其中达到正规培训学时这个项目可以搞定。
7.报名上交资料(可以先准备)(1)大一寸蓝底彩色照片(2)学历证书复印件(3)等级证书复印件(4)职称证书复印件(5)身份证复印件(6)工作证明(有规定格式,需要单位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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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冷工(2009年修订)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制冷工。
1.2职业定义
操作制冷压缩机及辅助设备,使制冷剂及载冷体在生产系统中循环制冷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外,常温、低温,噪声。
1.5职业能力特征
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数字计算和分析判断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色觉、味觉、视觉正常。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高级和技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制冷、空调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且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或具有制冷、空调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场地应为可容纳3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有多媒体教学设备。
技能操作培训场地不小于90㎡,并配备有相应制冷压缩机、辅助设备或模拟装置及必要的仪器、仪表、工具,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安全设施齐全。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模拟现场操作、模拟装置操作、虚拟装置操作和口试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l: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3人。
1.8.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依考核项目而定:初级不少于40min,中级不少于50 min,高级和技师不少于60 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1.8.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制冷压缩机、辅助设备或模拟装置、虚拟装置及必要的仪器、仪表、工具,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安全设施齐全的场所进行。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遵章守法,安全生产。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3)钻研业务,规范操作。
(4)诚实守信,优质服务。
(5)认真负责,团结合作。
2.2基础知识
2.2.1热工基本知识
(1)温度、压力与比体积。
(2)热量与机械功。
(3)热量的传递形式。
(4)物质的气液变化。
2.2.2电工与电子基本知识
(1)电流、电压和电阻。
(2)电容和电感。
(3)直流电路。
(4)交流电路。
(5)基本电子电路。
2.2.3机械基本知识
(1)识图基本知识。
(2)公差与配合。
(3)机械传动知识。
(4)紧固与密封
2.2.4焊工基本知识
(1)焊接设备。
(2)焊接基本工艺。
2.2.5钳工基本艺知识
(1)常用设备、工具、量具。
(2)操作基本知识。
2.2.6制冷剂、载冷剂和冷冻机油
(1)制冷剂的分类与性质。
(2)常用制冷剂。
(3)常用载冷机剂。
(4)冷冻机油。
2.2.7制冷基本原理及应用
(1)蒸气压缩式制冷循环。
(2)制冷机的性能与工况。
(3)蒸气压缩式制冷系统。
(4)吸收式制冷原理与装置。
(5)食品冷冻冷藏。
(6)空气调节。
2.2.8制冷压缩机
(1)活塞式制冷压缩机。
(2)螺杆式制冷压缩机。
(3)离心式制冷压缩机。
(4)其他制冷压缩机。
2.2.9制冷设备
(1)冷凝器。
(2)蒸发器。
(3)节流装置。
(4)其他辅助设备。
2.2.10控制系统与器件
(1)制冷压缩机电机及起动。
(2)制冷控制及器件。
(3)制冷系统安全保护及器件。
2.2.11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
(1)安全操作。
(2)防护用品。
(3)人身安全与紧急救护。
(4)节能与环保。
2.2.12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知识。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相关知识。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相关知识。
(9)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知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1初级
3.2中级
3.3高级
3.4技师
4.比重表
4.1理论知识
4.2技能操作
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
——《论语•阳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