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KHF 0003 S-2010 食用菌罐头
【食品行业标准】某食品企业标准QXAAJ0003S-XXXX豆制熟食

Q/XAAJ 0003S—2010豆制品熟食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食品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食品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首次发布。
豆制品熟食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豆腐制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豆腐干、豆腐皮等为主要原料,辅以食用植物油、食用盐、味精、香辛料等,经预处理、配料、卤制、冷却、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豆制品熟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317 白砂糖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4789.23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冷食菜、豆制品检验GB/T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T 5009.51 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461 食用盐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方法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02号令《食品标志管理规定》3 要求3.1 原辅料要求3.1.1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2716的规定。
3.1.2 食用盐:应符合GB5461的规定。
3.1.3 白砂糖:应符合GB317的规定。
3.1.4 味精:应符合GB8967的规定。
3.1.5 香辛料:应符合GB/T15691的规定。
QDFG 0003S-2012 即食海参

Q/DFG 大连富谷水产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DFG 0003S-2012即食海参2012-01-16发布2012-02-27实施大连富谷水产有限公司发布Q/DFG 0003S-20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大连富谷水产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博、张君。
本标准属首次发布。
ⅠQ/DFG 0003S-2012即食海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即食海参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海参、盐渍海参等为原料制成的即食海参食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33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的检验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的检验GB/T 4789.7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验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5009.190 食品中指示性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GB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697 谷氨酸钠(味精)GB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17324 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18186 酿造酱油SC/T 3009 水产品加工质量管理规范SC/T 3011 水产品中盐分的测定SC/T 3016 水产品抽样方法SC/T 3215 盐渍海参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术语和定义1Q/DFG 0003S-20123.1 调味即食海参海参经去内脏、清洗、煮制、调味、杀菌后包装的即食海参。
《食用菌罐头》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食用菌罐头》国家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标准起草工作组2019-11一、工作概况1、任务来源本项目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8年下达的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国标委发[2018]68号),计划编号为20183047-T-469,项目名称“食用菌罐头”,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起草单位为福建绿宝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紫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2、主要工作过程(1)起草(草案、论证)阶段计划下达后,根据工作安排,于2019年3月26日在厦门组织召开标准起草工作启动会议。
出席此次会议的主要有来自中国罐头工业协会、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等二十多家单位32位行业专家和同仁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要就《食用菌罐头》国家标准的前期预研工作、国内外标准比对、修订思路、工作方案进行了探讨,最终形成一致意见。
2019年7月30日在漳州组织召开了《食用菌罐头》国家标准修订第二次起草组内部工作会议。
出席此次会议的主要有来自福建绿宝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紫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同发集团、厦门古龙食品有限公司、漳州佳伟食品有限公司、漳州金铭食品有限公司9名行业专家。
此次会议主要就术语定义、产品分类、感官要求、氯化钠的检测等内容的修订进行了探讨,最终形成了一致意见,并将文本和编制说明做进一步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阶段2019年10月-11月,根据两次起草工作会议的内容,收集福建绿宝、紫山等多家食用菌罐头主要生产企业生产数据,对文本和编制说明进行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向全行业进行征求意见。
经标委会秘书处同意,2019年月日,发送到行业向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
截止年月日,共发函个单位,收到个单位回函,其中个单位提出了条意见或建议,采纳。
(3)审查阶段(4)报批阶段3、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及其所作的工作等本标准由福建绿宝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紫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负责起草。
QFWZS000XS—2017

Q /FWZS 000XS —2017骏眉红茶Junmei black tea (征求意见稿)XXXX -XX -XX 发布 XXXX -XX -XX 实施中国茶叶流通协会 发布团体标准T/CTMA XXXXX —XXXX前言本标准由中国茶叶流通协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茶叶流通协会、福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山茶业有限公司、贵州正山堂普安红茶业有限公司、云南滇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阳祥云茶业有限公司、浙江绍兴会稽红茶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王庆、江元勋、罗绍江、王天权、余运良。
骏眉红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骏眉红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与实物标准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茶树的芽、叶、嫩茎为原料,经萎凋、揉捻、发酵、干燥、毛茶加工等工艺制作而成的红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302茶取样GB/T8303茶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GB/T8305茶水浸出物测定GB/T8311茶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GB/T23776茶叶感官审评方法GB/T30375茶叶贮存GH/T1070茶叶包装通则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 第75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3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Q_LMD 0003S-2019速冻蔬菜制品

Q/LMD 临沂市明达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LMD 0003S-2019代替Q/LMD 0003S-2018速冻蔬菜制品2019-05-29发布 2019-05-29实施临沂市明达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代替Q/LMD 0003S-2018《速冻蔬菜制品》。
本标准由临沂市明达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薛俊峰、徐晓明、主少峰。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
速冻蔬菜制品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速冻蔬菜制品的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蔬菜(毛豆、花生、辣椒、秋葵、南瓜、洋葱、葱、大蒜、蒜米、花菜、甘蓝、胡萝卜、牛蒡根、萝卜、山药、芋头、马铃薯、芦笋、竹笋、姜、青刀豆、豌豆、荷兰豆、青豆、豇豆、蒜薹、青梗菜、荠菜、白菜、芹菜、菠菜、油菜、西葫芦、茄子、西红柿、莲藕、玉米等)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棕榈油和食品添加剂焦磷酸二氢二钠,经预处理、清洗、分切(或不分切)、漂烫(或杀菌)、冷却、油炸(或不油炸)、速冻、包装等主要工艺制成的速冻蔬菜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5009.2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多种磷酸盐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80 棕榈油GB 255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磷酸二氢二钠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NY/T 1406 绿色食品速冻蔬菜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Q/LMD 0003S-20193 分类3.1 产品按原料品种不同可分为:根菜类、叶菜类、果菜类、鳞茎类等。
QPGH 0003S-2012 即食海参

QPGH 0003S-2012 即食海参盘锦光合蟹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PGH 0003S-2012代替Q/PGH 0003-2009即食海参2012-02-24公布2012-03-22实施盘锦光合蟹业有限公司公布Q/PGH 0003S-20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修订。
本标准代替Q/PGH 0003-2009《即食海参》。
本标准与Q/PGH 0003-2009《即食海参》的要紧差异:——企业名称更名为盘锦光合蟹业有限公司;——核查补充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调整了标准结构。
本标准由盘锦光合蟹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公布情形为:——Q/PGH 0003-2009。
ⅠQ/PGH 0003S-2012即食海参1 范畴本标准规定了即食海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食用讲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海参经去内脏、预煮、水发后杀菌并速冻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即食海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关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33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的检验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的检验GB/T 4789.7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验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5009.44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190 食品中指标性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GB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SC/T 3009 水产品加工质量治理规范SC/T 3016 水产品抽样方法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治理方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治理规定》3 要求3.1 原辅料要求3.1.1 海参:采纳品质良好的鲜海刺参,无霉烂,无变质,应符合GB 2733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0.07.30•【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20年第19号•【施行日期】2020.07.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20年第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盐、食糖、茶叶及其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9大类食品923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水产制品、酒类、糕点、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8大类食品12批次样品不合格。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
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微生物污染问题(一)天猫蜀渝蜀味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四川省成都蜀渝蜀味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四川省成都市新卤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藤椒牛肉(藤椒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天猫葛博士旗舰店(经营者为江西省上饶新田园科贸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西省上饶新田园科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纯生野葛粉,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蘑菇罐头工艺流程及设备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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