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思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思考

[摘要]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特殊的职责,即履行宪法、法律赋予法律监督的职责,为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必须加强法律监督。但是,由于体制和立法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时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问题,制约和影响了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亟需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文章以笔者所在检察院为视角,谈谈检察机关如何加强法律监督。

[关键词]检察;法律;监督;探索

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国家以根本大法的形式作出这一规定,一方面阐明了法律监督制度是国家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另一方面确定了人民检察院在法律监督中的特殊地位,即检察机关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从现行宪法和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看,我国的法律监督特指检察机关行使的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职权。

近年来,笔者所在院坚持多措并举,积极转变执法理念,改进该案方式方法,找准推动基层检察事业不断提速的核心环节,各项检察工作创先争优,呈现出不断提速发展的总体态势。

一、创新机制,提高诉讼效率

(一)繁简分流,加快办案节奏

面对高负荷的办案任务,刑检部门积极转变办案方式方法,提高办案效率。首先,制定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机制》,根据干警办案经验和能力,对办案人员分组。重大、疑难案件由办案骨干优先办理,轻微、简单案件按简易程序办理;其次,调整办案分组,从优化组合、优势互补目的出发进行重组,并强化办案组的组织协调功能,集体加班加点全力以赴办案。赋予主办、主诉检察官对部分案件直接批捕、决定退回补充侦查及签发起诉书的权力。

(二)提前介入,巩固侦查效果

首先,与公安机关商议确定,公安机关在呈捕前将疑难案件呈请审阅;明确公安机关补查时限,并予以督办;对批捕后的案件监督公安机关快速移送审查起诉。捕诉衔接,减少重复劳动;其次,公诉部门对捕后可能移送起诉的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在审查逮捕阶段参与阅卷、提审。

(三)重视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能力

坚持以“五零五高”和“公正廉洁执法”为指引,注重队伍思想品质、业务素质的磨练和提高,提出“学习调研能力、引导侦查能力、诉讼监督能力、防范风险能力、化解矛盾能力”等五个能力建设和“审查质量、文书质量、庭审质量、监督质量”等四个质量要求,并启动了优秀公诉人培养机制,实行轮流一个月的一对一跟班学习,通过演讲辩论等综合能力培训,着力提高公诉人在案件证据审查、法律文书制作、出庭公诉方法和技巧等公诉业务水平。编印季刊《刑案辨析》,打造公诉业务学习交流的平台,发挥公诉部门在衔接侦查和审判工作中的桥梁作用,加强刑事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进而拓宽公诉引导侦查和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的方式与渠道。

二、强化措施,提升检察公信力

(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减少刑事对抗

首先,推进刑事和解。制定了《刑事和解实施细则》,对部分轻微刑事案件

综合考虑案情等因素开展刑事和解,促使加害方与被害方重归和谐。其次,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机制。制定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实施细则,邀请社工进入看守所配合提审。再次,探索流动人口取保机制。实行品格证据调查,走访犯罪嫌疑人案发前所在单位,了解平时表现,由单位对其品格出具书面证明;约见犯罪嫌疑人家属,考察家属人品,确保是否具备监管条件。

(二)加大职务犯罪侦查力度,凸显法律监督权威

首先,实施侦查一体化机制。构建以反贪、反渎部门为龙头,以控申部门为窗口,以具有侦查权的民行部门和监所部门为两翼的全方位侦查体系,整合办案资源。办案过程中逐步形成了有效的分工机制,开案前形成指挥小组、突审小组、外围抓捕取证小组、内勤保障小组,分工明确合理。同时注重反贪、反渎部门的资源整合,实现线索共享、人力共享。对一些重要线索召集反贪、反渎部门共同评估,根据各自的侦查角度及侦查优势全面挖掘线索价值,灵活分工,统一作战,成果共享。通过大兵团作战模式发挥了办案力量的集中化和最大效能化,保证了案件的顺利突破,而且发挥了各部门的职能优势,保证全面查处犯罪事实,通过贪污贿赂、渎职等不同罪名的查处扩大社会影响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凸显。

其次,转变侦查思维,重视初查工作。坚决贯彻“未获证据不抓人,先抓证据再抓人”的工作思路,把牢案件质量关。一方面,尽可能多办案。不断挖掘潜能,挑战极限,使办案工作与番禺总体经济形势相适应,以一定的办案数量体现办案的力度。近四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19件121人,立案数以年均上升35%的幅度逐年大幅递增。另一方面,集中精力办大要案。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不仅注重办案的“量”,更注重办案的“质”,着力查办有份量的大要案,加强办案震慑力。例如反贪部门四年来50万以上案件27件(其中14件超百万元),占立案总数的22.6%;查处副处级以上要案21件(其中正处级8人),占立案总数的17.6%。

(三)打击与预防齐头并进,积极延伸办案效果

笔者所在院在保持强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落实“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工作机制,侦查与预防部门互动配合,通过向案发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召开案例剖析会等形式,共同开展职务犯罪个案预防工作,加强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做好传统个案预防、行业预防、专项预防、重点工程同步预防的基础上,2010年在广东省基层检察机关中率先建设首个大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全力打造番检预防品牌。

三、完善制度,促进司法公正

(一)完善立案监督

与工商、税务等部门建立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同时加强内部各职能部门间沟通协作。如监所部门移送的谭某涉嫌在羁押期间重新犯罪一案和反渎部门移送的甄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均成功监督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

(二)完善刑事审判监督首先,将量刑建议制度化。2010年初,将量刑建议作为一种制约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新途径,对盗窃、抢劫、故意伤害、交通肇事、毒品犯罪等五类多发性、常见性的案件提出量刑建议。其次,运用职务犯罪侦查权,对刑事审判工作实行刚性监督。如提起公诉并建议市检察院提起抗诉的郭某职务侵占案,经发回重审,被告人由原判无罪改判为有期徒刑十年。还从中发现线索,一举查办了法官、法警、律师等职务犯罪案5件5人。该案被最高检评为2005年以来“全国百优诉讼监督案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