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学期末复习指导案例题参考答案
证据法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1证据法案例分析参考答案1、某村村民李某与邻村村民赵某为争一头母猪诉至法院;李某在诉状中称我家养的一头黑色母猪于2003年10月15日丢失丢失前未配种;丢失后我向派出所报了案;2004年2月12日听说县水泥库旁有一头黑色母猪我前去看果然有一头母猪带四个猪崽2白1黑1花;我确认这就是我家丢失的那只就赶了回去;第三天赵某带人来我家说这头母猪是他的强行将猪赶走;为此我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我对这头母猪的所有权并判令赵某立即归还我家的母猪; 审理中李某提出以下证据一母猪是2000年在镇上赶集时买的;二母猪因咬伤自家的小鸡被我用木棒将后腿打坏了留有白印;三邻居刘某证实2000年李某确实买了一头黑色母猪; 赵某在诉讼中提出以下证据一该母猪是从邻居王家买来的;二由于母猪好跳圈被栓了个木块结果将后腿磨出白印记;三王某证实他确实卖给赵某一头黑色母猪; 法院在审理中收集到以下证据一鉴定人的鉴定结论是母猪配种到下崽需115天黑色母猪生产白色或花色的猪崽只有用白色公猪配种才有可能;二李某现在的邻居朱某反映诉讼前听李某的妻子董某说他家的母猪是10月底丢失的;三镇派出所在2003年11月11日底台历页上记载“李某于10月30日丢失一头母猪黑色;”四法院对所争母猪的检查记录反映该猪为黑色两后腿内侧有白色印记; 请问上述证据事实从法律上的分类分析各属于何种法定证据参考答案李某的证据一当事人陈述二物证三证人证言. 赵某的证据一当事人陈述二物证三证人证言. 法院收集的证据一鉴定结论二证人证言三书证四勘验笔录2、2000年7月13日凌晨在某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有以下证据一尸体、血迹、摩擦痕迹事故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摩托车尸体旁边有被害人的血迹;尸体不远处有汽车急刹车留下的磨擦痕迹二手表被害人手腕上的表已被摔坏时针指在5点50分三勘验结果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四照片侦查人员拍摄了一张现场全景照片五鉴定结果经法医鉴定认定被害人系被汽车撞击而死六有妇女张某作证她对侦查人员说事故发生时她行走在离事故现场50米处目击一辆解放牌大卡车撞倒被害人后逃离而去七里程碑事故现场不远处有里程碑记明事故发生地距A市15公里八A市某厂车辆一处漆皮新脱落的痕迹A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点50分左右曾有二辆解放牌大卡车经过事故现场处;其中有一辆为A市某厂车辆;经侦查人员察看该车上有一处漆皮新脱落的痕迹九A市某厂调度员证明司机刘某13日早驾车从B市返回A市下车后脸上有慌张的神色十出车登记表该登记表记明司机刘某13日早6点15分回厂2 十一询问笔录侦查人员询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两人均承认他们当天早上发生过交通事故; 请问从法律上的分类分析上述证据中哪些证据属于书证哪些证据属于物证哪些证据属于鉴定结论哪些证据属于言词证据书证2、7、10 物证1、8 鉴定结论5 言词证据6、9、11 3、个体工商户刘某领取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服装、百货;因经营服装亏损与他人合伙改营图书但未依法申请变更经营范围未申领特种经营许可证;县工商局决定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处罚款1万元;刘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向上级工商局申请复议上级工商局作出维持决定;刘某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诉讼中县工商局认为处罚决定并无违法和不当; 问1本案诉讼中应当由谁承担举证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2本案诉讼中应当证明哪些事实参考答案1县工商局承担举证责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本案中县工商局对刘某给予了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处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刘某对此不服而提起诉讼故县工商局需要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此承担举证责任; 2个体工商户刘某领取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服装、百货的事实改营图书但未依法申请变更经营范围未申领特种经营许可证的事实该事实具有违法性4、农民张某突然死亡群众反映可能是张的妻子刘某与奸夫谢某害死的;侦查中获得以下证据材料1刘某供认为了同谢某结婚两人多次谋划杀害张某于是趁张某熟睡之际谢某用铁锤将其杀害2谢某的供述与刘某的供述基本一致3张某的父母说张某死的当天他们不在家听儿媳妇刘某说张某是不小心摔死的4邻居甲、乙、丙一致证明刘某与谢某通奸人所共知张某父母也知道但他们为人老实怕谢某报复5经鉴定确认尸体头部两处凹形骨折与谢某交出的凶器形状完全吻合; 请问上述5种证据各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原始证据1245 传来证据3 直接证据123 间接证据45 5、被告人艾某自1998年3月起与杜女勾搭成奸;杜女同其丈夫刘某感情不好经常和3 刘某吵闹;一天杜女又与刘某吵架便携带衣物躲到艾家杜女的丈夫刘某到艾家找人并同艾某和杜女发生争执;刘某要杜女随自己回家;杜女执意不从刘某便抓住她的头发往门外拖;艾某见状从屋里拿出一把菜刀赶到门外左手抓住刘某的肩膀右手持刀向刘某的前颈砍了两刀刘即倒下杜女乘机脱身刘倒地不久即死亡;艾杀人后在碎尸并移尸过程中被邻居家的一个10岁小女孩看见这个女孩便将看到的一切如实告诉了父母并由其父亲领着到公安局报案; 请结合证人证言的含义及证人应当具备的条件阐述本案10岁的小女孩能否作为证人其陈述能否作为证人证言来使用; 参考答案所谓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或执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而就证人来说法律规定其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其作出的陈述就不能成为证人证言这种法定的证据种类;而条件就是其能辨别是非能正确表达意志; 本案中尽管该小女孩年龄为10岁但是其亲眼目睹了整个案件过程并且能准确的把这个情况如实告诉他的父母;因此并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48条所规定的“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所以该小女孩的陈述可以作为证人证言来使用; 6、张某向某县法院起诉称2003年5月31日李某曾向其借款1万元双方当时签有一份借贷合同张某向法院提供了该借贷合同;被告李某答辩说该合同只是形式上的双方其实并未发生借贷关系被告向法院提供了一份有原、被告双方签名的关于上述借贷合同的备忘录备忘录上说上述合同只是形式上的对双方无实际的法律效力; 请问1针对李某是否向张某借款1万元的事实本案中的借贷合同和备忘录各属于本证还是反证结合本证和反证的含义阐述你的理由; 2如果本案李某不是提供双方的备忘录而是提供了张某出具的还款1万元的收条该收条属于本证还是反证为什么参考答案1所谓本证是指证明一方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而反证是指证明一方所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据此本案中借贷合同和备忘录分别属于本证和反证; 2本证;因为李某并没有否定张某的主张事实上承认了他们之间的借贷关系但是提出了一个新的主张即已经偿还了这1万元的借款; 7、甲乙两人犯有共同盗窃罪在诉讼过程中甲供述了和乙共同犯有的盗窃罪后又揭发乙曾单独在盗窃后实施了强奸罪;经查实甲揭发乙的犯罪事实甲未参与实施; 请问1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印证甲对乙犯有盗窃罪的供述能否作为定案的唯一根据为什么2甲对乙犯有强奸罪的供述应属于口供还是属于证人证言为什么参考答案1、因为甲、乙两人系共同盗窃罪的共犯所以甲对乙犯有盗窃罪的供述属于同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在证据的法定种类上来讲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这一独立的证据种类在学理上称为“口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6条的4 规定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判处刑罚;故不能作为定案的唯一根据; 2证人证言;甲没有参与实施强奸但甲了解乙实施的强奸行为并将其感知的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作出了陈述;所以属于证人证言; 8、甲经过乙的门前被乙养的狗咬伤住院治疗花去2000元;甲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乙说“我家养的狗栓在树上从来没有咬过人这一次怎么会断了绳子咬了你一定是你逗我家养的狗并割断了栓狗的绳子狗才咬了你所以甲自作自受责任在自己;” 试析该案中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理由是什么本案系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根据民法通则第127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本案应当由乙对该损害举证证明甲有过错或第三人有过错否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证据学案例答案

证据学案例答案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证据学》期末复习有关案例题复习讲解一、《证据学》期末复习小册子中案例部分的参考答案1.(4)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2.(3)不合适,因为刘律师无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3.答案见 P246第三段4.行政诉讼由被告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提供不了主要证据,则法律就无法推定该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合法性,行政机关就要败诉,承担不利后果。
5.(1)该卫生防疫站没有出具决定书,人民法院应否受理该个体餐馆的起诉?该防疫站已经做出了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出具决定书只是程序上的问题,行政相对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2)该卫生防疫站收集证据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不合法。
《行政诉讼法》33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6.(1)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究竟谁负有举证责任?被告(2)通过本案分析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有哪些不同?民诉:谁主张谁举证行诉:举证责任倒置具体见P247——262 7.齐某的指认属于证人证言,蔡某的承认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8.(1)谁负有举证责任?为什么?刑事诉讼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负举证责任,详见P244第三段。
(2)分析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的范围见P225-227:1、被指控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的事实,四个构成要件2、与犯罪行为轻重有关的各种量刑情节事实,法定和酌定3、排除行为的违法性、可罚性和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事实,五点。
9.上述案例中,哪些证据属于物证(被害人的尸体、被害人骑的摩托车、被害人的血迹、汽车急刹车留下的摩擦痕迹、被害人手腕上的手表、漆皮新脱落的痕迹)?哪些证据属于书证(针指在5点50分、里程碑记明事故发生地距肖山15公里、出车登记表)?哪些证据属于直接证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否认肇事、妇女张某的证言)?哪些证据属于辩护证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否认肇事)?10.关于火灾事件中所列举的证据中,主要由哪几种证据种类组成(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供述)?有无直接证据(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这样的证据材料是否足以对董玲进行定罪?为什么?(参见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P134-136)二、《证据学》期末复习补充案例。
证据学课程案例分析复习题暨期末考试试卷命题题本素材

证据学课程案例分析复习题暨期末考试试卷命题题本素材摘要案例分析(本题共42小题)20 级 系(部) 年制(高职、中专) 专业 区队学号: 姓名:………………………… 密 …… 封…… 线 …… 内 …… 不 …… 要 …… 答 …… 题 ……………………《证据学》试卷 第 1 页 共 16 页XX 警官职业学院20XX ~20XX 学年度第一学期《证据学》期末考试卷20XX 年12月一、案例分析(本题共 小题,每小题X 分,共X 分)1.(15分)1992年7月13日凌晨,在杭(州)肖(山)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事故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摩托车,尸体旁边有被害人的血迹。
尸阵不远处有汽车急刹车留下的摩擦痕迹.被害人手腕上的手表已被摔坏,时针指在5点50分。
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拍摄了一张现场全景照片.法医鉴定结论;被害人系被汽车撞击而死.有妇女张某对侦查人员说,她丈夫告诉她,事故发生时,他行走在离事故现场50米处,目击一辆解放牌卡车撞倒栽葱被害人后逃跑而去.事故现场不远处有里程碑记明事故发生地距肖山15公里。
肖山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点50分左右曾有二辆解放牌大卡车经过事故现场处。
其中一辆肖山某厂车辆.经侦查人员查看,谊车上有一处漆皮新脱落的痕迹.厂调度证明司机刘某13日早晨驾车从杭州返回肖山,下车后胜上有慌张的神色.出车登记表证明司机刘某13日早晨5点55分回厂.侦查人员询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两人均否认他们当天早上发生过交通肇事.问:上述案例中的证据分别是法定证据中的哪一类?哪些证据属于物证?哪些证据属于书证? 哪些证据属于直接证据?哪些证据属于辩护证据?答案:(1)物证有: A 被害人的尸体,B 被害人血迹,C 路面上刹车的痕迹;D 解放牌大卡车;E 解放牌大客车漆皮脱落痕迹;F 被害人骑的摩托车G 被害人手上被掉坏的手表.(8分)(2)书证有:A 被害人手上指明时间的手表;B 肖山某厂的出车表;C 证明离肖山15公里的里程碑.(7分)(3)直接证据有:A 妇女张某的证言;B 司机刘某的陈述;C 与司机同车的赵某的证言;D 法医的鉴定结论。
《证据学》案例分析及答案

---------------------------------------------------------------最新资料推荐------------------------------------------------------《证据学》案例分析及答案《证据学》案例分析及答案(一)案情:甲、乙、丙三人于1997年1月5日共同盗窃塑料薄膜,价值5000元。
案发后乙、丙二人逃跑,甲归案并如实陈述了三人共同盗窃的犯罪事实。
乙的妻子和丙的姐姐分别向公安机关陈述了甲、乙、丙三人于1月5日晚到乙、丙两家窝藏赃物的经过和赃物的外部特征。
根据乙妻、丙姐的陈述,公安机关查获了赃物,所获赃物同失主的陈述和被告甲的供述相互印证。
问 : ( 1) 指出本案证据分别属于哪些法定证据种类?哪些属于直接证据?哪些属于间接证据? (2 ) 如何理解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根据本案中所获得的证据,对被告人能否定罪? 答案:(1 ) 甲的陈述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乙妻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丙姐的陈述是证人证言; 赃物是物证; 失主陈述为被害人陈述述。
直接证据有:甲的陈述、乙妻的证言、丙姐的证言。
间接证据有: 失主的陈述、赃物。
(2 )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标准是: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对此可以作以下理解: A据以定罪的证据均已查证属实; B. 案1 / 6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 C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 D. 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惟一的,排除了其他可能性。
(二)案情:某市居民张三在本市永久商亭购买一箱啤酒招待朋友。
在开启第三瓶啤酒时,该啤酒突然爆炸,玻璃碎片当场将张三的眼睛严重击伤,其朋友李四、王五及其子张小三的脸部也了伤。
张的家人赶快将他们送往医院治疗,并迅速到出售啤酒的永久副食商亭交涉。
张三伤住院半个月,花费5000多元医疗费,其朋友李四、王五、其子张小三也各花费了数十元至百元不等,一个月后,张三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者赔偿所有损失。
《证据学》例题精选(附部分参考答案讲解)

《证据学》例题精选(附部分参考答案讲解) 1.无论是(A),在诉讼证据上都采用自由心证原则,评法官的良心、理性判断而采用证据。
A.职权主义还是当事人主义2.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学具有(C)的特点。
C.注重实用性3.神示证据制度产生于( B )时期,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
B.奴隶社会4.法定证据制度是对神示证据制度的(B ),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
B.否定5.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立法最早产生于(B)。
B.英国6.证据法学是( D )。
D.法学学科体系中一个分支学科7.法律事先对证据的形式、范围和证明力作明确规定,法官只依照法律规定作出机械判断的证据制度是(B)。
B.法定证据制度8.在神示证据制度下,所采用的证明方式有。
ABCD。
A.神誓B.水审 C.火审D.决斗9.证据学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把握证据的( ABC)。
A.客观真实性B.合法性 C.关联性10.一般来说证据规则包括(ABCD)。
A.采用证据的规则 B.排除证据的规则 C.举证的规则D.质证的规则11.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
A.所有的证据材料都具有证据力12.关于证据学的研究对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C)。
C.人类的文化传统背景是证据学的研究对象14.在诉讼制度与证据制度的关系上表述正确的有( )。
B.诉讼制度决定证据制度D.有什么样的诉讼制度就有什么样的证据制度15.我国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是()。
A.客观真实16.证据学的基本研究方法是( )。
A.借鉴和创新的研究方法B.实证的研究方法C.系统和全面的研究方法D.唯物辩证法17.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证据制度是()。
B.神示证据制度18.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 )。
A.刑讯逼供19.最早规定自由心证原则的刑事诉讼法典是。
C.意大利刑诉法典20.与纠问式诉讼制度相适应的证据制度内容有。
B.口供主义D.刑讯逼供21.以审查判断证据的标准作为划分依据,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证据制度有()。
证据学案例答案

《证据学》期末复习有关案例题复习讲解《证据学》期末复习小册子中案例部分的参考答案1. (4)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2. (3)不合适,因为刘律师无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3. 答案见P246第三段4•行政诉讼由被告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提供不了主要证据,则法律就无法推定该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合法性,行政机关就要败诉,承担不利后果。
5. (1 )该卫生防疫站没有出具决定书,人民法院应否受理该个体餐馆的起诉?该防疫站已经做出了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出具决定书只是程序上的问题,行政相对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2 )该卫生防疫站收集证据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不合法。
《行政诉讼法》33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6. (1)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究竟谁负有举证责任?被告(2)通过本案分析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有哪些不同?民诉:谁主张谁举证行诉:举证责任倒置具体见P247 ―― 2627. 齐某的指认属于证人证言,蔡某的承认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8. (1 )谁负有举证责任?为什么?刑事诉讼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负举证责任,详见P244第三段。
(2 )分析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的范围见P225-227 : 1、被指控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的事实,四个构成要件2、与犯罪行为轻重有关的各种量刑情节事实,法定和酌定3、排除行为的违法性、可罚性和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事实,五点。
9 .上述案例中,哪些证据属于物证(被害人的尸体、被害人骑的摩托车、被害人的血迹、汽车急刹车留下的摩擦痕迹、被害人手腕上的手表、漆皮新脱落的痕迹)?哪些证据属于书证(针指在5点5 0分、里程碑记明事故发生地距肖山15公里、出车登记表)?哪些证据属于直接证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否认肇事、妇女张某的证言)?哪些证据属于辩护证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否认肇事)?10 .关于火灾事件中所列举的证据中,主要由哪几种证据种类组成(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供述)?有无直接证据(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这样的证据材料是否足以对董玲进行定罪?为什么?(参见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P134-136 )二、《证据学》期末复习补充案例。
《证据学》期末复习案例分析归纳

《证据学》期末复习案例分析归纳案例一1998年3月15日上午8点,在某工厂单身宿舍里发现职工叶 X X 被杀。
侦查过程中,通过勘验现场发现有模压底小波浪花纹鞋印,长28厘米,还发现一个棕色纽扣和一只打火机,上有指印一枚,室内抽屉被撬开。
死者家属证明,丢失现金2000元。
经侦查,发现嫌疑人赵 X X ,某饭店职工,29岁,刚被解除劳教。
发案当天,他休息,不值班,有作案时间。
当年“五一”准备结婚,急需钱用。
现场打火机上所取指纹同赵 X X 劳教档案中指纹进行鉴定,认定属同一人指纹。
对赵家进行搜查,发现一件灰色上衣少一纽扣。
其他纽扣同现场遗留的棕色纽扣完全相同。
又发现模压底布鞋一双,以鉴定此鞋印与现场小波浪鞋印为同一鞋印。
拘留赵 X X 以后,从其手表的表链夹缝中发现有血迹,经鉴定血型同被害人为同一血型,与赵 X X 血型不一致。
据赵 X X 11岁的外甥女说,15日早晨8点多钟,赵 X X 到她家,看见他的上衣、裤子、帽子上沾有红油漆似的东西。
赵 X X要了她父亲的衣服换上就了。
被告人赵 X X 被捕后,拒不承认杀人事实。
答:本案涉及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主要是根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
凡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是直接证据。
这里所说的案件主要事实,在刑事诉讼中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犯罪行为是否发生;二是该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
也就是说,根据某一项证据的内容,不必经过推理过程,就可以直接地了解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这种犯罪行为是否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
例如:在本案中,赵 X X (被告人)不承认其杀人的供述是直接证据。
凡是不能单独直接证明,需要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是间接证据。
例如:犯罪分子在现场留下的物品或痕迹,实施犯罪行为的工具,被害人伤害情况等。
在本案中,间接证据有:a.死者叶 X X 的尸体;b.现场的鞋印;c.现场的纽扣;d.打火机上的指纹;e死者家属的证言;f.对指纹、血型、鞋印的鉴定;g.赵 X X 11岁外甥女的证言;h.现场被撬开的抽屉;i.手表上表链里残存的血迹。
开放教育(本科)证据学期末复习指导案例题参考答案

《证据学期末复习指导》案例题参考答案1.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
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
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下列哪一内容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D)A .辆汽车的性质B.公司销售行为的合法性C.B公司购买行为的合法性D.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2.在一行政诉讼案中,被告方某行政机关委托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
刘律师为使案件胜诉,诉讼期间调查收集了充分的证据材料。
请问:下列关于刘律师做法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C)A.合适,因为刘律师有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B.合适,因为刘律师需要代为承担举证责任C.不合适,因为刘律师无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D.不合适,因为刘律师的调查未经人民法院同意3.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教育局主管招生工作的王某受贿案的过程中,除发现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外,还发现王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根据以上情况,请问:指控王某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首先应当承担证明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的证明责任的,是哪些机关或人员?答案见教材P246第二段4.在一起行政诉讼中,被告一直未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
人民法院据此作出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请问:人民法院在被告未提供主要证据情况下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行政诉讼由被告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提供不了主要证据,则法律就无法推定该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合法性,行政机关就要败诉,承担不利后果。
见P201——2025.某县卫生防疫站,在一次检查时发现某个体餐馆卫生条件不合格,当即对其罚款600元,并限其立即改正,否则即令其停业。
但该卫生防疫站没有出具决定书,也没有收集有关证据,只给了餐馆业主一罚款收据。
该个体餐馆不服处罚,即向人民法院起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证据学期末复习指导》案例题参考答案1.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
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
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下列哪一内容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D)A .辆汽车的性质B.公司销售行为的合法性公司购买行为的合法性D.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2.在一行政诉讼案中,被告方某行政机关委托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
刘律师为使案件胜诉,诉讼期间调查收集了充分的证据材料。
请问:下列关于刘律师做法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C)A.合适,因为刘律师有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B.合适,因为刘律师需要代为承担举证责任C.不合适,因为刘律师无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D.不合适,因为刘律师的调查未经人民法院同意3.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教育局主管招生工作的王某受贿案的过程中,除发现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外,还发现王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根据以上情况,请问:指控王某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首先应当承担证明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的证明责任的,是哪些机关或人员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责任的例外,是涉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案件。
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
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根据这一规定,对于此类案件,首先承担证明责任的仍然是控诉方,当控诉方收集到足够的证据证明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时,证明责任即转移到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身上,它必须说明或者证明差额部分的来源是合法的,若不能说明或证明,差额部分即以非法所得论。
4.在一起行政诉讼中,被告一直未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
人民法院据此作出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请问:人民法院在被告未提供主要证据情况下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行政诉讼由被告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提供不了主要证据,则法律就无法推定该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合法性,行政机关就要败诉,承担不利后果。
5.某县卫生防疫站,在一次检查时发现某个体餐馆卫生条件不合格,当即对其罚款600元,并限其立即改正,否则即令其停业。
但该卫生防疫站没有出具决定书,也没有收集有关证据,只给了餐馆业主一罚款收据。
该个体餐馆不服处罚,即向人民法院起诉。
该卫生防疫站接到起诉书之后,未告知法院即找该个体餐馆要求其提供处罚当日的卫生不合格的有关证据。
请问:(1)该卫生防疫站没有出具决定书,人民法院应否受理该个体餐馆的起诉该防疫站已经做出了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出具决定书只是程序上的问题,行政相对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2)该卫生防疫站收集证据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不合法。
《行政诉讼法》33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年4月原告经县粮食局调拨进37吨面粉向居民供应。
销售期间,被告工作人员经检查抽样化验后,认定原告所售面粉质量严重不合格,不能食用;认为原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
为此,1998年6月5日,被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原告非法所得13690元,罚款4000元。
原告不服,于1998年6月19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所售面粉系经县粮食局调拨,原告无主观过错为由,请求县人民法院撤销被告的处罚决定。
请问:(1)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究竟谁负有举证责任被告(2)通过本案分析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有哪些不同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是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由原被告分担的。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出证据——谁主张谁举证。
行政诉讼中证明责任承担的主体是由被告承担,即证据责任的倒置。
如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7.齐某在抢劫时被蔡某等人当场抓获。
公安机关讯问时,齐某对抢劫行为供认不讳,并指认参与抓获他的蔡某曾强奸过妇女。
对齐某的抢劫案经一审判决后,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提出了抗诉。
在二审过程中,齐某又供认曾有盗窃行为。
二审法院调查后证实齐某供认的盗窃属实,并构成盗窃罪。
二审法院据此直接判处齐某抢劫罪和盗窃罪两罪并罚。
因齐某的指认,公安机关对蔡某强奸案进行侦查。
受害妇女艾某证实曾遭强奸,所描述的作案人体貌特征与蔡某相似,但因事隔一年,经辩认却又不能肯定是蔡某。
讯问蔡时,蔡某不承认。
后因侦查人员逼供,蔡某被迫承认,但所供述的内容与艾某所述作案过程在细节上多有不符。
本案虽无其他证据,但检察院仍决定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期间,正在外地服刑的齐某承认,强奸艾某的是他自己。
齐某所交待的强奸犯罪过程与艾某所述细节相符,经查证,齐某的这一供述属实,法院因此判决蔡某无罪,根据以上事例,请问:根据本事例的叙述,在检察机关决定对蔡某强奸案提起公诉时,本案有哪些证据材料本案的证据材料:证人证言:齐某的指认属于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蔡某的承认8.宣汉县某单位职工王某和女青年李某结婚后不久,王某迷上了赌博,经常输钱,夫妻俩常常吵架。
脾气暴躁的王某动不动便将妻子打得鼻青脸肿。
1999年3月的一天,王某又因李某唠叨其输了钱,对着李某的胸、腹部一顿拳打脚踢。
李某被诊断为脾脏破裂,脾被切除。
李某决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通过法医学鉴定,她的伤情属重伤和七级伤残。
之后,她又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要求追究丈夫王某的刑事责任。
宣汉县公安局于2000年6月对王某刑事拘留,同月,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向法院提起公诉。
请问:(1)谁负有举证责任为什么该案例中由检察机关负举证责任。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因此在该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检察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承担提供证据证明指控的犯罪成立的义务。
(2)分析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的范围刑事诉讼证明对象包括如下事实:一、被指控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的事实。
一般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有4个:即犯罪客体,犯罪主体,犯罪的客观方面及犯罪的主观方面。
二、与犯罪行为轻重有关的各种量刑情节事实,法定和酌定三、排除行为的违法性、可罚性和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事实,包括以下3点:1.排除行为违法性的事实。
2.排除可罚性的事实。
3.排除或减轻刑事责任的事实。
四、刑事诉讼程序事实,具体包括:1.有关管辖的事实2.有关回避的事实3.有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事实4.有关审判组织组成的事实5.有关诉讼程序的进行是否超越法定期限的事实7.与执行的合法性有关的事实,如犯人“是否怀孕”的事实8.其他与程序的合法性或者工作审判有关的事实,如延期审理的事实等。
9.1992年7月13日凌晨,在杭(州)肖(山)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
事故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摩托车,尸体旁边有被害人的血迹。
尸体不远处有汽车急刹车留下的摩擦痕迹。
被害人手腕上的手表已被摔坏,时针指在5点50分。
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拍摄了一张现场全景照片。
法医鉴定结论:被害人系被汽车撞击而死。
有妇女张某对侦查人员说,她丈夫告诉她,事故发生时,他行走在离事故现场50米处,目击一辆解放牌大卡车撞倒被害人后逃离而去。
事故现场不远处有里程碑记明事故发生地距肖山15公里。
肖山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点50分左右曾有二辆解放牌大卡车经过事故现场处。
其中有一辆为肖山某厂车辆。
经侦查人员察看,该车上有一处漆皮新脱落的痕迹。
厂调度证明司机刘某13日早驾车从杭州返回肖山,下车后脸上有慌张的神色。
出车登记表记明司机刘某13日早5点55分回厂。
侦查人员询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两人均否认他们当天早上发生过交通肇事。
请问:上述案例中,哪些证据属于物证哪些证据属于书证哪些证据属于直接证据哪些证据属于辩护证据物证:被害人的尸体、被害人骑的摩托车、被害人的血迹、汽车急刹车留下的摩擦痕迹、被害人手腕上的手表、漆皮新脱落的痕迹书证:针指在5点50分、里程碑记明事故发生地距肖山15公里、出车登记表直接证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否认肇事、妇女张某的证言辩护证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否认肇事10.被告人董玲(1978年9月出生),自1995年3月始在高福纺织有限公司做临时工,由于深受经理的信任,后被安排至仓库轮值。
1995年7月至11月间,董玲多次将仓库内的高级色纱窃出,交给表兄何任藏匿,商量若有合适的机会就将它们卖出去。
董前后所盗色纱总价值一万余元。
12月初,董的行为被公司发现,在经理的追逼下,董交出了所盗的色纱。
该公司念其年纪不大,也已将所有色纱退还,故不再对其追究,只于12月6日作出开除董的决定。
董认为自己老老实实退赃,没有对公司造成损失,反而遭到开除,心中不服,便继续在公司滞留住宿。
12月11日下午,被公司经理发现后,又遭到训斥和驱赶,董怀恨在心,欲行报复。
12月13日凌晨约3点40分,董玲离开留宿的四楼4B3宿舍时,拿了一盒火柴,走到四楼仓库的货梯边,乘四周无人之际,划着一根火柴,点燃了堆放在仓库西南角的一小堆晴纶纱,便转身离开了现场。
结果酿成大火,烧毁了四楼仓库内所有的货物和仓库北部用木板违章隔成的女工宿舍,燃烧时放出了大量的毒气。
致使61名公司员工被大火烧死、毒死和熏死,15名女工受伤,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董玲作案后,坐长途汽车回到家中,当她知道事件的后果后,愈想愈怕,向自己的父母哭诉,希望父母为其隐瞒,因为当晚没有任何人看到她在工厂中的行动。
她的父母感到事件严重,劝说她向政府自首,并待她镇定后陪同她到公安机关自首。
董在公安机关交待了事件的全部过程。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主要收集到如下证据:(1)公司职员张某与李某证实,12月11日,公司经理训斥与驱赶董的事实;(2)公司女工林某称,董曾两次对她谈及要设法向公司报复;(3)女工吴某与陈某证明,董于12月12日晚6点至8点多,逗留在4B2宿舍;(4)女工郑某证明,13日凌晨3点多,董在女工宿舍洗脸,向其打听时间,郑告知其当时是3点15分;(5)消防部门推断,发火时间是13日凌晨4点;(6)保安员赵某证明,他第一个跑入现场,当时是4点零5分,他看到四楼仓库窗口冒烟。
(7)消防部门的鉴定书确定,点火点在仓库的西南角,起火原因是明火,即排除电线起火、静电起火、烟头起火、自燃等原因;(8)董玲家邻居王某等7人的证言表明,董玲在13日回到家中后,对自己如何逃离火灾现场的说法前后不一;(9)董玲在公安处的多次供述,表述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