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二辩反驳申论
迟到的正义是否是正义辩论赛观后感

迟到的正义是否是正义辩论赛观后感刚看完一场超精彩的辩论赛,辩题是“迟到的正义是否是正义”,那可真是唇枪舌战、火花四溅啊!一、正方观点的魅力与论证。
正方认为迟到的正义也是正义,他们一上来就抛出了几个很有说服力的点。
就像他们说的,正义的实现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很多时候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比如调查的困难、权势的压迫之类的。
就好比那些历史上被错判的案子,经过多年的努力翻案,虽然正义来得晚了些,但最终真相大白,坏人得到惩处,好人得以昭雪,这怎么就不是正义呢?他们举了好多例子,像呼格吉勒图案,那个年轻人被错杀了,多年之后沉冤得雪,虽然他再也回不来了,但是那些制造冤案的人被追究责任,法律的公正最终还是彰显了,这就是正义在迟到之后的到来啊。
正方的辩手们一个个说得慷慨激昂,就好像是正义的使者在为那些等待正义的人们呐喊,让人忍不住点头称是。
二、反方观点的犀利反击。
反方可不是吃素的,他们的观点也非常犀利。
他们觉得正义如果迟到了,那在迟到的这段时间里,受害者所遭受的痛苦是无法弥补的。
比如说一个人因为冤案在监狱里度过了大好年华,等他出来的时候已经白发苍苍,身体和心灵都遭受了巨大的创伤,这时候就算给他平反了,那他失去的青春、亲情、事业等等怎么算呢?这还能称之为正义吗?反方辩手们言辞犀利,就像一把把剑直刺正方的观点。
他们还说,正义是有及时性要求的,就像救火一样,等火都把房子烧光了,你再把火扑灭,虽然火灭了是好事,但房子已经没了,这根本就不能算是完全的正义。
他们的反驳让我感觉很有道理,我都开始有点动摇自己最初偏向正方的想法了。
三、辩论过程中的精彩交锋。
在辩论过程中,双方的交锋那叫一个精彩。
正方说,虽然迟到的正义可能无法完全弥补受害者的损失,但它对整个社会的法治体系、公平公正的信念有着巨大的维护作用。
如果因为迟到就否定它是正义,那很多冤案可能就不会被平反,社会的公平就永远无法得到纠正。
反方立马回击说,这是在偷换概念,不能因为它对社会有其他作用就把它定义为正义,正义应该是对受害者本身权益的完整维护,迟到的正义在这一点上显然是不合格的。
迟到的正义还算正义么辩论赛观后感

迟到的正义还算正义么辩论赛观后感前几天看了一场超级精彩的辩论赛,辩题是“迟到的正义还算正义么”,那可真是让我脑袋里的小宇宙都爆发了。
正方选手一上来就气场十足,他们觉得迟到的正义当然算正义。
他们举了好多例子呢,就像那些被错判的案子,最后经过多少年翻案了。
虽然正义来得晚了些,但是毕竟真相大白了,坏人受到了惩罚,好人得到了清白。
就好比你走在路上,突然被人冤枉偷东西,后来发现是搞错了,虽然这个澄清的过程有点长,但最后你还是被证明是无辜的呀,这就是正义最终的胜利,哪怕它有点拖延症。
反方也不甘示弱啊。
反方认为迟到的正义就不算正义了。
他们的观点也很有说服力呢。
他们说正义就应该是及时的,要是都迟到了,那在迟到的这段时间里,那些被冤枉的人受了多少苦啊。
就像一朵鲜花,本来应该在春天开放的时候被人欣赏,结果被雪埋了一冬天,等春天都快过去了才露出来,虽然最后也开放了,可它最美的时刻已经错过了。
被错判入狱的人,在监狱里浪费了大好的青春年华,就算最后被放出来,那失去的时间也回不来了,这怎么能算正义呢?在辩论的过程中,双方的辩手就像武林高手过招一样。
正方强调正义的本质不会因为迟到而改变,只要结果是正确的,那就是正义的胜利。
而反方紧紧抓住迟到带来的伤害不放,说这种伤害已经让正义失去了原本该有的意义。
我觉得这场辩论赛特别有趣的地方就是它让我看到了一个问题的两面性。
以前我可能就简单地觉得,正义只要到了就好,管它迟不迟到呢。
可是看了辩论之后,我又觉得反方说的也很有道理,那些因为迟到而造成的不可挽回的损失确实让人很难接受。
从辩手们的表现来说,那可都是妙语连珠啊。
正方三辩反驳反方观点的时候,那语速快得就像机关枪一样,把正方的论点又巩固了一遍。
反方二辩呢,特别擅长举例,用一个又一个生动的例子把反方的立场阐述得明明白白。
要是让我来评判的话,我觉得这个辩题还真的很难说谁绝对对谁绝对错。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当然希望正义永远不要迟到,但是如果迟到了,我们也不能完全否定它是正义。
迟来的正义不算正义的作文

正义必须及时伸张,不宜延后。
迟缓的裁决既非真正的正义,也等同于默认过去的不道德行为。
一个公正有效的法律体系,应该确保各案件能够及时受理,违法者不致逃脱惩处。
否则便失去了约束和教导的作用,社会也难以建立公正有序的环境。
过去之失已无法弥补,我们只能从今起确保法律以公正快速的手段惩恐邪,维护社群的和谐与进步。
正义不应延迟,过期就无法称之为正义,只能说是揭示真相。
正义体现我们对案件结果的主观看法和判断,体现民众共同追求的道义结局。
因此,正义本身没有权利推迟,我可以推迟,你可以推迟,但正义不能推迟。
推迟的正义已经过时,过时之事只能算揭示真相,解答民众对真相的追求。
因为推迟的正义,很少能恢复受害者的权利,也很少能弥补因伤害带来的身心损失。
不要再夸大推迟正义的作用。
推迟就是不正义,至多只能惩处不义之举,但相比他们在权力庇护下享受的不义福利,这意义不大。
顺便提醒一句,不要忘了及时调整,否则正义之车不但可能推迟,还可能断裂。
正义是什么定义呢?从更深层次来说,正义就是为他人谋利福,维护社会公平正面。
什么样的行为才算正义呢?我想,只有行动能真正救人于水火,才算是真正的正义。
往昔,汶川震后,人民伸出援手相互扶持,这就是正义。
正义不但是一种理想,更是一种行动。
它来之不易,离之又难,唯有实干真做,才能真正拯救困苦众生。
人们常问,迟到的正义还算不算正义?我认为,重要的是正义的本身,而不是时间。
只要我们执著追求,不断完善,终将实现真正正义。
如果一个人总是迟到,却还敢自夸为人正直,难道还有人相信吗?长期迟到之人,肯定有隐情,就是想继续蒙混过关。
如果一个人高考时候被别人顶替,结果三十年后才被揭发,那时候假如说来真的执法,对他来说也已无济于事,人生再重新开始已经不可能。
最让人恼火的是,当初为什么不执法,这么多年都在干什么,到现在才来,心早就碎了。
如果一个人杀人一百年后才曝光,对遇难者来说就没任何意义了,人家都死了,无论如何审判凶手,他都会高兴。
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

关键在于对“正义”的定义,楼主找一个对你有利的定义吧,这可真是个说不明道不清的辩题哟作为正方:迟来的正义也是正义正义:对政治、法律、道德等领域中的是非、善恶作出的肯定判断正义的英文为justice 兼有审判的意思如何做出判断?如何做出审判?都要在事情发生之后才能判断的,任何事件,都要有发生,经过,结果之后才能作为一个完整评判的标准,所以,所有的正义,都是迟来的,是在事件发生之后才能评判的。
反方观点,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19世纪英国政治家威廉·格拉德斯通有句名言: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
迟来的正义是残缺的,不完整的,是在对人造成伤害之后的补偿。
这种正义就像是拔下墙上的钉子,即使在后期给予了公正,但给人造成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
正方观点:对方引用为威廉·格拉德斯通的言论来作为论据是荒谬的,格拉德斯通家族因十九世纪英国废除奴隶占有制“金钱换奴隶”而发家,金钱换奴隶给了奴隶们迟来的正义,虽然这自由来得肮脏龌蹉,但成千上万的奴隶因此获得自由。
任何事件的评判,都要是事件发生之后,事件发生的过程中,总会有人受到伤害,正义的意义,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安抚受害者,威廉一边无耻的拿着用奴隶换来的金钱稳坐高位,一边道貌岸然的高呼“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肉食者鄙,此之谓也。
正义的意义,是做出判断,而不是恢复原状,时间倒流谁也不可能做到,以弥补伤害的程度来评判正义存在与否是幼稚的。
反方是说,迟到的正义如果无法完全弥补受害者,那是不是意味着正义不该到来?反方:首先,金钱换奴隶并非是正义的而是英政府为美化自己而作出的作秀行为,可以说当初的“以黑奴换金钱”的丑恶交易贯穿了英国各个阶层。
第二,迟来的正义是指在过迟做出裁判,或者过迟告知当事人之后所做出的补偿行为,而不是对方辩友所说伤害之后的裁决行为。
而我方认为因为为了此“正义”所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在牺牲很多人的幸福之后,再将其做“正义审判”,那对于牺牲的人及其家人又有何安慰与幸福可言?插嘴1、对面的观点是所有的正义都是迟来的,否定迟来的正义就是否认所有正义,要针对这个观点反驳啊,否则对方对辩论的自由性将会很高啊。
迟到的正义是否是正义辩论赛观后感

迟到的正义是否是正义辩论赛观后感示例文章篇一:《迟到的正义是否是正义辩论赛观后感》哇塞!前几天我去看了一场超级精彩的辩论赛,主题是“迟到的正义是否是正义”。
那场面,简直太激烈啦!正方辩手一开场就气势汹汹地说:“迟到的正义当然是正义!就好比迷路的孩子,最终找到了回家的路,难道因为回家晚了,就说这不是家了吗?” 反方也不甘示弱,立刻反驳道:“如果正义总是迟到,那受害者遭受的痛苦谁来弥补?这难道不是一种无法挽回的损失吗?”正方又举例说:“很多冤假错案,经过多年后终于平反,这难道不是正义的到来吗?” 反方则回应:“可是在这漫长的等待中,那些被冤枉的人失去的青春、名誉和家庭的温暖,又该怎么算?”听着他们你来我往的辩论,我在台下心里也跟着七上八下的。
我就想啊,要是我在台上,我能说些啥?正方强调:“迟到的正义总比没有正义要好啊!就像久旱之后的甘霖,虽然来得晚,但总归是来了。
” 反方马上喊道:“那早干嘛去了?非要等到一切都无法挽回了才来?”这时,反方的一位辩手激动地说:“如果迟到的正义算是正义,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可以对正义不那么着急,可以慢慢来?那社会的公平和公正又从何谈起?” 正方也毫不退缩:“那难道因为可能会迟到,我们就放弃追求正义了吗?”我旁边的小伙伴都忍不住小声和我讨论起来。
他说:“我觉得反方说得对,迟到的正义都造成伤害了。
” 我摇摇头说:“可要是没有最后迟到的正义,那不是更糟糕?”这场辩论赛真的太精彩啦,双方辩手都特别厉害,论据一个接一个,让我都有点应接不暇了。
到最后,我自己也在心里琢磨了好久。
我觉得吧,迟到的正义,它确实也是正义。
就像黑暗中的一丝曙光,虽然来得晚,但终究是带来了希望。
可是,它又不是完全完美的正义。
因为在等待的过程中,已经造成了很多无法弥补的伤害。
所以啊,我们应该努力让正义不要迟到,早早地来到需要它的人身边,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公平和公正!这就是我看完这场辩论赛最大的感受,你们觉得呢?示例文章篇二:《迟到的正义是否是正义辩论赛观后感》哇塞!前几天我去看了一场超级精彩的辩论赛,主题是“迟到的正义是否是正义”。
【基础教育】迟到的正义是不是正义作文

迟到的正义是不是正义作文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里,我们常常被时间推着走,每一分每一秒都显得尤为珍贵。
有时候,我们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当一件事情终于得到了公正的裁决,或是某个错误被纠正时,却发现这一切都已经“迟到”了。
这时候,我们不禁要问:迟到的正义,它还算不算正义?记得那是一个初冬的傍晚,天空早早地拉上了夜幕,街灯一盏盏亮起,给寒冷的街道披上了一层温暖的黄晕。
我下班回家,路过小区门口时,被一群围观的人吸引了注意。
原来,这里刚刚发生了一起小车祸,一辆私家车不慎撞倒了一位正在过马路的老奶奶。
车主急忙下车查看,周围的人群也迅速围拢过来,但大家似乎都在等待着什么,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微妙的紧张感。
我站在人群外围,听着大家的议论纷纷。
有人说:“这车主应该赶紧送老奶奶去医院啊!”也有人说:“是啊,但万一老奶奶的家人来了,说他是逃逸怎么办?”在这样一片嘈杂中,我注意到车主的脸上写满了焦急与无助,他几次想要拨打急救电话,却又犹豫着放下了手机。
就在这时,一位穿着制服的保安大哥从远处跑来,他迅速了解了情况后,立即用自己的手机拨打了120,并安抚车主说:“别担心,我在这里给你作证,你先照顾好老奶奶,等救护车来。
”随后,他又指挥人群散开,保持现场秩序,确保救护车能够顺利到达。
不久,救护车呼啸而至,老奶奶被迅速送往了医院。
车主在保安大哥的陪同下,也跟随前往,准备承担应有的责任。
围观的人群渐渐散去,我也回到了家中,但心里却始终放不下这件事。
几天后,我在小区的公告栏上看到了关于这起事故的后续报道:原来,老奶奶经过及时救治,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
车主不仅承担了全部医疗费用,还主动向老奶奶及其家人道歉,表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而那位保安大哥,因为他的及时出现和公正态度,被物业公司表彰为了“见义勇为”的典范。
这件事让我深思:在这个故事里,正义虽然“迟到”了一会儿,但它最终还是来了。
车主的勇于担当、保安大哥的果断行动,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共同编织了一张保护弱者的网,让迟到的正义依然闪耀着光芒。
一辩稿:迟到的正义是正义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下午好:开宗明义,概念先行,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正义,正义指的是及时的、有效的对是非、善恶的一种肯定判断,它包括实质正义和形式正义。
它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只有及时的正义才是正义,下面我将从两个方面论述我方观点:1、从正义的本质上来讲,首先,正义包括实质正义和形式正义,在司法领域,就是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所谓迟到的正义指的是实体正义的迟到,从程序正义的角度肯定已经无正义可言了,所以迟到的正义并不符合正义的标准,不能称之为正义。
其次,正义是一种及时的价值判断,而迟到的正义只是一种事后救济和补偿,只能让权利人在用遥遥无期的等待中接受另一轮的煎熬,但罪恶必须及时的得到清算,而不能任由犯罪人逍遥法外,这些都是正义的必然要求,是正义的内涵之一。
所以,从正义的本质上来讲,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
2、从迟到的正义的消极影响看,首先,对于个人而言,及时有效的审判是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一种保护,让有罪的人尽快得到审判,不致受拖延的审判之苦;同时,它也是保障不幸遭受审判的无辜之人不受拖延的审判之苦、尽快得到正义的审判的要求。
其次,对社会而言,迟到的正义并不为社会大众所认可,如果说迟到的正义是正义的话,那么人们为什么还对类似赵作海案,佘祥林案,杜培武案这样的案件进行谴责呢?如果迟到的正义是正义的话,那我们是不应该鼓励这样的冤假错案不断继续发生呢?我们是不是就能容忍这样的正义不断践踏司法公正呢?显然不是,通过大家对于迟到的正义的社会评价就可以知道,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最后,对于司法制度而言,迟到的正义显然是对司法的一种扭曲,法律正义的实现之所以强调时效,法院审判案子也严格的遵循法定审限,便是正义及时实现的最好说明。
在规定时间以外实现原来正义的结果,不是正义。
在规定程序和期限以外,通过法律途径实现原本应当实现的正义的结果,其本身不是正义。
这句话有些白马非马的意思,但我们要的是正义这匹马,而不是之前的正义这匹白马。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是英国的一句法谚,它的英文表达是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它体现了对司法程序正义而非实体正义的格外强调,意思是说,即使司法裁判的结果是公正的,如果过迟做出裁判,或者过迟告知当事人,程序上的不公正将使裁判成为非正义的。最大的司法正义理应是司法制度的正义,即基于保障人权和限制权力的普遍道义而形成的司法制度,在正义的司法制度基础上才能产生真正的司法公正。 今天,我方的观点是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对于正义,每个时代的定义是不同的,我们今天的司法体系的发展定义出了更加复杂的严谨的正义包括实质正义,即正义的结果被实现,和程序正义,法律公开公正,司法系统的独立不被法律以外的因素干扰,审判活动的效率不被法律以外的因素延迟。而迟来的正义,指的是实质正义的迟到,或者程序正义的迟到。我们要讨论的正义,无论是实质正义还是程序正义,正义总是在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之后才开始启动的,但这种情况不属于正义迟到,因此不作讨论。由于日常生活中缺少一个相对权威的主体来执行正义判定正义,其标准往往复杂而不确定,因此对于今天的辩题我们只讨论相对权威、标准确定的领域,即司法领域。接下来,我方将从以下三点论述我方观点: 第一,迟来的正义违反了正义的本质。正义在人们心中最原始也最浅显的呈现方式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而迟来的正义呢?我们看到,十八岁的呼格无辜惨死,无故蒙难的张高平家破人亡,如果迟来的正义是正义,那这种所谓正义何以让善良成了善良者的墓志铭呢? 第二,迟到的正义不符合正义时效性的标准。无论是实质正义,还是程序正义,正义是需要效率的,是不能有不必要的拖延的,否则正义姗姗来迟而现实已物是人非,实质正义失去其意义,正义这个第一要求被效率拖垮,程序正义流于形式,这样往往会违反正义的本质,走向另一端的非正义。法律正义的实现强调时效,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审理同样要求失效,这就是最好的说明。正义如果迟来了,正义便失去了其价值,人们会质疑我们的司法体系,凶犯也会有着侥幸心理,甚至社会也不再安定。当然,我方强调正义不能迟到是指不能有不必要的拖延,不得有除法律外的干扰因素,不代表倡导快速裁判。 第三,正义迟到造成的一次不公正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 看看聂树斌案,在所谓正义迟到背后,21岁的聂树斌被活活冤死,聂家老母亲四处奔波碰壁为儿伸冤,聂家老父一度服药自杀以致半身不遂,聂家大姐一人扛起全家生计,曝光此事的警官被提前退休,抓专案调查的书记被调离岗位……甚至2005年真凶王书金落网认罪,在全世界都知道聂树斌无罪的时候,真正的无罪判决却直到十一年后才艰难下达。除此以外,因正义迟到、凶犯没有得到及时的惩治而受到伤害无辜惨死的人们不在少数,无论是惨遭冤枉的受害者,还是被逍遥法外的罪犯无故伤害的人们,在无数个家破人亡后姗姗来迟的所谓“正义”还算什么正义?! 迟到的正义是耻辱柱,是警世钟,是赎罪,唯独不可能再是正义了。倘若大家认可迟来的正义是正义,那么审判机制的不完善、执法机关的不严谨等种种问题,和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惨痛遭遇又算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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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大家好。
感谢对方辩友精彩发言,我们先来看看正方的论点,
对方辩友第一个论点告诉我们,正义是看结果的,事情已经发生,不能再回头,知错能改就是正义。
按照对方辩友的逻辑,我们只要看结果是不是正确就好了,就算过程中出现的刑讯逼供,就算过程中出现了贪污受贿,这也都不用管,因为我的结果还是对的,这件事依旧是正义的,对方辩友,你方觉得这种逻辑合理吗?
对方辩友第一个论点告诉我们,正义是看过程的,事情已经发生,不能再回头,知错能改就是正义。
但是我们看到的过程是刑讯逼供导致佘祥林喊冤入狱15年,过程是食品安全监管不力例如地沟油事件损害了众多消费者健康安全,对方辩友,在这样的过程下,难道你方还会说迟到的正义是正义吗?
紧接着对方第二的论点告诉我们,人不可能尽善尽美,我们不能太严格,不能要求他们做的太完美。
其实我方承认人不是完美的,假设今天我们发生第一起三聚氰胺受害者的事故,没关系,这个不是你的错,但是一直发生下去,你总就脱不了关系了吧,你方完全可以避免这样的伤害可是却不去做,所以对方辩友,请不要以人无完人做借口了。
回归我方观点,其实我只方想跟对方一起讨论导致正义迟到的原因,从而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的伤害,举个例子,在2002年河北李久明冤案中,李久明本身是无罪了,那为什么在疑罪从无的大背景下,还招认自己有罪呢?其实很简单,就是因为刑讯逼供。
同样的,在2010年《刑讯逼供调查报告》中指出,受访的警察中有47.54%是承认在审判过程过存在有刑讯逼供,可是我国在立国之初所定的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专门规定了刑讯逼供的罪名,可是我们今天依然发现存在这样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那是不是可以看到你方的不作为呢,或者实行的改变收效甚微呢?所以说,今天你方说,知错能改,尽力赔偿都只是等发生冤案再平反,可是社会需要的是从源头上改变从而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防微杜渐。
请问对方辩友,导致正义迟到的原因是什么?
那好请问对方辩友,在这些原因中,有哪些问题改的?
那针对这些问题,你方怎么改呢?
可是迟到的正义已经这么久了,请您举出一些已经有成果的案例?
伸张正义怎么理解?
那些应该得到弘扬的正义,是不是应该及时性得伸张?
那我们今天要求伸张正义,是不是要让正义向及时性靠拢?
对,如果我们能够准确的及时性的获得正义,那是我们想要达到的目标?
那正义迟迟不来怎么办?
我们正反双方都认为正义应该走向及时性,而对方辩友又不能举出一些具体的有效的实例来证明正义可以及时到,那对方辩友你告诉迟到的正义还怎么是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