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考核方案(试行)
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021学年度即将结束,根据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现就做好2021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教职工2021学年度履行职责、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考核。
通过考核,不断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改革中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考核在聘用制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激励教职工奋发向上、不断进取,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努力为学校新一轮发展再创佳绩。
二、组织领导:
三、考核范围与对象:
2022年6月30日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均为考核对象。
四、考核标准:
1、专任教师的考核标准,参照《江桥实验中学教师履职考核评价表》。
(绩效考核)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贯彻实施学校“加速发展、创新强校”的发展战略,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激励其积极性,且为其聘任、晋升、奖惩以及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等提供依据,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结合我校实行岗位责任制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高效原则。
学校对教职工的考核实行分类考核和归且考核。
第三条学校按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俩种类别分类考核。
教师考核分为“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和“教学为主型”三类,由教师自主选择其中壹类参加考核。
第二章考核对象第四条凡我校于编于岗的教职工、人事代理人员,均按本办法进行年度考核。
学校领导、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的党政正副职负责人、科级实职人员的年度考核适用其他规定。
派遣到杭州商学院工作的教职工,按杭州商学院的考核办法考核。
浙江工商大学承认杭州商学院的考核结果。
体育工作部教师的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下列人员免于考核,无特殊情况,视为考核合格:(壹)内退、退养人员;(二)其他按学校规定免考核人员。
第六条下列人员不予年度考核,当年不计工龄:(壹)触犯刑律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于缓刑期内的人员;(二)累计事假超过3个月、病假超过6个月的人员(产假、哺乳假除外);(三)出国(境)进修、出国(境)探亲等逾期未归人员。
第三章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第七条学校各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教职工和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工作,校人事处负责对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八条学校各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业务部门的考核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和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院长任组长;管理部门的考核领导小组由本部门的处级实职领导、总支委员和分工会委员组成,部门第壹负责人任组长。
学校各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的考核领导小组名单由各部门提出,校人事处负责审定。
第四章考核等级、内容及标准第一节考核等级和内容第九条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郭溪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学年度履职考核办法(试行)方案

郭溪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学年度履职考核办法(试行)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引导、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条例》和温瓯教政〔2007〕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修订本方案。
科学准确地考核学前每位教师的工作业绩,贯彻落实《纲要》精神,特制定《岗位责任制评估细则》.具体如下:二、具体考核办法:本考核办法共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师德表现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第二部分分为教学人员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办法(考核细则),根据幼教高级、幼教一级、未定级(新分配教师)教师的岗位不同,分类别进行考核,每类各有个指标,共100分。
三、考评周期:根据中心校考评的要求,实行学年度考核。
1、分2个学期考核,并将2个学期的考核相加除2为学年度考核成绩。
2、优质人员在考核总数的三分之一中产生。
(根据教师投票结果和考核组评议结果为准。
3、正副园长不参与幼儿园考核,参加镇中心学校校(园)长集体考核。
四、考核内容:第一部分包括: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权重分)第二部分包括:教师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权重分)工作量与考勤15分,学习与培训10分,教学与研究50分,绩效与奖惩(包括幼儿园自定项目10分)25分.第一部分: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权重分)1、工作态度(1)基本要求: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尊重幼儿,树立“真心为孩子,全心为家长”的观念,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2)树立服务意识,做到“微笑服务、周到服务、真情服务”2、劳动纪律:(1)教职工严格遵守园内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2)上班时间没有重要的事情不接不打私人电话.(3)工作有责任感,热爱幼儿尊敬幼儿(4)搞好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分配(5)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6)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影响坏,情节严重的扣4分,并书面检讨。
汤河学校教职工百分考核试行方案

每月三次2小时以内的临时事假,扣0.25分/次,不扣薪。超过三次,每请一次以课节为单位,扣0.5分/节,扣5元/节,不足一节按一节核算,不足两节按两节核算,依次类推。
5
请假超时扣薪核算:不足一节课按一节核算(5元/节),不足两节按两节核算,依次类推。
6
迟到5分钟以内(含5分钟):扣0.25分/次,扣薪3元。一个月内允许有两次,两次以内扣分不扣薪。
6
不准私自同时上两个班的课或者私自让别人上课不告知教务处的,经发现上课者和代课者各扣1分。
7
室外课不组织,没内容造成学生自行其事扣2分/次,随意离开课堂扣2分/次,课堂疏于管理出现事故后果自负扣10分(体育课,活动课、实践课必须统一组织活动,违者按自由课处理)
8
教师上课要认真管理,出现乱堂扣5分/次
6
积极参加活动者适当加0.5—3分
7
当月无任何扣分项目,该月加2分。
8
特大贡献:捐资、捐物5000元——10000元,加8分
10000元以上加10—15分。
七
说明:
1
校内:
教职工发生突发性事件,扣分、扣薪情况要经学校研究决定。
校外:
教职工在校外发生的损害学校形象的违法乱纪行为,视情节轻重扣5—15分。
★副校长:
学校管理工作占64%,其他占40%,两项总和为考核总分。
★中层正职:
学校管理工作占63%,其他占40%两项总和为考核总分。
★中层副职:
学校管理工作占62%,其他占40%,两项总和为考核总分。
2
★班主任:
班主任管理占22%,其他占80%,两项总和为考核总分。
3
★教研组长/年组长:
组织教研活动占6%,其他占95%,两项总和为考核总分。
小学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方案

小学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学年度履职考核是为了评估小学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绩效,全面检查教职工的岗位责任履行情况,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参考和改进方向。
二、考核范围小学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包括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和学校后勤保障人员等各类教育工作者。
三、考核内容1. 教育教学能力(1)教学内容设计和教案撰写:评估教职工是否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和课程实施要求,合理设计教学内容,撰写完整的教案,明确教学目标和教学步骤。
(2)教学方法和手段:考察教职工在教学过程中是否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灵活运用教具、多媒体教学设备等教学资源。
(3)教学评价和反馈:评估教师是否合理设定学生评价标准,及时进行教学反馈和评估,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效果。
2. 学生管理和教育(1)班级管理和师德师风:评估教职工的班级管理水平,是否能够做到公平、公正、严谨,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2)学生日常教育和指导:考察教职工对学生的日常教育和指导工作的完成情况,评估教职工的教育责任感和教育方法。
(3)学生评优评先和学业指导:评估教师对学生的学业水平进行科学评价和指导,并能适时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学业辅导。
3. 敬业精神和个人素质(1)教职工敬业情况:考察教职工对教育工作的专注程度和敬业精神,是否能够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育活动。
(2)教育教学研究和自我提升:评估教职工是否能够进行教育教学研究,通过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3)社会工作和校本教研:考察教职工参与学校内外的各类社会工作和校本教研活动的情况。
四、考核方法1. 考核材料收集(1)教职工自评材料:教职工应主动提供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的自评材料,包括个人履历、教育教学经历、教学特长和教育教学思想等。
(2)学校相关材料:学校应提供教职工的档案资料、学校充电培训情况、教育教学活动记录等相关材料。
2. 考核指标评估根据考核内容,设置相应的评估指标,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估方法,评估教职工的综合能力和履职情况。
关于对《青岛大学教职工聘期考核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2013]10号关于对《青岛大学教职工聘期考核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校党政各部门,校直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校直属各单位,各群众团体: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现将《青岛大学教职工聘期考核办法(试行)》(含四个文件)(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务必通知到每个教职工,并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修改意见,予2014年1月13日下午5点前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人力资源处聘用管理科。
地点:办公楼423房间联系电话:85953163人力资源处2014年1月7日注:内容较多可加附页青岛大学教职工聘期考核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加强教职工聘期考核管理,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教职工业务素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业绩,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青岛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各学院(单位)在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学院(单位)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工作合格标准,经学院(单位)双代会通过后实施。
一、考核范围全校在职在岗的事业编制教职工。
二、基本原则在确保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真实准确、注重实绩的基础上,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考核与分级考核相结合;(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三)过程考核与“业绩”结果考核相结合;(四)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
(五)考核结果分级使用与定量使用相结合。
三、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青岛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教职工考核工作,研究解决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学校成立青岛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考核工作申诉委员会,处理教职工考核中出现的申诉事宜。
(三)各学院(单位)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单位)的党政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主要职责如下:1.依据学校考核办法,制定本单位教职工考核实施细则和工作合格标准并组织实施。
岭南师范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试行)

岭南师范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落实岗位聘任制度,建立和完善考核工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各项事业建设和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核的基本原则(一)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激励为主。
(二)岗位基本任务与实际业绩考核相结合,注重实绩。
(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全面考核.(四)平时、年度与聘期考核相结合。
第三条考核对象校内在职在岗教职工,包括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第四条考核的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有关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组织部、人事处、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工会、纪检监察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二级学院领导代表组成,办公室挂靠人事处。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考核办法的制定,监督考核工作实施,审定考核结果,受理并仲裁教职工的申诉。
(二)各二级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的考核小组,二级学院(部)考核小组由单位党政工负责人、各系主任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其他考核单位由单位党政工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组长由单位领导担任。
考核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考核工作。
(三)学校科级及以上干部的考核工作由组织部负责,科级以下人员的考核工作由人事处负责,后勤实体各单位非领导岗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由后勤产业处负责.(四)组织部和人事处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对全校的年度考核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和要求。
第五条考核分类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1.平时考核主要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和出勤情况。
平时考核由各单位结合日常工作进行。
2.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教职工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般在每年年末或下年度开学初进行.3.聘期考核是对教职工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考核,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进行。
第六条考核内容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实行思想品德表现考核一票否决制,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学校教职工工作量考核方案

学校教职工工作量考核方案一、背景和目的教职工是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他们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发展水平。
为了更好地评价和激励教职工的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公正、合理的教职工工作量考核方案。
该工作量考核方案的目的是:准确衡量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激励教职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
二、考核指标1.教学工作量指标教职工的教学工作量是评价其工作是否充实、是否专注于学生学习的一个重要指标。
教职工的教学工作量应包括教学科研、教学实践和师德师风等方面的内容。
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1)教学科研: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教材教法的研究、教学与评价的改进等。
(2)教学实践:包括教学准备、课堂授课、教学反思与改进等。
(3)师德师风:包括工作纪律、师生关系建设、学生评价等。
2.教育教学成果指标教育教学成果是教职工工作的直接体现,也是评价其工作水平与贡献的重要依据。
教育教学成果可以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荣誉称号、获奖情况等。
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1)学生学业成绩:包括学生的考试成绩、学年评比成绩、升学情况等。
(2)荣誉称号:包括学生的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等。
(3)获奖情况:包括教职工在教育教学领域的科研成果、教育教学项目等。
三、考核流程1.设定考核目标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和发展需求,制定具体的考核目标,明确评价指标和权重。
2.数据收集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教职工的工作量数据和教育教学成果数据,如课堂观察、学生评价、教育教学项目的报告等。
同时,教职工亦需提交相关材料,如教学计划、教案、教辅材料等。
3.数据分析和评价通过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确定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和教育教学成果。
评价结果应当公平、透明,符合教职工的实际情况。
4.绩效激励根据教职工的评价结果,对其进行绩效激励,如工资奖励、晋升职称等。
激励措施应激励教职工积极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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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考核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踏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做好学校各项工作,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教职工考核制度,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4.客观公正,简单易行。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教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考核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能部门主任、副主任、系部主任等组成。
四、考核对象
学校在岗在编的教职员工。
五、考核内容
1.师德师风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
重点考核教师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原则上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1)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者;
(2)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
(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者;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者。
2.教育教学
考核内容包括教学纪律、工作态度、教学能力、教科研能力、教学内容、课堂教学、教学方法、工作量等8个方面。
3.班主任工作
考核内容包括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按学校制定的《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4.学校管理人员、后勤宿管人员
考核内容包括履行职责、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院党委书记根据学年工作目标,将目标任务科学分解,与院长、副院长、中层干部、专业部负责人、管理人员分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具体考核内容按学校制定的《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后勤宿管人员的考核按学校制定的细则执行。
5.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