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证据概念与证据资格

合集下载

证据的概念

证据的概念
一、证据的概念
• 1、证据:是指基于特定的证明目的而能 够作为映现一定事实状态的根据。 • 证据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事实。 • (将证据与事实画等号,使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成为虚设)
• 一、证据的概念——中国法律 •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 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的第一部《刑事诉讼法》。 该法第31条规定:“证据 一词作出的明确解释。 • 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和1991年的《民事诉 讼法》,以及1996年修正的“新刑事诉讼法” 都明示或默示地接受了这一解释。
三、证据的采纳标准——证据资格 • • • • • 客观性标准 含义:形式上的真实性 内容客观+形式客观 电子证据的客观性 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
四、证据的采信标准——证明力 • 结论: • 依靠自由心证(经验判断的范畴) • 遵守逻辑法则(排伪法则)与实践法则
五、证据的价值
• 1、证据是进行诉讼活动的依据。 • 2、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唯一手段(拿 破仑死因之迷)。 • 3 、证据是司法公正的基础(钱文劭一 案)。 • 4、证据是使违法犯罪分子接受法律制裁 的有力武器。 • 5、证据是进行法制教育的工具。

证据及其要素与属性

证据及其要素与属性

I、教学目的和要求(1)掌握证据概念的学说观点与选择(2)掌握证据的基木属性(3)了解证据的要素II、教学内容一、证据的真实观二、证据的内涵和外延三、证据的要素四、证据的属性III、复习思考题1、什么是证据?它有何价值?2、证据的要素有哪些?如何认识?3、如何认识证据的基木属性?IV、课外阅读资料1、高家伟、邵明、王万华著:《证据法原理》第一编,第一章,中国人民大学岀版社,2004年5月版。

2、何家弘、刘品新著:《证据法学》第四章,法律出版社,2004年1月版。

979797一、证据的真实观(一)证据的语词起源和基木含义1、证据的语词起源。

证据一词在汉语中的准确起源己经很难考证。

唐代韩愈在《柳子厚墓志铭》中曾经写下“议论证据今古,出入经史百子”的名句。

然而,其中的“证据”是动词,意思为“据史考证”或“据实证明”。

在古汉语中,证据二字往往是分开使用的,其中:“证”字犹如现代的证据,但多指人证;“据”字则意为依据或者根据。

例如,《唐律•断狱》中就多有“据众证定罪”之用语。

及至清代,法律中仍有“众证明口,即同狱成”的规定。

20世纪初,随着口话文的推广,证据二字才越来越多地合并为一个词使用,而且多出现在与法律事务有关的文字之中。

例如,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3月2日颁布的《大总统令内务、司法两部通饬(CHI)所属禁止刑讯文》中规定:“不论行政司法官署,及何种案件,一概不准刑讯。

鞫(K)狱当视证据之充实与否,不当偏重口供。

其从前不法刑具,悉令焚毁。

”这也是后来在我国颇为流行的“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原则的发端。

2、证据在现代汉语中的基本含义。

现在,证据己经是汉语中常用的语词之一。

虽然人们在日常生活的非法律事务中也使用这一概念,但由于它在法律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和特别高的使用频率,所以它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专门的法律术语。

《辞海》对证据的解释就是:“法律用语,据以认定案情的材料。

”可见,证据首先或者说主要在法律中运用,日常生活的非法律事务中使用可以说是借用法律术语。

5、6证据+调解

5、6证据+调解

2007年最高院《关于进一步发挥诉讼调解在构建社会主
二、法院调解的适用范围
时间范围
一般情况下——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范围
法院不予调解的案件包括: •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 债程序的案件; • 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 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 • 执行程序
其他事 实由受 害方证 明
六、证明标准
证明标准
证明主体对案件事实及其他待证事实的证明所 应达到的程度。
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高度盖然性”(《证据规定》第73条)
七、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证据的收集
法院依职权主动收集证据的情形(《证据规定》第
15条) • 涉及可能有损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 权益的事实; • 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 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特征——双重性
鉴定结论
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对民事案件某些专门性 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性意见。 特征——结论性 鉴定的启动方式(《证据规定》第25、28条) 鉴定机构和人员的确定(26条) 申请重新鉴定的法定情形(27条)
勘验笔录
三、民事证据的分类
本证与反证
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身份不自认 损害他人利益的不自认 妥协无不利
五、证明责任及其分配
证明责任
当事人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 以证明,不能证明时,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
“谁主张,谁举证”
五、证明责任及其分配
证明责任倒置(《证据规定》第8条)

分类标准:证据与证明责任负担者之间的关系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5证据规则

5证据规则

• (七)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 对于那些通过非法程序或者手段取得的证据,包 括以刑讯逼供的手段取得的口供和非法搜查和扣 押取得的实物证据,均应予以排除。
• (八)自白任意性规则
• 专属于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也称为非任意自白 排除规则,按该 规则的要求,提取被告人的供述 必须遵循自愿性规则。凡是违反被告人自由意志 而获得的供述都当排除。在此规则下,要求以无 罪推定原则为基础,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 默权和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因此口供要取 得作为指控证据的资格,必须建立•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只有被告人的供 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 以刑罚。” • 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补强证据的目的在于 担保口供的客观性,因此其补强程度只要达到最 低限度的要求,保证被告人口供的真实性即可。
第四节 我国证据规则的现状与完善
一、我国证据规则的现状
• • • 在立法形式上,法典与司法解释并存。 在规则性质上,多种类型的证据规则并存。 证据规则的内容过于粗疏,缺少严格而审慎 的规定。

交叉询问时当事人主义辩论式诉讼程序的主 要内容,无论是控方还是辩方,都必须按照这种 程序提出言词证据。即诉讼的任何一方提出证人 到庭作证的,都需要由提出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当 庭对证人就待证事实进行连续的提问,由证人逐 一回答。一般而言,双方当事人询问的机会是均 等的。
• (二)最佳证据规则 • 最佳证据规则,主要适用于书证。是现代英美法 系国家中关于文字材料可采性的一项重要证据规 则。其基本精神是:“以文件内容而不是以文件 本身作为证据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提出文件内容 的原始证据。”只有在原件被证明已灭失时才能 提供副件。
• 质证是在庭审过程中,由控辩双方就 法庭上所出示的证据进行询问、质疑 的诉讼活动。 • 认证,是指法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尤其在庭审过程中,就控辩双方举证、 质证所涉及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 加以审查、判断,以确认其证据能力 和证据效力的诉讼活动。

《证据学》第五章

《证据学》第五章
5
பைடு நூலகம்
(二)划分标准 证据的来源: 1 、 证据的来源 : 即以证据是否直接来源于 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为划分标准, 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为划分标准 , 直接来 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的即为原始证据, 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的即为原始证据 , 反之,为传来证据。 反之,为传来证据。 2 、 证据本身的表现形式是否为复制品不是 划分标准
11
2、《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188条规定 条规定: 调取书证、视听资料应当调取原件。 第188条规定:“调取书证、视听资料应当调取原件。 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或者因保密需要不能调取原件的, 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或者因保密需要不能调取原件的, 可以调取副本或者复制件。调取物证应当调取原物。 可以调取副本或者复制件。调取物证应当调取原物。 原物不便搬运、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 原物不便搬运、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 或者因保密工作需要不能调取原物的, 或者因保密工作需要不能调取原物的,可以将原物 拍照、录像。 拍照、录像。对原物拍照或者录像应当足以反映原 物的外形、内容。调取书证、视听资料的副本、 物的外形、内容。调取书证、视听资料的副本、复 制件和物证的照片、录像的, 制件和物证的照片、录像的,应当附有不能调取原 原物的原因、制作过程和原件、 件、原物的原因、制作过程和原件、原物存放地点 的说明,并由制作人员和原书证、视听资料、 的说明,并由制作人员和原书证、视听资料、物证 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 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
26
(二)特点 言词证据:生动、形象、具体, 1、言词证据:生动、形象、具体,能够从 动态上证明案件事实。 动态上证明案件事实。但言词证据客观性 较差, 较差,易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虚假 或失真。 或失真。 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 2、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 但是实物证据人称“哑巴证据” 真。但是实物证据人称“哑巴证据”,易 被毁灭,伪造、顶替, 被毁灭,伪造、顶替,依赖于一定的外界 条件。同时,实物证据的关联性不明显, 条件。同时,实物证据的关联性不明显, 并且只能从静态上证明案件事实。 并且只能从静态上证明案件事实。

第三章 证据概念与证据资格

第三章 证据概念与证据资格

• Question:你如何看待民诉中证据的合法性 你如何看待民诉中证据的合法性 问题? 问题?
补充: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最初产生于美国刑诉,主要由三大规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最初产生于美国刑诉,主要由三大规 若干“例外” 包括善意、间接使用、独立来源、 则和若干“例外”(包括善意、间接使用、独立来源、 构成。 污染中断、 污染中断、必然发现等 )构成。 三大规则是指:一违反宪法第四修正案所收集到的 三大规则是指:一违反宪法第四修正案所收集到的 宪法第四修正案 证据应被排除,即非法扣押、搜查证据排除规则; 证据应被排除,即非法扣押、搜查证据排除规则; 二违反宪法第五修正案和宪法第六修正案所收集的 证据应被排除,即非法自白排除规则; 证据应被排除,即非法自白排除规则; 三取证违法的证据的派生证据证据应被排除, 三取证违法的证据的派生证据证据应被排除,即毒 树之果排除规则。 树之果排除规则。
第三章
证据的概念与证据资格
第一节 证据的概念 第二节 证据的资格
第一节 证据的概念
一、证据的语词起源和基本含义 二、我国诉讼法强调证据的真实性 Question:不属实的就不是证据吗? 不属实的就不是证据吗? 不属实的就不是证据吗
三、对证据的定义
(一)关于证据定义的学说 • 事实说 • 根据说 • 材料说 • 统一说 (二)证据的合理界定
关联性的判断:法官的思维逻辑和经验
• “华尔兹三问”: 华尔兹三问” 1、该证据是用来证明什么的? 、该证据是用来证明什么的? 2、这是本案中的实质性问题吗? 、这是本案中的实质性问题吗? 3、该证据对该问题有证明性吗? 、该证据对该问题有证明性吗?
证据的合法性
•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据的收集主体、程序和表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据的收集主体、 现形式都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 现形式都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 1、收集证据的主体必须合法; 、收集证据的主体必须合法; 2、证据必须具有合法的形式; 、证据必须具有合法的形式; 3、证据的收集程序合法。 、证据的收集程序合法。

刑事诉讼证据相关概念

刑事诉讼证据相关概念

刑事诉讼证据相关概念[论文摘要]就审查报告而言,如果部门负责人、检察长看不明白,那么这个案件审查报告的制作就是失败的,他向证明过程是失败的。

实践中,我们要顺利地完成他向证明过程,必须遵循证据审查分析和事实认定的步骤和方法,即遵循证明的环节。

[论文关键词]刑事诉讼证据概念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和基础,刑事诉讼的过程实际是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以及运用的过程。

在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刑事诉讼证据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但司法实践中关于证据认定方面的一些困惑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影响刑事诉讼效率与公正。

本文围绕刑事诉讼证据,就相关概念及其关系略述己见,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帮助。

一、证据与证据材料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现行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认识存在一定误区,认为证据就是案件事实,那些不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

为此,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以下称“新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以下称“新‘证据’定义”)。

新“证据”定义用“材料”取代“事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往在刑事诉讼中将证据和事实两个概念内涵混同的情况,理顺了证据的作用和证据自身的逻辑关系,符合刑事诉讼活动的需要。

然而,在法条中关于证据与证据材料的混合使用及证据内涵的不确定性问题仍旧存在,该法第四十八条、五十二条、一百一十四条等条款都有体现。

为在诉讼中方便区分和正确把握证据与证据材料,笔者认为,可按照诉讼环节把证据分成五种,称为“证据一”、“证据二”、“证据三”、“证据四”、“证据五”。

第一种是案件发生之后客观存在的证据。

任何一个案件的发生,都会在客观环境下留下一些能够证明这个事实的材料,这是最原始状态的证据,可称为“证据一”。

第二种是侦查人员收集到的证据,可称为“证据二”。

这些证据不一定等同于“证据一”,因为从“证据一”到“证据二”存在差异。

第一章 证据和证据法概述

第一章 证据和证据法概述

第一章证据和证据法概述第一节证据的概述二、证据的概念(一)证据概念的几种学说1、事实说2、根据说3、材料说4、统一说(二)证据的合理界定1、“根据说”是相对合理的理论。

证据指证明案件事实或与法律事务有关之事实存在与否的根据。

2、证据与定案根据的区别。

三、与证据概念相关的几个概念(一)证据材料证据材料是国内某些学者为解决我国诉讼法中证据条款的内在矛盾而提出一个概念。

证据与证据材料的区别是:1、是否经过质证和认证。

只有经过质证和认证的证据材料才可能是(诉讼)证据;2、是否用于定案的根据。

(诉讼)证据是可以用来定案的。

联系是:1、证据材料是(诉讼)证据的来源,(诉讼)证据是从证据材料中提炼出来的精华;2、证据材料是(诉讼)证据的保障。

(二)证据方法证据方法是指诉讼中可以作为调查对象的有形物,它包括了人证和物证,人证就是把人作为证据方法,经过对人的询问所得到的陈述作为认定事实的材料,通常有证人、鉴定人及当事人三种。

物证就是把物作为证据方法,经过检查物证所取得和认定事实的材料,通常包括书证和勘验物两种。

(三)证据能力证据能力是指证据在法律上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

(四)证明力证据证明力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功能。

通常所说的证据的可靠性,可信性。

(五)证据原因证据原因是指法官对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是否属实形成的心证的原因。

它来自办案人员对证据证明力的判断。

四、证据的资格(证据能力)(一)证据资格的概念证据资格涉及什么样的证据可以被采纳的问题,即证据的采纳标准。

在英美法系国家,这样的制度被称为“可采性”。

是确定某证据是否可以在诉讼或其他证明活动中采纳。

证据的采用标准=采纳(可采性)+采信(证明价值,证明力大小)。

采纳的证据不一定是采信的证据,具备证据资格的证据不一定是定案证据。

在英美法系中,证据的可采性由法官掌握,而证据的可靠性(采信)由陪审团掌握。

(二)证据资格的基本内容(一般标准)1、证据的客观性(1)证据的客观性指证据事实必须是伴随着案件的发生、发展的过程而遗留下来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证据的定义
如果某一个材料被认为是真实的,可 信的和具有充分的相关性,能够说服 法院,认定其为证据就是适当的。
-------(英国证据法学者)摩菲
(一)有关证据定义的学说 1、事实说 • 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 是证据。(我国三大诉讼法) • 诉讼证据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 客观事实。(江伟,证据法学,法律出版社,
3、证据的合法性(也称法律性,英美法 系 国家称之为证据的可采性) • 证据的提供和收集主体必须合法 • 证据的形式必须合法 • 证据的收集程序或提出方法必须合法
四、证据的证明力
• 证据的证明力,也称证明价值,在民事诉 讼中也称“证据力”,是指证据对案件事 实有无证明作用及证明作用的大小。 • 在诉讼中,证据仅仅有关联性是不够的, 每一个具体的证据还必须对证明案件事实 具有实质性意义。 • 在西方,证据的证明力如何属于法官自由 心证的范畴,由法官或陪审团自由判断之。
(二)对我国诉讼法强调证据“真实性”的质 疑 •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刑诉法第31条),即不属实者非证据 • 证据分为以下七种,……。以上证据必须 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刑诉法 第42条) • 既然证据都是“真实的”,不真实的非证 据,那又何必去查证属实呢?
(三)正确看待证据的真实性问题 •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有真有假,侦查司法 机关收集的证据有真有假,法院最终定 案的证据同样也会有真有假 • 单个证据也不一定百分之百的属实,如 证人证言 • 人们对证据“真实性”的认识是相对的, 司法实践中经常面临“灰色地带”
第四章
证据概念与证据资格
• • • •
本章主要内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证据的真实观 证据的定义 证据资格 证据的证明力
一、证据的真实观
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可;彼此而 彼且此,此彼而此且彼,不可。
--------(战国时期)公孙龙
(一)证据的词源含义 • 证据:在古汉语中,“证”即证据,如 “据众证定罪”;“据”即根据 • 法律用语,据以认定案情的材料(辞海) • 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从字词结构来理 解) • 证据:本身没有真假善恶的价值倾向,是 一个中性词
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的区别
• 证据能力是关于某一事实材料是否具有证据 资格的规定,而证明力则是指具有证据能力 的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来说有何证明意义 • 证据能力的有无主要是看证据的获得是否违 反了法定程序,而证明力的有无往往根据单 纯的证明力规则来判断 • 证据能力侧重于保障人权和程序的合法性, 而证明力侧重于证据的真实性
3、证据与证据方法 • 证据方法,即指认定案件事实的人 或物,包括人证和物证 • 人证,即把人作为证据方法,包括 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等 • 物证,即把物作为证据方法,包括 书证、证物、勘验物等
4、证据与证据原因 • 证据原因,是指能够使法官形成心证 的原因 • 在刑事诉讼中,只有证据资料才能成 为证据原因
5、统一说 • 证据具有双重含义,它可以指事实,即 能够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也可以 指证据的表现形式,即证人证言、物证、 书证等各个证据种类。 • 证据是证据内容(即事实材料)与证据 的形式(证明手段)的统一。
(二)对证据概念的合理界定 证据,是指以合法形式表现出来的证明案件 事实的根据。 • 证据是一种根据 • 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应当具有合法形式, 具备合法性
三、证据资格
如果能够从逻辑上证明或者反驳需要证明 的一些事项,那么该证据就是有关联的。 即使冒着词源学上同义反复的风险,也可 以有充分的理由说,有关联证据是使那些 待证事项更有可能或者更不可能的证据。
------西蒙
(一)证据资格的概念 证据资格,又称证据能力或证据的适格性, 是指某一材料能够用于严格的证明的能力或 者资格,即能够被允许作为证据加以调查并 得以采纳。 • 大陆法系,对证据资格的限制较少 • 英美法系,证据能力包括证据的“相关性” 和证据的“可采性”两个方面,限制较为严 格
(三)与证据相关的几个术语
1、证据与定案根据 • 定案根据都是证据,但证据不一定是定 案根据 • 定案,既包括诉讼中的定案,也包括仲 裁、行政执法、行政监察中的定案 • 未被采信的证据仍然是证据
2、证据与证据资料 • “证据资料”概念的产生是某些学者为 解决我国现行诉讼法中证据条款的内在 矛盾而提出的 • 证据本身就是一种材料 • 解决了上述内在矛盾,即毋需单独提出 “证据材料”、“证据资料”或“证据 事实”的概念
1999年版)
2、根据说 • 证据,即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 证据乃是确信某种事物存在或不存 在的根据。(英国法学家边沁、台湾学者
陈朴生)
3、材料说 • 证据,即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 证据是能够证明某事物真实性的有 关事实或材料。(现代汉语辞典,商务
印书馆,1996年版)
4、手段说 • 证据,从广义上说,是能够使未知 或者存在争议的事实变得清楚的一 切手段。(英国学者威廉.肖)
(二)证据资格的基本内容 (即证据属性、证据特征)
• 两性说:客观性、关联性 • 三性说: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1、证据的客观性 • 证据都是客观存在物 • 证据的内容都是对与案件有关的案件事实 的反映 • 作为证据内容的事实与待证事实之间的联 系是客观的
2、证据的关联性(也称相关性)
是指作为证据内容的事实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 间必须具有某种内在联系。 • 关联性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想的 • 关联性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因果联系、 时间联系、空间联系、偶然联系或必然联系、 直接联系或间接联系、肯定联系或否定联系 • 依现今科技手段,这种关联性能够为人们所 认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