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证据概念与证据资格
证据概念及特征讲解

二、刑事证据的属性
刑事证据的三属性——
1.刑事证据的客观性 2.刑事证据的关联性 3.刑事证据的合法性
第一节 证据概述
证据的概念 证据的特点
江苏省高院关于刑事案件证据适用的若干 意见(2008.3.31)(以下简称“意见”)
• 最1.12.2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若干问 题规定(2002.6.4)
一、刑事证据的概念(全面)
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 司法机关依法收集的,或者由辩护 律师、自诉人等依法提出,用以证 明犯罪事实是否发生,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有关案件真 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1-9、证据

二、书证 1、概念 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表达的思 想内容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 文件或其他物品。
2、主要特征 (1)书证具有思想内容的证明性; (2)书证具有证明的直接性、明确 性和易感性; (3)书证具有形式的稳定性。
3、书证与物证的相互关系 (1)差异 思想 事物特征、属性 主观性 客观性 易感 科技依赖 保存固定方法不同 (2)联系 书证必须要有物质载体 物证书证同体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1、概念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司法机关就其 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 供述、申辩解释。 2、内容: (1)供认犯罪事实的陈述; (2)说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辩解。
3、主要特征 (1)证明案件事实的全面性、直接性 (2)口供内容的虚假性; (3)口供的易变性。
三、证人证言 1、概念 证人向司法机关就自己所知道的案 件情况所做的陈述。 意见证据、传闻证据问题
2、主要特征 (1)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 (2)内容的特定性; (3)证言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和较大 的易变性。
3、证人资格 1、应当是自然人。“凡是知道案件情况 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2、在介入司法活动前了解案件情况。 3、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生理上、 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 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感知能力、记忆能力、表达能力
4、几个问题 (1)重证据,重调查,不轻信口供 (2)共同犯罪案件中的口供问题 (3)测谎仪的使用与测试结果的性质 1997年、昆明 鉴定意见?供述和辩解?
(4)反对强迫自证其罪 1693年 英 王座法院 李尔本案 证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自证其罪 不得刑讯逼供 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沉默权 自白任意性 非法证据排除
2、特点 直接证明性 收集、审查判断较困难 3、直接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规则 (1)要准确识别; (2)要依法收集; (3)要严格审查,重证据,不轻信口; (4)孤证不能定案。运用直接证据定案, 应有若干间接证据加以互相印证
09-证据概述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法院的做法合法。因为A (1)法院的做法合法。因为A是通过非法手段 取得证据的, 未经B的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 取得证据的,即A未经B的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 系不合法行为, 系不合法行为,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属于非法 证据,不具有可采性, 证据,不具有可采性,法院不得将其作为判决的 根据。法院的做法符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根据。法院的做法符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法院可以根据B的承认作出A胜诉的判决。 (2)法院可以根据B的承认作出A胜诉的判决。 在审理过程中, 承认自己于1998 1998年 月向A 在审理过程中,B承认自己于1998年5月向A借了人 民币2万元,属于当事人承认。 民币2万元,属于当事人承认。当事人承认能够发 生如下法律效果: 生如下法律效果:免除事实主张者提供证据证明 此事实的举证责任, 此事实的举证责任,同时法院应当将此事实作为 判决的根据。 判决的根据。
二、对证据真实性的质疑
现在理论界争议较大的就是证据 的真实性问题,即是否“不属实者非 证据”。
(一)从司法实践看, “不属实 从司法实践看, 者非证据”站不住脚 者非证据” (二)从认识论角度看, “不属 从认识论角度看, 实者非证据”也难立足 实者非证据,就是证明案件事实或 者与法律事务有关之事实存在与 否的根据。(何家弘教授观点) 何家弘教授观点) • • 证据与定案根据 证据材料与诉讼证据
第九章
证据概述
本章内容
第一节 证据的概念 第二节 证据的功能
第一节 证据的概念
一、我国诉讼法上的证据概念 二、对证据真实性的质疑 三、证据的定义 四、证据的属性
一、我国诉讼法上的证据概念
刑事诉讼法第42条 刑事诉讼法第42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 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 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 物证、书证;( ;(二 证人证言;( ;(三 被害人陈述;(四 犯罪嫌疑人、 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 ;( 和辩解;(五 鉴定结论;( ;(六 勘验、 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 ;( 笔录;(七)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 笔录;(七 视听资料。 ;( 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一章证据与证据材料

三、民事证据与民事证据 材料的关系
(一)联系 (二)区别
第一章 民事证据与证据材料
本章主要内容
一、民事证据 二、民事证据材料 三、民事证据与民事证据材料的关系
二、民事证据
民事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 民事证据, 况的各种事实, 况的各种事实,也是法院认定有争议的案 事实的依据。 件事实的依据。
二、民事证据材料
民事证据材料,是指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向 民事证据材料, 法院提供的或者法院依职权收集的, 法院提供的或者法院依职权收集的,用以 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 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
证据概念ppt

证据概念
证据就是指能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事物。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只要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就可以作为证据。
可以作为证据材料的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通话录音是可以作为视听资料作为证据使用的。
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
证据应该是客观存在的,伪造或毁灭证据都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04证据概念与证据资格

2、证据的关联性(也称相关性)
是指作为证据内容的事实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 间必须具有某种内在联系。 • 关联性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想的 • 关联性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因果联系、 时间联系、空间联系、偶然联系或必然联系、 直接联系或间接联系、肯定联系或否定联系 • 依现今科技手段,这种关联性能够为人们所 认识
(三)与证据相关的几个术语
1、证据与定案根据 • 定案根据都是证据,但证据不一定是定 案根据 • 定案,既包括诉讼中的定案,也包括仲 裁、行政执法、行政监察中的定案 • 未被采信的证据仍然是证据
2、证据与证据资料 • “证据资料”概念的产生是某些学者为 解决我国现行诉讼法中证据条款的内在 矛盾而提出的 • 证据本身就是一种材料 • 解决了上述内在矛盾,即毋需单独提出 “证据材料”、“证据资料”或“证据 事实”的概念
四、证据的证明力
• 证据的证明力,也称证明价值,在民事诉 讼中也称“证据力”,是指证据对案件事 实有无证明作用及证明作用的大小。 • 在诉讼中,证据仅仅有关联性是不够的, 每一个具体的证据还必须对证明案件事实 具有实质性意义。 • 在西方,证据的证明力如何属于法官自由 心证的范畴,由法官或陪审团自由判断之。
证据的采纳与采信
• 证据的采纳标准只是确定某证据是否可 以在诉讼或其他证明活动中采纳。 • 证据的 采信标准,是被采纳了的证据有 多大的证明价值的问题。 • 二者共同构成完整的采用标准。
(二)证据资格的基本内容 (即证据属性、证据特征)
• 两性说:客观性、关联性 • 三性说: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证据法课件PPT课件

• 二、证据的特征 • (一)广义证据的特征: • 1.它既包括刑诉证据,又包括民诉和行政诉讼证
据。其法律渊源包括刑诉法、民诉法、行政诉讼 法及与诉讼证据相关的司法解释。 • 2.有的进入了诉讼程序,有的则没有进入。 • 3.有的依法收集,有的非法收集。 • 4.有经过查证属实的和未经过查证属实的。 • 5.有的指证据事实本身,有的指证据材料本身。
• 2.实事求是原则:司法人员及其他诉讼参与者要从实际 出发,根据确实证据,准确地查明和证明案件事实。要求 司法人员等既不能凭想当然、主观臆断,也不能先入为主、 偏听偏信。
• 3、证据为本原则:司法证明活动必须以证据为本源和基 石。此原则不能简单理解为重视证据。坚持证据为本原则 要求司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必须从客观存在的证据出发 认定案件事实,要求司法人员和执法人员转变办案观念。 通过司法认知或推定认定案件事实的做法,属于证据为本 原则的必要补充。
• 第一节 证据种类概述
第二章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 一、概念
• 证据的种类是根据证据的特点和形态划分出来的门类。
• 我国的证据种类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三部诉讼法对诉讼的证据种类 进行了规定,也可称为 法定的证据种类。此概念的涵义:
• ①法律的规定性和法律的强制性,即只有法律确立的证据形式,才有 证据能力;
• 概率论:在同一条件下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之事件之发生可能性大 小的比率。概率论可用于评判单一物证的证明力。(指纹60亿人,61 位位数长的世纪)概率论可用于评判一组证据的证明力。概率论可用 于评判全案证据的证明力。概率论可用于评判一方当事人是否有过失 的问题。
• 价值论
– 司法证明是一种价值权衡的活动 – 法律正义与道德正义 法是善与正义的艺术(不自证其罪) – 司法公平与经济效益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辩诉交易) – 司法正义与传统文化、宗教信仰、社会观念 – 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 – 案件真相与解决纠纷 – 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
证据法学 课程内容(简)

绪论,证据法与证据法学第一节证据法学概述一、证据法的概念、宗旨和立法体例证据法是司法机关和诉讼当事人等确定案件真实真伪时应遵循的法律规范。
证据法的宗旨是,证据法律制度必须遵行宪法,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的证明全,保证法院公正、及时地认定案件事实,从而为法院适用法律作出判断提供事实方面的证据。
证据法的立法体例主要有两类:1、颁行单独的证据法典;2、证据法的具体规则分散与诉讼法典或实体法典中。
我国现行证据法律制度,分散于三大诉讼法典及其他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之中。
我国制定一部完善的证据法典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证据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一)西方证据法制度发展1、神示证据法律制度2、法定证据法律制度法定证据制度,是指法院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资格和证明力的规则,法院必须据此作出判断的一种证据法律制度。
3、自由心证证据法律制度自由心证原则的主要内涵是,法律不预先设定机械的规则来指示或约束法官,在原则上试各种证据的效力为评定,由法官针对具体案情根据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和自己理性良知自由判断证据和认定事实自由心证原则要求:(1)对于证据的取舍及证明力,由法官针对集体案情根据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和自己的理性良知自由判断。
(2)法官型成功内心确信,并据此认定案件事实。
1808年《法兰西形式诉讼法典》率先规定了自由心证证据的法律制度。
19世纪下半叶已被大陆法系各主要国家承认。
保障和制约:(1)心证形成前:司法独立、法官资格严格限制(2)形成过程中:无罪推定原则、审判公开、回避制度、证据裁判原则、补强证据规则、证明标准。
(3)心证形成后:判决理由制度、事后审查制度。
(二)我国证据法律制度发展1、古代证据法律制度。
刑讯是获取证据(口供)的主要手段。
重视“五听”(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2、近现代证据法律制度。
国民党南京政府,立法上确立了自由心证、无罪推定、直接言词辩论、举证责任等原则制度。
3、现行证据法律制度。
渊源革命根据地的证据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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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批评的声音:
事实说的证据定义存在事实必真带来的解释难题,无法解释假证据 问题。
① ② 从司法实践来看,“不属实者非证据”的观点无法成立 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不属实者非证据”的观点也难以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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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纠结的事实:对事实说的改进
I. 主张应区分“证据资料”和“定案根据”。
(1a)有且只有当p(h, e)>p(h)时,e才是h的可能证据。 或者,如果b是背景信息, (1b)有且只有当p(h, e.b)>p(h, b)时,e才是h可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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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这种解释的缺点在于:有时e增加了h的可能性,但e并不是h的可能证据, 比如走在大街上增加了被车撞到的可能性。e要成为h的证据,仅靠e增加h 的可能性是不充分的。 (2)有且只有当p(h, e)>k(k为某个数字,比如1/2)时, e才是h的可能证据。 (3)有且只有当p(h, e.b)>p(h, b),并且p(h, e.b)>k时,e才是h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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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证据资格
客观性 关联性 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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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证据资格
一、客观性标准:
关于证据客观性的三次论战:
20世纪60年代:证据是主、客观矛盾的统一体。 1981年,吴家麟:《论证据的主观性与客观性》(法学研究),引发了关 于主观、客观的再一次论讨。 2000年汤维建:《关于证据属性的若干思考和讨论——以证据的客观性为 中心》(政法论坛)。 2001年张晋张、易萍:《证据的客观性特征质疑》(法律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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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② 命题:证据的逻辑形式
命题:当我们正确地相信或错误地相信时,我们所相信的东西。命题有真有假, 而事实无所谓真假。命题P和~P具有相反的意思,但与它们相对应的是同一现 实。(维特根:逻辑哲学论)。事实必须以命题的形式表现出来,才能交流。 因此,人们对事实的感知表现为命题。
事实说并不存在着事实必真的问题。不存在关于真和假的事实二元论,存在的 只是事实,所谓的真或假的事实,只是陈述或命题中所指涉的事实,其不是事 实,而是对事实的表述,也即主张的事实。
事实是客观的,不是由我们的思想或信念创造出来的,但这仅仅是事实与 命题之间的关系时,当我们单独认识事实时,则是属于主观世界的现象。 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都是特殊的事实,而不是普遍事实。
在诉讼证明中,将某一事实作为根据证明另一事实的存在,前一事实就是 证据。事实本身并没有发生变化,变化的是事实相对于人们的意义。因此 从认识论上将证据归入事实范畴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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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合理信任的证据:
命题二 只有当X认为e是h的确实证据时,e才是X的h的证据;即X认为,e 是h的可能证据,h为真,且e和h为真之间存在着解释性联系。
如果根据背景信息b,e是h的证据,在b的背景下,e至少是相信h的某些 合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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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2.可能性定义:
根据可能性定义,有且只有当h以e为条件可能性大于h的可能性时, e才是h的可能证据。
所谓证据资料是指在诉讼中由侦查人员收集或诉讼参与人提供的未经查证 核实的准备作为证据使用的材料。 存在两方面的问题: 一是存在对证据直接界定的回避嫌疑,是一种“以退为进”的策略,这对 于证据本质属性的认识显然是不利的; 二是容易导致用语上的混淆,也不利于把握证据与这二者的关系乃至证据 本质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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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确实证据:
A、只有当e是h的可能证据,并且h为真,e才是h的确实证据。 B、确实证据不仅要求e和h都为真,而且还要求e的真实性在适当程度上 与h相关。 命题一 有且只有当e是h的可能证据,h为真,并且e和h之间存在着解释 性联系,e才是h的确实证据。 如果我们假定在e和h的真实性之间存在着不依赖于任何人确信的解释性联 系,那么确实证据就像可能证据一样,是客观的证据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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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合理怀疑的证据:
当且仅当(a)e为真,(b) e不使h必然成立,(c)在e的条件下,h的可能性不被忽略, (d)若e和h不被忽略,e和h存在着解释性联系时,e才是h可能为真(h有可能)的证 据。 证据就至少能满足这两点需要。 如果e是h的确实证据,那么h为真;如果e只是h的可能证据,那么在e的条件下, h为有可能。 此外,在背景信息b的条件下,如果e是h的可能证据或确实证据,那么根据合理 信任原则,在b的条件下,e至少是相信h的某些合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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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根据说的弊端:
① 忽视了法律证据和一般意义的证据的区分 ② 外延过宽,根据本身并不反映本质。 ③ 忽视了客观性和合法性的要求。
根据说克服了事实说在文法逻辑上困境,但却是以牺牲内涵为代价的。因此可 以说,它是回避了矛盾,而不是解决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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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三、描述性的定义:
如果要弄清x是否成立,那么就希望有一个 可靠的、比x本身更容易得到的标志来显示 x的出现。一个定义给出一个标志,这个标 志是完全可靠的,但却像x本身一样难于得 到;一个描述性标准给出了一个不太完全可 靠的标志,但它更容易得到从而弥补了这一
证据的概念
[英]彼得· 阿钦斯坦 黄维智 译
不足。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5年第4期
① 艾伦发黄的皮肤曾经是、并仍然是他患有黄疸病的证据。 ② 艾伦发黄的皮肤曾经是、但已不再是患有黄疸病的证据。
③ 艾伦发黄的皮肤从来就不是患有黄疸病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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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1. 三个概念:
可能证据:
A、即使h为假,e可作为h的可能证据。 B、e是否为h的可能证据,并不依赖于任何人对e, h及它们之间的联系的 确信,即可能证据是客观的。 C、e应当为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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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原因说:事实认定者根据逻辑推定形成内心确认的原因。
方法说:用来推论待证事实存在与否的证明方法。(人证和物证)
结果说:对争议的待证事实举证和调查的结果。 资料说:由调查而来用以证明案件事实与否的一切资料。 事实说:在诉讼上具有审判效果的待证事实。 信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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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背景知识:
(1)有且只有当(a) e和b为真,(b) e不使h必然成立,(c) p(h, e.b)>k, (d) p(h和 e之间存在解释联系,h, e.b)>k时,e才是h的可能证据。 (2)有且只有当在b的条件下,e是h的可能证据;h为真;h和e的真实性间存 在解释性关系时,e是h的确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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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3.解释性定义
(1)有且只有当e为真,并且如果h为真,h能够正确地解释e时,e才是h的可 能性证据。 (2)有且只有当h能够正确地解释e(如e是h的可能性证据,h为真)时,e才 是h的确实证据。 尽管近年来证据推论强调解释的作用,但(1)和(2)都没有为可能证据或是确实 证据提供充分条件或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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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法律上的证据概念:有别于日常生活与科学证据
司法活动并非一种认知活动,其目的是确认已知,而不是探求 未知。 事实发现不是法律的唯一目的,除了人的认知能力的客观限制 外,还受制于事实发现的成本和法律制度价值多元化。 以客观性和确定性为基础的传统哲学面临着挑战,使以发现真 实为目的的法律转向以说服和修辞论证为特点的实践哲学。
——苏珊· 哈克《逻辑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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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艾伦的皮肤发黄,星期天他去看病。医生给他做了检查后告诉 他患了黄疸病,表现为血液中胆红素浓度升高(我把它简称为黄疸 病)。因此,艾伦在星期五接受了一些检查,结果尽管艾伦的皮肤 依然发黄,但医生认为他没有患黄疸病,皮肤发黄是工作中的染 料造成的。 如果星期五的时候提出下列命题,哪些医生可以确认呢?
第一章
证据概念与证据资格
第一节 证据概念的历史演变
一、证据的历史渊源:符号证据
符号是这样一种东西,它使我们想到在这个东西加诸感觉的印 象之外的某种东西。
—— 奥古斯丁(Augustine, A. )
符号是代表一事物的另一事物,它既是物质对象,也是心理效果。奥古斯丁接 受了前人的观点,把符号作为一种有意义的特殊的“表征”,或者说,符号是 这样一种东西,它使其他东西作为它的后果,并在心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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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证据概念的历史演变
贝叶斯定理:
贝叶斯定理基于以下三个用概率表述的基本规则:
概率是正数或者零(不存在负概率) L(p)≥0; “确定”事件(肯定要发生的事件)的概率是1. 0 L(p) = 1; 如果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事件不能一起发生(它们是相互排斥的),这些事件中的 一个或者另一个发生的概率等于它们各自概率的总和 L(p∨q) = L(p) +L(q)
统一说:证据是一个客观事实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概念,即事实
材料和证明手段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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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方法
行为
原因
资料
结果
调 查 手 段
调 查 行 为 本 身
形 成 心 证 的 原 因
调 查 形 成 的 资 料
定 案 的 依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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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一、事实说:纠结的客观性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传统证据概念的拓展性分析》 宋振武 《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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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二、根据说:从客观性到关联性
根据说:证据即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何家弘:让证据走下人造的神坛《法学研究》99年第5期。
① 证据首先是一个法律术语,抛开语词使用习惯去界定证据的概念 是误区之一 ② 证据一词本身并没有真假善恶的价值取向,改变证据概念的这种 “中性”立场是误区之二
不再强调客观事实,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并且通过法官的认 定,都被认为是真实的,也即法律上是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