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捕捞渔船拆解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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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的通知-农办渔〔2021〕13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的通知-农办渔〔2021〕13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的通知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的通知农办渔〔2021〕13号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渔船拆解活动,简化办理程序,服务渔民群众,我部对《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试行)》(农办渔〔2012〕104号)进行了修订,经多次征求沿海各地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研究制定了《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报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1年8月5日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渔船拆解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渔船拆解活动,确保渔船应拆尽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根据《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我国境内开展国内海洋捕捞渔船及远洋捕捞渔船(以下简称“渔船”)的拆解活动,应当遵守本规程。

本规程所称拆解活动,主要指因更新制造、减船转产或者其他需要,将渔船拆解、销毁或者用于人工鱼礁建设等活动。

第三条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渔船拆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船拆解工作。

第四条本规程规定要提交的材料在相关政府电子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相应信息的,可以不再提供纸质材料。

地方可通过一网通办等适当方式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章拆解地和拆解厂第五条除第六条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渔船应当在船籍港所在地的拆解厂进行拆解。

小型木质海洋捕捞渔船可在船舶停泊地的指定地点就近拆解。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船可以在异地拆解厂进行拆解:(一)在异地停泊且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认定已不适航的;(二)异地购置并拆解的;(三)船籍港所在地无法拆解的。

海洋捕捞渔船报废拆解分档补助参考标准表

海洋捕捞渔船报废拆解分档补助参考标准表

附件1海洋捕捞渔船报废拆解分档补助参考标准表单位:万元钢质渔船分档补助金额(不带制冷系统)补助金额(带制冷系统)玻璃钢渔船分档补助金额船长<12米船长<12米812米≤船长<15米12米≤船长<15米1515米≤船长<18米15米≤船长<18米2518米≤船长<21米18米≤船长<21米4021米≤船长<24米21米≤船长<24米5024米≤船长<27米24米≤船长<27米8027米≤船长<30米27米≤船长<30米12030米≤船长<33米759030米≤船长<33米15033米≤船长<36米9011033米≤船长<36米20036米≤船长<40米12016036米≤船长<40米28040米≤船长<45米025040米≤船长32045米≤船长<50米030050米≤船长<55米035055米≤船长40060说明:制冷系统须包括压缩机、冷凝器、蒸发盘管、储液罐等。

1520附件2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分档补助参考标准表5102540补助项目补助内容补助标准(上限)备注人工鱼礁的设计、建造和投放构件礁:500元/空方投石礁:200元/立方米海藻场和海草床增殖修复20万元/公顷沿海渔港标准化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防波堤:12万元/延米码头:8万元/延米护岸:3万元/延米疏浚:25元/立方米内陆渔港标准化改造和整治维护码头:8万元/延米护岸:2万元/延米疏浚:25元/立方米避风锚地标准化改造和整治维护防波堤:12万元/延米上岸码头:5万元/延米系泊岸线:5万元/延米浮筒:30万/个疏浚:25元/立方米渔港动态管理系统每个渔港150万元渔用航标维修与养护每个航标25万元深水抗风浪网箱推广深水网箱(周长40-120米)及其配套设施每只深水网箱及其配套设施10-30万元深水网箱周长为40-120米。

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配备及升级改造大中型渔船:1.4万元/艘小型渔船:0.4万元/艘大中型渔船为12米以上(含);小型渔船为12米以下。

荣成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实施方案

荣成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实施方案

荣成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实施方案(试行)为实现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逐步降低海洋渔业捕捞强度,确保海洋渔业去产能和转型升级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农业部、省厅、威海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自愿、公开、公正原则,以国家、省、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和年度安排减船补贴指标为依据,大力压减我市的捕捞渔船总功率和数量,降低捕捞强度。

二、申报条件(一)我市辖区内2014年12月31日前纳入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数据库管理的海洋捕捞渔船。

按照申请渔船的建造完工日期排序,优先支持压减老旧(老旧渔船认定参照《农业部关于加强老旧渔船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07〕11号)、木质、安全性能差、高能耗、污染重的海洋捕捞渔船,重点压减100马力以下近岸捕捞作业木质渔船。

提出减船转产申请,但未取得当年度项目资金的渔船依次推后至下一年度项目计划。

领导小组根据上级相关规定,从实际出发,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优先压减对象。

(二)渔船持有的《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以下简称“四证”)齐全有效,所记载的数据一致。

2014年根据全省渔船普查1要求,船检部门有记录在册的“船证不符”渔船为合格渔船,渔船残值按实际渔船残值上缴财政。

(三)海洋捕捞渔船所有权明晰,船舶没有产权纠纷;无查封扣押(以渔船登记档案为准)、无抵押贷款(以渔船登记档案为准)。

(四)船体完好、船舶适航并安装渔船电子标签,船用信息终端和主要设备齐全,且船证相符。

(五)渔船灭失、报废拆解后申请减船转产的,应在12个月内申请减船转产资金申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沉没渔船残值按拆解与沉礁渔船相同残值标准上缴财政。

三、补助标准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以赎买渔船方式按照5000元/千瓦的标准对减船转产的渔船持证人给予补助。

同时,按照省财政厅和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印发的鲁财建〔2016〕9号文,对列入减船转产计划的渔船,2016年省级按照3000元/千瓦给予配套补助,之后每年递减1000元/千瓦给予补助。

2023海事检查质量分解表

2023海事检查质量分解表

2023海事检查质量分解表摘要:一、引言二、海事检查的重要性三、2023 海事检查质量分解表的具体内容1.船舶安全检查2.货物安全检查3.船员证书检查4.船舶防污染设施检查5.船舶消防安全设施检查四、实施海事检查质量分解表的意义五、总结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航运业的快速发展,海事检查成为了保障海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海洋污染的重要手段。

为了提高海事检查的质量,我国制定了2023 海事检查质量分解表,旨在细化检查内容,确保检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本文将对2023 海事检查质量分解表进行详细解读。

二、海事检查的重要性海事检查对于保障海上交通安全、保护海洋环境、维护国家海上主权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船舶、船员、货物和船舶设施的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三、2023 海事检查质量分解表的具体内容2023 海事检查质量分解表对船舶安全检查、货物安全检查、船员证书检查、船舶防污染设施检查和船舶消防安全设施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具体包括:1.船舶安全检查:检查船舶结构、设备和材料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以及船舶在航行、停泊和装卸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操作。

2.货物安全检查:检查货物的包装、装载和固定情况,防止因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晃动、倾斜或泄漏导致事故。

3.船员证书检查:检查船员持有的证书是否齐全、有效,确保船员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船舶防污染设施检查:检查船舶防污染设施的配置、使用和维护情况,确保船舶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能够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5.船舶消防安全设施检查:检查船舶消防安全设施的配置、使用和维护情况,确保船舶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灭火和疏散。

四、实施海事检查质量分解表的意义实施2023 海事检查质量分解表有助于提高海事检查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海上交通安全和海洋环境安全,促进我国航运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也有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海事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五、总结2023 海事检查质量分解表为我国海事检查工作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依据,有助于提高检查质量,确保海上交通安全和海洋环境安全。

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

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

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海洋捕捞渔船拆解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渔船拆解行为,确保应拆渔船如实拆解,维护渔业生产秩序,防止污染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对渔船报废拆解实行定点拆解制度。

第二条海洋捕捞渔船应在船籍港所在地的渔船定点拆解厂进行拆解。

小型木质海洋捕捞渔船可在船舶停泊地的指定地点就近拆解,具体办法由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购置并拆解,被依法没收强制拆解,以及已失去航行能力拆解的,依照本操作规程第九条规定执行。

第三条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选定渔船定点拆解厂并对外公布。

选定渔船定点拆解厂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虑实际需要和合理布局,并进行定期审核。

对渔船船籍港所在地无渔船定点拆解厂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指定就近的渔船定点拆解厂承担渔船拆解业务。

第四条渔船定点拆解厂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认定的相应渔船建造修理工厂认可资质;(二)划定专门的拆解场地,配备与拆船规模相适应的拆船设施设备、有毒有害物质回收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及操作人员防护设备;(三)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建立生产安全和防污染管理体系;(四)建立健全渔船拆解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

第五条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与渔船定点拆解厂签订渔船定点拆解责任书,明确各自管理责任。

责任书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一)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专人负责制度,落实现场监督和勘验人员,公布监督通信方式,负责渔船拆解全程监管,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二)渔船定点拆解厂应建立渔船拆解日志,在渔船拆解过程中应加强监管,保证应拆渔船及时、真实被拆解,同时做好防治污染和安全保障措施,承担拆解过程中的环境和安全责任。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取消渔船定点拆解厂资格:(一)以欺骗或其他方法非法取得拆解厂资格的;(二)违规受理拆解渔船业务,不接受渔业部门拆解监管的;(三)发生渔船调包,弄虚作假,违规出具拆解处理证明的;(四)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接拆解任务的;(五)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污染事故且整改不到位的;(六)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再适宜从事渔船定点拆解业务的;(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

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

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试行)第一条为增强海洋捕捞渔船拆解监督治理工作,标准渔船拆解行为,确保应拆渔船如实拆解,保护渔业生产秩序,避免污染环境,依照有关规定,对渔船报废拆解实行定点拆解制度。

第二条海洋捕捞渔船应在船籍港所在地的渔船定点拆解厂进行拆解。

小型木质海洋捕捞渔船可在船舶停泊地的指定地址就近拆解,具体方法由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购买并拆解,被依法没收强制拆解,和已失去航行能力拆解的,依照本操作规程第九条规定执行。

第三条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选定渔船定点拆解厂并对外发布。

选定渔船定点拆解厂应坚持公布、公平、公正原那么,考虑实际需要和合理布局,并进行按期审核。

对渔船船籍港所在地无渔船定点拆解厂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指定就近的渔船定点拆解厂承担渔船拆解业务。

第四条渔船定点拆解厂应具有以下条件:(一)具有渔业船舶查验机构认定的相应渔船建造修理工厂认可资质;(二)划定专门的拆解场地,配备与拆船规模相适应的拆船设施设备、有毒有害物质回收无害化处置设施设备及操作人员防护设备;(三)符合环境爱惜有关规定,成立生产平安和防污染治理体系;(四)成立健全渔船拆解工作机制,明确职位职责。

第五条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与渔船定点拆解厂签定渔船定点拆解责任书,明确各自治理责任。

责任书应包括以下要紧内容:(一)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成立专人负责制度,落实现场监督和勘验人员,发布监督通信方式,负责渔船拆解全程监管,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二)渔船定点拆解厂应成立渔船拆解日记,在渔船拆解进程中应增强监管,保证应拆渔船及时、真实被拆解,同时做好防治污染和平安保障方法,承担拆解进程中的环境和平安责任。

第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取消渔船定点拆解厂资格:(一)以欺骗或其他方式非法取得拆解厂资格的;(二)违规受理拆解渔船业务,不同意渔业部门拆解监管的;(三)发生渔船调包,弄虚作假,违规出具拆解处置证明的;(四)无合法理由拒不承接拆解任务的;(五)环保方法落实不到位造成污染事故且整改不到位的;(六)生产经营情形发生转变,再也不适宜从事渔船定点拆解业务的;(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山东省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报废渔船处置操作规程(试行)

山东省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报废渔船处置操作规程(试行)

山东省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报废渔船处置操作规程(试行)为确保海洋捕捞业压减产能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海洋捕捞业压减产能的意见》和《农业部办公厅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试行)》,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的范围。

纳入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数据库管理的海洋捕捞渔船。

优先压减老旧渔船(老旧渔船认定参照《农业部关于加强老旧渔船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07﹞11号)、木质渔船、大中型渔船以及双船底拖网、帆张网、三角虎网等对渔业资源破坏性较大作业方式的渔船。

二、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的提出。

自愿申请减船转产的渔船所有人向当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海洋捕捞渔船自愿减船转产申请书》(见附件1)。

三、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协议书的签订。

当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本地减船转产条件的渔船,与船东签订《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协议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协议书)。

协议书一式四份,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渔船所有人、村、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执一份。

四、核准交证。

渔船所有人凭协议书向当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上交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包括所有权登记证和国籍登记证)原件(以下简称“四证”)。

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渔船所有人提交的渔船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对符合当地规定的减船条件的渔船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不符合当地规定的减船条件的渔船,“四证”退回,并收回《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协议书》。

五、减船转产渔船的处置。

对拟压减渔船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置:(一)对于具备改造制作人工鱼礁条件的报废渔船,各地应通过招标或拍卖的方式出售给海洋牧场建设项目单位。

海洋牧场建设项目单位根据我省海洋牧场建设规划,按照《人工鱼礁建设技术规范》(SC/T9416-2014)要求改造,在指定地点投放,并按山东省人工鱼礁有关管理办法进行监管和验收。

跨县域造礁报废渔船的改造、投放由投放地县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监管。

海洋捕捞渔船拆解项目环评报告书

海洋捕捞渔船拆解项目环评报告书

目录概述 (1)1项目特点 (1)2环评工作过程 (1)3主要环境问题 (2)4环评主要结论 (3)5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6)1、总则 (8)1.1编制依据 (8)1.2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10)1.3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11)1.4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16)1.5环境保护目标 (19)1.6评价重点和一般评价内容 (21)2、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23)2.1建设项目概况 (23)2.2工程分析 (37)2.3物料平衡分析 (43)2.4污染源源强核算 (44)2.5总量控制 (59)2.6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60)2.7选址符合性分析 (67)2.8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70)2.9清洁生产分析 (70)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74)3.1自然环境概况 (74)3.2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78)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1)4.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91)4.2运营期废水影响评价 (92)4.3运营期废气影响分析 (93)4.4运营期噪声影响分析 (103)4.5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08)4.6运营期地下水及土壤影响分析 (113)4.7运营期环境风险评价 (115)5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23)5.1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23)5.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25)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41)6.1社会效益分析 (141)6.2经济效益分析 (141)6.3环境效益分析 (141)7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143)7.1环境管理 (143)7.2环境监理 (149)7.3污染物排放管理 (151)7.4监测计划 (156)7.5监测制度 (157)7.6排污口规范化 (158)8结论与建议 (159)8.1项目概况 (159)8.2环境质量现状 (159)8.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160)8.4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163)8.5公众参与调查分析 (165)8.6环境保护措施 (165)8.7结论与建议 (169)附图1附图2附件1:委托书附件2: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附件3: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公布渔船拆解厂的通知附件4:福鼎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附件5:用地规划设计指标复函附件6:预申请地使用有条件建设区调整方案及审批表附件7:福鼎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预审意见书附件8:福鼎市林业局项目用地情况的函附件9:福鼎市海洋与渔业局核实建设用地红线的函附件10:营业执照附件11:法定代表人附件12:危险废物处置合同附件13:危险废物委托运输合同附件14:监测报告附件15:承诺函附件16:专家组审查意见附件17:修改说明附件18:复审意见附表1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2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3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附表4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概述1项目特点福鼎市华福船舶拆解有限公司拟在福鼎市前岐镇薛桥村建设海洋捕捞渔船拆解项目,项目拟分两期建设,本次评价范围为一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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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勘验证明
待拆渔船
情况
船长

型宽

是否在渔船水线作好标记
□是□否
型深米船体Fra bibliotek质木质
现场勘验日期:2016年4月28日
主机型号
主机功率
千瓦
该船已完成污染物处理:()
主机机号
船舶识别码
结论:□船证相符□船证不符
现场监督人员签字:
四、现场监管意见
渔船拆解地点
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镇柯湾村闸机头拆解点
拆解时间
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4月28日
投礁区域
投礁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现场监督意见:
1、已完成渔船拆解工作的相关确认、勘验和现场监管等工作()
2、拆解过程采取了必要的防污染措施()
3、已拍摄可证明该船报废拆解三个标志性阶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
4、其他监督意见:
结论:该船已严格按照《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规定的拆船程序实施拆解。
主机型号
功率
千瓦
()更新建造渔船
主机型号
功率
千瓦
二、渔船送达和拆解通知
渔船送达渔船定点拆解厂日期
2016年4月20日
渔船拟拆解时间
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5月10日
渔船定点拆解厂名 称
渔船证书审验情况
检验合格
渔船定点拆解厂电 话
渔业主管部门意见:(签字)
(公章)
年月日
渔船定点拆解厂接收人(签字):
具体负责渔船拆解的执行人签字:现场监督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说明: 本表内已完成事项在括号中打(√),未完成的打(×)。 负责渔船拆解的执行人指渔船定点拆解厂具体负责本船拆解的所有人员。现场监督人员指现场监拆工作组所有人员。③拆解现场监督意见栏小型木质渔船的拆解厂名称填写地名(具体到村、社区),用作人工鱼礁的渔船填写投礁区域,投礁时间。
海洋捕捞渔船拆解确认表
编号:(闽福鼎)船废(2016)号
一、基本信息
渔船所有人名称
渔船所有人签字:(公章)
联系电话:年月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公司注册号
船名
渔船检验
证书编号
渔船编码
渔船登记
证书编号
船舶识别码
船体材质

渔业捕捞
许可证编号
船长

型宽

型深
主机
总功率
千瓦
拆解后去向
()减船转产
主机型号
功率
千瓦
()作人工鱼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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