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申请破产后还需要还债吗

申请破产后还需要还债吗一、申请破产后还需要还债吗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公司财产是独立于其设立人和股东的,对公司债务,只以其所有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股东个人只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超过出资额的部分,股东个人不承担责任。
所以,公司破产的,只需要用公司法人所有的财产偿还债务。
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债务消灭。
公司申请破产之后会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债务的问题,并不是就不管债务了,既然申请了破产之后肯定是能够进入到破产清算的程序中。
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
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3、召开债权人会议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4、确认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的原则与顺序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的原则与顺序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是破产程序中非常重要的概念。
它们的原则和顺序如下: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律师费、管理费、清算费用等。
破产费用的支付是优先级最高的,必须优先清偿。
破产费用的支付满足”先到先得“的原则,即最先提出申请的破产债权人的破产费用优先得到支付。
2. 共益债务清偿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一起向破产财产提出的债权申请,如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等。
共益债务的清偿是第二优先级的,必须在破产费用清偿之后进行。
共益债务的清偿满足”比例分配“的原则,即按照各个债权人的债权大小来分配破产财产。
3. 债权清偿
债权清偿是指优先受偿的债权人按照破产法规定的顺序逐一得到支付债权本金和利息。
债权清偿的优先级最低,必须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之后进行。
债权清偿的优先级顺序是:(1)优先受偿债权;(2)一般受偿债权;(3)次级债
权。
同时,同一类型的债权人之间,也遵循”比例分配“的原则,即按照各个债权人的债权大小来分配破产财产。
总的来说,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是优先受偿的,而债权清偿则是最后进行的。
在破产程序中,必须按照以上原则和顺序进行清偿,以保证破产财产的公平分配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破产后老板怎么办

公司破产后老板怎么办很多人在知道自己所在的公司要面临破产的时候,都会下意识的觉得老板会比较落魄。
但是其实有的时候申请破产反而是对老板的资产的一种保护。
但是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甚至还有误会。
接下来就由我为您解答有关公司破产后老板怎么办的问题。
一、公司破产后老板怎么办公司倒闭老板跑路了作为员工如果老板拖欠工资、保险等费用,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其次需要向法院申请资产保护以及公司资产清算拍卖。
因为公司如果申请破产进行资产清算的话,公司剩余的资产首先是清偿员工工资的,除了拿到工资员工还可以得到一笔补偿金,这样对员工来说是最有利的。
二、破产清偿根据《破产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目前还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应付职工的其他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只有清偿完第一顺序后,才能清偿第二顺序,依法类推。
从清偿顺序来看,破产企业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被列为第一顺序,似乎重点保护企业职工的利益。
问题在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不受该顺序的限制,而就其担保财产优先受偿,这就使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的清偿置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之后,显然不利于保护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社会主义国家重视职工的基本生活利益,重视社会安定,企业破产意味着职工失业,失业则意味着其生存发生危机。
因此,《破产法》应规定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障费用最为优先的清偿顺序,以最大限度避免破产的消极因素及其负面效应。
三、与公司破产后老板怎么办有关的法律规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依照本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本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
第七十四条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
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法律如何规定

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法律如何规定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热门城市:乌兰浩特市律师东光县律师湖州律师红山区律师舟山律师绍兴律师宏伟区律师突泉县律师衢州律师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明显不具备清偿能力时,就可以申请公司破产,那么,▲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呢,作为公司员工的大众的利益是否可以在第一时间得到保障呢?今天小编在文中将会为大家解答这些疑问,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破产清算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4、其他规定: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破产企业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属于普通破产债权,不享有与欠缴税款相同的优先受偿地位。
对于破产案件受理后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予清偿。
▲二、破产清算1、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相关法律《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经济法-企业破产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经济法—企业破产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选题(本大题20小题.每题1。
0分,共20。
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根据规定,破产案件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A 债务人B 债权人C 申请人D 被申请人【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破产申请的提出。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债务人所在地是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第2题某破产企业登记的债权人有9人,登记的债权总额为3000万元。
其中有2位债权人的债权9007元有破产企业的财产作担保,债权人未声明放弃优先受偿权.现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如果全体债权人都出席了会议,下列情形可能通过特别决议的是()。
A 有3位债权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200万元B 有3位债权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500万元C 有4位债权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200万元D 有4位债权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500万元【正确答案】:D【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债权人会议的表决.通过特别决议,首先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本题为4人以上)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模考吧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本题为3000—900=2100(万元)的2/3,即1400万元以上].第3题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企业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一定期间内被查出,则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依法律规定按原来已确定的清偿顺序与债权数额分配。
该期间是()。
A 6个月B 1年C 3年D 5年【正确答案】:B【本题分数】:1。
0分【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破产财产的处置。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企业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年内被查出,则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依法律规定按原来已确定的清偿顺序与债权数额分配。
经济法基础模拟试题及答案(一)

《经济法基础》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一)一、单项选择题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就所议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经()通过。
A、全体董事的过半数B、全体董事的半数以上C、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D2ABCD3A.1B.2C.3D.54()。
ABCD5、在我国,按照投资者承担责任形式的不同,企业可以划分为()。
A、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B、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C、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D、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6、甲于5月1日向乙发出一要约,后反悔欲撤回,遂于5月3日发出撤回通知。
要约于5月5日至乙处,但因乙外出,未能拆阅。
撤回通知则于5月6日到达乙处,乙于5月7日返回家中。
则此要约()。
A、有效,因为要约已先于撤回通知到达乙B、有效,因为要约发出后不得任意撤回C、无效,因为撤回通知和要约同时到达乙D、无效,因为要约可以任意撤回7、下列各项中,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首先应当清偿的是()。
A、破产企业所欠税款BCD8ABCD9ABCD10的是(ABC、监事会成员中应包括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D、企业负责人可以兼任监事会成员二、多项选择题1、重要的合同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的书面形式可以有多种形式,其中包括()。
A、合同书B、电报C、传真D、电子邮件2、下列哪些事项可以列入也可以不列入合伙企业协议()。
A、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B、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C、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D、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有:()A、未履行的合同被清算组解除后,依照合同的约定债务人给对方的违约金BCD123、()任?万元,甲、12、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甲为执行董事,并担任法人代表和公司总经理。
3、由乙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兼任公司监事。
4、公司成立后,不足资金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筹集,并计划发行公司债券200万元。
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财工字〔1996〕226号

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正文:---------------------------------------------------------------------------------------------------------------------------------------------------- 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一、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企业破产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试行破产,应坚持依法实施、优化资源配置和妥善安置职工的原则,有利于建立和完善企业优胜劣汰机制,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
三、各级主管财政机关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参与企业破产的全过程,在企业破产中履行下列职责:(一)参与制订企业破产预案;(二)参与破产清算组,负责办理与破产财产保管、清理、估价、处置以及分配等有关的财务事项;(三)参与审批濒临破产企业的分立方案,包括帐务分设方案、资产分离方案、债权债务分离方案、留存收益分配方案;(四)收缴剩余的破产财产及其处置收入;(五)对企业破产中其他各项财务活动依法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
四、在宣告破产,成立破产清算组后,企业应接受清算组的指导,协助清算组对企业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对各项资产损失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
在财产清查基础上,企业应编制财产清算表以及至企业宣告破产日止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等财务报告,移交清算组,同时报主管财政机关和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企业在向清算组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当妥善保管本企业的帐册等财务会计资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处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帐册等。
五、破产财产是指破产企业在破产程序终结前拥有的全部财产以及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么样的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么样的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法律常识: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如下:《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么样的法律常识:破产财产分配顺序如下:1、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2、欠职工的工资、本应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及经济补偿金;3、所欠的员工社保费用以外由公司负担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4、普通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一款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与规则一、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与规则(一)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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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破产企业所在地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这是第一优先顺序请求权。
因为,破产企业所在地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维护劳动者的生计及其应当享有的待遇,是国家政府的责任,也是国家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需要。
破产企业所在地欠税款。
这是第二优先顺序请求权。
税收是由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的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故破产企业所在地欠税款,在破产分配时应先于破产债权受偿。
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在清偿优先顺序请求权后,仍有剩余时,即可用于清偿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还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