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和退货产品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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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公司退货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公司退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器械公司退货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降低企业经济损失,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医疗器械产品的退货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退货流程、责任划分及处理原则,确保退货管理工作的规范、高效。

第二章退货范围第四条下列情况可进行退货:1. 因质量问题导致产品不合格;2. 产品存在安全隐患;3. 销售过程中出现产品短缺、错发、漏发等情况;4. 消费者购买后发现产品不符合其需求;5. 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导致产品不再符合市场要求。

第五条以下情况不予退货:1. 产品已超出保修期限;2. 产品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3. 产品已开封或使用过;4. 因消费者自身原因导致的产品退货;5. 产品包装破损、标签不清等。

第三章退货流程第六条消费者提出退货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 退货申请表;2. 有效的购货凭证;3. 产品实物及包装;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销售部门接到退货申请后,应及时审核退货材料,对符合退货条件的,应填写《退货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条质量管理部门在收到《退货审批表》后,应对退货产品进行检验,确认产品合格后,方可办理退货手续。

第九条退货产品经检验合格后,销售部门应将退货产品退回仓库,并填写《退货入库单》,经仓库管理人员确认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条仓库管理人员根据《退货入库单》将退货产品入库,并进行标识管理。

第十一条销售部门在办理退货手续后,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进行相关款项的退回。

第四章责任划分第十二条销售部门负责受理退货申请、审核退货材料、填写《退货审批表》等工作。

第十三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退货产品进行检验,确认产品合格后,办理退货手续。

第十四条仓库管理人员负责退货产品的入库、标识管理等工作。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负责退货款项的退回。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医疗器械退换货管理制度完整版

医疗器械退换货管理制度完整版

医疗器械退换货管理制度完整版医疗器械退换货管理制度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器械退换货的流程,确保合规性和安全性。

2. 适合范围本制度适合于医疗器械公司内部所有相关人员,包括销售部门、供应链部门、质量管理部门等。

3. 定义3.1 医疗器械:指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监测或者缓解疾病的器具、设备、用品、材料或者其他类似物品。

3.2 退换货:指因医疗器械存在质量问题、错误发货或者其他原因,由客户或者公司发起的退货或者换货请求。

4. 退换货流程4.1 客户退换货申请4.1.1 客户发现医疗器械存在问题后,应即将向公司提交退换货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支持文件。

4.1.2 公司接收到退换货申请后,应进行初步审查,确认退换货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2 退换货审批4.2.1 退换货申请经初步审查后,应提交给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

4.2.2 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客户并安排后续处理。

4.3 退换货处理4.3.1 客户退货:客户如要求退货,在得到退换货审批通过后,公司应安排相关人员前往客户处进行退货收取,并及时与客户确认退货数量和质量。

4.3.2 公司换货:如果客户要求换货,在得到退换货审批通过后,公司应安排相应的换货,并与客户确认换货的种类和数量。

4.4 退换货记录4.4.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退换货记录,包括客户信息、退换货原因、退换货数量和质量等重要信息。

4.4.2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退换货记录的管理和归档,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5. 质量控制5.1 公司应建立质量控制流程,包括对退货产品的质量验收和处理,并记录各项质量控制活动的情况。

5.2 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退换货产品,公司应进行深入调查,追溯问题原因,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以确保类似问题再也不发生。

6. 相关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 退换货申请表格- 退换货审批表格- 退换货记录表格7. 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指中国医疗器械管理法规的一部分,对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规范。

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一、总则医疗器械是保障人类健康的重要工具之一,对于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为了保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和使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管理。

三、定义1. 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指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标准规定,不能保障使用者安全和有效使用的医疗器械。

2. 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管理:指对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的追溯、召回、处理、报告和信息公示等一系列管理工作的实施。

四、责任主体1. 生产企业:负责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的追溯和召回工作,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2. 流通企业:负责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和处理工作,并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工作。

3. 使用单位:负责配合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开展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和处理工作。

五、管理程序1. 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的发现: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使用单位发现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2. 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的追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的追溯制度,向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生产工艺、原材料等方面进行溯源调查。

3. 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的召回: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发现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后,应当立即召回,并通知相关使用单位停止使用。

4. 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的处置:生产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召回的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置,包括销毁、退货、修复等。

5. 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的报告和信息公示: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将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的信息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公众公示。

六、管理要求1.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原材料的质量监控和检验,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合格产品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2. 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医疗器械进货验收制度,对进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并及时退货或召回不合格产品。

医疗器械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 相关法律法规:医疗器械不合格的管理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医疗器械的批准、监督、抽检等工作进行监管。

2. 不合格产品的退货和召回:医疗机构和经销商在发现医疗器械不合格情况时,应立即停用不合格产品,并将不合格产品退回原厂家或经销商,协助厂家进行召回工作,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再流入市场。

3. 处理不合格产品:对于医疗器械不合格的情况,应由生产企业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包括修复、更换、退款等。

厂家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组织,配合监管部门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 罚款和惩处:生产企业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销售不合格医疗器械,或者隐瞒不合格产品信息,相关部门有权对其进行罚款和惩处,直至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 审核和监督: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疗器械采购的审核工作,明确要求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加强对医疗器械供应商的监督管理,避免采购不合格产品。

6. 加强宣传教育:相关部门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医疗机构和供应商对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重视。

加强对患者的知情权,提高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医疗器械不合格的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医疗质量控制工作,需要各级部门和医疗机构共同努力,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

医疗器械退换货的管理规定

医疗器械退换货的管理规定

医疗器械退换货的管理规定一、退换货适用范围1.不符合医疗器械质量标准的产品;2.存在功能性缺陷或无法正常使用的产品;3.送货错误或配送错误的产品;4.年限过期的产品;5.损坏或破损的产品。

二、退换货的条件和要求1.退换货申请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并提供相关凭证和证明文件;2.需要退换货的医疗机构应保证产品的原始状态和完整包装,在使用前不得拆封;3.被退换货的产品应处于无损坏、无使用痕迹和无污染的状态,否则将无法退换货;4.退换货的产品应与退换货申请时清单中的产品一致;5.若产品是由于人为原因而导致退换货,医疗机构需承担相应的费用;6.损坏或有其它问题的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妥善保存,以方便相关部门的检查和处理;7.退换货应填写退换货登记表格,并将退换货明细及相关文件存档备查。

三、退换货的程序1.医疗机构提交退换货申请,包括退换货原因、产品信息、数量等;2.医疗机构将退换货的产品送往供应商,由供应商经过检验确认问题后,确定是否符合退换货的条件;3.如果退换货符合条件,供应商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要求进行退还货款或者调换合格产品;4.供应商收到退换货的产品后,应及时与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并处理退款或更换产品的事宜;5.如若退换货存在争议,双方应进一步进行协商,如无法协商一致,可由相关行政部门或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裁决。

四、责任和义务1.医疗机构有权对不合格的产品进行退换货,并有义务及时向供应商进行通知和申请;2.供应商应及时响应和处理医疗机构的退换货申请,确保医疗机构的权益;3.供应商有责任对退换货的产品进行检验,确定是否符合退换货的条件;4.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医疗器械退换货的监督和管理,依法进行相关处罚和处理;5.医疗机构和供应商之间应加强合作与沟通,共同推动医疗器械退换货制度的完善和执行。

五、其他事项1.退换货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医疗机构和供应商应建立健全内部退换货制度和流程,明确责任和义务;3.退换货的记录和凭证应妥善保存,备查用。

医疗器械产品退回与退款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产品退回与退款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产品退回与退款管理制度1. 背景医疗器械是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活动所必需的工具和设备,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安全性要求。

然而,在购买和使用医疗器械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产品质量问题、规格不匹配等。

为了保障用户的权益,医疗器械的退回与退款管理制度应当被建立和完善。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疗器械产品的退回和退款管理,保障用户权益,提高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购买和使用的医疗器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器械设备、试剂、耗材等。

4. 流程4.1 退回申请用户在购买医疗器械产品后,如遇到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需退回产品,应通过书面申请的方式向医疗机构提出退回申请。

申请内容包括退回产品的名称、型号、数量、原因等。

4.2 退回审批医疗机构收到用户的退回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批。

审批过程需要包括质控和财务部门的审核。

如果申请合理且符合退回规定,则予以批准。

4.3 退回操作批准退回申请后,医疗机构应通知用户具体的退回操作事项。

用户按照要求进行包装、标记等操作,并将产品送回医疗机构。

4.4 退款处理医疗机构收到退回的产品后,应进行退款处理。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回产品的数量和状态,并按照退款方式将款项退还给用户。

5. 注意事项5.1 退回条件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产品规格不符产品未开封、未使用且符合退回期限要求。

5.2 退回期限医疗器械产品的退回期限为购买后七天内,逾期不予受理。

5.3 退回时限医疗机构在接受用户的退回申请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操作。

医疗器械产品退回产生的运输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

5.5 退款方式医疗机构应根据用户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等方式将款项退还给用户。

退款操作应当及时完成,以确保用户的权益。

6. 附则本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适用于医疗机构内购买的医疗器械产品。

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操作细则,确保制度的执行和用户的权益保障。

医院医疗器械退货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器械退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疗器械管理,规范医疗器械退货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购入、使用、销售及退回的各类医疗器械。

第三条医疗器械退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医疗器械退货行为的合法性;(二)安全原则:确保退货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防止不合格医疗器械流入临床使用;(三)高效原则:简化退货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医疗器械的正常供应和使用。

第二章退货范围及条件第四条下列情况可申请退货:(一)医疗器械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二)医疗器械不符合临床需求,无法满足患者治疗;(三)医疗器械过期、失效;(四)其他经医院相关部门认定需退货的情况。

第五条退货条件:(一)退货申请应在医疗器械使用或销售后30日内提出;(二)退货申请应提供退货原因、退货数量、退货产品等相关资料;(三)退货产品应保持原包装、标签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

第三章退货流程第六条退货申请:(一)使用科室或销售人员填写《医疗器械退货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二)《医疗器械退货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或销售人员签字确认后,报送至医院医疗器械管理部门。

第七条审核与处理:(一)医疗器械管理部门对退货申请进行审核,确认退货理由和条件;(二)审核通过后,通知使用科室或销售人员将退货产品送至医疗器械仓库;(三)仓库管理人员对退货产品进行验收,确认产品合格、包装完好;(四)确认无误后,办理退货手续,将退货产品退回供应商。

第八条退货费用:(一)退货产品如因质量问题退货,供应商应承担退货费用;(二)退货产品如因临床需求变更等原因退货,双方协商确定退货费用。

第四章责任与处罚第九条医疗器械管理部门负责退货申请的审核、处理及费用结算等工作;第十条使用科室或销售人员应积极配合退货工作,如实提供退货原因和证明材料;第十一条供应商应按时履行退货义务,承担退货费用;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医疗器械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不合格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对不合格医疗器械实行控制性管理,杜绝公司购进和销售不合格医疗器械,防止不合格医疗器械流向社会,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管理。

4、职责:公司及全体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5.1、不合格医疗器械是指医疗器械质量(包括外观质量、包装质量和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注册产品标准的医疗器械。

5.2、公司不得购进和销售不合格医疗器械。

5.3、在医疗器械购进验收时,验收不合格的,应当注明不合格事项,并放置在不合格品区,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退货、销毁等处置措施。

5.4、在库质量检查和销后退回后验收中,对质量查验不合格的,应当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置措施,并放置在不合格品区,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退货、销毁等处置措施。

5.5、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应当及时放置到不合格品区进行隔离,按照相关制度采取销毁、退货等处置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5.6、不合格医疗器械应专区存放,有明显标志,并做好记录,且不得与合格医疗器械混放。

5.7、供货单位通知应回收的,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发文要求停止使用或回收的医疗器械,立即停止销售,清查库存,及时回收,放入不合格区。

5.8、在销售后使用过程中,出现一般质量争议的医疗器械,报质量管理人与顾客协商处理,属内在质量问题的,应抽样送检。

在未明确是否合格时,该产品应暂停销售。

5.9、所销售的医疗器械发生新的或严重的不良事件或临床事故的,应立即向质量管理人报告,调查核实后,应立即回收该医疗器械,同时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制度》向有关部门报告。

5.10、不合格医疗器械,必须按《不合格医疗器械处理操作规程》办理销毁。

5.11、销毁工作应由熟知所销毁医疗器械理化性质的人员指导,要估计到销毁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的化学反应在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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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和退货产品的管理制度
篇一:不合格产品和退货产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和退货产品管理制度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目的:加强不合格产品和退货产品的管理,避免购进、销售不合格产品。

试用范围:不合格产品、退货产品的管理
内容:
1、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验收员不得验收入库,应将不合格产品存放于待处理区内,并填写《不合格产品处理记录》,说明不合格的具体情况,报质管员。

2、在储存或销售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的不合格产品或退货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由质管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认并签具意见后报药店经理审批。

经确认后的不合格产品应及时移入不合格产品区,不得继续销售,若为假劣产品应及时报告当地药监部门并做好销售后质量跟踪和追回工作。

3、不合格产品的销毁:
经确认的不合格产品应填写《不合格品处理记录》,报药店经理审批后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4、凡药监部门来文或药监部门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按药监部门要求处理。

篇二:15、医疗器械产品退货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产品退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退货的管理,对医疗器械产品退货的有效控制。

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购进退出和销后退回医疗器械产品的管理。

三、职责:质管部、采购、仓储部、财务部、销售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四、内容:
1. 定义:
1.1 医疗器械退货产品系指销后退回和购进退出的产品。

1.2 销后退回的医疗器械产品是指上级食品产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通知回收的产品和客户要求退货的产品。

1.3 购进退出的产品是指非质量原因的在库产品退货和拒收产品退货。

2. 销后退回产品的管理:
2.1 销后退回的产品必须是本公司所售出的产品,并与原销售出库产品批号相符。

2.2 销后退回的产品,由仓储部收货后,存放于有黄色标志的退货区,专人负责保管,并做好记录。

2.3 产品质量验收人员应对销后退回的产品按购进产品质量验收的要求进行逐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记录保存至超过产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2.4 销后退回的产品经验收合格的,由保管人员移入合格品区;不合格的,经质管部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品区,并做好记录。

2.5 销后退回的产品验收时质量状况判断不明的,应通知质管部进行复查,必要时,送法定产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6 已办理销后退回手续的不合格产品,按《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管理制度》处理。

3. 购进退出产品的管理:
3.1 非质量问题的购进拒收产品(超合同、无合同或不符合公司有关规定的),分别按以下程序办理:
3.1.1 不符合公司有关规定的,由质管部通知采购员办理退货手续。

3.1.2 属超合同、无合同的,由采购员与产品供货方联系后,办理相关手续。

3.2 非质量问题的在库产品购进退出(批号调剂、产品滞销等),由购进部与产品供货方联系协商后,办理退货手续。

4.相关记录、凭证齐全,妥善保存至超过产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五、相关记录
1 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退货记录
编号 LDMD-FM-16
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退货记录
篇三:不合格产品及退货产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及退货产品管理制度
1、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应作拒收处理。

2、质量管理人员在检查产品质量发现或上级明文规定的不合格产
品,应立即通知停止销售,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不合格产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区内,并有明显标志。

4、不合格产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处理要履行审批手续。

5、退货产品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6、未接到退货通知单,验收员和仓管员不得擅自接收退货产品。

7、所有退回的产品,存放于退货区,挂黄牌标识。

8、所有退回的一二三类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均应按购进产品的验收标准重新进行验收,作出明确的验收结论并记录。

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合格品区,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应报质检部进行确认后,将产品移入不合格库存放,明显标志,并按不合格产品确认处理程序处理。

9、质量无问题或因其他原因需退回给供货方的产品,应经质检部审核后凭进货退出通知单,通知配送中心及时处理。

10、产品退回、退出均应建立退货台账,认真记录。

虎门北栅医院
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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