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中建局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中建局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大宗物资采用集中采购,加强我局施工项目供应链管理,降低工程成本。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大宗物资指由我局施工项目的消耗数量大的物资和价款巨大的物资。

目前特指钢材,商品混凝土。

第三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原则是:公开透明原则,降低价格原则,资金统筹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五条本办法作为局程序文件中《物资控制程序》的补充,与《物资控制程序》配套使用。

本办法未涉及部分按照《物资控制程序》执行,两者相抵触的,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北京地区大宗物资采购实行局、办事处,事业部,项目三级管理。

局设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小组,由主管领导,局法务合约部、局工程管理部、局资金部、局财务部、局纪检检查部负责人组成。

管理小组负责《局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制订,负责局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总体实施,负责局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监督。

第七条局北京办事处设专人(下称物资采购主管)负责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办事处应成立物资采购工作小组(下称工作小组),原则上应由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各事业部物资采购负责人组成。

负责北京办事处所属项目的大宗物资集中采购。

第八条各事业部负责本单位集中采购物资的总计划提供,与办事处进行财务对帐,资金结算。

负责本事业部项目物资管理的监督,接受局办事处的集中采购管理。

第九条项目部负责项目集中物资的月计划编制、上报,施工现场物资收发存管理,负责本项目物资成本控制,对事业部负责。

第十条北京办事处采购小组应实行例会制度,每月例会不少于一次,综合协调处理集中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下一步工作。

第三章集中采购方式第十一条集中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二)邀请招标:对于时间紧急,来不及公开招标的采购情形可以采用;(三)单一来源采购:用于甲方指定厂商或者项目特殊需要的物资。

中建三局项目施工管理规定完整版

中建三局项目施工管理规定完整版

中建三局项目施工管理规定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项目施工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第二条规范项目经理部的管理,确保项目的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各个项目经理部管理的协调一致性,每个项目经理部自身工程管理的连贯性。

第三条范围第四条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在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及现场协调等的管理和控制。

第五条职责第六条项目经理部负责监督和协调监理、施工单位等各供应商履行合同,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外部周边关系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关于本项目的工作,完成公司关于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进度目标,协助成本管理部完成目标成本控制。

第七条主要内容4.1施工准备管理4.1.1相关手续的办理4.1.2项目经理部负责现场的“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办理施工临水、临电、场地临时排水及施工路口手续的工作。

根据项目发展计划并按照政府有关的规定及程序负责办理工程报建工作。

4.1.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4.1.4在施工单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应要求总包单位在进一步熟悉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编制WXVK-PM-PM07-FM0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报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审查。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核项目部督促监理单位及时提交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认真审核。

4.1.5施工图纸交底与会审4.1.6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图纸交底和会审的工作,设计部、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参加,必要时由工程管理部外请专家咨询。

对于“三边”工程,应分期、分批及时进行。

4.1.7开工报告的审批4.1.8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批准开工:4.1.9 A 施工图已交底、会审;4.1.10 B 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4.1.11 C 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4.1.12 D 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4.1.13 E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已审核4.2合同管理4.2.1施工监理合同管理4.2.1.1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必须全面掌握监理合同基本内容,对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监理单位的工作任务、监理的工作内容、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对监理单位的奖惩措施、甲方应配合的工作都应该非常熟悉,并严格按此操作。

建筑工程物料采购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物料采购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物料采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建筑工程项目中物料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控制采购成本,保障项目质量和进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各类物料采购活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设备、构件、建筑材料等的采购。

二、采购流程1. 项目规划: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确定本项目中需要采购的物料种类和数量。

2. 询价比价:项目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将采购清单及要求发送至采购部门,采购部门负责人组织采购人员进行询价和比价,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

3. 合同签订:经过比价后确定供应商后,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明确物料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时间、价格等相关信息。

4. 提货验收:供应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物料,项目经理及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确保物料的质量和数量与合同一致。

5. 入库管理:验收合格的物料由仓储部门进行入库管理,登记入库信息,妥善保管,并按需发放给相关部门进行施工使用。

6. 定期核算:采购部门负责对各项物料的采购成本进行核算,定期报送财务部门,便于项目成本的控制和分析。

7. 问题反馈:在物料采购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交期延迟等情况,项目经理及负责人应及时向采购部门反馈,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不受影响。

三、采购管理原则1. 公开透明:采购过程应公开透明,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确保供应商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2. 确保质量:物料采购应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确保物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3. 节约成本:采购过程中应通过比价等方式尽量节约成本,避免浪费和不必要的支出。

4. 安全可靠:采购的物料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法规,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可靠。

5. 合理供应:采购量应根据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避免因过量采购造成不必要的资金占用和库存积压。

四、采购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项目的物料采购计划和需求,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中建三局施工项目管理条例

中建三局施工项目管理条例

中建三局施工项目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全局施工项目管理工作的发展,促进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施工项目管理是建筑业企业运用系统的观点、理论和科学技术对施工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监督、控制、协调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是以项目全额责任承包为依托,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实现“标价分离、过程精品、CI 形象”的一体化管理。

第四条本条例规定了施工项目管理的基本模式、原则、方法和要求,是制订项目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实施施工项目管理的基本依据和强制性条文。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

第二章企业管理层的基本要求和职责第六条局、公司应积极进行施工项目管理的配套改革,创造项目管理的条件,营造项目管理的环境,推动项目管理的发展。

第七条局应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设置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局项目管理的战略决策;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管理的各项专业业务的推行、检查与落实以及调查研究、制度修订等;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施工项目的综合管理,组织项目管理制度的修订,并推动项目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

第八条公司是项目管理的主体,应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设置项目管理办公室。

公司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管理实施中的重大决策;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管理各项专业业务的具体实施,并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解决办法;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施工项目的综合管理,组织项目管理的实施。

第九条各公司应坚持“法人管项目”的原则,增强企业对项目经理部的宏观调控能力,全面加强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控制和服务。

凡公司所在地的非专业分公司一律予以撤消,其项目由公司直管。

第十条外地分公司是公司的派出机构,负责所管辖范围内项目经理部的监督、指导、控制和服务;应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设置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项目管理的具体实施,并积极开展项目管理创新活动。

中建三局施工项目材料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施工项目材料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施工项目材料管理办法中建三局施工项目材料管理办法提要:更多精品行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对项目材料的管理工作,发挥企业整体优势,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减少库存积压和浪费,降低工程项目施工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和大宗材料应由单位物资部门统一招标采购,按计划供给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施工项目所需的c类材料可由单位授权有项目经理部自行采购;项目经理部就编制采购计划,报单位物资部门批准后按计划采购;第四条工程项目所需的A、B类材料,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第五条各项目经理部应设材料组,是项目经理部管理层的组成部分,业务上受分公司、公司物资部门领导;第六条根据工程需要,各项目应配备材料人员1-3人,其材料人员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物资部门同项目经理商定,报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七条项目材料人员必须职责分工明确,杜绝一人包揽,严禁采购兼保管。

第三章计划与供应管理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在开工三天前,应向分公司物资部门提供”项目材料需用总体计划”。

材料计划应明确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及进场时间等,需要及进场时间等,需要加工定做的料具,应附图纸并注明要求。

第九条项目参与询价、定价和采购合同的签订,提供价格信息和合格分供方,随时了解市场情况,以便分公司物资部门及时确定材料和品种和供应单位。

第十条分公司物资部门根据项目经理部定期编制的项目材料月度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将材料供应到现场。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由分公司物资部门与建设单位签订材料供应办法,并与建设单位落实材料的选样工作。

第十二条全部材料按实际价格加运杂费计入项目成本,材料进退场及一、二次搬运所发生的人工费、运杂费计入项目成本。

材料回收退库所发生的装卸人工费和运输费由项目组承担。

第十三条发生材料代用的量差由项目承担。

第四章材料的验收和使用保管第十四条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检验,作好相应的验收和标识的原始记录。

工程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材料采购行为,提高项目进度和质量管理水平,明确材料采购责任,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材料采购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质量第一的原则,以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确保质量为目标,加强对材料采购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相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材料采购管理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各方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材料采购组织结构第五条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结构,明确各级责任和权限,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采购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材料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具体采购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其他参与单位应当配合建设单位的采购工作,按照规定要求参与相应的材料采购流程。

第八条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提供符合标准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配合项目方的验收工作。

第三章材料采购流程第九条工程项目材料采购的具体流程包括需求确认、招标采购、材料评审、合同签订、验收收购等环节。

第十条需求确认阶段,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编制材料清单和需求计划,确定采购品种、数量和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招标采购阶段,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采购招标活动,明确采购方式、标准和条件,并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竞标。

第十二条材料评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投标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价格、质量、信誉等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阶段,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签订正式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交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第十四条验收收购阶段,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所购材料进行验收,并及时结算完成采购款项。

第四章材料采购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材料采购全过程的监管,防止违规行为和质量问题的发生。

建筑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采购效率,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建筑工程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设备、配件等的采购。

三、管理机构建筑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应由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统一负责。

项目管理部门应依法组建采购管理团队,负责全面统筹和管理建筑工程物资采购工作。

四、采购流程(一)确定需求:1.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物资采购需求清单,详细列明所需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2.项目管理部门对需求进行审核确认,并确定采购计划。

(二)编制采购计划:1.根据项目需求和预算情况,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物资的种类、数量、预算等信息;2.采购计划应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执行。

(三)选择供应商:1.项目管理部门应根据采购需求,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或招标;2.供应商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信誉,且能够满足项目要求。

(四)签订合同:1.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合同条款、价格、交付时间、质量标准等内容;2.合同签订前需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理。

(五)货物验收:1.项目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对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确认物资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2.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应及时退回供应商。

五、物资管理(一)采购计划执行:1.项目管理部门应按照采购计划的要求,及时采购所需物资,并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2.建立物资采购档案,明确采购过程和信息,方便日后查阅和追溯。

(二)库存管理:1.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统计和盘点库存物资,确保库存量充足,及时补充不足的物资;2.建立定期检查机制,对库存物资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库存物资的质量稳定。

(三)物资调度:1.项目管理部门应根据施工需要,合理安排物资的调度和运输,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2.建立物资调度记录,记录调度时间、数量等信息,方便质量追溯。

(NEW)中建三局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办法.doc

(NEW)中建三局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办法.doc

PAGE三茅人力资源网: HR找资料上三茅资料: /中建三局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局各单位的采购管理,建立规范的采购运行机制,保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主要材料的采购均实行招投标制。

工程材料的采购活动,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全局的采购活动应属于企业管理行为。

各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只是参与招投标采购的询价等过程,不得私自采购工程项目所需的大宗材料。

远离分公司300公里以外的单个工程项目应在分公司(或公司)的授权下方可组织工程材料的采购工作,其采购活动应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局属各单位应成立工程材料采购领导小组,以物质部门为主成立工程材料招投标采购中心,负责工程材料招投标采购全过程的管理。

第五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局有权对局属各单位的采购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二章招标第六条局属各单位的物质部门应根据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的总体计划制定工程材料招标采购计划,报请工程材料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实施。

第七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根据目前建筑企业的特点和全局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物资的来源、保证物资的质量,要求各单位的物资采购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第八条确定招标的内容、制作标底:招标人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工程对物资的需用情况确定招标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等内容,结合对市场的调查情况和项目的资金情况,制作标底,标底内容应包含物资的质量等级、合适的价格、可能的付款情况等内容。

第九条邀请参与投标的分供方应为招标人的合格分供方名册中已建立档案的合格分供方,对新近联系的分供方,在经过招标人考察后,认定合格的可邀请参与投标。

第十条从符合条件的分供方中选择4-6家确定为邀请投标的分供方,对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附件一)第十一条在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同时发出“招标文件”(附件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建三局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局各单位的采购管理,建立规范的采购运行机制,保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主要材料的采购均实行招投标制。

工程材料的采购活动,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全局的采购活动应属于企业管理行为。

各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只是参与招投标采购的询价等过程,不得私自采购工程项目所需的大宗材料。

远离分公司300公里以外的单个工程项目应在分公司(或公司)的授权下方可组织工程材料的采购工作,其采购活动应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局属各单位应成立工程材料采购领导小组,以物质部门为主成立工程材料招投标采购中心,负责工程材料招投标采购全过程的管理。

第五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局有权对局属各单位的采购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二章招标第六条局属各单位的物质部门应根据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的总体计划制定工程材料招标采购计划,报请工程材料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实施。

第七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根据目前建筑企业的特点和全局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物资的来源、保证物资的质量,要求各单位的物资采购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第八条确定招标的内容、制作标底:招标人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工程对物资的需用情况确定招标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等内容,结合对市场的调查情况和项目的资金情况,制作标底,标底内容应包含物资的质量等级、合适的价格、可能的付款情况等内容。

第九条邀请参与投标的分供方应为招标人的合格分供方名册中已建立档案的合格分供方,对新近联系的分供方,在经过招标人考察后,认定合格的可邀请参与投标。

第十条从符合条件的分供方中选择4-6家确定为邀请投标的分供方,对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附件一)第十一条在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同时发出“招标文件”(附件二)。

第三章投标第十二条本办法的投标人是招标人邀请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必须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

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未按要求编制的招投标文件无效。

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地点。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十五条招标人应组建物资采购招标评审小组并报公司级物质部门备案。

此小组为常设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领导、监督和合同评审。

评审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有书记、经营、财务、物质和监察等部门的负责人,可邀请物资使用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与分供方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参加评标)。

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的具体实施由物质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开标应当在招投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进行,由招标评审小组组长主持,内部开标。

第十七条开标时,由评标小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定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开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招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开封、宣读。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

第十八条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物资采购招标评审小组根据评标标准负责进行。

评标标准:1、"三证"应齐全,即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施工项目所在地建筑主管部门要求有产品准用证的应有产品准用证;2、所提供的产品样品经鉴定应符合要求;3、产品应由正规的质量检测机关检测,由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检测机关定点检测的优先考虑;4、产品报价为合理低价,价格最低者优先考虑;5、有定的资金实力,垫资能力大者的优先考虑;6、供货方式、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售后服务承诺合理;7、为哪些有影响的工程供应过同类产品,近期给招标人有影响的工程供应过同类产品且信誉良好的优先考虑;第十九条业主推荐的供应商也应参与投标,同等条件可予优先考虑。

第二十条物资采购招标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违反规定,影响投标结果者,局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评审小组经过综合评审,确定中标人后,会签“物资采购招标评审会签表”(附件三),确认中标结果。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附件四),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二十二条物质部门应将工程材料的采购价格(或中标价)与同期的市场信息价对比分析,并登记造册。

第五章签订合同与考核第二十三条物质部门根据评审小组会签后的“物资采购招标评审会签表”与中标人签订“物资采购合同”(附件五)。

在合同签字生效前,应由财务、生产、经营、法律等部门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才能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第二十四条由业主指定品牌或分供方,必须要有联系函,若业主口头指定的无书面函件的,由项目经理出具详细的书面报告,并由招投标小组审核后方能采购。

第二十五条物质部门应定期对工程项目物质供应的分供方考考核。

第二十六条物资部门应建立动态的材料分供方和材料价格的数据库。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2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局工程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招标邀请书:中建三局公司的在建工程项目需要采购物质,经研究决定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分供方。

经综合比较,鉴于贵单位的信誉,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若有意,请贵单位在接此函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准备,编制投标书,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我公司指定地点。

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联系人:招标人: (公章)年月日附件二中建三局工程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我单位因工程施工需要,现欲订购,为了保证工程工序的顺利衔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供应所需物质,经研究决定,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分供方。

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单位三、承建单位(招标人)四、工程概况五、所需物资情况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七、投标须知1、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任何非书面变动通知均无效。

若有夸动将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投标人,2、投标文件应整洁,字迹清晰, 并装订成册。

投标内容如有涂改、不详和无公章者无效。

3、投标人确需对己送达的投标文件进行更正,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用正式函件提出。

4、甲方有权不接受任何一家的报价。

5、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市场行情与招标人签订物资采购合同。

6、投标人应于年月日前将招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年月日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开标。

逾期概不接待。

7、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地点)为:联系人:联系方式:八、投标文件应包含的内容: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该施工项目所在地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复印件);4、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5、介绍本企业的宣传资料:6、与哪些有影响的单位有过合作,有哪些主要的业绩:7、提供产品样品:8、提供适当的产品报价单:9、对招标人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有何要求:10、提供详细的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方式:11、详细说明供货方式和期限、质量保证措施和服务承诺。

九、投标文件一式二份,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招标人:(公章)年月日附件三:物资采购招标评审会签表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在我单位采购招标中,经过综合评审,贵单位获得此次采购材料的供应权。

请贵单位在年月日前派员持本通知书到我单位具体洽谈物资供应的具体细节,签订供需合同。

顺祝商祺!招标人:年月日附件五中建三局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甲方:(需方)乙方:(供方)合同编号: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货物的概况、数量、单价及合同额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及风险承担:1、交(提)货时间:2、交(提)货地点:3、交(提)货方式按以下第项执行:(1)卖方交货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2)买方从卖方营业地点自行提货。

4、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由卖方送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或买方提货后,经买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三、运输费用承担1、货物的运输及运输费用由承担;2、上车人力及机械资费由承担,运输途中人力及机械资费由承担,下车人力及机械资费由承担。

四、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买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1)卖方有通过国家相关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标准,且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卖方企业标准执行;(2)按国家标准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3)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方对质量有特殊要求,按如下质量技术要求执行:。

2、卖方对货物的质量保证期限,按下列第项执行:(1)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质量保证期为,从全部货物或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双方约定质量保证期为,从全部货物或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本合同货物总额的 %作为卖方质量保证金,买方在质量保证期满日内支付给卖方。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1、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按以下第项方式执行:(1)货物由卖方按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2)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按如下约定执行:。

2、包装物的回收按以下第项方式执行:(1)包装物不回收;(2)包装物由卖方在交货时自行回收;(3)其他方式:。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买方应按验收标准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2、验收的方法:。

3、买方经验收对卖方货物质量有异议的,可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随时以口头、电传或书面方式向卖方提出。

4、其他约定:。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1、双方每月日办理当月结算,买方自办理完结算起日内按当月合格供货总额的 %向卖方支付货款,每年12月日办理当年供货结算,买方自办理结算至日起日内,付至当年合格供货总额的 %,余额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在日内付清。

2、采取分批交货的,卖方交付该批货物并经买方验收合格之后日内,买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总额的 %,全部货物用于的买方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并经有关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日内,买方付至 %,余款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在内付清。

3、卖方交付全部货物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买方付 %,该货物所用于的买方工程项目完工并经有关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日内,买方付至 %,余款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在内付清。

4、卖方交付全部货物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买方付 %,余款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在内付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