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立群:认真贯彻实施细则,服务国资国企改革
辽宁地方国资改革实施方案

辽宁地方国资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资产的改革也成为了当前的重要课题。
辽宁作为我国东北地区的重要经济大省,国有资产改革的任务尤为繁重。
国资改革的实施,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高国有资产的效益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改革目标。
1. 提高国有资产的效益。
通过改革,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国有资产的收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 改善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
通过改革,优化国有企业的经营结构,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通过改革,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高国有资产的监管和运营水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浪费。
三、改革举措。
1.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推动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引入民间资本,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 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挥霍。
3. 推进国有资产评估。
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评估,确定国有资产的实际价值,为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运营提供依据。
4. 完善国有资产处置机制。
建立国有资产处置的市场化机制,通过市场化手段有效处置不良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
四、改革保障。
1. 加强政策支持。
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国有资产改革的顺利实施,为改革提供政策保障。
2. 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国有资产改革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3.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各界对国有资产改革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五、总结。
国资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辽宁地方国资改革实施方案的出台,将对辽宁地方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也将为全国国有资产改革提供宝贵的经验。
希望全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国资改革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动改革措施的落实,为辽宁地方国资改革事业取得新的更大成就而努力奋斗。
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1

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实施方一、优化资源配置,深化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1.稳步实施战略性重组:通过合并同类项、突出主业等方式,推动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形成具有更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
2.加快专业化整合:在新能源、主干管网、港口码头、资源回收再利用等领域,加快专业化整合步伐,提升产业集中度和专业化水平。
3.发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功能:挖掘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潜力大、成长性好的优质企业,及早投资布局,打造专业化科技创新孵化平台。
二、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国有企业治理效能1.健全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推进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建设,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决策水平。
加大专职外部董事与企业现职领导人员双向交流力度,提升外部董事素质和履职能力。
2.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着力推进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提质扩面,强化刚性兑现和考核。
例如,到2024年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相关制度在中央企业二三级子企业覆盖面不低于70%。
3.强化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根据企业不同功能作用,合理设置更有针对性、个性化的考核指标,鼓励企业在主业范围内进行并购重组,拉长增粗产业链条,促进企业产业化转型。
三、健全制度保障,推动改革深化落地1.完善改革推进机制:将改革进展考核情况与经营业绩考核、领导人员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挂钩,确保改革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2.加强出资人监督体系:健全违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提升监督效能。
加强对国有企业投资、经营、债务、廉政等各类风险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优化改革进度跟踪和考核评价体系:各地国资委要不断优化改革进度跟踪和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每项改革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到底。
四、聚焦重点领域,服务国家战略1.强化国有经济支撑作用:支持交通、能源、医药、文旅等领域国有龙头企业牵头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带动链上企业协同发展,推进强链补链。
2.推动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集中:加快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
董事长在xx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启动会上的讲话(集团公司)(“十四五”)

董事长在xx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启动会上的讲话(集团公司)(“十四五”)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局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启动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启动会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动员部署我局对标一流管理提升工作,全面加强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为企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
刚才,xx总经理传达了国资委、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启动会精神,并就局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做了总体安排,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按照集团要求和我局情况,就进一步做实、做好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作为推进我局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一)开展对标一流管理提升行动,是展现央企责任担当,落实党中央对国有企业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
xxxx年的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必须发展壮大。
国有企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民生改善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国企要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
十九大提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xxxx年底,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国有企业加强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
今年x月,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在国有重点企业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大力推进管理体系、管理能力现代化。
在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国有企业作为承担新历史使命的先锋队,只有对标世界一流,大力推进管理体系、管理能力现代化,才能真正融入并参与全球市场竞争。
中交集团是国有企业党建联系点单位,我局作为中国交建子公司,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展现责任担当,将管理提升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
在全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会暨企业集中揭牌仪式上的讲话

在全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会暨企业集中揭牌仪式上的讲话尊敬的领导、各位嘉宾、各位同仁:大家好!首先,我谨代表全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会暨企业集中揭牌仪式组委会,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同时,也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们工作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诚挚的感谢!今天,在这里举行全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会暨企业集中揭牌仪式,旨在加强对国资国企改革的进一步部署和推进,共同为实现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目标而努力。
这是一个重要的会议和仪式,也是对我们这个行业来说的一次检验和历练。
当前,我市正处于长时间以来改革发展的关键期和黄金期,也是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企业日益壮大的时期。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资国企改革的推进工作,我们都应该全力以赴,不负重托,共同努力,取得更好的成绩。
国资国企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多种形式、广泛涉及的大企业集团,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国资国企改革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的重要方面。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基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发挥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创新驱动的功能。
国资国企改革要以优化布局、推进结构调整、加强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加大改革力度和力度。
推进国资国企改革,首先要加强党的领导,树立正确的改革思想,增强改革信心,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集中统一领导的作用。
要认真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决执行党员干部经济廉洁行为监督执纪问责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党建工作,把党的工作全面贯彻到国资国企改革的全过程。
其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要始终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落实好国资监管责任,加强公司治理,实现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要创新国资国企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资国企的科学规范发展。
再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要加强企业之间的合作,明确主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打造现代新国企_提升新质生产力——2023(第九届)国企管理年会在京举行

——综述篇32 | 创新世界周刊 | 2024.1打造现代新国企,发展新质生产力,既是“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关键举措,也是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2023(第九届)国企管理年会在京举行文/本刊记者 王胜举 高凡婷 李岩 图/本刊记者 耿肃竹 高彤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2023年12月23日,北京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室暖意融融。
国资国企管理界年度会议——2023(第九届)国企管理年会在这里隆重举行。
本次会议由《国企管理》杂志、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国企改革与发展专业委员会主办,品牌中国战略规划院、中国知网、创新世界周刊联合主办。
财政部原副部长朱光耀,国企管理智库理事长、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原主席季晓南,国务院参事杜莹芬参加会议并讲话。
中国企业管理研究打造现代新国企 提升新质生产力Innovation World Weekly | 33会会长黄速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企业研究所原所长陈小洪和郭国荣、彭建国、李锦、靳东升、史秋秋、才大颖、王朝才、文宗瑜、沈志渔、张金昌、祁怀锦、唐远清等30多位来自相关部委、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与来自全国国资国企系统创新团队的领军人围绕“国企焕新——打造现代新国企·提升新质生产力”这一主题,通过成果展示、主旨演讲、主题报告、高峰对话、主题研讨等方式,进行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深入研讨,汇集了智慧,凝聚了共识。
看准了就抓紧干朱光耀在讲话中指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强调要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利用一切有利条件,看准了就抓紧干,能多干就多干一些,努力以自身工作的确定性应对形势变化的不确定性。
朱光耀表示,我们要特别注意欧盟2023年10月1日实施的碳边境调节机制给我们带来的影响;另外,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明确提出,要确保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同时决定在2030年把可再生能源翻两倍。
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竞争的加剧,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在实现企业效益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平衡方面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为了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我们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1. 坚持市场化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的规范管理。
国有资产作为公共财富,必须在市场化的前提下进行管理,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流转和有效运营。
2. 推动国有企业的战略转型,加强核心竞争力。
在市场竞争中,国有企业必须以提升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不断进行战略调整和转型升级,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资源,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3. 深化股权改革,引入社会资本,促进国有企业的市场化运作。
国有企业应该充分发挥市场化的机制,逐步引入社会资本,推动企业的股权改革,实现国有资产的多元化运营。
4. 完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强化监管和问责机制。
国有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考核和问责机制,严格落实企业治理的各项规定和制度,确保企业在市场化运作的同时,履行社会责任和公共使命。
5. 促进国有企业的创新发展,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国有企业应该加强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和管理,在企业内部建立创新机制和创新文化,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综上所述,国资国企改革是一个系统性和复杂性工程,需要政府
和企业共同努力,通过市场化改革、战略转型、股权改革、治理结构完善、创新发展等方面的措施,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化运作水平,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国资国企改革方案

国资国企改革方案一、背景介绍国资国企是指由国家出资控股或参股的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成为了当前的重要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国资国企改革的方案。
二、市场导向,加强企业自主经营能力国有企业的自主经营能力的提升是国资国企改革的核心,通过市场化机制的引入,加强企业管理层和创新能力的建设,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具体措施如下:1. 加强企业治理结构改革,引入市场化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
建立健全权责清晰、权力制衡、激励约束有效的治理机构。
2. 鼓励国有企业通过上市或发行债券等方式多元化融资,增强企业自主融资能力。
同时,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风险。
3. 强化市场竞争机制,对国有企业进行多方位的竞争评价,通过激励机制激发企业内部创新动力。
三、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混合所有制是指通过引入非国有资本,实现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混合经营,为国有企业引入市场化机制、提高效益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具体措施如下:1. 鼓励国有企业引入非国有资本,拓宽股权投资渠道,提高企业的市场化程度和竞争力。
2. 加强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合作,互补资源、优势互补,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
3. 健全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平等保障。
四、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提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增值,是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任务。
具体措施如下:1. 健全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加强对企业资产负债表、资本运营情况等的监督和考核。
2. 提高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对国有资产评估、交易等方面的专业指导和管理。
3. 加强国有资产流转市场的建设,实现国有资产的流动和优化配置。
五、加强公众参与,提高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感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的重要代表,应承担起社会责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具体措施如下:1. 加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规范和评价,使企业的发展与社会的需求相协调。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9.02•【字号】•【施行日期】2020.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国资委规划〔2020〕226号各监管企业、委托监管单位、各区国资委:《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业管理办法》经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9月2日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业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主业管理体系第三章主业目录第四章全程监管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和依据】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要求,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上海国资国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和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监管企业,是指上海市人民政府授权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监管职责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主业是指由监管企业依据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并经市国资委审核,由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审定后对外公布的企业主要经营业务,非主业是指主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
第三条【用途和意义】经审定公布的主业目录是企业编制战略规划、经营计划的重要依据,是市国资委对企业战略规划、考核评价、改革重组、重大投资等事项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管理原则】主业管理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根据依法监管、分类监管要求,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对企业主业发展情况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管,对企业主业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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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机构应当提高服务功能,积极引 导产权交易公开转让,增强交易主体对市场公 开转让的信任。 经纪会员应当提高策划交易方案的能力, 不断创造新的业务空间和业务收入的机会。 通过引入拍卖机构进场,提升市场发现买 主、发现价格的服务能力,引导和加强经纪会 员与拍卖会员的相互合作,取得双赢。
希望大家 主动应对、化危为机 推动产权交易市场实现新一轮发展!
二、修改的重点
明确了进 场交易的 不同方式
进场协议转让,是指产权转让 主体在履行相关决策或批准程序后, 通过产权交易市场与受让方签约成 交的交易方式。
二、修改的重点
(1)坚持应进必进,进则公开 本市国有产权、集体产权应当 在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转让。凡是属 于按规定应当进场转让的企业国有 产权,都应当坚持在产权交易市场 挂牌交易,杜绝场外私下交易。
一、修改的背景
(一)落实相关法规 政策的需要
3、国务院国资委牵头 制定的《企业国有产权 交易操作规则》发布在 即,为实施细则的修改 提供了政策指导。
一、修改的背景
(二)力求突破市场 发展瓶颈
1、市场化功能不够,服 务效率不高,需要进一步
明确市场发展的目标。
一、修改的背景
(二)力求突破市场 发展瓶颈
三、进场交易方式的适用情形
(一)进场公开转让的适用情形
2、出让方的相关股东均归属同一出资监 管单位或委托监管单位,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可 以合并计算为一个持有主体,当合并计算的股 权比例大于公司资本或股本总额50%的,转让 其所持有的股权应当进场公开转让。
三、进场交易方式的适用情形
(一)进场公开转让的适用情形 3、出让方的第一大股东为国有属性,或者 相关股东归属同一出资监管单位或委托监管单 位可以将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合并计算为一个持 有主体的,虽然所持有或者合并持有的股权比 例不大于公司资本或股本总额的50%,但国有 股东可以对股东会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且国 有权益占有较大比例,因此其转让所持有的股 权应当进场公开转让。
三、进场交易方式的适用情形
(二)进场协议转让的适用情形
2、自主协议转让 (3)城镇、农村集体企业或其他集体企 业所有权人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和批 准程序后,可以进场协议转让。
三、进场交易方式的适用情形
(二)进场协议转让的适用情形
2、自主协议转让 (4)非国有产权持有主体、非集体企 业产权所有权人转让所持有的股权,根据 公司章程,经出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股东 会或董事会同意,可以进场协议转让。
四、对贯彻实施细则的要求
(二)加强宣传
仅仅通过管理部门对进场交易进行制度设 计、对行为要求的规范设定是远远不够的,更 需要产权交易机构、经纪会员、拍卖会员加强 对各类交易主体的宣传和解释,不断引导交易 主体明确进场交易规则、规范交易行为、防范 交易风险。
四、对贯彻实施细则的要求
(三)提升自身能力
三、进场交易方式的适用情形 四、对贯彻实施细则的要求
一、修改的背景
(一)落实相关法规 政策的需要
1、2009年5月1日,《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 产法》正式实施,国有资 产转让有了上位法依据。
一、修改的背景
(一)落实相关法规 政策的需要
2、2009年5月1日, 财政部发布的《金融 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 理办法》施行,金融 企业国有资产的转让 应当进场交易。
明确了国 有股东的 职责
新实施细则对国有股东 在参与内部决策时的职责和 行为作了更加明确、更加严 格的规定。
二、修改的重点
明确了国 有股东的 职责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 本参股公司转让投资形成的企 业产权,国有股东或其产权代 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或 作出有关决策时应当明确主张 进场公开转让或者明确主张按 规定可以实施的进场协议转让。
三、进场交易方式的适用情形
(二)进场协议转让的适用情形 2、自主协议转让 (1)出让方的国有股东为第一大股东且 持股比例不大于公司资本或股本总额50%,意 向受让方为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 股公司的,股东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表决权,经相关的区县国资监管机构、出 资监管单位或委托监管单位批复,可以进场协 议转让。
二、修改的重点
(3)特殊的转让情形 经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部门批准的进场协议转让,出让方和 受让方可以委托经纪会员,也可以直 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协议转 让手续。
对委托代理 制作了进一 步完善
联交所在三个工作日内受理出具交易 凭证,交易手续费为每宗1000元。
一、修改的背景
二、修改的重点
三、进场交易方式的适用情形
(二)进场协议转让的适用情形
经与市工商局协商,凡是与国有资产相 关的交易,均以进场交易为前提,以产权交 易凭证作为工商变更登记的依据。
三、进场交易方式的适用情形
(二)进场级以上国资监管机构根 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批准的国有企 业、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之间的直 接协议转让项目,纳入进场协议转让的范围。
三、进场交易方式的适用情形
(一)进场公开转让的适用情形
4、本市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应当进场公 开转让。集体产权有其特殊性,其中对城镇 集体企业的管理要求近似于国有企业,因此 适用于公开转让。
三、进场交易方式的适用情形
(一)进场公开转让的适用情形
5、产权持有主体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征集 意向受让方的,可以进场公开转让。 经纪会员、拍卖会员可以发挥自身的市场 化服务功能,拓展业务空间,吸引各类主 体自愿进场公开转让。
三、进场交易方式的适用情形
(二)进场协议转让的适用情形
2、自主协议转让 (2)出让方的国有或集体股东不是第一 大股东,转让所持有的股权的,根据公司章程, 经出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 可以进场协议转让。
三、进场交易方式的适用情形
(二)进场协议转让的适用情形
国有与其他主体参股设立的公司有按照公司法 自主决策的权力,虽然国有参股公司并非国有 控股,但由于公司含有国有权益,因而不能完 全自主决定交易行为,应当受到监督管理,在 进场交易的前提下,有权选择交易方式。
三、进场交易方式的适用情形
四、对贯彻实施细则的要求
与原实施细则相比,规定的 进场交易主体口径基本一致。
三、进场交易方式的适用情形
(一)进场公开转让的适用情形
除可以进场协议转让的情形外,国有产权应 当进场公开转让。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 定,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 转让其所持有的股权应当进场公开转让。
二、修改的重点
明确了进 场交易的 不同方式
新实施细则将进场交易分为进 场公开转让和进场协议转让,在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通 过设立两种进场交易通道,以满足 “应进”和“能进”等各类交易主 体对产权交易市场的不同需求。
二、修改的重点
明确了进 场交易的 不同方式
进场公开转让也称挂牌交易, 是指产权转让主体在履行相关决策 或批准程序后,通过产权交易市场 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公开竞价转让 企业国有产权的交易方式。
明确了进 场交易的 不同方式
二、修改的重点
明确了进 场交易的 不同方式
(2)扩大能进则进,进则规范 积极鼓励各类产权通过产权交易 市场,以市场化的方式来完成交易。 产权交易机构要通过不断创新业务以 适应企业的不同需求,并通过产权交 易机构和会员的市场化运作,不断扩 大能进则进的范围。
二、修改的重点
二、修改的重点
对委托代理 制作了进一 步完善
(1)进场公开转让 产权交易采取进场公开转 让的,出让方、各意向受让方 应当分别委托不同的经纪会员。 经纪会员在同一宗进场公开转 让项目中,不得同时接受出让 方和受让方的委托。
二、修改的重点
对委托代理 制作了进一 步完善
(2)进场协议转让 产权交易采取进场协议转让的, 出让方和受让方可以委托同一个经 纪会员,也可以分别委托不同的经 纪会员。
一、修改的背景
二、修改的重点
三、进场交易方式的适用情形
四、对贯彻实施细则的要求
四、对贯彻实施细则的要求
(一)认真学习
产权交易机构、经纪会员、拍卖会员应当 主动地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和《企业国 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要树立使命感和责任 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加强内部管理,真正做 到交易过程的公开透明,维护市场诚信,努力 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成为高效、诚信、规范、 透明的资本市场。
2、消除对进场交易只
增加成本和程序的误解,
不断提升进场交易的增
值幅度和规范力度。
一、修改的背景
二、修改的重点
三、进场交易方式的适用情形
四、对贯彻实施细则的要求
二、修改的重点
明确了进 场交易的 不同方式
进场交易最基本的目的在于规 范交易行为,保证交易的公平性和 交易价格的公允性,防范私下交易 的风险。
三、进场交易方式的适用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17条中明确了控 股股东的含义,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 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 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 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 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 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 东。
2009年上半年,市国资委、市工 商局、市产管办对《上海市产权交易市 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对 进场交易方式及适用情形、国有股东的 职责及其他行为主体的要求等方面作了 进一步梳理与明确,并根据《企业国有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对相关的交易程 序和规范要求作了相应调整。
一、修改的背景
二、修改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