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规模分级和分级指标 6
与公共图书馆建筑设计要求相适应。
图书馆规模类型 藏书量 小型图书馆 20万册以下 中型图书馆 20-80万册 大型图书馆 80-500万册 特大型图书馆 500万册以上 鲍家声主编的《图书馆建筑设计手册》(中国建 筑工业出版社,2004年12月出版)
规模分级和分级指标 7
规模分级和分级指标 2
我国现行的公共图书馆分级形式
按行政级别分级的形式 按大、中、小型分级的形式 评估定级的方式 总馆-分馆的分级形式
规模分级和分级指标 3
按照其主管部门的行政级别确定建设 规模、面积——是目前我国公共图书 馆建设的主要特点 建设主体明确; 显失公平,不符合普遍均等的原则; 建设资金负担与主体不符;
一、公共图书馆建设的里程碑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规范政府规划、决策、建设公共图书 馆的行为 公共图书馆建设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公共图书馆建设走上了法制的轨道
(一)我国公共图书馆建设规范化 历程——五个阶段
无法可依的阶段(1949-1986年); 建设部、文化部《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1987 年制定,1999年修订) 文化部《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1995 2003年) 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建设标准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建设部、 文化部《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图 书馆建设标准》(2008年)
图书馆建设实务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主要指标分析及应用
2008年6月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主要指标分析及应用
北京市人民政府文化顾问 北京市图书馆协会理事长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编制组成员 冯守仁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作者:办公室]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市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2008年11月1日前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促进公共图书馆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决策科学化与管理规范化,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标准、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建标[2005]19号)编制《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党和国家有关发展图书馆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管理的方针政策,立足中国现实,参考国际标准,功能优先,经济适用,使图书馆建筑能够满足体现现代图书馆理念的图书馆服务活动的开展。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确定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的规模分级和项目构成,给出了公共图书馆的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控制指标,提出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选址、总体布局的原则要求,明确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的主编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0),主编单位是中国图书馆学会,批准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防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编制组成员:组长:詹福瑞执笔人:李国新、冯守仁、朱为振起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邓菊英、尹岚宁、冯守仁、刘志学、朱为振、李国新、汤更生、张广钦、洪森、富平、程亚男2007年11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规模分级、项目构成与选址 (5)第三章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 (7)第四章总体布局与建设要求 (10)第五章建筑设备 (12)附录一公共图书馆用房项目设置表 (13)附录二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用词用语说明 (16)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17)第一章总则 (18)第二章规模分级、项目构成与选址 (21)第三章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 (25)第四章总体布局与建设要求 (29)第五章建筑设备 (3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建设项目的决策水平,加速公共图书馆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以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用图书馆的权利,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知识、信息和文化需求,依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政策,制定本标准。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社区体育设施用地指标

注:①表中服务人口指小型馆所在城镇或服务片区内的规划总人口。
②表中用地面积为单个小型馆建设用地面积。
注:①表中服务人口指中型馆所在城镇或服务片区的规划总人口。
②表中用地面积为单个中型馆建设用地面积。
注:①表中服务人口指大型馆所在城市的规划总人口。
②表中用地面积是指大型馆建设用地(包括分2处建设)的总面积。
③大型馆总藏书超过1000万册的,可按照每增加100万册藏书,增补建设用地5000㎡进行控制。
注:大型馆覆盖的4.0km服务半径内不再设置中型馆;大、中型馆覆盖的2.0km服务半径内不再设置小型馆。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分级面积指标表6.0.1
注:①较大人口规模的指标均包含较小人口规模的指标。
②在30000-50000人规模的社区中宜集中设置一处社区体育中心,其面积指标为10300-13600 m²(室
外)和3600-4900 m²(室内),已包含在本表的指标中。
③当室外项目设置于室内时,用地面积指标相应减少,室内建筑面积指标相应增加,反之亦然。
注:备注中所指较大规模的的场地面积指标是指按照单项用地指标中的上限取值。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建设项目的决策水平,加速公共图书馆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以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用图书馆的权利,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知识、信息和文化需求,依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投资水平的全国性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图书馆。
街道、乡镇、新建居民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公共图书馆事业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公共图书馆建设属于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纳入政府投资计划。
第五条公共图书馆建设应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文化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以人为本,科学规划,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环保节约,以大型图书馆为骨干,以中小型图书馆为基础,立足于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
第六条公共图书馆应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则进行建设。
第七条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宜一次规划建成。
投资确有困难的可分期实施,并留有发展余地。
第八条公共图书馆的改建或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场地和设施。
第九条公共图书馆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其他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规模分级、项目构成与选址第十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图书馆规模,应以服务人口数量和相应的人均藏书量、千人阅览座席指标为基本依据,兼顾服务功能、文献资源数量与品种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
服务人口是指公共图书馆服务范围内的常住人口。
第十一条公共图书馆分为大型馆、中型馆、小型馆。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文化部关于批准发布《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建标【2008】74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委、局)、国土资源厅(局)、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文化局:根据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文化部“关于申请组织编制《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等三项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编制的《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业经有关部门会审,见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指标予以发布,自2008年6月1日起实行。
本建设用地指标实施的监督管理,有国土资源部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文化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008年4月16日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适应我国文化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促进公共图书馆建设和节约集约用,制定本指标。
第二条本指标是编制和审批公共图书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其建设用地规模的依据,是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初步设计文件、核定和审批建设用地面积的尺度;也是城市规划确定公共图书馆发展用地的依据。
第三条本指标适用于公共图书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以及公共图书馆的规划布局。
规模较小的县、街道、社区或村镇图书馆建设可参照本指标执行。
第四条公共图书馆项目建设用地,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按照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统筹兼顾,精心规划、设计,切实做到科学合理、节约用地。
第五条公共图书馆项目建设用地,除执行本指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第六条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应综合考虑所在城镇服务人口规模、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自然环境条件等特点,合理确定中的规模和服务半径。
(完整版)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促进公共图书馆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决策科学化与管理规范化,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05﹞19号)编制《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党和国家有关发展图书馆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管理的方针政策,立足中国现实,参考国际标准,功能优先,经济适用,使图书馆建筑能够满足体现现代图书馆理念的图书馆服务活动的开展。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确定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的规模分级和项目构成,给出了公共图书馆的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控制指标,提出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选址、总体布局的原则要求,明确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的主编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0),主编单位是中国图书馆学会,批准部门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建设项目的决策水平,加速公共图书馆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以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用图书馆的权利,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知识、信息和文化需求,依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投资水平的全国性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图书馆。
街道、乡镇、新建居民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公共图书馆建设属于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第五条公共图书馆建设应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文化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以人为本,科学规划,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环保节约,以大型图书馆为骨干,以中小型图书馆为基础,立足于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8]74号)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8]74号)](https://img.taocdn.com/s3/m/433f1e9d51e79b8968022648.png)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2007年北京(建标[2008]74号)编制说明《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是根据原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和文化部《关于请组织编制<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等三项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精神,按照原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编制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1989]国土[建]字第169号)的规范要求,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公共图书馆建设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了大量的现状建设统计资料,总结了我国公共图书馆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参照国内外公共图书馆建设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经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形成了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共分四章:总则、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基本术语和建设用地指标。
本建设用地指标为初次编制,在施行过程中,请各有关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发现有需要修改及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反馈至文化部计划财务司(地址: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0),以便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007年8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 (2)第三章基本术语 (3)第四章建设用地指标 (4)第一节分类与用地构成 (4)第二节设置与选址原则 (4)第三节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5)附录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用词用语说明 (8)附加说明 (9)附件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条文说明 (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适应我国文化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促进公共图书馆建设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定本指标。
第二条本指标是编制和审批公共图书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其建设用地规模的依据;是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初步设计文件,核定和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尺度;也是城市规划确定公共图书馆发展用地的依据。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

二、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建设指 标体系
(一)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规 模分级和分级指标
千人拥有公共图书馆面积指标
千人拥有公共图书馆面积(㎡/千人)指 标,是指每一千服务人口需要的公共 图书馆建筑面积, 用于根据其服务人口数量计算和确定 其建筑规模和面积。 设定的指标为:5-27㎡/千人
人均藏书量指标
人均藏书量(册/人)即人均拥有公共 图书馆藏书,是指在一个行政区域内 各级公共图书馆藏书总和的人均数。 是计算藏书量、藏书区使用面积的依 据 设定指标为: 0.6~1.5册/人
《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 三章17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 第三章 建设用地指标 第一节 分级分类与设置原则 第二节 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二) 作用
是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 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投资水平的全国性统一 标准; 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 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 是有关部门审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项 目初步设计和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用地指标》还是编制城乡规划确定公共图 书馆、文化馆发展用地的依据。
4、合理布局和服务半径——公 共图书馆
服务半径:大型馆:9公里; 中型馆:6.5公里;小型馆:2.5公里。 大型馆覆盖的6.5km服务半径内不再设 置中型馆; 大、中型馆覆盖的2.5km服务半径内不 再设置小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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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2007年北京编制说明《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是根据原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和文化部《关于请组织编制<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等三项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精神,按照原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编制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1989]国土[建]字第169号)的规范要求,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公共图书馆建设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了大量的现状建设统计资料,总结了我国公共图书馆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参照国内外公共图书馆建设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经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形成了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共分四章:总则、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基本术语和建设用地指标。
本建设用地指标为初次编制,在施行过程中,请各有关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发现有需要修改及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反馈至文化部计划财务司(地址: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0),以便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007年8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 (2)第三章基本术语 (3)第四章建设用地指标 (4)第一节分类与用地构成 (4)第二节设置与选址原则 (4)第三节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5)附录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用词用语说明 (8)附加说明 (9)附件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条文说明 (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适应我国文化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促进公共图书馆建设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定本指标。
第二条本指标是编制和审批公共图书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其建设用地规模的依据;是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初步设计文件,核定和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尺度;也是城市规划确定公共图书馆发展用地的依据。
第三条本指标适用于公共图书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以及公共图书馆的规划布局。
规模较小的县、街道、社区或村镇公共图书馆建设可参照本指标执行。
第四条公共图书馆项目建设用地,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按照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统筹兼顾,精心规划、设计,切实做到科学合理、节约用地。
第五条公共图书馆项目建设用地,除执行本指标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第六条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应综合考虑所在城镇服务人口规模、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自然环境条件等特点,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和服务半径。
第七条公共图书馆建设,应纳入城市公共文化设施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
第八条公共图书馆的布局,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可能结合城市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活动空间综合布置。
第九条公共图书馆的总平面布置,在满足服务功能和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
第十条公共图书馆的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场地和设施,减少新增用地;因条件所限无法扩建,确需异地新建的,应保留原馆的使用性质不改变。
第十一条用地十分紧张的城市或山地城市,公共图书馆的用地面积应适当减少。
第三章基本术语第十二条公共图书馆:指由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兴办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图书馆,是具有文献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存储、传播、研究和服务等功能的公益性文化与社会教育设施。
第十三条服务半径:指读者到达公共图书馆的最远直线距离。
第十四条服务人口:指公共图书馆向社会开放、提供文献信息资料借阅、大众文化传播等日常公益性服务的人口数量,即公共图书馆服务范围内的人口总数。
第十五条公共图书馆体系:由若干不同规模公共图书馆构成的,能够提供实用、便捷、高效服务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
第四章建设用地指标第一节分类与用地构成第十六条公共图书馆的分类: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分为大型馆、中型馆和小型馆。
大型馆:指服务人口150万(含)、建筑面积20000㎡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其主要功能为文献信息资料借阅等日常公益性服务以及文献收藏、研究、业务指导和培训、文化推广等。
中型馆:指服务人口20~150万、建筑面积4500~20000㎡的公共图书馆,其主要功能为文献信息资料借阅、大众文化传播等日常公益性服务。
小型馆:指服务人口5~20万(含)、建筑面积1200~4500㎡的公共图书馆,其主要功能为文献信息资料借阅、大众文化传播等日常公益性服务。
第十七条公共图书馆用地:主要包括公共图书馆建筑用地、集散场地、绿化用地及停车场地。
第二节设置与选址原则第十八条公共图书馆的设置原则:公共图书馆应符合表1的要求,逐步发展成为公共图书馆体系。
大型馆覆盖的6.5km服务半径内不应再设置中型馆;大、中型馆覆盖的2.5km服务半径内不应再设置小型馆。
公共图书馆的设置原则表1第十九条公共图书馆的选址:公共图书馆应选址在人口集中、公交便利、环境良好、相对安静的地区,同时满足各类公共图书馆合理服务半径的要求。
第三节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第二十条小型馆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小型馆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22表中用地面积为单个小型馆建设用地面积。
第二十一条中型馆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2表中用地面积为单个中型馆建设用地面积。
第二十二条大型馆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
2表中用地面积是指大型馆建设用地(包括分2处建设)的总面积;3大型馆总藏书超过1000万册的,可按照每增加100万册藏书,增补建设用地5000㎡进行控制。
第二十三条公共图书馆停车场地包括自行车停车和机动车停车。
自行车停车:宜达到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2个车位的标准。
机动车停车:小型馆原则上不设置机动车停车场。
大、中型馆的机动车停车,应以利用地下空间为主;确需设置地面停车场的,其用地不得超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
附录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用词用语说明一、本建指标执行时,对要求严格的条文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附加说明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鹿勤张全徐会夫张永波杜宝东王纯高世明附件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条文说明目录第一章总则 (13)第二章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 (15)第三章基本术语 (17)第四章建设用地指标 (18)第一节分类与用地构成 (18)第二节设置与选址原则 (18)第三节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21)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条阐明了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制订的目的。
(1)公共图书馆的建设是我国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也是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合理需求,因此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保障公共图书馆建设能够合理、规范地利用土地,制定本指标。
(2)我国是土地资源短缺、人口众多的国家,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因此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科学有效、节约集约地利用土地。
第二条本条说明了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的作用。
根据【1989】国土【建】字第169号《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编制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第四条的规定:“建设用地指标是指在平均先进的生产工艺、规划设计、技术经济水平和通常的场地条件下,一个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所需占用的额定土地面积”以及《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预留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用地定额指标,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依照法定程序审批。
”因此,本指标既要考13虑公共图书馆确定单项设施建设用地规模的需要,同时也要考虑城市规划落实其建设用地的需要。
指标考虑了我国公共图书馆建设的现状基础和未来的发展需求与趋势,综合了服务人口、服务半径等因素的影响,以满足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审初步设计文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和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以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规划落实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的需要,促使公共图书馆的规划、建设达到节约土地、合理布局、提高服务水平的目的。
第三条本条界定了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的适用范围。
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本指标适用于公共图书馆的规划与建设,包括其新建、改建与扩建工程,同时适用于公共图书馆的规划布局。
本指标不涉及国家图书馆,学校图书馆、科研及专业图书馆等非公共图书馆;不涉及服务人口不足5万的县图书馆、街道及社区图书馆、乡镇及村图书馆等规模较小、不需独立建设用地的图书馆。
这些图书馆的建设可以参照本指标执行,也可以与其他文化建筑联合建设。
第四~五条这2条明确了本指标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关系。
本指标已考虑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执行时应注意协调,避免发生矛盾。
14第二章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第六条不同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自然条件、民族与传统习惯不同,对公共图书馆的建设需求也会有所差异。
公共图书馆是为公众提供文献信息资料借阅、大众文化传播等日常公益性服务的场所,因此其建设规模应与人口规模配套。
但人口的分布并不均匀,且通常读者所承受的出行距离和出行时间是有限的,因此公共图书馆的设置还应考虑服务半径,以保证读者在适宜的出行时间内到达。
第七条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十四条指出:“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使用国有土地的,经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预留地或者改变其用途”、“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预留地的,应当依法调整城乡规划,并依照前款规定重新确定建设预留地。
重新确定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预留地不得少于原有面积。
”公共图书馆是公益性文化设施,是政府向社会提供的公共物品,因此其建设用地应纳入城市公共文化配套设施并通过城市规划加以落实。
第八条节约用地的措施。
结合城市文化广场、公共绿地等城市公共活动空间设置公共图书馆,可以借用这些公共空间作为公共图书馆的读者交通集散空间和绿化交往空间,以利于城市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