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巡查工作制度
巡察 制度

巡察制度一、总则巡察制度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内部的规范管理,提高公司的执行力和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巡察工作,包括巡察目的、巡察范围、巡察方式、巡察内容等方面。
二、巡察目的1. 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标准进行。
2. 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工作的改进和完善。
3. 收集员工对公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相关部门,促进公司工作的改进和创新。
三、巡察范围1. 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情况。
2. 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
3. 公司资源使用情况,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
4. 公司工作环境、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情况。
四、巡察方式1. 定期巡察:公司应定期组织巡察工作,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
2. 不定期巡察: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不定期进行巡察工作。
3. 专项巡察:针对特定问题或事项,可进行专项巡察。
4. 交叉巡察:各部门之间可进行交叉巡察,互相学习、互相监督。
五、巡察内容1. 工作完成情况:检查工作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是否存在延期、遗漏等问题。
2. 工作质量情况:检查工作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差错、疏漏等问题。
3. 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操作、不规范行为等问题。
4. 资源使用情况:检查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浪费、不合理使用等问题。
5. 工作环境情况:检查工作环境、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情况,是否存在不良状况、安全隐患等问题。
6. 员工意见收集:了解员工对公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相关部门,促进公司工作的改进和创新。
六、巡察程序1. 制定计划: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巡察工作计划。
2. 组织人员:根据工作计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巡察工作。
3. 开展巡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巡察工作。
4. 问题反馈:发现问题的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反馈,并要求其整改。
巡视巡察安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巡视巡察工作,确保巡视巡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保障巡视巡察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巡视巡察机构和参加巡视巡察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巡视巡察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安全第一,责任到人;(三)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四)加强教育,提高警惕。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巡视巡察工作安全责任实行分级负责制。
(一)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视巡察工作的总体安全;(二)巡视巡察办负责组织实施巡视巡察工作的具体安全;(三)巡视巡察组负责组内成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
第五条巡视巡察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二)熟悉巡视巡察工作业务,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巡视巡察工作;(四)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巡视巡察工作人员在巡视巡察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定:(一)不得泄露巡视巡察工作秘密;(二)不得擅自行动,必须服从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视巡察办的安排;(三)不得携带与巡视巡察工作无关的物品;(四)不得擅自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馈赠、宴请等;(五)不得在巡视巡察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七条巡视巡察工作前,应当进行安全评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安全措施和责任。
第八条巡视巡察工作人员在巡视巡察工作中,应当采取以下安全措施:(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二)注意个人物品保管,防止被盗、遗失;(三)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四)注意个人健康,防止传染病传播;(五)注意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六)注意个人安全,防止意外伤害。
第九条巡视巡察工作期间,应当设立安全联络员,负责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第十条巡视巡察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工作制度。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一条巡视巡察工作中发生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一)立即组织救援,救治受伤人员;(二)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三)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四)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伤亡人员家属的合理诉求。
公司巡察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巡察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监督,发挥巡察在公司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公司巡察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巡察是指公司内部监督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发现和预防问题,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和透明度,确保公司运行稳定、合规。
第三条公司巡察工作由公司董事会主持,由公司巡察组织负责具体实施,巡察小组根据公司的规定进行巡察工作。
第四条公司巡察工作必须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保证巡察工作的公正性、公开性和时效性。
第五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义务配合公司巡察工作,如实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信息。
第六条公司巡察工作的结果应当得到公司领导层的高度重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责任。
第二章巡察组织第七条公司设立巡察组织,由公司董事会委托巡察组织负责公司巡察工作,巡察组织应当独立运作,不受其他部门干扰。
第八条巡察组织的成员应当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经过培训后方可参与巡察工作。
第九条巡察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巡察程序,确保巡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结果的准确反映。
第十条巡察组织应当制定年度巡察计划,明确巡察的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合理安排巡察工作的时间和资源。
第十一条巡察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巡察报告和整改措施跟踪制度,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和追责。
第三章巡察程序第十二条公司巡察工作应当实行定期轮换制度,避免形成利益集团和腐败团伙。
第十三条巡察小组应当按照公司巡察程序,制定巡察方案,明确巡察的目标和范围,科学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巡察小组在巡察中应当主动与被巡察对象沟通,尊重被巡察对象的合法权益,公正客观地进行调查和核实。
第十五条巡察小组应当及时形成巡察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巡察过程、发现的问题、整改建议等。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制定巡察报告审核程序,由公司领导层对巡察报告进行审核,确定整改方案和责任追究措施。
第四章巡察工作的监督第十七条巡察工作的监督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对巡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公司巡察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
公司巡视巡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治理,提高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公司各项政策法规得到有效执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组织及其所属单位。
第三条公司巡视巡察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巡视巡察工作严肃认真、规范有序、务实高效。
第二章巡视巡察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视巡察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视巡察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和协调服务。
第六条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巡视巡察工作计划、方案和实施细则;(二)组织开展巡视巡察工作,包括巡视巡察组组建、人员选派、巡视巡察对象确定等;(三)对巡视巡察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协调指导和督促落实;(四)对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五)对巡视巡察工作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运用。
第三章巡视巡察对象与内容第七条巡视巡察对象为公司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
第八条巡视巡察内容主要包括:(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公司执行情况;(二)公司决策部署和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四)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情况;(五)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生产经营、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情况;(六)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巡视巡察程序第九条巡视巡察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巡视巡察方案;(二)组建巡视巡察组;(三)开展巡视巡察;(四)形成巡视巡察报告;(五)提出整改建议;(六)跟踪整改落实。
第十条巡视巡察组在巡视巡察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秘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第五章巡视巡察结果运用第十一条巡视巡察结果作为公司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奖惩问责的重要依据。
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制度

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推动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督促移交事项的办理,提高巡察成果运用成效,根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巡察工作管理办法》、《*********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聚焦问题、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在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巡查整改监督工作实行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统筹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问责,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参与,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的联动工作机制。
第四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一)监督检查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和移交事项的办理情况;(二)发现和了解新的问题线索;(三)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
第五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采取回访监督和日常监督两种方式。
回访监督由巡察组负责。
按照“谁巡察、谁回访”的要求,相关巡察组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对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监督。
日常监督由巡察办负责。
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后,巡察办负责对巡察整改情况,特别是对被巡察单位整改遗留问题、未办结的巡察移交事项及巡察组回访监督中新发现的问题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适时进行监督。
第六条巡查整改监督采取的方式方法(一)电话催办、函询;(二)召开会议;(三)个别谈话、约谈;(四)调阅复制相关资料;(五)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六)实地调研、暗访;(七)接受职工群众举报;(八)经领导小组同意的其他方式方法。
第七条巡查整改监督的基本程序(一)建立日常监督台账。
巡察办对巡察组报送备案的巡查整改事项及巡察组回访监督中新发现问题和移交事项进行梳理分类、登记编号,建立日常监督台账。
(二)立项报批。
根据日常监督事项,制定监督方案,明确监督方式、步骤和要求等,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三)监督了解情况。
按照“一般事项催报监督、重要事项专项监督、重大事项联合监督”的要求,对一般性监督事项,可通过电话催办、发函催办等形式督促被巡察单位按期如实上报办理情况和结果;针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问题事项,可以采取专项监督的方式进行;对一些涉及公司全局性、系统性的复杂事项,巡察办可以会同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监督。
单位巡视巡察工作制度

单位巡视巡察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规范巡视巡察行为,保证巡视巡察任务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视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主要任务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问题的整改和治理能力的提升。
第三条巡视巡察工作要坚持政治巡视巡察的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严明纪律,确保巡视巡察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巡视巡察工作由单位党组织统一领导,设立专门的巡视巡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巡视巡察工作。
二、巡视巡察任务第五条巡视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巡视巡察工作要重点关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
三、巡视巡察程序第七条巡视巡察工作按照计划、准备、实施、报告、整改等阶段进行。
第八条单位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巡视巡察工作计划,确定巡视巡察对象和任务,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巡视巡察组在开展巡视巡察工作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准备,包括了解被巡视巡察单位的基本情况,制定巡视巡察方案,确定巡视巡察重点,组成巡视巡察组等。
第十条巡视巡察组在实施巡视巡察工作中,应当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谈话了解、民主测评、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确保巡视巡察工作的全面、客观、公正。
第十一条巡视巡察组在巡视巡察结束后,应当及时向单位党组织报告巡视巡察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
第十二条被巡视巡察单位应当认真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单位党组织应当加强对被巡视巡察单位的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四、巡视巡察纪律第十三条巡视巡察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巡视巡察工作纪律,保持清正廉洁,不得利用巡视巡察工作的便利谋取个人利益。
公司巡察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监督,确保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巡察工作,包括巡察的组织、实施、监督、整改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巡察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巡察工作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二)客观公正原则:巡察工作应客观、公正、公平,确保巡察结果的真实性;(三)全面深入原则:巡察工作要全面覆盖,深入剖析,不留死角;(四)严肃认真原则:巡察工作要严肃认真,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巡察工作。
第五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巡察工作计划;(二)审议巡察报告;(三)决定巡察整改措施;(四)监督巡察整改落实;(五)其他巡察相关事宜。
第六条公司设立巡察组,负责具体实施巡察工作。
第七条巡察组的主要职责:(一)根据巡察工作计划,制定巡察方案;(二)组织实施巡察工作,收集、整理、分析有关资料;(三)撰写巡察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四)参与巡察整改工作;(五)其他巡察相关事宜。
第三章巡察内容与方式第八条巡察内容:(一)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职责情况;(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三)公司财务、资金管理情况;(四)公司项目管理情况;(五)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情况;(六)其他需要巡察的内容。
第九条巡察方式:(一)查阅资料:查阅公司相关文件、资料、报表等;(二)访谈:与公司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员工等进行访谈;(三)现场调查:对公司相关场所、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四)其他巡察方式。
第四章巡察报告与整改第十条巡察组完成巡察工作后,应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巡察报告。
第十一条巡察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巡察工作概况;(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三)整改意见和建议;(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企业巡察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部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工作规范、高效、公正,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巡察人员的管理,包括巡察组成员、巡察工作负责人和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
第三条企业巡察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群众路线,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巡察组成员职责:1. 负责巡察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调查了解、收集证据、撰写报告等;2. 严格遵守巡察纪律,保守工作秘密;3. 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4. 对被巡察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跟踪监督。
第五条巡察工作负责人职责:1. 组织、协调、指挥巡察工作;2. 对巡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巡察工作质量;3. 对巡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4. 对巡察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
第六条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1. 负责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后勤保障;2. 负责巡察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3. 负责巡察工作的宣传报道;4. 负责巡察工作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选拔与培训第七条巡察组成员的选拔:1. 巡察组成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2. 巡察组成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3. 巡察组成员应经过企业内部选拔或外部招聘,并经企业党委批准。
第八条巡察人员的培训:1. 新选任的巡察人员必须参加企业统一组织的巡察业务培训;2. 巡察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参加各类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3. 企业应建立巡察人员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情况。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九条巡察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1. 严守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领导;2. 严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3. 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4. 严守廉洁纪律,坚决反对腐败;5. 严守保密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第十条巡察人员违反上述纪律,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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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巡查制度(试行)
为加强公司各部门、单位及员工行为规范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依据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巡查的内容
1、检查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检查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3、检查一线生产安全及文明生产等作业行为的规范情
况;
4、检查市场营销、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不规范的交易
行为;
5、检查营销合同的执行情况;
6、检查厂内安全管理、生活区卫生文明管理的情况;
7、受理各部门或公司员工的投诉,调解各类矛盾与纠
纷;
8、检查公司办公会布置的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9、检查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三、巡查的方式
公司采取日常巡查与定期巡查、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
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据巡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
要开展巡查。
对重要检查事项的具体时间和具体内容,公司行
政部可按照总经理的要求,提前告知巡查对象。
定期巡查:原则上安排每周一次检查;
暗查:由公司领导安排人员(可邀请客户参与)对公司
重点工作环节或特殊岗位进行暗查。
四、巡查的组织与分工
1、公司成立巡查工作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
司副总经理任常务副组长,行政部经理任副组长,财务部、
生产部、技术部、警卫室负责人为成员。
行政部经理具体负责巡查的组织安排,以及按照巡查工作小组的决定对检查后的整改处理措施督促相关人员落实到位。
2、公司各部门、单位及全体员工有义务配合公司巡查工作小组检查工作。
3.必要时公司可以组织其它部门经理一起参与检查。
五、巡查的工作流程
1、单位自查。
在接到公司巡查工作通知后,相关单位
应根据要求及时开展自查,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
必要时应
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并提前报公司行政部。
2、巡查组现场检查
(1)、听取巡查对象的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资料、
视察现场;
(2)、检查人员将检查到的情况进行记录,并请责任
人进行签字或口头确认;
(3)、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当面指正,并协助责任人立
即改正或限期进行整改;
3、情况汇总与通报。
对照巡查内容与要求,对巡查对
象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价,经巡查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形成《巡查通报》,经总经理签发后,发到各部门,必要时并在
公示栏张贴公示。
《巡查通报》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
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评价、检查结果的处理等内容。
对工作不达标的通报,要明确限期整改的时间,并在下
次检查中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4、整改处理。
(1)对于发现的问题,属于巡查对象自身管理问题,责
成巡查对象进行整改,必要时应向公司行政部报送有关整改
材料;属于公司体制、机制性问题,充分听取巡查对象提出改
进意见和建议,交公司办公会研究。
(2)对于先进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要宣传表
彰。
(3)对行为表现与业务工作达不到要求者,如情节轻微,以教育为主,责令改正;如有重大失职或违纪行为,造成恶
劣影响、或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公司将按照有关管理制
度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公司将报请相关司法部门依法
处理。
六、巡查工作的要求
1、巡查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并对巡查
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使巡查工作真正起到及时发现问题、圆满解决问题、积极预防问题的效果。
对不如实反映巡查情况或包庇过失行为的人员,要追究相应责任。
2、巡查对象和有关人员要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对弄虚
作假,阻碍、拒绝配合巡查组工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3、除出现危及安全的重大隐患必须及时处理等紧急情况外,巡查工作不能影响各单位正常工作以及生产经营正常运行。
4、巡查制度是加强公司制度化建设的新举措,公司上下要统一认识,认真探索实践,不断完善巡查工作的形式,规范巡查工作程序,以形成常态、长效、科学的巡查工作机制。
七、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公司巡查情况记录表
2013年 6月 26日
江西大华管桩有限公司
巡查情况记录表
巡查时间巡查对象
巡查人员
巡查事项。
(内容)
勘查
的情况
正在解决的
问题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