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

合集下载

延期申报、不能收汇申报

延期申报、不能收汇申报

(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
口货物报关单; (七)有关政府部门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未出具 出口退(免)税申报所需凭证资料; (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延期申报
二、办理时间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在2019年4月18日前向主管退税部 门(外贸企业到第二税务分局,生产企业到各主管税务局) 提出延期申请
延期申报
1
2 3
受理范围
不能收 汇申报
办理时间
办理方式
4
办理流程
不能收汇申报
前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关于出口企业申 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第五条的规定,出口 企业或其他单位可在2019年4月18日前向主管退税机关提出 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
延期申报
延期申报
(四)综合服务平台正式申报 在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申报退税”→“出口退(免)税申 报”→“电子信息业务申报” →“延期申报数据申报”→“待确认申报 数据” 上传电子数据包进行申报并确认申报。
延期申报
延期申报
(五)提交纸质资料
数据上传后,出口企业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到主管退税部门(外贸企 业到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生产企业到主管税务局)提交延期申请 的纸质资料。 1.《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从系统打印) 2.延期申报具体举证资料
延期申报
1.所属期:建议填写“201812”。 2.序号:本申报批次的第几条数据,如0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01、0002……。
3.进货凭证号:进货凭证号码
4.报关单号:申报延期的报关单号。 5.代理证明号:申报延期的代理出口证明。

出口退税规范2.0版表证单书归纳

出口退税规范2.0版表证单书归纳

《出口货物劳务放 第二十九条 受理出口企业声明。申报受理岗受理出口企业提交的《出口货物劳务放弃退(免)
弃退(免)税声明 税声明》《出口货物劳务放弃免税权声明表》和《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声明》,将电子数据读

入审核系统,当场将受理结果反馈给出口企业。
《放弃适用增值税 零税率声明》
第二十九条 受理出口企业声明。申报受理岗受理出口企业提交的《出口货物劳务放弃退(免)税 声明》《出口货物劳务放弃免税权声明表》和《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声明》,将电子数据读入 审核系统,当场将受理结果反馈给出口企业。
《出口卷烟未申报 免税核销及不予免 税核销情况表(已 出口部分)》
第八十条 传递其他出口信息。在每年5月15日后,对上年度海关已核销但未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 明核销的手(账)册,通过审核系统提取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数据,传递至出口企业的主管税务机 关征税部门,由其对出口企业按照规定补征税款。 按月通过审核系统统计卷烟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免税核销,以及经审核不予免税核销等 情况,填制《出口卷烟未申报免税核销及不予免税核销情况表(已出口部分)》(附件21)和《 已免税购进卷烟不予免税核销情况表(未出口部分)》(附件22),连同经审核确认的《出口卷 烟免税核销申报表》,一并传递给卷烟出口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征税部门,由其对卷烟出口企业 按照有关规定补征税款。
《不适用出口退 (免)税政策出口 信息明细表》
第四十四条 传递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出口信息。审核岗发现出口企业的出口业务不适用出 口退(免)税政策且未包含在系统自动生成的《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出口信息明细表》内 的,自发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审核系统填写《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出口信息明细表 》,传递至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

八 、试 点 纳税 人 取 得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资 格 后,发 生 增 值税偷税、 骗 取 出口 退 税 和虚 开 增值 税 扣税 凭 证 等 行为 的,主 管 税 务机 关可以对 其 实行 不少于 6个月的纳税 辅 导期管 理 。
九 、本 公 告 自2 0 1 3年 8月 1 日起施 行 。( ( 国家 税 务 总局关 于 北 京 等 8省 市 营业 税 改 征 增值 税 试 点增 值 税 一 般 纳税 人 资 格
国家税务总局
( 财税 f 2 0 1 3 ] 3 7 号) 、 增 值 税一 般 纳税 人资 格 认定 管理 办 法》 ( 国
家税 务 总局令 第 2 2号 ) ,现就 营 业税 改 征 增值 税 ( 以下简 称 营
关 于 出 口企 业 申报 出 口货 物 退 ( 免 ) 税 提 供 收 汇资 料有 关 问 题 的公 告
税务 局 根 据 国家税 务 总局 令 第 2 2号 和本 公 告 制定 ,并报 国家 税务 总局备 案。 六、试 点实施 后,试 点纳 税人 应按 照国家 税务 总局令 第 2 2 号 及 其 相关 规 定,办 理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资 格 认 定。按 营 改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增 值税 一 般 纳 税 人 资 格 认 定 具 体 办 法由试点 地 区 省,自治区、直 辖 市 和计 划 单列 市 国家
、 ( 《 国家外 汇 管理 局 海 关总署 国家 税务 总 局关 于货 物 贸易 外 试 点纳 税 人,应 按照 本公 告 规 定 办 理 增值 税 一般 纳税 人 资 格 号 )
认 定。
免 )税提 供收 汇 资 二、 除 本公告 第 三条 规 定的情 形外, 营改增 试 点实施 前 ( 以 的有关 规定 ,现 将出口企 业申报出口货物 退 ( 下 简称 试 点实 施 前 )应 税 服 务 年销 售 额 满 5 0 0万 元 的试 点纳 料 的有 关问题 公 告 如下 : 税 人 ,应 向国税 主管 税 务 机 关 ( 以下 简称 主管 税 务 机 关)申请

关于出口不能收汇的操作说明

关于出口不能收汇的操作说明

挂历合同书一、合同的目的和背景本合同由甲方(以下简称“公司”)与乙方(以下简称“供应商”)就挂历的采购和供应事宜达成协议。

双方本着合作、互利的原则,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确保合同权益的实现。

二、合同条款1. 供应商同意按照公司的要求和标准为公司提供挂历商品,并确保货物的质量和交付时间。

供应商需在公司提出订单后2个工作日内确认订单,并按照约定的交付时间交付货物。

2. 公司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挂历进行检查和验收,并根据品质合格与否进行接收或者退回,供应商需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 供应商保证其提供的挂历商品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文件。

4. 供应商同意提供完整、真实和准确的挂历商品资料,包括产品介绍、规格、质量等信息,并在合同履行期间保证信息的更新和及时提供。

5. 公司有权在与供应商约定的交付时间内向供应商进行补货,并且不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6. 双方合作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货延迟或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应及时通知对方,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但需提供合理的证明文件。

7. 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挂历商品承担售后服务并保证产品的正常使用期内没有任何质量问题。

公司有权在出现质量问题时要求供应商立即更换或修理货物。

8.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共同维护合同的正常履行。

9. 本合同的期限为一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若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且未能在延期通知期限内履行,公司有权要求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订单金额的10%。

3. 若供应商提供的挂历商品质量问题严重或连续出现质量问题,公司有权中止合作并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保密条款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财务状况、客户名单和产品信息。

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

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

据 实 填 报
合计 / / / / 出口企业 兹声明以上申报无讹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经办人: 王五 财务负责人: 李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三 20XX 年 XX 月 XX 日 经办人: 负责人: 复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 / / / / 主管税务机关 / / / / /
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
纳税人名称:(公章)宁波 XXX 公司 海关企业代码:33XXXXXXXX 纳税人识别号:9133XXXXXXXXXXXXXX 出口 出口 货物 序号 发票 报关 号 单号 栏次 1 2 记出 口销 售帐 日期 3 出口销售额 币种 4 出口货物收汇情况 币种 12 金额 13 折合人 收入凭证 金融机 银行业务 金额 民币金 号码收汇 收汇日期 结汇方式 构代码 编号 额 日期 5 6 7 8 9 10 11 所属期: 20XX 年 XX 月 单位:元 非进口 非进 国家(地 口商 备 付汇 区) 折合人民 付汇 注 付汇人 国家 付汇原 币金额 (地区) 原因 因 14 15 16 17 18 19
表 单 说 明
1.若 1 张报关单对应的出口收入凭证超过两个的,应分行进行填写。 2.各商业银行的出口收入凭证上的银行业务编号名称不统一, 第 11 栏“银行业务编号”栏应填写出口收入凭证上的“业 务编号”或“我行业务编号”等。 3.在第 17 栏、第 18 栏填报原因说明的,应同时附送相关资料,如出口合

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操作指引

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操作指引

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操作指南一、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的范围需要进行不能收汇申报的出口货物范围是指出口企业2018年度自营出口的货物以及进入海关特殊区域的视同出口货物。

不包括出口劳务及零税率应税服务、易货贸易出口货物、委托出口货物及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

需要进行不能收汇申报的企业范围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的退(免)税申报需提供收汇资料的出口企业(以下简称重点管理企业)和第四条规定的退(免)税申报不需提供收汇资料的出口企业(以下简称非重点管理企业)。

二、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的时限在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三、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程序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由出口企业在申报系统发起,具体流程为“录入不能收汇数据-生成不能收汇数据-打印不能收汇报表”。

四、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操作说明(一)录入出口不能收汇申报数据重点管理企业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数据将在申报免抵退税或免退税电子数据时自动要求录入,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数据包含在免抵退税或免退税申报数据中。

非重点管理企业分别通过“生产企业申报系统操作向导-退税向导-外部数据采集-其他申报数据采集-出口不能收汇申报录入(已认定/未认定)”和“外贸企业申报系统操作向导-退税申报向导—外部数据采集-其他申报数据采集-出口不能收汇申报录入(已认定/未认定)”模块录入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数据。

【注意事项】重点管理企业录入时应选择“已认定”,非重点管理企业录入时应选择“未认定”。

(二)不能收汇申报数据生成重点管理企业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数据将在申报免抵退税或免退税电子数据时自动生成,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数据包含在免抵退税或免退税申报数据中。

非重点管理企业分别通过“生产企业申报系统操作向导-其他向导-生成其他业务数据-生成收汇申报数据(未认定)”和“外贸企业申报系统操作向导-其他向导-生成其他业务数据-生成收汇申报数据(未认定)”生成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数据,不能收汇申报数据生成在单独的文件夹中。

《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填写样例)

《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填写样例)
人民币/......
XX
XXX
XXX
中国/......
XXX(如实填写)
XXX(如实填写)
XXX
合计
/
/
/
/
/
/
/
/
/
/
/
XXX
/
/
/
/
/
出口企业
主管税务机关
兹声明以上申报无讹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经办人:XXX
经办人:
财务负责人:XXX
复核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
负责人:
(公章)
20XX年X月X日
年 月 日
【表单说明】
1.若1张报关单对应的出口收入凭证超过两个的,应分行进行填写。
2.各商业银行的出口收入凭证上的银行业务编号名称不统一,第11栏“银行业务编号”栏应填写出口收入凭证上的“业务编号”或“我行业务编号”等。
3.在第17栏、第18栏填报原因说明的,应同时附送相关资料,如出口合同等,出口合同号应填写在备注栏。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备注
币种
金额
折合人民币金额
收入凭证号码收汇日期
收汇日期
结汇方式
金融机构代码
银行业务编号
币种
金额
折合人民币金额
付汇人
付汇国家(地区)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
XXX
XXX
20XX年X月X日
人民币/......
XX

江苏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办理系统-操作手册

江苏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办理系统-操作手册

江苏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办理系统操作手册江苏省电子口岸有限公司目录1. 系统使用要求 (4)2. 用户注册及登陆 (4)3. 生产型出口企业申报流程 (8)基础数据采集 (8)进料加工抵扣明细录入 (8)免抵退数据录入 (9)单证证明采集 (16)自助办税 (19)自助办税反馈 (20)自助办税疑点处理 (21)征免申报 (23)正式申报 (23)正式申报反馈 (24)正式申报撤销 (25)免抵退通知书和批复 (26)4. 外贸型出口企业申报流程 (26)数据采集 (26)出口明细 (27)进货明细 (28)出口进货关联录入 (28)综服企业代办退税数据录入 (29)单证证明采集 (30)自助办税申报 (31)自助办税反馈 (32)自助办税疑点处理 (33)正式申报 (34)正式申报反馈 (35)正式申报撤销 (36)退免税通知书和批复 (37)5. 系统配置 (38)企业信息维护 (38)设置常用商品代码 (38)6. 客户服务及常见问题解决方法 (39)1.系统使用要求操作系统:windows xp 及以上。

浏览器:IE10以上2.用户注册及登陆(1)用户注册出口企业可通过访问江苏省电子口岸门户网站/,完成中国(江苏)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用户注册,如下图所示:然后点击“注册”按钮,见下图:据实录入用户信息和企业基本信息,黄色的输入框为必填内容。

如下所示。

注意:新用户务必勾选“出口退税”选项。

如果已有该平台账号的话,请联系江苏省电子口岸客服添加“出口退税”操作权限即可。

(2)用户登陆出口企业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可以正常登录,地址为/,操作如下图所示。

点击出口退税后,显示登录界面,如下图所示。

输入注册时的用户名和密码、选择企业,并点击登录按钮,系统登录成功,界面如下所示。

注意:首次登陆系统需要插入税盘,并安装税盘驱动,税盘驱动可以从系统下载获取。

见下图:3.生产型出口企业申报流程基础数据采集生产型出口企业免抵退录入的操作菜单如下所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不能收汇原因 原因代码 11
合同约定 提供证明 全部收汇 材料种类 最终日期 原因具体说明 12 13 14
出口合同号码
备注栏次 1Fra bibliotek115
16
出口企业 兹声明以上申报无讹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经办人: 财务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填表说明: 1.第11栏不能收汇原因的“原因代码”栏,应根据不能收汇原因,按照本公告附件3填写。 月 (公章) 日 经办人: 负核人: 负责人:
附件2:
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
纳税人名称:(公章) 海关企业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所属期: 年 月 单位:元
出口货物销售额 序号 出口货物报关单号 出口发 记出口销 票号码 售账日期 2 3 币种 金额 4 5 折人民 币金额 6 币种 7
出口货物收汇情况
已收汇 金额 8 未收汇 金额 9 未收汇 比例 10
主管税务机关



2.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退(免)税申报截止之日以后的,即不能收汇原因代码为“08”的,应填写第14栏“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