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劳动合同管理规定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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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修订版)

2020年(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修订版)

(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修订版)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修订版)一、总则第一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动、解除和终止全过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面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订的《员工关系手册》,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公司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三)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四条、所有全日制员工均应订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第五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公司自招用员工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签订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公司劳动合同期限的确定,可根据不同岗位、技能水平、任职资格及员工的身体因素、年龄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以下列表为首次劳动合同期限的参照表,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招聘中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首次劳动合同期限参照表岗位说明:(一)技术岗位指研发人员、生产技术员、工段长、班组长、质量鉴定等职位;(二)管理岗位指公司聘用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三)行政岗位指主管、产品经理、行政科室人员等职位;(四)销售岗位指业务销售及配合销售工作的相关行政人员等职位;(五)采购岗位指商业片各事业部的采购人员职位;(六)生产仓储操作岗位指生产操作一线人员及配送、物流、仓储操作人员等职位;(七)后勤辅助岗位指从事后勤清洁、绿化、食堂、招待所及从事繁重体力工作等职位。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一、引言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重要基础,保障劳动者权益和提高劳动效率的重要制度安排。

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平等性和稳定性,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制定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以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和解除过程。

二、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1. 查处劳动合同违法行为监督管理机构应依法对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和解除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包括但不限于:(1) 放弃劳动者权益的不正当要求(2) 违反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行为(3) 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4)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等2. 组织劳动合同培训监督管理机构应组织劳动合同培训,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了解和适用能力,增强双方签订和执行劳动合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3. 制定劳动合同管理指导意见监督管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劳动合同管理的指导意见,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具体操作指南,推动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劳动合同签订和执行流程1. 劳动合同签订(1) 用人单位需提前公开招聘需求,并与应聘者进行面试和筛选。

(2) 双方确认岗位要求和薪资待遇,达成初步意向。

(3) 用人单位向录用人发放录用通知书,并请其提供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文件。

(4) 用人单位在收集完所有必要文件后,与录用人进行正式的劳动合同签订,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

2. 劳动合同执行(1) 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环境,确保劳动者的劳动权益。

(2) 劳动者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和义务,保持良好工作秩序和纪律。

(3)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劳动合同内容,但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4) 如遇到劳动合同争议,应及时向监督管理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四、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和方式1. 解除程序(1) 双方一致解除合同劳动合同解除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在书面解除协议中明确解除原因和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1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1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1. 劳动合同的签订1.1 签订对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

未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签署劳动合同。

1.2 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1.公司应当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全面了解员工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技能水平等,并确认员工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

2.双方应当就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保险福利、劳动纪律等内容达成一致,并将协商结果书面记录在劳动合同中。

3.签订劳动合同应当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参与,并双方在无强制、欺诈、威胁等情形下签署劳动合同。

1.3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任何未经确认的变更或解除行为不具法律效力。

2.双方一方有正当理由向对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要求时,另一方应当积极协商并在双方共同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2. 劳动合同的履行2.1 义务1.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员工支付工资并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并且应当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2.员工应当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2 禁止性规定1.员工不得私自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或违反公司相关规定,损害公司的声誉。

2.公司不得违反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恶意拖欠员工工资或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3. 劳动合同的效力和争议解决3.1 劳动合同的效力1.劳动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署确认后即产生效力,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合同约定。

2.若劳动合同中规定了法律外的事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3.2 争议解决1.对于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若协商无果的,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调解或仲裁结果应当为双方严格执行。

以上为《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欢迎公司全体员工共同遵守,保证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修订版)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修订版)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修订版)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修订版)一、总则第一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动、解除和终止全过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面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订的《员工关系手册》,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公司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三条、公司XXX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认真研究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三)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四条、所有整日制员工均应订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第五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按期限和无固按期限。

公司自招用员工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签订合同期限肇端日起生效,劳动合同单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公司劳动合同期限的确定,可根据不同岗亭、技能水平、任职资格及员工的身体身分、年龄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单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以以下表为首次劳动合同期限的参照表,部分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雇用中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首次劳动合同期限参照表岗亭分类技术、管理、行政、销售、采购生产、仓储操作后勤辅助岗位说明:(一)技术岗亭指研发人员、生产技术员、工段长、班组长、质量判定等职位;(二)管理岗位指公司聘用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三)行政岗亭指主管、产品经理、行政科室人员等职位;(四)销售岗位指业务销售及配合销售工作的相关行政人员等职位;(五)采购岗位指商业片各事业部的采购人员职位;(六)生产仓储操作岗位指生产操作一线人员及配送、物流、仓储操作人员等职位;(七)后勤辅助岗位指从事后勤清洁、绿化、食堂、招待所及从事繁重体力工作等职位。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在现在社会,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作者帮大家整理的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满足客户评估需要,维护员工切身利益,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公司决定落实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

同时为规范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制订实施本管理规定。

一、凡进入公司务工、符合用工要求的人员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应对需签订合同的员工介绍公司的优惠条件和相关情况。

三、签订的合同要规范,做到字迹清楚,内容正确、完整有效。

合同一式三份,每份首页“用工单位”上要注明我公司和车间名称,姓名应与身份证姓名一致,不写错别字。

第2项有关乙方自然情况均应填写完整,合同期限根据公司要求填写,自签订之日算起,一般为一年。

同时,乙方工作内容(工种)也应注明。

最后一页(签章栏)的乙方签名应由签合同员工本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并填写具体签订时间,严禁代签或作假,确保合同有效。

说明:1、只有夫妻关系的员工才能合签一份合同。

2、员工有别名,并已在工资表中体现的,均应在填写的姓名后写上别名(加括号),并盖章或按手印确认,以免产生不良问题。

四、签订合同的员工应提供有效清楚的'身份证复印件1张,并粘贴在备注栏上。

五、各车间主任应对本车间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造册登记,对没送交身份证复印件的,要注明清楚,以便后面索取。

六、若有员工私自解除合同而离厂的,车间主任应在花名册上注明,并在15天内以联络单的形式,上报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汇总后报送办公室和财务部各1份,以便于冻结其工资和注销劳动合同,否则,造成应冻结工资被领取的,按公司规定追究部门主管和车间主任的责任。

七、各部门主管应督促各车间按规定做好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掌握签订数量和质量等相关情况。

八、办公室应积极配合劳动主管部门的合同验证工作,应做好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归档等工作,防止遗失。

(新劳动法合同)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新劳动法合同)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新劳动法合同)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1996年7月18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规范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劳动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五)劳动报酬;(六)劳动纪律;(七)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可以协商订立试用期、保守商业秘密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内容。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无固定期限、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要求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二)原固定职工连续工龄满十年或离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合同的终止条件。

第八条订立劳动合同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当事人双方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二)当事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三)条款完备,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明确;(四)内容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劳动行政部门为订立劳动合同提供鉴证服务,对合同内容不符合前款要求的,应督促当事人补充修改。

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

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

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制度的设立,有利于管理着员工的行为举止与做事态度等,无论什么职业,都需要制度的设立。

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

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10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行为,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管理。

第三条劳动合同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者如实说明情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如实说明自己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等情况。

第七条用人单位如实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情况。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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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劳动合同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法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公司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劳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劳动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本办法所称劳动者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四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的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员工。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由公司授权委托执行。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内容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员工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基本情况,并具备以下内容:(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制。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保险福利。

(六)劳动纪律。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续订和终止。

(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

(九)知识产权。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经济补偿。

(十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及其他。

第七条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等其他事项。

第八条用人单位要依据国家及公司保密事项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具体情况,明确掌握用人单位经营、技术秘密等保密事项的岗位和人员。

对于掌握用人单位经营、技术秘密等保密事项的员工,劳动合同中必须约定不得泄漏用人单位经营、技术秘密以及有关档案、凭证资料等的内容。

第九条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十条公司制定〘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各用人单位要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书〙。

第三章劳动合同期限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不论哪种期限的劳动合同,必须约定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明确了起止日期,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即行终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后,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员工情况,对以下人员签(续)订较短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新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一般签订不超过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二)从河南省电力公司系统外新招聘人员,一般签订1年期限劳动合同;(三)在续订劳动合同前半年内,受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不含开除处分)的员工,一般签订不超过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在合同期内,出现受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不含开除处分)情况的,改签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待岗员工,一般签订不超过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五)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签订较长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一般签订不超过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下列人员,区分不同情况签(续)订较长期限劳动合同:(一)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高级职业技能并被聘在岗的员工,可以签订7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在岗的员工,可以签订10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用人单位培养的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可以协商签订15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四)其他人员签订5年期限劳动合同。

除第三款以外,属第十二条所列情况之一的,仍按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期限与其任期一致。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员工接受用人单位出资的离岗培训或出国考察时,双方当事人应事先协商约定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有关事项,变更劳动合同,也可以签订专项协议。

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专项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结束时间晚于劳动合同终止日期的,按专项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按国家政策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初次就业时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且不符合第十二条情况的员工,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连续在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以上且不符合第十二条情况的员工,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首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一般要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新聘人员报到之日起的30天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员工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供用人单位审查:(一)新参加工作人员需提供报到证、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以及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婚姻生育状况、体检证明等;(二)其他人员需提供劳动人事部门的调动通知、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其他能证明与任何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社会保险转移材料和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婚姻及生育状况、体检证明等)。

不能提供与任何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凭证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员工签订,也可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委托签订的必须有书面委托书。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由公司委托该用人单位的主要行政负责人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出具书面委托书。

第二十三条公司所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党委书记、工会主席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党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务时,与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公司的总经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公司领导干部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内容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

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行政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与员工分别在劳动合同书签字并注明日期,用人单位加盖印章后,劳动合同即告成立,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的劳动合同由公司保留一份。

员工必须亲自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委托他人代签。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行政负责人)或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变更以及员工更改姓名,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享受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

员工不得委托第三方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起始时间,没有约定起始时间的,以后签字一方的签字时间为准。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合并的,其劳动合同由合并后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分立的,按照分立协议,由分立后的用人单位分别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合并和分立,员工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双方还可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达不成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形期间,可以暂停或部分暂停履行劳动合同:(一)员工应征入伍的;(二)遭遇不可抗力的;(三)员工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

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员工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的损失,可以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暂停或部分暂停履行的情形结束,仍具备进行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履行。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变更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及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

第三十三条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员工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一)员工待岗或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二)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在本企业内前述三个领导岗位间进行调整的;(三)用人单位或员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用人单位的经营活动、管理体制、组织结构等发生重大变化,员工的身体状况等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严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四)出现本办法第十五条情形的;(五)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变更劳动合同可以采取以下两种形式:(一)将变更的内容记载在〘劳动合同〙附页中的〘劳动合同变更书〙中,注明变更日期,双方当事人签章;(二)签订专项协议。

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未变更部分继续履行。

第六章劳动合同的续订第三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一方提出,经与对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与员工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生产经营需要。

(二)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能胜任工作,各方面表现良好,经考核合格的。

(三)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八条续订劳动合同应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劳动合同期满60日前,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就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征求员工的意见。

(二)员工愿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通知送达后7日内撰写好劳动合同期内的工作总结,并填写〘签(续)订劳动合同申请表〙报所在部门。

(三)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对员工进行考核,在〘签(续)订劳动合同申请表〙中签署意见,于劳动合同期满45日前报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

(四)用人单位与考核合格的员工于期满前签订〘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员工不愿意续订或收到用人单位通知后7日内未做答复的,劳动合同到期按终止合同办理。

第四十条对于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生产经营需要的员工,用人单位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应向员工送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党委书记、工会主席任期届满并继续连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续订,劳动合同期限与其任期一致。

第七章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四十二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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