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能老人状况与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研究综述_王乐芝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长期护理保险需求研究

重视医养结合,倡导全民健康。医养结合是将医疗和养 老服务进行整合,并在提供医疗照护的同时,满足老年人长 期护理需求的过程。医养结合不仅可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 质,还能降低家庭的经济压力,促进全民健康。通过在医院 设立养老护理机构或在养老院配备医疗设备和专业医护人 员,可以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医疗和护理需求。为此,可及 时 建 立 集 医 疗 、护 理 、养 老 等 功 能 于 一 体 的 综 合 性 护 理 基 地 , 为老年人提供全方面的护理服务。这些基地既需配备专业的 医护人员和设备,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和护理服务, 又需提供康复训练、文娱活动等服务,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 求。此外,还可推广居家护理服务。它是一种灵活、便捷的 护理方式,可以在老年人家中提供个性化的护理服务,通过 培养专业的居家护理人员,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健 康监测等服务,有效应对老年人的护理需求。这样不仅可以 减少老年人到医院的频率,还可以让老年人在熟悉的家庭环 境中生活。(作者单位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温州医科 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我国失能老人的护理保险即长期护理保险建立问题的研究.doc

我国失能老人的护理保险即长期护理保险建立问题的研究社保10-2 刘东东1013060208一关键词:护理保险中国特色长期护理二摘要: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会上介绍,中国当前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高。
截止2009年底,在中国1.67亿老年人中,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1899万,占11.4%;同时还有失能老人1036万、半失能老人2123万,共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8.9%,他们不同程度地需要提供护理照料服务。
而城乡空巢家庭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农村留守老人约4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城乡家庭养老条件明显缺失。
65岁以上老年抚养比达到11.6%,部分省区市达到17.97%,家庭负担、社会负担越来越沉重。
长期护理保险既为个人提供了年老时所需护理的保障,又作为一种良好的投资手段而为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所接受。
长期护理保险现已成为国外健康保险市场上最为重要的产品之一,且品种不断翻新,充分满足了国外社会各阶层的保障需要。
因此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建立迫在眉睫。
三正文:一、我国失能老人社会现状根据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会上介绍,中国当前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高。
截止2009年底,在中国1.67亿老年人中,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1899万,占11.4%;同时还有失能老人1036万、半失能老人2123万,共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8.9%,他们不同程度地需要提供护理照料服务。
而城乡空巢家庭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农村留守老人约4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城乡家庭养老条件明显缺失。
65岁以上老年抚养比达到11.6%,部分省区市达到17.97%,家庭负担、社会负担越来越沉重。
窦玉沛指出,对比当前的养老重负,养老服务总量不足。
当前养老床位总数仅占全国老年人口的1.59%,不仅低于发达国家5%~7%的比例,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2%~3%的水平。
管理论文:国内外失能老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经验借鉴和启示

管理论文:国内外失能老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经验借鉴和启示本文通过运用社会福利相关理论框架,细化宁波市剖析建设长护保险制度的构建需要包含必须和落实性,再通过分析国内省市以及国外先进国家的成功经验及所获得的启示,并同时结合最新的宁波市试点情况和现状,总结出有关宁波市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完善路径,并提出相关建议。
首先,宁波市失能老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构建的法律责任体系需要完善。
立法保障是必不可少的,需要及时确认有关职责单位;其次,宁波市的失能老人在长护保险制度建设的制度范畴体系要求深入确认,参保对象的具体细化以及长期护理保险的受益鉴定标准都需要在实践中继续跟进和完善;再次,宁波市的失能老人在长护保险制度建设的基金筹付系统要求持续发展,基金筹集的来源可以在保证构建制度有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思路,寻找确立更多的筹资方式。
而待遇支付需要结合实践和各国经验进一步完善以满足更多被保险人的实际需要;最后,宁波市失能老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构建的服务提供体系需要规则的细化。
关于护理内容,可以在实践的基础上将护理等级和对应服务内容更加细致化的规定长。
而在服务供给方面,除了发展多元协作的服务供给体系以外,还需着重培育护工的护理资格和待遇保护;风险控制方面在风险共担机制以外,严格的资格审查和定期的需求评估也是必要的防范风险的措施。
质量监管方面,要尽快确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这样也有利于保障制度的运行目的,而不会浪费社会资源。
1 绪论1.1 研究背景与意义1.1.1 选题背景人口老龄化已然是全球各国都要面临的难题。
由于老龄人口的进一步高龄化、慢性疾病、伤残等原因,老年人身体机能自然退化、自理能力也渐渐丧失,由此带来的老年人护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压力,已经从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蔓延至亚洲、拉美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
中国所面临的老龄化问题也已不可逆转。
1999年我国开始进入老龄化,到2015年底,60岁以上的人数已达2.22亿,占总人口的16.1%,其中需要护理的失能及半失能老人约有4063万人次。
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现状与措施

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现状与措施摘要:基于我国严重老龄化现状,结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所提出的“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及国内外长期护理保险开展的状况,了解兴旺国家和我国在老龄化进程中所面临问题的相似之处和区别,为进一步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的完善体制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老年保险;医养结合;老年保险市场稀缺据统计,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口到达2.48亿,老龄化水平到达17.17%,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到达3067万人;2025年,六十岁以上人口将到达3亿,成为超老年型国家。
为满足不断增长的老年长期护理需求,长期护理保险〔下列简称“长护险〞〕应景而生。
本研究将通过对国外和国内的长期护理保险不同形式进行讨论和研究,针对目前国内老年长期护理开展所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内的开展情况,探求开展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道路。
一、国内外老年长护险开展现状〔一〕国内开展现状在我国,长护险还处于萌芽阶段。
虽然一些保险公司已经在我国的保险市场上推出长护险产品,但无论是条件还是保险的各个方面都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200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关于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目前我国经济开展进入体制转换、社会改革和结构调整的时期,同时也是面对老龄化非常关键的时期,而长护险是适应老龄社会开展趋势的保险产品,致力于解决我国老年人长期护理问题,缓解家庭个人经济压力和国家金融压力,完善与产业开展高度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
在新修订的?老年法》中,国家还明确提出要逐步为老年人提供完善的长期护理保障,同时也在很多城市进行试点。
如江苏省也在开展规划中明确,探索建立个人、政府等多方分担筹资的长护险制度。
据了解,南通市作为江苏省首个试点城市于2008年1月建立并实施根本长护险制度,2008年徐州、苏州两市也陆续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政策,现阶段南通、徐州已经陆续组织实施。
在覆盖范围方面,三个试点城市均将全体居民纳入长护险辐射范围。
失能老人,谁来照顾?——长期护理保险发展透视

失能老人,谁来照顾?——长期护理保险发展透视超过4000万!这是目前我国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数量,这一数字还在增长。
老人难以独自生活、家人奔波照料、经济负担加重……“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是不少家庭面临的难题。
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自2016年开展试点以来,有效提高了失能老人生活质量,减轻了家庭负担。
日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又新增14个试点城市(区)。
如何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健康发展,更好解决失能老人护理保障问题?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25.4%的老年人需要全方位照料”“母亲年纪大了,去年还摔伤了腿,大部分时间都要卧床。
基本都是我在照顾,可我也快70岁了,越来越吃力。
”提起这些年照顾母亲的日子,北京市民刘阿姨充满感慨。
“小”老人照顾“老”老人,是当下很多“失能家庭”的真实写照。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社科院日前联合发布的《2018-2019中国长期护理调研报告》,在对部分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的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30岁至59岁成年人调查后发现,65岁是老年人面临失能风险的重要转折点。
报告显示,有4.8%的老年人处于日常活动能力重度失能、7%处于中度失能状态,总失能率为11.8%。
也就是说,超过十分之一的老年人在穿衣、吃饭、洗澡、如厕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无法完全自理。
基本自理能力的衰退也伴随着独立生活能力的退化,25.4%的老年人需要全方位照料。
谁在照顾他们呢?子女、配偶、保姆是提供服务的主力军,第三方机构服务占比不高。
记者采访了解到,很多家庭有这样的感受,家里一旦出现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人手立刻变得紧缺、经济压力增大、工作受到影响,虽然尽全力照顾,但由于不专业,老人生活质量不高。
“由于护理保障不足,不少老人在需要护理时选择长期住院,导致医疗资源浪费,也加重家庭负担。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说,有了长期护理保险,就可以让参保老人得到实惠,医疗资源得到合理利用,专业护理机构得到发展,实现多赢效果。
“家庭负担减轻了,老人生活质量提高了”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康颐养护理院的房间里,有24小时紧急呼叫系统。
长期护理保险照护服务评价质性研究.docx

长期护理保险照护服务评价质性研究近年来,随着老龄化、失能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失能老人的照护问题成为制约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一大问题。
为有效解决失能老人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我国适时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保障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
其中,居家照护服务作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改善失能老人的健康,缓解照顾者的照护负担具有重要作用[1]。
国外研究[2]表明,科学、全面的长期护理保险居家照护服务效果评价指标体系是提高整体照护服务效果的重要保障。
目前,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居家照护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所涉及的研究多集中于必要性与实用性的分析,鲜少有针对其服务效果评价指标体系设计、评价工具和评价方法的相关研究。
因此,本研究通过对从事老年服务与管理领域工作的护理专家进行半结构式访谈,探讨长期护理保险居家照护服务效果评价相关的主题,以期为进一步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居家照护服务效果评价指标体系提供参考。
1对象与方法1.1研究对象采用目的抽样法选取20XX年1-3月广州市从事老年服务与管理领域工作的10名护理专家。
纳入标准:(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
(2)有10年及以上老年护理服务与管理的工作经验。
(3)对本研究主题有一定了解并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
(4)知情同意并自愿参与本研究。
(5)语言表达能力清晰。
排除标准:拒绝参与本次研究;语言表达能力有限,无法清晰进行语言表达。
样本量的确定由资料是否达到饱和决定,即当没有新的信息获得。
10名护理专家均为女性,其中,有7名为长期护理保险需求鉴定评估专家;年龄37~54岁,平均年龄(44.2±4.96)岁;工作年限15~34年,平均(24.7±5.54)年;正高级职称4名,副高级职称5名,中级职称1名;文化程度为本科7名,硕士3名。
本研究访谈对象编号为N1~N10。
1.2方法采用一对一、面对面、半结构式访谈法为指导。
我国失能老人照护模式的问题及优化研究

2023-11-03
目录
• 引言 • 我国失能老人照护模式现状及问题 • 优化我国失能老人照护模式的对策建议 • 实证分析:以某地区为例 • 研究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01
引言
研究背景与意义
老龄化社会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 断加深,失能老人的数量也在 不断增长,这给社会和家庭带
量造成很大影响。
照护质量不高
缺乏专业的护理知识和技能, 导致照护质量不高,老人的身 心健康和生活质量难以得到保
障。
精神压力大
家庭成员在照料老人的过程中 ,不仅要承受身体和心理的负 担,还要面对老人疾病带来的
精神压力。
社区照护模式
服务体系不完善
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相对较少,无法满足失能老人的基本需 求。
加强照护服务的标准化建设
政府应加强照护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制定服务 标准和质来自标准,提高服务质量。3
建立服务质量监督机制
政府应建立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对失能老人照 护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 并改进。
增强失能老人自我照护能力
加强健康教育
政府应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失能老人的健康意识和自我 保健能力。
失能老人照护模式。同时,应关注新型照护模式的发展,为失能老人提供更多选择。
06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本文研究基于以下文献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 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需求研究报告(2019)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服务内容单一
机构照护模式的服务内容 往往比较单一,不能满足 失能老人的多样化需求。
精神生活匮乏
机构照护模式下的老人常 常感到孤独和无助,精神 生活匮乏,不利于身心健 康。
关于失能老人需求与构建长期照料服务体系的研究调查报告

长期照料服务体系具有全方位性、专业性、连续性和个性化 等特点,旨在满足不同人群的特殊需求,提高其生活质量。
构建长期照料服务体系的必要性
人口老龄化趋势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失能老人的数量不断增加,对长期照料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 长。
家庭结构变化
现代家庭结构趋于小型化,家庭照顾失能老人的功能逐渐减弱,需要长期照料服务体系来 补充。
照料服务模式多样化
目前,长期照料服务模式包括家庭照料、社区照料和机 构照料等,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老人的照料需 求。
服务内容丰富
长期照料服务涉及医疗、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心理 支持等多个方面,以满足老人的全面需求。
失能料服务资源紧张,尤其是医疗和康复资源不足,难以 满足老人的需求。
医疗模式转变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疾病谱的变化,医疗模式逐渐从急性期治疗向慢性期照料转变,长 期照料服务体系能够满足这一需求。
构建长期照料服务体系的可行性
01
国家政策支持
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长期照料服务体系的
建设,并提供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措施。
02
专业化服务
随着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专业化、规范化的长期照料服务机构和团队
关于失能老人需求与构建长期照 料服务体系的研究调查报告
xx年xx月xx日
目 录
• 研究背景与意义 • 失能老人需求分析 • 长期照料服务体系构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服务体系设计与实施 • 失能老人照料服务现状与问题分析 • 结论与建议
01
研究背景与意义
研究背景
1
中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失能老人数量不断 增加。
促进社会和谐
服务体系的实施有利于促进社会和 谐与稳定,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向心 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失能老人状况与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研究综述王乐芝,曾水英(长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吉林长春130012)【摘要】长期护理保险作为国际上解决失能老人护理需求的重要手段,已经成为老年社会保障领域研究的重点问题。
文章梳理国内外关于我国失能老人的状况和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文献,研究目前相关研究的主流观点,包括失能老人基本状况、失能老人照料需求和服务供给、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实现模式选择、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国际经验。
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失能老人增多是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的必然趋势,存在失能老人照料供需失衡的状态,社会护理保险是解决老年护理问题的主要途径。
【关键词】失能老人;长期护理保险;人口老龄化【中图分类号】C913.7【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5/ki.1004-129X.2015.04.009【文章编号】1004-129X(2015)04-0086-06【收稿日期】2014-06-12【基金项目】吉林省重点社科研究基地招标项目:“颐、护、宁”三段式全程养老模式与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吉教科合字2013第9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日韩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政策环境研究(11BSH0630)【作者简介】王乐芝(1963-),女,吉林省吉林市人,长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曾水英(1978-),女,湖南桃源人,长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21世纪以来,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①,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必然引起我国失能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
失能老人生活自理能力的减弱,意味着我国老年人看护和长期护理需求将会增长。
为了稳步解决失能老人的护理服务问题,学术界开始关注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问题,现有研究为失能老人和护理保险制度的研究开辟了新的方向。
一、关于失能老人基本状况的研究服务规划的主要依据,也是一个国家(地区)制定社会保障计划的重要依据。
[1]国家老龄委调查①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比2000年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上升1.91个百分点。
总第212期2015.4vol.37数据显示,2010年末,全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人约3300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9.0%,其中完全失能老人1084.3万人左右,占老年人口总数的6.25%①。
基于数据分析,学术界总结出我国失能老人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的特点:第一,我国失能老人人口规模②较大,而且呈逐步增加趋势。
王德文研究发现,1998年,中国老年人中可以自己独立洗澡、穿衣、上厕所、室内活动、吃饭和控制大小便六项完全自理的老人比例为65.6%;[2]杜鹏、武超的研究结果显示,2004年我国约有8.9%的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3]2006年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发布,我国城乡约有6.4%的完全失能老人;潘金洪测算出我国失能老年人规模为522万人,总失能率为2.95%。
[4]由于统计口径③不同,学者们对失能老人的比例测算结果不尽相同,但一致认为失能老人规模庞大,政府和社会要对失能老人照料问题予以足够重视。
研究还发现,在1992~2002年间,中国老年人口失能率有所改善,平均下降1%,但是总体上呈上升趋势。
在1994~2004年的抽样调查中,中国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比例由7.5%上升到8.9%,其中高龄老人(80岁以上)失能率增长最快,从33.7%上升至35.3%。
[5]中国老年人的预期寿命有所增长,但生活自理预期寿命在余寿中的比重却下降了,据预测,到“十二五”末,我国失能老年人口将达到1239.8万人,占老年人口的6.05%。
[6]第二,老年人年龄越大,失能的概率就越大,高龄老年人成为失能老人的主要来源。
研究发现,低年龄组的老人生活自理能力明显高于高龄老人,失能老人规模会随着年龄的增长呈现向左倾斜的倒“V”字分布,失能老人最多的是在70~74岁组,[4]同时研究发现,女性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比例高于男性。
[5]鉴于年龄和性别都是影响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的主要指标,我国老年人口的失能率将伴随着人均预期寿命的增加而上升,尤其是女性④。
第三,王德文等人的研究结果表明,老年人的失能率受多种因素影响,老年人的失能状况除了受“年龄”影响最大外,“疾病状况”、“居住环境”、“长期从事体力劳动”、“婚姻状况”、“生活习惯”都是影响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的因素。
[2][7]从以上结论来看,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不仅仅是健康状况的比较,与更深层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态质量(含空气质量)都有较大联系,[8]而这些社会经济差异会对不同地区老年人的长期护理养老观念产生一定影响。
二、关于失能老人照料需求和服务供给的研究学者研究认为,伴随人的衰老,老年人患慢性病的概率逐渐增多,对护理的需求也会呈逐渐上升状态,而且城市老年人病后照料需求高于农村。
[9]学者通过实证分析发现,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年支出每年增加1%,对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量就会增加0.122%。
[10]最近的研究表明,多元化的老年生活支撑体系能解决失能老人长期护理的问题。
家庭、社区、政府、服务组织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来解决失能老人的生活困难和护理需求,促进失能老人福利。
[11]黄黎若莲、张时飞、唐钧等学者研究发现,在多元化的老年服务供给体系中,我国养老福利机构存在一个需求和供给关系的奇怪现象,即我国老年福利机构对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供给不足,而老年福利机构①来自2011年3月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公布数据。
②失能老人的人口规模取决于老年人口总量和失能率两个因素。
③失能老人分为: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
④女性比男性的寿命长,高龄老人一般为女性,进一步加剧了中国女性失能的现象。
的剩余床位数又超过了老年人的实际入住人数。
[12]从以上研究可以看出,仅仅将老年长期护理服务的供给不足归结为资金不足有失偏颇,还主要存在着组织机构行政化严重、非营利组织官方化和专业护理人员配置不合理等问题。
三、关于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实现模式选择的研究我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应该选择哪种模式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目前焦点主要集中在商业保险模式和社会保险模式的选择上。
学者任远、马连敏认为,利用保险市场的优势来解决失能老人护理问题是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的,还可以将市场提供的护理服务纳入整体的社会性老年生活照料体系中。
汤文巍在其2005年博士论文中分析了上海市老年人生活照料的需求和供给情况后,提出在我国建立商业化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指出发展商业护理保险需要政府鼓励和商业保险公司加强自身发展双管齐下。
商业护理保险以社会人群自愿参保的商业形式存在,具有灵活、自由、多样性的特点;商业保险公司以盈利为目的,能够监督医疗机构,控制医疗成本①。
[13]基于以上商业护理保险的优点,韩丹、张洪烨呼吁用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化解失能老人面临的护理风险,同时认为商业性老年护理保险在我国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商业护理保险可以成为实现老年人生活照料的途径。
我国老年护理问题应该引入商业化保险公司经营,本着“商业化经营,社会化运作”的原则,实现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14]还有部分学者认为,我国现在人均收入不能满足自由购买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能力需要,应该建立保障水平较低且范围广泛的社会长期护理保险。
[15]如荆涛提出了建立我国长期护理保险三步走的模式设想:第一阶段可以通过商业化的护理保险模式来实现部分居民的护理需求;第二阶段采用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与社会基本长期护理保险相结合的过渡模式;第三阶段则要实施全民覆盖的社会化老年长期护理保险模式。
[16]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学者提出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和高收入行业的人群中采用商业护理保险模式,对中等收入地区和行业实行国家、企业、个人共同缴费的社会长期护理保险模式。
[17]四、关于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国际经验的研究目前,德国、日本、韩国和美国等都实施了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学术界也将研究的重点放在这些有代表性的国家的制度建设研究上。
1.对德国长期护理保险的研究德国护理保险法是在德国老年人贫困、德国失业人口增多和老年护理费用高昂的背景下出台的。
何广林、徐滔从筹资模式、护理等级的制定、护理服务的传递以及各个机构的责任划分方面阐述了德国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现状,并进一步研究了德国护理保险进行提高费率的改革。
[15]戴卫东介绍了德国护理保险法,分析了德国护理保险法产生的背景和制度内容,指出护理保险法的产生对德国的护理事业和扩大就业都有积极作用,并进一步分析了德国护理保险的改革动向,指出我国必须坚持“国家负责、多支柱多层次、个人主要承担”的护理保险制度模式。
[18]①保险公司介入护理服务市场,将保险人和护理服务提供人的功能结合起来,在尽可能地范围内统一市场主题的利益,旨在提高服务质量、效率与节约护理费用。
总第212期2015.4vol.37国外学者也对德国护理保险给予了关注。
Peter Zweifel、Wolfram Struwe(1998)深入研究了商业护理保险在德国不能实行的原因,指出由于道德风险的存在,子女期望父母不要购买护理保险,可能降低了保险的购买率。
研究结论怀疑德国法定护理保险成功的可能性。
但部分学者(Alison Evans Cuella、Joshua M.Wierner,2000)反驳了以上论断,指出德国护理保险法在没有给国家财政增加新负担的情况下,通过增加家庭和社区服务,减少了失能老人对福利的依赖,用非正式护理人员来支持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使老年人生活水平得到很大的提升。
2.对日本长期护理保险的研究高春兰认为,日本长期护理保险具有国家法律规定的社会化性质。
由于社会结构变迁带来的家庭小型化,家庭妇女走向工作岗位,日本社会保障制度是在面临财政危机的情况下实施的。
[19]也有学者指出,日本养老方式选择的直接原因是家庭经济的变迁,“养老护理保险”是家庭经济制度变迁的有效选择。
[20]尹豪对日本护理保险的护理内容、实施方案、筹资模式、保障对象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与研究,指出日本护理保险是一项社会保障式家庭护理制度,服务机构采取派遣家庭援助者和提供专业化护理设施相结合的形式,资金运作方式反映了个人自主和适当财政补贴相结合的原则。
[21]Lou Ellen Barnes担心日本日益增加的庞大的护理需求和护理保险提供的福利服务之间会存在缺口,认为日本护理保险的首要功能是整合政府和地区的资源来满足所有老年人的护理需求。
3.对美国商业护理保险制度的研究美国护理保险是商业性质的,遵循市场化原则。
唐睿通过研究发现,美国政府为老年人中的弱势群体和贫困人群提供一定的长期护理保障,在保障范围以外的公民则通过商业化的长期护理保险来满足护理需求,这与美国强烈的“个人主义”文化相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