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学习体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需落实三项举措
2016年08月30日 中办印发《意见》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中办印发《意见》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人民日报》(2016年08月30日01 版)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意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对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出具体规定,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
《意见》的制定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把好选人用人关,大力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原则,敢于负责。
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人选标准,严格履行程序,切实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要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保护作风过硬、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
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贯彻《意见》不力的,严肃问责追责。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准确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切实履职尽责,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把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意见》规定,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执行《意见》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及时报告党中央。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心得体会: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再上保险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心得体会: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再上保险《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心得体会: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再上保险日前,中组部修订印发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提出了干部任免“一个导向”、“两个不得”、“3个不上会”、“凡提4必”、“5个不准”要求,系统概括了干部任免需要注意的重要事项。
没有规矩,无以定方圆。
今年8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鲜明干部选拔导向、严肃干部选拔纪律,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了更完善的工作指南。
如今,《守则》专门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环节,再次就干部任免明确路径、标准和要求,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配套政策的补充完善,并与《意见》形成呼应,为干部任免提供了更加完善的制度规范和操作遵循,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形成了更清晰、更有力、更衔接、更完整的防范机制,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再次上了“保险”。
“带病提拔”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颇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聚焦点。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严格执行《条例》,强化组织把关,挡住了不少“带病”的干部。
但干部“带病提拔”现象仍时有发生,尽管为数不多,危害却不容小觑。
比如,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今年8月的专项巡视整改情况通报中和10月份公布的第十轮巡视情况反馈中,就有人社部党组、国家信访局党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地震局等多家中央机关单位被点名提到存在“带病提拔”的问题。
同时,李春城、万庆良、王敏、季建业、廖少华、毛小兵、苏树林、梁斌、杨卫泽、陈川平等一批高级干部落马后被查实存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甚至边腐败边提拔的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震动,其危害之大不言而喻。
“带病提拔”现象为何屡禁不止,甚至少数地方存在边查处、边通报、边发生的怪现象。
带病提拔问题整改专项行动方案

附件1“带病提拔”问题整改专项行动方案按照省委组织部《中央第一巡视组及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带病提拔”问题整改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省环保厅工作实际,制定“带病提拔”问题整改专项行动方案。
一、整改思路对照中央巡视组及中组部选人用人巡视检查组反馈意见指出的“带病提拔”问题,按照省委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厅实际,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我厅干部“带病提拔”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坚决防止和纠正“带病提拔”“带病在岗”问题,不断规范和提高我厅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二、整改任务重点对我厅2015年以来提拔的处级干部(2016年以来我厅没有提拔干部)进行全面排查,检查是否存在“带病提拔”干部依然“带病在岗”问题,是否存在干部明知有“病”而被提拔问题,是否存在有的干部“边腐边升”问题。
三、时间步骤(一)排查梳理(2018年8月3日—8月5日)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带病提拔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对我厅2015年以来干部“带病提拔”情况进行排查梳理。
(二)深入排查(2018年8月5日—8月20日)。
对我厅2015年以来提拔的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一是执行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基本条件、任职资格规定的情况;二是执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程序,重点是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的情况;三是落实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
厅纪检组“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巡视巡察意见“凡提必用”等情况;四是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情况,重点看是否存在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五是其他需要调查的问题。
(三)依规处置(2018年8月20 日—9月15日)1. 排查中发现的“带病提拔”中仍然“带病在岗”人员,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河南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答问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答问在《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布之际,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意见》的起草制定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这个《意见》?答:干部“带病提拔”是党内外、各方面反映强烈的一个突出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大力整治“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带病”干部存量减少、增量得到遏制。
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强化组织把关,挡住了不少“带病”的干部。
但“带病提拔”仍时有发生,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干部选拔任用要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制定《意见》确定为年度重点改革任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也将此列入今年的工作要点。
制定这个《意见》,就是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干部工作的聚焦点、攻坚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刷新吏治,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准确识别、坚决挡住那些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带病”的干部。
同时,当前地方领导班子换届陆续进行,制定这一基本性的文件,十分及时和必要,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与《干部任用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能上能下等规定配套起来,不断扎紧制度笼子。
问:《意见》有哪些主要特点?答:《意见》贯彻了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
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大力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既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又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保护作风过硬、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全文

---------------------------------------------------------------范文最新推荐------------------------------------------------------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全文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
要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大力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
党委(党组)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要认真负责地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实行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在意见上签字制度。
考核评价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以及有关领导干部,要把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二、深化日常了解。
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深入了解干部的日常品行和表现,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
通过调研、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渠道,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重要情况和群众口碑,注重了解1/ 9干部在重大事件、重要关头、关键时刻的表现。
多与干部谈心谈话,改进谈话方法,提高谈话质量,观察干部的见识见解、禀性情怀、境界格局、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
健全完善日常联系通报机制,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及时收集整理纪检监察、审计、信访、巡视、督导等执纪监督方面信息和网络舆情反映的干部有关情况,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档案。
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

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尊敬的领导:我在这里写一篇有关“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的文档。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如果干部外貌看似健康,但实际上患有某些疾病,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会产生种种问题,给组织和个人带来不确定性和危险。
如果这些干部被提拔而又不能胜任工作,不仅浪费了组织的资源,还可能带来不良的影响。
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重要性,并积极采取措施,使这一政策得到落实。
具体措施如下:第一,加强体检。
管理部门应该加强体检工作。
每年对干部进行身体检查,提高对干部健康情况的了解程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治疗。
这不仅有助于保证干部的身体健康,也有助于预防不必要的提拔带来的问题。
第二,充分考虑干部的病情。
如果干部身患疾病,但在需要提拔时,应该充分考虑干部的病情,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决策。
如果疾病可以影响干部的工作表现,我们应该把这个问题放在第一位,不要因个人素质和关系提拔干部。
第三,加强宣传教育。
组织和宣传部门应该加强对“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的健康意识。
同时,加强对干部自我保健的宣传,尤其是对长期工作在高强度、高压力环境中的干部,要让他们知道保持好的身体健康对工作的重要性。
第四,健全干部考察制度。
不管是提拔还是调整干部,都需要进行考察。
因此,建立健全干部考察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在考察过程中,不仅要了解干部的个人情况,还要关注干部的身体健康情况,排除因病而提拔的可能性。
总之,“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干部的身体健康和组织稳定。
我们要始终牢记这一点,持续推进相关措施的落实,为组织和干部的健康发展打造良好的环境。
此致敬礼!。
“凡提必核”是防止“带病提拔”的一剂良药

“凡提必核”是防止“带病提拔”的一剂良药近日,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对话会上,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陈向群就如何选拔官员、防止带病上岗,谈到了官员申报事项制度,以前对官员申报的事项没有核查,现在不仅要进行核查,而且对于拟提拔官员的申报事项要逐一核查,有申报不实的(拟提拔官员)就要拿下来。
“对症下药”一直都是治病救人的基本原则,如今,面对躺在“病床上”的官员,“凡提必核”就成为了“救死扶伤”的一剂“强心针”,“凡提必核”的做法可谓是干部监督及作风建设上“抓早抓小”的典范之举,在保护好干部的同时,也成为堵住“带病官员”权利泛滥的“阀门”。
因此,笔者认为,“凡提必核”是治疗“带病提拔”的釜底抽薪之策。
“病症”要写到“病历本”上才能坐实,“凡提必核”才能有迹可循,而从严治吏的“病历本”正是个人事项报告。
事实上,早在今年三月份一则消息已跃然你我指尖:全国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已基本完成个人有关事项的集中填报工作,并就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郑重向组织作出书面“承诺”。
但是,“承诺”并非能像《蒹葭》里的负心汉“信誓旦旦,不思其反”,为验明“承诺”真伪,中央还打出随机抽查制度和强化抽查制度“组合拳”,以用最直接的方式告诉官员:做官就得干干净净,清清白白。
“我是被一路举报,但是我的仕途却是一路惊喜。
”是某位落马“带病官员”的心声,他们对个人事项报告不以为然,他们既不信仰马克思主义,也不信仰毛主席的“为人民服务”。
他们认为打点好一切就如同穿上“隐身衣”,带上“护身符”,虽然本身有问题,但还是可以“边腐边升”,想着只要“关系”深,铁杵也能磨成针;只要“能力”强,轻歌曼舞便能衣锦还乡。
他们心存侥幸,以为抽查只是走走过场,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态度不端正、填报不严肃,不如实填报或者直接隐瞒不报,糊弄组织。
“不行不止,不塞不流。
”正是因为对“带病官员”的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才使他们从小问题上一步一步成长为吸食民脂民膏的“大蛀虫”。
2018-怎样防止“带病提拔”-精选word文档 (1页)

2018-怎样防止“带病提拔”-精选word文档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怎样防止“带病提拔”课件 5怎样防止“带病提拔”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把好选人用人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大力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因此,各地区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首先,各级党组织要严把“推荐关”。
各级党组织在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根据民主推荐来确定考核对象。
由单位向组织推荐的干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有单位班子成员签字,由领导干部向组织推荐的干部必须由领导本人签字。
推荐单位和领导干部个人,必须对推荐对象负责,如发现和推荐情况不符的,追究推荐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其次,各级党组织要严把“考察关”。
各级党组织要做好考察预告制,公布考察监督电话和考察责任倒查三项制度,在认真全面考察干部的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
考察期间接受举报的,暂缓考察。
考察不实或失真造成用人失误的,追究考察组人员的责任。
再次,各级党组织要严把“公示关”。
各级党组织对拟提拔的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公示,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严肃对待,认真调查核实,对问题严重的干部,取消其任职资格。
最后,各级党组织要严把“试用关”。
各级党组织对新提拔的干部实行试用期一年制度,试用期满后对干部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考核全部合格者,转为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问题严重者解除试用,避免干部任用后能力不适应新岗位的要求,造成工作被动或失误的现象。
破解“带病提拔”,必须坚持严实要求,注重领导把关,预防为先、综合治理,明晰责任、加强把关,做细做实、坚守底线,着力构建科学选人用人、防止“带病提拔”的制度机制。
课件 5。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学习体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需落实三项举措
5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学习体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需落实三项举措
近几年,干部“带病提拔”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危害到干部队伍的健康成长,更是损害干群关系和谐的重要因素。
如何打好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组合拳,打造风清气爽的组织生态环境,笔者认为,重在落实以下三项举措。
一是干部监督信息全覆盖。
通过归集干部工作实绩、道德品质以及廉洁奉公等方面信息,建立干部数据库,加大干部监督信息覆盖面。
用人单位要及时关注干部工作动态,尤其是思想政治素质、便民服务成效、工作落实情况等方面,要准确客观地给予认定记录;执纪监督部门要对涉访、涉案干部及时进行调查走访,查清查实,让没有问题的干部放心大胆干工作,让问题干部无处藏身受到应有的惩处;组织人事部门是干部考核工作的“中枢神经”,要将各部门涉及到的干部信息进行汇总加工,形成干部真实的考量数据,实现“一人一册”。
通过加大各部门沟通协作力度,有
效扩大信息共享空间,让监督信息真正成为组织考察工作的眼睛,实现干部精准定位、优中选优。
二是干部考核把关全方位。
干部选任应从严把关、从细核实。
要遵循考核方式常态化、多样化,考核内容重实绩、重素质。
通过定期考核、走访调研、随机考察、谈心谈话、联席会议等方式,准确掌握干部工作情况;深度了解干部政治信仰、群众口碑、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为分析研判提供科学依据,确保能者进、进者优。
干部任前的“四凡四必”,是干部考核去伪存真的利器,有效扫清干部辨识上的“雾霾”。
要通过干部考核工作发现一批好苗子,作为培养对象。
同时,对思想认识出现偏差的人员要及时进行教育纠正。
三是干部责任追究全过程。
责任追究是筑牢干部提拔的制度笼子。
要规范干部提拔过程中每个环节,从单位推荐、组织考察、动议审查,做到提名有据、有责、有畏。
通过失察倒查,深挖每个提拔环节存在的问题,找准病根,给干部“带病提拔”下一剂猛药。
追究责任不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根本措施,其目的在于让干部提拔过程更加公正合理,将干部提拔工作视为一种责任与担当,为党和人民选出真正的好干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