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加工场所的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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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生猪屠宰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生猪屠宰行业的卫生安全,防止疾病传播,提高生猪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猪屠宰生产、加工、销售环节,以及相关辅助设施和场所。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卫生管理,确保生猪屠宰过程卫生、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公司成立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公司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卫生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章卫生要求第七条生产车间及辅助设施1. 生产车间应保持整洁、卫生,地面、墙壁、设备、用具等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2. 饲养区、待宰区、屠宰区、加工区等区域应分开设置,防止交叉污染。

3. 每日对生产车间及辅助设施进行清洁消毒,确保无异味、无污垢。

4. 建立废弃物处理制度,及时清运废弃物,防止环境污染。

第八条人员卫生1. 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佩戴口罩。

3. 上岗前应进行手部消毒,确保手部卫生。

4. 工作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

第九条生猪卫生1. 生猪进场前应进行检疫,确保无疫病。

2. 生猪饲养、运输、屠宰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卫生操作规程,防止疫病传播。

3. 屠宰后,对生猪产品进行清洗、消毒,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条仓储与运输1. 仓储区域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霉变、污染。

2. 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洗、消毒,确保运输过程卫生。

3. 生猪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污染。

第四章检查与监督第十一条卫生管理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车间、班组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分。

屠宰场建设标准

屠宰场建设标准

屠宰场建设标准
屠宰场是畜禽屠宰和肉类加工的重要场所,其建设标准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和生产效率。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和生产秩序,屠宰场的建设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和规定。

首先,屠宰场的选址应远离居民区、水源保护区和环境敏感区,周围环境应平整、无积水、无臭气和无污染物。

建筑物应符合防火、防爆、防腐蚀的要求,布局合理,便于清洁和消毒。

其次,屠宰场的设施设备应当齐全,包括但不限于屠宰设备、冷藏设备、废弃物处理设备等。

屠宰设备应符合卫生标准,易于清洁和消毒,保证肉类生产的卫生安全。

冷藏设备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防止肉类变质。

废弃物处理设备应符合环保标准,防止污染环境。

再次,屠宰场的管理制度应健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培训、卫生监督、食品安全追溯等。

员工应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和卫生知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到个人卫生和工作程序的规范。

卫生监督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对屠宰场的卫生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应建立完善,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及时追溯产品来源,采取有效措施。

最后,屠宰场的卫生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卫生许可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屠宰场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测和食品安全检测,确保生产的肉类产品符合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

综上所述,屠宰场建设标准是保障食品安全和生产秩序的重要保障。

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建设屠宰场,才能生产出安全、卫生的肉类产品,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高度重视屠宰场建设标准,加强监管,确保屠宰场的安全生产。

屠宰厂卫生管理制度

屠宰厂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屠宰厂生产的安全卫生,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屠宰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立屠宰厂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厂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设立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卫生检查、培训、记录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操作,确保产品卫生。

2. 质检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 仓储部门:负责产品的储存管理,确保产品储存环境卫生。

4. 运输部门:负责产品的运输管理,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第三章卫生管理要求第七条工作人员要求:1. 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体检。

2. 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手套等防护用品。

3. 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不得在工作区域内吸烟、饮食。

第八条生产环境要求:1. 生产区域应保持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2. 生产设备、工具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维护和消毒。

3. 生产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及时处理。

第九条产品加工要求:1. 产品加工过程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进行,不得有交叉污染。

2. 加工过程中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料和辅料。

3. 产品加工完成后,应进行感官检验和微生物检验。

第十条储存要求:1. 产品储存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鼠、防虫。

2. 产品应按照品种、等级、生产日期等进行分类存放。

3. 储存过程中应定期检查产品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运输要求:1. 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不得用于运输其他物品。

2.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产品受到污染和损坏。

3. 运输记录应详细记录产品名称、数量、运输时间、运输路线等信息。

第二章屠宰加工企业的卫生要求

第二章屠宰加工企业的卫生要求

病畜隔离圈
任务:收养在宰前检疫中剔除的病畜,尤其 是可疑传染病病畜的场所。
卫生要求
1.容量一般为储养量的1%。 2.隔离圈与贮畜场和急宰间应保持联系,而与 其他部门设高而坚固的围墙严格隔离。 3.专人管理,一切用具专用。 4.应设粪尿专用池,尸体专用车,出入口要设 消毒池。
候宰间
与屠宰加工车间相毗邻 任务:畜禽等候屠宰,施行宰前停饲管理的 专用场所。
处理方法
格栅和格网 防止碎肉、碎骨及木屑等进入污 水处理系统。
除脂槽
用于收集污水中的油脂。 沉淀池 利用静置沉淀的原理沉淀污水中固体 物质的澄清池。
(2)生物处理 ①好氧处理法
细菌等微生物通过形成“生物膜”或菌胶团与 水中的某些原生动物及藻类结合形成的“活性污 泥”,悬浮在污水中,起到吸附、吸收,降解污水 中的有机物质。生物膜上的微生物也摄取有机物质 来营养自己,使生物膜具有再生能力,起到保持污 水生物处理装置稳定的净化功能的作用。
一、屠宰加工企业选址的卫生要求
合理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址的意义
①避免环境污染 ②防止疫病传播
选址要求
①依据城市、乡镇建设发展规划,必须符合国家、省、自 治区、直辖市和当政府的环境保护、卫生和防疫等要求。 ②地势较高、干燥的地方,城市、乡镇常年主导风的下方, 远离水源保护区、饮水取水口、交通要道、公共场所及畜 禽饲养场,500M以上。 ③交通运输方便,电源供应可靠,水源充足、卫生,周围无 有害气体、粉尘、污浊水喝其他污染源,并便于排放污水。 ④屠宰加工场附近应有粪便和胃肠内容物发酵处理的场所, 未经处理的粪便不得出厂。
(3)消毒处理
生物处理后的污水一般还含有大量的菌类,特 别是屠宰污水含有大量的病原菌,需经药物消毒 处理方可排出。常用氯化消毒,将液态氯转变为 气体,通入消毒池,可杀死99%以上的有害细菌。

屠宰场各项规章制度

屠宰场各项规章制度

屠宰场各项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规定。

1. 屠宰场内严禁吸烟、打闹、酗酒等行为,保持工作区域清洁
整洁。

2.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 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禁止未经培训的人员操作机械设备。

二、卫生规定。

1. 屠宰场内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卫生规定穿戴工作服和帽子,保持个人卫生。

2. 屠宰场内严格执行卫生防疫措施,定期对场内设施进行清洁
消毒,确保生产环境卫生安全。

三、环保规定。

1. 屠宰场内严格控制废水、废液的排放,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2. 严禁随意丢弃废弃物,要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四、质量管理规定。

1. 屠宰场内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

2. 对产品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五、安全防火规定。

1. 屠宰场内严禁乱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确保消防安全。

2. 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查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员工行为规范。

1. 员工必须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调动工作。

2. 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尊重他人,严禁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

以上为屠宰场各项规章制度,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猪屠宰卫生管理制度

猪屠宰卫生管理制度

猪屠宰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猪屠宰过程中卫生管理的监督,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猪屠宰卫生管理机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立。

其职责是负责指导、检查、监督猪屠宰过程中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卫生安全。

三、管理人员猪屠宰卫生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门人员,包括卫生监督员、卫生检查员等。

这些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卫生管理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

四、猪屠宰场所1. 猪屠宰场所应当符合相关卫生标准,确保环境卫生安全和通风良好。

2. 猪屠宰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包括杀猪台、消毒设备、冷库等,确保卫生管理顺利进行。

3. 猪屠宰场所应当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五、猪屠宰过程1. 猪屠宰过程中应当遵守卫生操作规程,禁止私屠滥宰和非法加工活动。

2. 猪屠宰过程中应当加强卫生监督,确保猪肉质量符合卫生标准。

3. 猪屠宰后,应当对残留物进行及时清理,防止细菌滋生。

六、猪肉检验1. 猪肉经过屠宰后,应当进行检验,确保其安全、卫生。

检验结果应当记录并保存。

2. 对于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猪肉,应当立即处理,防止流入市场。

七、猪肉包装1. 猪肉包装应当符合相关卫生标准,确保不受污染。

2. 包装后的猪肉应当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方便消费者选择。

八、不合格猪肉处理对于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猪肉,应当进行处理,包括销毁、退货等方式。

九、监督检查1. 猪屠宰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并进行记录。

十、法律责任对于违反猪屠宰卫生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给予处罚,并予以通报。

十一、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以上为猪屠宰卫生管理制度,希望广大猪肉生产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严格遵守,确保猪肉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屠宰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屠宰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屠宰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加工用水应符合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2006的规定执行,每年委托法定检测机构检测不少于两次;
二、凡进入屠宰车间,急宰、高温、化制车间的生产人员,必须穿着工作服、工作鞋上岗;必要时穿戴工作帽和手套;
三、工作结束离开工作场所时,必须脱掉工作服、H作鞋,放到更衣室内;严禁穿着工作服、工作鞋出厂;
四、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外来参观者应有厂部人员陪同,穿上工作服、H作鞋后方可进入;
五、进出生产车间,生猪仓库的人员、车辆必须从消毒池中通过;
六、车间内不准吸烟,饮水和随地吐痰;
七、每天生产完毕,必须对工具、用具、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对生产场地和包干区的卫生区域进行打扫、清洗;
八、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彻底清扫、冲洗地面、排水沟和四周墙壁,不留卫生死角;
九、接触肉品的H具、用具、设备和车辆,在消毒后必须用饮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药物后,方可使用;
十、更衣室、淋浴室、走廊、厕所及公共场所要每天打扫、清洗,保持清洁卫生;
十一、生产车间和其他工作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理,并及时地用不渗水的专用车辆运到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二、定期进行灭蝇、灭蚊、灭鼠等除害工作;
十三、植树种花、绿化厂区、创建园林化工厂;。

屠宰加工卫生规章制度

屠宰加工卫生规章制度

屠宰加工卫生规章制度一、总则1.本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屠宰加工场所的卫生管理,确保生产食品的安全和卫生,保障消费者的健康;2.符合本规章制度的所有屠宰加工场所必须遵守和执行,违反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屠宰加工场所的负责人,应严格落实和执行本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二、场地和设施要求1.屠宰加工场所必须选址在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无污染和无有害物质的区域;2.屠宰加工场所必须有充足的空间,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顺畅的工作流程;3.屠宰加工场所必须拥有适合的设施和设备,如屠宰刀具、清洗和消毒设备等;4.屠宰加工场所必须设有独立的生活区域和工作区域,严格区分,并保持清洁和卫生。

三、员工健康和卫生要求1.所有从事屠宰加工工作的员工必须定期进行全面的体检,确保身体健康;2.员工在工作前应进行充分的洗手,并佩戴适当的工作服和个人防护用品;3.员工在工作期间应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不得吃东西或吸烟,以避免污染和交叉感染。

四、生鲜食品接收和处理1.生鲜食品在接收后,必须立即进行检查、测量和装箱,并将其储存在适当的温度下;2.如果发现有异常或有疑问的生鲜食品,应立即汇报给上级主管,进行相应的处理;3.生鲜食品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包括清洗、浸泡、剥皮、切割等,以确保无菌和安全;4.处理后的食品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和储存,保持其新鲜和卫生。

五、设备和工具的清洁和消毒1.屠宰加工场所的设备和工具必须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以确保其无菌和安全;2.清洗和消毒设备和工具时,应使用专业的清洗剂和消毒剂,并按照正确的操作程序进行清洗和消毒;3.清洗和消毒后的设备和工具,应进行干燥和包装,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六、垃圾和废弃物的处理1.屠宰加工场所必须设有专门的垃圾和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理设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2.垃圾和废弃物应定期清理和处理,以确保无异味、无害菌和无环境污染;3.垃圾和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理应符合相关的环保和卫生要求,并定期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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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第九条:设立生猪定点屠 宰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充足水源,水质符合国 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设有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隔离间,建筑 要求和工艺设置符合国家标准及卫生防疫 规定,光照充足、通风良好,建筑的 布局符合国家生猪屠宰与分割车间 设计规范的规定;
屠宰加工场所的卫生要求
第一节 屠宰加工场所的选址和布局 一、屠宰加工场所选址的卫生要求 二、屠宰加工场所布局的卫生要求 第二节 屠宰加工场所的卫生要求 第三节 屠宰污水的净化处理
第一节 屠宰加工场所的选址和布局
一、屠宰加工场所选址的卫生要求 1、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和当地政 府的环境保护、卫生和防疫等要求, 符合农业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法定保护 区域内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生猪屠宰场点。
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选址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 动物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办法》第十二条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二)运输动物车辆出入口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 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三)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四)入场动物卸载区域有固定的车辆消毒场地, 并配有车辆清洗、消毒设备。
(五)动物入场口和动物产品出场口应当分别设置; (六)屠宰加工间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 (七)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 办公室和休息室; (八)有待宰圈、患病动物隔离观察圈、 急宰间;加工原毛、生皮、绒、骨、角的, 还应当设置封闭式熏蒸消毒间。
2、应选择地势较高、干燥的地方,并在 当地常风主导风的下方,远离水源保护区 和饮水水源地,远离居民住宅区、风景旅 游点、公共场所及畜禽饲养场。 3、交通方便,水、电有保障,周围无污染。 4、有与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
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生猪屠 宰场点的选址,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环境保护、食品卫 生、动物防疫、土地利用等方面的要求,远离医院、 幼儿园、学校、敬老院、社会福利机构、居民集中住 宅区及畜禽养殖场等场所。
4、每天清扫粪便,定期消毒。 5、应设车辆清洗、消毒场,配备高压喷水笼头。 二、病畜隔离圈 供隔离宰前检疫出的病畜, 容量不少于宰前饲养管理场总畜量的1%,单独设置。 三、急宰车间 屠宰各种病畜的场所。应建在病畜 隔离圈近旁,便于清洗消毒。各种器械用具应专用, 经常消毒,防止病原扩散。
四、候宰圈 是畜禽等候屠宰、施行宰前停饲管理的 专用场所,应与屠宰加工车间相毗邻。圈舍便于清洗消 毒,通风良好,不设饲槽,但应提供充足的饮水。 五、屠宰加工车间 是屠宰场的主体车间。基本要求: 1、包括赶畜道、致昏放血间、烫毛刮毛剥皮间、胴体 加工间。 2、屠宰间以单层建筑为宜,净高不得高于5米。 3、工艺流程应按:致昏—刺杀放血—脱毛剥皮—开膛 净膛—劈半—整修分级的顺序排列设置。
二、屠宰加工场所布局的卫生要求
(一)符合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办法》和
《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新建的屠宰厂生产区的布局
生产区
与非生产区分开,且必须单独设置人员、活畜、产品、
废弃物的出入口。
(三)生产区各车间的布局 满足生产工艺流程
和卫生要求。健畜舍与病畜舍严格分开,原料、半成品、 成品等加工防止交叉感染。
第二节 屠宰加工场所的卫生要求 屠宰加工场所包括宰前饲养管理场、 病畜隔离场、急宰车间、候宰圈、屠宰加工车间、 供水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等。 一、宰前饲养管理场 是对屠畜禽实施宰前 检疫、休息和停饲管理的场所。卫生要求: 1、独立设置,与生产区隔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2、设卸载台、健畜圈、病畜隔离圈、候宰圈。 3、圈舍应小而分立,便于检疫,同时可防止疫病传染。 通风、采光良好。
5、赶畜道坡度不应大于10%,宽度以仅能通过1头 畜为宜,墙高不低于1米。
6、屠宰间装畜产品的器具应使用便于清洗消毒的 材料,配备充足的光照。
7、应有洗手、清洗、消毒设施。
8、应有更衣室、淋浴室。
第三节 屠宰污水的净化处理
屠宰加工企业的污水主要来自屠宰加工、内脏 整理、肉品加工、炼油等车间和畜禽饲养场以及其他 日常生活的用水,废水有流量大、污物多、温度高、 气味不良的特点,含有大量微生物和寄生虫卵,属于 典型的高浓度有机污水,必须进行净化处理。
(四)屠宰车间和分割间的布局 清洁区分开,防止污染清洁区。
清洁区与非
(五)急宰间、化制间、污水处理场的布局: 各功能间分开设置,有隔离设施。
(六)厂区的环境卫生要求 : 1、路面、场地平整、无积水。 2、建筑物周围、道路两旁应绿化。 3、“三废”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4、设有垃圾、畜粪、废弃物集存场所。 5、出入口有消毒池。
六、供水系统
1、水源 清洁卫生。
2、物理性状 清净、无沉淀、透明、无色、无异味。
3、化学性质
不含有毒有害物质。
4、细菌污染 含菌范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5、放射线 不含放射性物质。
尽量采用消毒的饮用水,
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4、屠宰车间内的地面应使用防水、防滑、不吸潮、 可冲洗、无毒、耐腐蚀的材料,表面无裂缝、无积水, 明地沟应呈弧形,排水口须设肉罩,天花板表面光滑, 门窗装配严密。
一、屠宰污水的测定指标 国家《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 1、生化需氧量 一般以20℃时,5天时间水中有机 物消耗的溶解氧量,反映水被污染的程度。 2、化学耗氧量 用化学氧剂氧化废水中的有机污染 物和一些还原物质(亚硝酸盐、硫化物等)所消耗的氧 量。表示水中所有有机物及还原性无机盐的总量。 3、溶解氧 溶解于水中的氧,反映水的污染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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