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项目管理办法
挂靠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挂靠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挂靠项目管理办法(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局项目管理机制,规避简单挂靠的违法性和巨大风险,解决“管理缺位”造成的质量安全问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严禁简单的挂靠制度,切实将简单挂靠纳入企业内部承包体系,强化施工管理特别是质量管理,从根本上解决“管理缺位”的问题,就是要做到挂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形成人员、制度和责任三落实的管理格局。
第二章资格审查第三条各单位成立项目管理部,为挂靠单位及个人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项目管理部首先对要求挂靠单位及个人主要情况(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济实力等)、工程概况等进行了解及筛选,然后纳入各单位会议确认是否予以挂靠。
第五条各单位确认予以挂靠单位及个人,须将所在单位资质文件、职称证、身份证、工程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机构体系表及相关人员联系表等复印件交各单位项目管理部予以备案(查原件)。
第六条各单位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七条各单位要制订挂靠项目合同示范文本,以指导合同的洽商和履约管理。
第八条根据挂靠单位及个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项目管理部要对挂靠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书面上报各单位审批。
第九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和法务部门要在签订合同之前认真审核相关预算和违约责任。
第十条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其合同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时,挂靠单位及个人需用现金向各单位交付工程造价10%的风险抵押金(其中包含工期、质量、安全保证金),挂靠单位及个人未能全面履行合同或中途悔约,抵押金罚没。
第十二条以各单位的名义承接的挂靠项目,必须服从项目管理部对项目现场的管理,凡以各单位二级公司名义与发包方签订的协议,挂靠单位及个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协议条款及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协议。
公司挂靠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挂靠收费行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与外部合作方进行挂靠业务时的收费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收费合理、透明。
第二章收费项目及标准第四条公司挂靠收费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管理费:根据挂靠期限、业务类型等因素,按比例收取。
2. 资质费:根据挂靠资质等级、行业特点等因素,按比例收取。
3. 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咨询、合同签订、财务结算等,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4. 其他费用:如差旅费、住宿费、资料费等,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第五条收费标准:1. 管理费:根据挂靠期限,按以下比例收取:(1)1年以内:5%;(2)1-3年:4%;(3)3年以上:3%。
2. 资质费:根据挂靠资质等级,按以下比例收取:(1)甲级资质:10%;(2)乙级资质:8%;(3)丙级资质:6%。
3. 服务费:根据实际发生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收取。
4. 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第三章收费流程第六条收费流程如下:1. 合作双方签订挂靠协议,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
2. 挂靠方按照协议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向合作方支付相关费用。
3. 收费方收到费用后,开具正规发票,并做好收费记录。
4. 合作期间,如发生变更,应及时调整收费项目和标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七条公司设立收费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收费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收费管理小组定期对收费项目、标准、流程进行审核,确保收费合规。
第九条对违反收费管理制度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挂靠项目公司管理制度

挂靠项目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挂靠项目公司的管理,提升管理水平,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挂靠项目公司的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挂靠项目公司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公司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考核评估、奖惩机制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管理人员和员工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第五条公司的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总经理、部门经理等。
第六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第七条总经理是公司的执行领导,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部门经理负责公司各个部门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员工根据工作性质和职责分为不同的部门,每个部门由部门经理负责管理。
第十条公司组织架构图见附表1。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不得越权操作。
第十二条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并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三条总经理负责全面管理公司的日常工作,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市场开发等。
第十四条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的管理工作,并向总经理汇报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必须按照部门经理的安排,完成本部门的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七条公司的工作流程分为日常管理流程、项目实施流程和绩效考核流程。
第十八条日常管理流程包括公司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市场开发等工作。
第十九条项目实施流程包括项目立项、方案设计、实施跟踪等环节。
第二十条绩效考核流程包括员工考核、绩效评估等环节。
第二十一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按照工作流程开展工作,不得私自调整。
第五章考核评估第二十二条公司将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绩效评估。
第二十三条绩效考核分为年度评估和季度考核两种形式。
第二十四条年度评估主要评估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整体工作表现,季度考核主要评估员工的工作情况。
挂靠项目管理制度

挂靠项目管理制度
挂靠项目管理制度是指在某些情况下,一个组织或个人将项目挂靠到另一个组织或个人名下进行管理和执行的制度。
以下是挂靠项目管理制度的一般步骤和内容:
1. 签订挂靠协议:挂靠方与被挂靠方签订挂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项目的管理范围、项目管理期限、管理费用等内容。
2. 项目管理计划:制定详细的项目管理计划,包括项目的目标、范围、进度、成本、质量、资源、沟通、风险等方面的计划内容。
3. 项目管理实施:按照项目管理计划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执行,包括组织实施、进度控制、成本控制、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4. 沟通与协调:确保挂靠方与被挂靠方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畅通,及时解决项目管理中的问题和风险,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5. 项目验收与结算:在项目管理结束后,进行项目验收和结算工作,评估项目的成果和质量,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和支付。
6. 项目管理档案管理: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档案,记录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和相关信息,为项目管理的总结和复盘提供依据。
以上是一般的挂靠项目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步骤,具体的实施和管理还需要根据具体的项目和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施工挂靠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挂靠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挂靠行为,保障工程安全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施工挂靠是指施工单位在本单位没有足够资质或能力的情况下,与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其他单位签订合同,由其承担施工过程中的人员、设备和技术等任务,领取施工合同的款项。
第三条工程施工挂靠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要求,不得从事伪造施工资质和证明文件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工程施工挂靠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并认真履行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手续。
第五条工程施工挂靠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技术能力,有完备的管理机构和技术团队,保证施工过程的正常进行和效果的达到。
第六条工程施工挂靠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落实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加强施工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七条工程施工挂靠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工程技术管理流程,保证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质量指标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提高工程施工质量。
第八条工程施工挂靠单位应妥善管理施工现场,保持环境整洁,遵守当地环境保护法规,不得随意倾倒废弃物和污染物,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保。
第九条工程施工挂靠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履行相关义务,并按时交付工程成果,确保施工任务的完成和验收通过。
第十条工程施工挂靠单位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和结算义务,不得违约拖欠款项,不得擅自挪用工程款项,确保工程施工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支付。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挂靠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材料采购和物资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所需材料的供应和物资的管理,提高施工效率和成本控制。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挂靠单位应确保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水平,加强技能提升和安全防护意识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十三条工程施工挂靠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施工设备和机械,并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施工效率。
挂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挂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挂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一、项目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原则1.1 项目管理的定义项目管理是指在特定目标和约束条件下,通过合理的资源组织和控制,以实现项目目标的过程。
1.2 项目管理的重要性良好的项目管理能够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需求,实现投资的有效利用,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1.3 项目管理的原则(1)明确目标和约束条件:确定项目的目标,并明确项目的约束条件,如时间、成本、质量要求等。
(2)有效的沟通和协作:项目管理需要与不同的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作,确保项目各方的需求能够得到满足。
(3)合理的资源分配:根据项目需要,合理分配资源,确保资源的充分利用和高效运作。
(4)有效的风险管理:项目管理需要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及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的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
(5)持续改进和学习:项目管理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进行改进和学习,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二、挂靠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与职责2.1 项目管理组织的设立为了有效管理挂靠工程项目,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组织,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2.2 项目管理组织的职责(1)项目计划编制:制定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目标、工期安排、资源分配等。
(2)项目组织与协调:组织项目团队,协调各方合作,推动项目发展。
(3)风险管理:评估项目的风险,制定风险应对策略,跟踪风险的发生和应对情况。
(4)质量控制:制定项目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和评估,确保项目按质完成。
(5)成本控制:制定项目的预算,进行项目成本控制和核算,确保项目按成本完成。
(6)进度控制:跟踪项目进度,进行进度控制和调整,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7)沟通与协调:与各方进行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冲突。
三、挂靠工程项目管理的具体步骤3.1 项目启动阶段(1)明确项目目标和约束条件,形成项目定义书。
(2)制定项目计划,包括工期安排、资源分配等。
(3)成立项目管理组织,确定项目团队成员及其职责。
工程项目挂靠管理办法

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工程项目挂靠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建筑市场的工程项目挂靠行为。
三、挂靠行为的界定(一)挂靠行为是指无资质或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或个人,通过挂靠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人,以有资质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项目的行为。
(二)以下行为属于挂靠:1. 挂靠方未取得相应资质,以被挂靠方名义承揽工程项目的;2. 挂靠方与被挂靠方未签订正式的承包合同,以被挂靠方名义承揽工程项目的;3. 挂靠方与被挂靠方签订承包合同,但实际施工过程中,由挂靠方独立完成工程项目的;4. 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申报投标,中标后实际施工过程中,由挂靠方独立完成工程项目的。
四、管理措施(一)严格资质审查1.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企业资质的审查,对无资质或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不得颁发资质证书。
2. 对涉嫌挂靠的企业,应进行严格审查,核实其真实身份和实际承揽工程项目的能力。
(二)加强招投标管理1. 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规范招投标行为,防止挂靠行为的发生。
2. 招标文件应明确禁止挂靠行为,对违反规定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依法予以处罚。
(三)加强施工现场管理1.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2. 施工单位应如实提供工程项目相关信息,不得隐瞒、伪造、篡改。
(四)建立健全举报制度1.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挂靠行为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对挂靠行为进行举报。
2. 对举报人给予保密,对举报属实、查处有功的,给予奖励。
五、法律责任(一)对涉嫌挂靠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包括但不限于:1. 取消其资质证书;2. 没收违法所得;3. 责令改正;4. 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对涉嫌挂靠的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包括但不限于:1. 警告;2. 罚款;3. 没收违法所得;4. 取消相关资格证书。
建设工程项目挂靠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挂靠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挂靠管理行为,促进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挂靠的管理工作。
三、挂靠管理机构1.建设工程项目挂靠管理机构应当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单位,且应有施工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的相关人员。
2.挂靠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挂靠管理工作,不得违法违规。
四、挂靠管理流程1.挂靠管理机构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挂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工作内容。
协议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挂靠期限、挂靠费用、挂靠范围等。
2.挂靠管理机构应当对挂靠的建设项目进行彻底了解,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施工方案、施工图纸、质量标准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合法合规。
3.挂靠管理机构应当指派专人负责挂靠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项目进度和问题。
4.挂靠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五、挂靠管理责任1.挂靠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施工主体责任,不得推诿扯皮,须全力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2.挂靠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挂靠管理机构应当监督挂靠的建设单位履行相应的监理责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4.挂靠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保存相关资料,并依法履行相关报告和备案手续。
六、挂靠管理监督1.挂靠管理机构应当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和审计。
2.建设单位应当对挂靠管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如有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3.挂靠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建立相应的举报渠道,保障员工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七、挂靠管理制度的完善挂靠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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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
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挂靠项目管理办法
一、挂靠的资格审查及确认
(一)挂靠单位的资格条件
1、在本省范围内登记在册的建筑装饰(或相关行业)企业。
2、由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并具备二级以上注册
建造师证书。
4、具有一定的与挂靠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
(二)挂靠个人的资格条件。
1、在建筑装饰行业从事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由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0年以上。
4、具有一定的与挂靠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
(三)资格认定
在挂靠单位(人)提出申请之后,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不符合挂靠条件予以取消挂靠资格,符合挂靠条件则予以挂靠并准备签订《内部承包合同》。
二、合同签订及管理
根据挂靠单位(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挂靠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正式与建设方签订《施工合同》。
签订施工合同后三日内,参照本管理办法与挂靠单位(人)签订《内部承包合同》。
三、风险担保
项目确定挂靠后,担保人、项目负责人均需与公司签订风险承包协议,项目负责人对公司负全责,担保人或推荐人负连带责任。
项目出现问题,项目负责人逃避或无法承担责任时,由担保人或推荐人负全责。
当项目负责人无力承担风险时,担保人或推荐人需以其资产作抵。
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订安全生产目标。
(二)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三)坚持例行安全检查制度,做好安全记录并建立安全台帐。
(四)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做好各项文明施工的具体工作。
五、工程质量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施工质量规范、标准。
并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二)主动接受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检查,以及建设、监理、设计、总包单位等现场监督和指导;主动接受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三)严格按图施工,抓好施工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图等技术交底工作,对重点质量疑难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攻关。
(四)坚持例行的质量检查,按程序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做到资料手续健全。
六、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根据公司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所要求的工期安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总表。
(二)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总表,科学合理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旬、月、季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资金计划、材料采购计划等。
七、技术资料及档案信息化管理
挂靠单位(人)做好工程资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归档资料必须及时、真实、完整、整理成册并建立电子文档格式作为公司留
底存档。
八、施工队伍及工人工资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并严格执行公司对施工队伍的有关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在实施前,必须购买工程保险。
(三)按时并如实发放工人工资,不得欠发、拖发工人工资。
如有拖欠情况发生,公司将扣除项目风险保证金,并予以处罚。
九、资金管理
(一)工程款项必须由建设单位先行汇入公司帐户,在按比例扣除承包上交额及各项保证金等以后,挂靠单位(人)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提取运行。
(二)为防范风险,与建设方签订《施工合同》时,挂靠单位(人)需预留合同额的5%作为项目的风险保证金,挂靠单位(人)未能全面履行合同或中途悔约,保证金罚没。
(三)风险保证金在竣工结算时,除扣除部分外,无息退还给挂靠单位(人)。
(四)挂靠单位(人)在依法缴纳税金和按合同及时上交承包额的前提下,对施工承包方的工程成本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挂靠单
位(人)承担。
(五)挂靠单位(人)在公司配合下,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原则,及时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项,并完成竣工结算。
十、保修及维修管理
(一)保修期以国家规定和《工程合同》有关条款为准,并按竣工结算后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结清,不计利息。
(二)挂靠单位(人)负责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维修(属正常原因造成),保修期外维修,公司和挂靠单位协商确认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并收取建设单位维修成本。
(三)若挂靠单位(人)在保修期内不按建设方要求进行维修,建设方举报至公司,公司组织专人进行维修。
同时公司将按维修实际费用加倍扣罚挂靠单位(人)的保修金。
十一、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另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