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条件及管理办法
挂靠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挂靠服务管理,保障服务质量,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我国挂靠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挂靠服务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挂靠服务的企业、个人及有关单位。
第三条挂靠服务是指企业或个人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将其业务部分或全部委托给其他企业或个人经营,并支付一定费用的服务。
第四条挂靠服务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挂靠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公平公正原则:挂靠双方在服务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诚实信用原则:挂靠双方应诚实守信,履行各自义务。
(四)保障权益原则:保障挂靠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第二章挂靠服务主体资格第五条挂靠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二)具备从事挂靠服务所必需的资质、技术、设备和人员。
(三)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
(四)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挂靠服务主体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章挂靠服务合同第七条挂靠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挂靠服务主体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
(二)挂靠服务项目的名称、内容、范围、期限。
(三)挂靠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四)挂靠服务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六)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挂靠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挂靠服务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第四章挂靠服务流程第九条挂靠服务流程如下:(一)挂靠服务主体向委托方提出挂靠服务申请。
(二)委托方对挂靠服务主体进行资质审核,确认其符合条件。
(三)挂靠服务双方签订挂靠服务合同。
(四)挂靠服务主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挂靠服务。
(五)委托方对挂靠服务进行监督,确保服务质量。
(六)挂靠服务期满或者合同解除后,挂靠服务双方办理相关手续。
车辆挂靠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车辆挂靠经营活动,保障挂靠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地区从事车辆挂靠经营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个人。
第三条车辆挂靠经营是指车辆所有人将其车辆挂靠到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名下,由挂靠方负责车辆的运营管理,车辆所有人获得相应收益的经营模式。
第四条车辆挂靠经营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挂靠条件与程序第五条车辆挂靠经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车辆所有人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车辆购置税证明等证件;(二)车辆所有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四)车辆所有人同意将车辆挂靠经营。
第六条车辆挂靠经营应当办理以下程序:(一)车辆所有人向挂靠方提出挂靠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二)挂靠方对车辆所有人提交的证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受理;(三)挂靠方与车辆所有人签订挂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四)车辆所有人将车辆过户至挂靠方名下;(五)挂靠方办理车辆营运证等相关手续;(六)车辆所有人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挂靠费用。
第七条挂靠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挂靠期限;(二)挂靠费用及支付方式;(三)车辆运营管理责任;(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五)争议解决方式;(六)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挂靠协议签订后,车辆所有人应将车辆过户至挂靠方名下,并办理车辆营运证等相关手续。
第三章车辆运营管理第九条挂靠方应当建立健全车辆运营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安全、合法、合规运营。
第十条挂靠方应当对挂靠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一条挂靠方应当对挂靠车辆驾驶员进行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十二条挂靠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第十三条挂靠方应当建立健全车辆事故处理机制,对发生交通事故的挂靠车辆及时进行事故处理。
建筑工程挂靠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法律常识

建筑工程挂靠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法律常识建筑工程挂靠管理办法是指对建筑工程挂靠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在建筑工程挂靠管理办法中,包含了许多具体规定和要求,以确保建筑工程挂靠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下面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挂靠管理办法涉及的规定。
一、挂靠条件及申请要求1.1 挂靠单位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挂靠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建筑施工、设计或施工监理资质,并且资质类型必须与挂靠的工程类型相符。
1.2 申请材料准备挂靠单位需要准备申请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资格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以证明单位具备挂靠条件。
1.3 挂靠合同签订挂靠单位与被挂靠单位需签订挂靠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包括工程签订、施工期限、待遇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二、挂靠单位的责任和义务2.1 项目安全管理挂靠单位需要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管理,做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2 资质核实和隐患排查挂靠单位有义务核实所挂靠工程项目的相关资质,并进行隐患排查,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存在资质问题和安全隐患。
2.3 质量控制和验收挂靠单位需要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并参与工程的最终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三、被挂靠单位的权益保障3.1 合法权益保障挂靠单位有义务保障被挂靠单位的合法权益,包括合理支付工程款项、提供相应的待遇和福利等。
3.2 监督和协助挂靠单位需对被挂靠单位进行监督和协助,确保工程施工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违约处理办法4.1 违约责任若挂靠单位或被挂靠单位存在违约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4.2 合同解除若挂靠合同中约定的条件无法履行,任意一方可请求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罗列出本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挂靠单位申请材料清单附件2:挂靠合同模板附件3:相关资质要求及验收标准罗列出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筑施工资质:指建筑施工企业依法获得的承担相应建筑工程施工的资格证书。
2. 施工监理资质:指承担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单位具备的相应资质认证证书。
挂靠单位管理办法

挂靠单位管理办法挂靠单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挂靠单位管理,保障挂靠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挂靠单位依法规范运营,提高挂靠单位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挂靠单位的基本条件第二条挂靠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依法设立并取得合法资质;2. 基本经济条件良好,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3.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声誉,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4. 具备相应的管理和服务能力;5. 具备为挂靠项目提供发展支持的资源。
第三章挂靠单位的挂靠程序第三条挂靠单位的挂靠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 提交挂靠申请:挂靠单位应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2. 审查申请材料:相关管理部门对挂靠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实地考察;3. 签订挂靠协议:挂靠单位与相关管理部门签订挂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4. 办理挂靠手续:挂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挂靠手续,包括登记备案等;5. 开展挂靠项目:挂靠单位可以依法开展挂靠项目的相关经营活动。
第四章挂靠单位的权利义务第四条挂靠单位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挂靠项目的制定和决策;2. 使用挂靠项目相关资源;3. 参与挂靠项目的收益分配;4. 享受相关政策和扶持措施;5. 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保护和支持。
第五条挂靠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1. 依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2. 保证挂靠项目的质量和安全;3. 提供挂靠项目所需的技术和服务支持;4. 定期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挂靠项目的运营情况;5. 承担挂靠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第五章挂靠管理第六条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挂靠单位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1. 监督挂靠单位的经营行为,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2. 检查挂靠项目的运营情况,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行;3. 协调解决挂靠单位与其他相关方之间的纠纷;4. 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挂靠单位的管理水平。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挂靠单位,相关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2. 罚款;3. 暂停挂靠资格;4. 撤销挂靠资格;5. 追究刑事责任。
挂靠条件及管理办法

(挂靠)项目合作条件及管理办法为了完善公司管理和服务,提高公司竞争能力,拓展公司的市场份额,特制订本管理办法(草案)。
一、合作(挂靠)单位/个人的资格审查及确认(一)、合作(挂靠)单位的资格条件1、工商、税务、建委登记注册的建筑装饰企业(二级以上)。
2、在XX地区有固定办公地址。
3、首次合作(挂靠)单位,需要有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或与公司有密切关系往来的可靠熟人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4、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并能提供独立管理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证明。
5、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能满足合作(挂靠)项目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
6、有稳定的施工队伍能满足合作(挂靠)项目的要求,并提供《管理人员联系表》和《施工队伍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7、无拖欠工程款、材料款、人工费等不良信用、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责任的不良记录,无违法、违规、违纪及商业诈骗、做假造假、恶意竞争等不良行为。
(二)、合作(挂靠)个人的资格条件:1、从事建筑装饰行业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首次合作(挂靠)个人,需要有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或与公司有关系往来的可靠熟人作为担保人,并当面提供担保书。
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0年以上,并能提供独立管理类工程项目业绩证明。
4、在XX区域有固定住址或办公场所。
5、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能满足合作(挂靠)项目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如房产证)。
6、有稳定的施工队伍能满足合作(挂靠)项目的要求,并提供《管理人员联系表》和《施工队伍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7、无拖欠工程款、材料款、人工费等不良信用、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责任的不良记录,无违法、违规、违纪及商业诈骗、恶意竞争等不良行为。
8、在我公司工作过或合作过的人员合作(挂靠)的,其项目经理应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能提供管理类工程项目业绩证明。
(三)、资格认定在挂靠单位(人)提出申请之后,公司主管工程的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并作出决定。
酒店挂靠管理办法

酒店挂靠管理办法一、引言酒店挂靠是指酒店企业将自己的品牌和经营管理模式授权给其他特许经营商,并通过签订合同等形式进行合作经营的一种商业模式。
酒店挂靠管理办法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和加强酒店挂靠的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酒店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挂靠条件和程序挂靠条件酒店挂靠方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相关资质证书。
挂靠方的酒店设施和环境达到规定的标准,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管。
挂靠方的经营管理团队具备丰富的酒店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挂靠程序双方进行初步接触和沟通,明确合作意向。
挂靠方提交相关资质证明和经营管理经验,并接受酒店企业的审查和评估。
如果审查通过,双方签订挂靠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挂靠方按照协议规定的条件进行经营管理,酒店企业对挂靠方进行监督和指导。
挂靠期满后,双方进行评估和续签协议,或终止合作关系。
三、挂靠权益和责任酒店挂靠方的权益获得酒店企业的品牌授权和经营管理模式的支持。
获得酒店企业的品牌宣传和市场推广支持。
共享酒店企业的资源和客户群体,提高竞争力。
酒店挂靠方的责任严格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合法合规经营。
提供优质的酒店服务和良好的客户体验。
定期向酒店企业报告经营情况和业绩。
酒店企业的权益扩展品牌影响力,增加市场份额。
获得挂靠方的管理经验和运营能力的借鉴。
获取挂靠方的经营收益,提高经济效益。
酒店企业的责任对挂靠方进行监督和指导,保证挂靠方的经营管理质量。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帮助挂靠方提升管理水平。
维护品牌形象和声誉,保护消费者权益。
四、挂靠期限和终止挂靠期限挂靠期满后,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续签合作协议。
终止挂靠酒店挂靠方违反合作协议的条款,严重损害酒店品牌形象或消费者权益的,酒店企业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酒店企业违反合作协议的条款,导致挂靠方无法正常经营,挂靠方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双方协商一致,或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解除合作关系。
五、监督和管理监督和考核酒店企业对挂靠方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
建筑挂靠管理办法

建筑挂靠管理办法一、引言建筑挂靠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建筑行业中的挂靠行为,并保障建筑挂靠工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二、定义与解释2.1 建筑挂靠建筑挂靠是指建筑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将工程劳务合同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挂靠,并由挂靠单位或个人承担施工项目的劳务义务。
2.2 挂靠单位或个人挂靠单位或个人是指与施工单位签订建筑挂靠协议或合同,并承担施工项目的劳务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三、建筑挂靠的管理办法3.1 建筑挂靠的条件3.1.1 施工单位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挂靠前,必须具备相应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并依法办理了相关手续。
3.1.2 挂靠单位或个人的资质要求挂靠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建筑工程施工能力,并依法办理了相关手续。
3.2 建筑挂靠的程序3.2.1 签订挂靠协议或合同施工单位与挂靠单位或个人根据双方意愿,签订建筑挂靠协议或合同,并明确挂靠期限、挂靠项目及挂靠费用等内容。
3.2.2 申报挂靠计划施工单位在挂靠前,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挂靠计划,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挂靠协议或合同、施工单位资质证件等。
3.2.3 相关部门审核相关部门对施工单位的挂靠计划进行审核,包括审核挂靠合同的合法性、挂靠单位或个人的资质等。
3.2.4 发放挂靠许可证经审核合格后,相关部门将向施工单位发放挂靠许可证。
3.3 建筑挂靠的管理要求3.3.1 挂靠管理人员挂靠单位或个人应指定专门的挂靠管理人员负责挂靠项目的管理与协调,保证施工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3.3.2 劳务合同与工资支付挂靠单位或个人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用和工资,保障挂靠工人的合法权益。
3.3.3 安全生产责任挂靠单位或个人在承担施工项目的劳务义务的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4 建筑挂靠的监督与检查3.4.1 定期检查相关部门应对挂靠施工项目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挂靠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人员挂靠管理制度

人员挂靠管理制度为规范人员挂靠行为,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作安全和生产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挂靠于本企业或本企业委托服务的人员。
二、人员挂靠的定义1. 人员挂靠是指在挂靠期间,个人将自身劳动力挂靠于企业的行为,以企业的名义或委托代表企业从事相应工作,并按约定获得相应的报酬。
2. 人员挂靠不同于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人员挂靠仅为一定时间内的服务行为,不构成劳动关系。
3. 人员挂靠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履行职责,保证生产安全和生产秩序。
三、人员挂靠的条件1. 人员挂靠应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符合相关职位的要求。
2. 人员挂靠应具备身体健康,无患传染性疾病或严重慢性病史。
3. 人员挂靠应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维护企业形象和利益。
4. 人员挂靠应签订人员挂靠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四、人员挂靠的流程1. 企业发布招募信息,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请。
2. 企业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确定是否挂靠。
3. 签订人员挂靠协议,明确挂靠期限、报酬待遇、工作内容等。
4.人员挂靠开始,按协议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享受报酬。
5. 挂靠期满,根据协议情况终止挂靠或续签挂靠。
五、人员挂靠的福利和权益1. 人员挂靠期间,享有企业提供的相应的基本福利待遇。
2. 人员挂靠期间,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3. 人员挂靠期间,如遇事故或受伤,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 人员挂靠期间,如有其他权益受损,可依法向企业提出申诉。
六、人员挂靠的管理1. 企业建立人员挂靠档案,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和签订的人员挂靠协议。
2. 企业对挂靠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和综合能力。
3. 企业定期召开人员挂靠管理会议,对挂靠工作进行总结和调整。
4. 企业建立健全人员挂靠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机制和规范流程。
七、人员挂靠的权责1. 企业有权对挂靠人员进行调配和考核,决定是否继续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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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项目合作条件及管理办法
为了完善公司管理和服务,提高公司竞争能力,拓展公司的市场份额,特制订本管理办法(草案)。
一、合作(挂靠)单位/个人的资格审查及确认
(一)、合作(挂靠)单位的资格条件
1、工商、税务、建委登记注册的建筑装饰企业(二级以上)。
2、在XX地区有固定办公地址。
3、首次合作(挂靠)单位,需要有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或与公司有密切关系
往来的可靠熟人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4、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并能提供独立管理类似工程项目
业绩证明。
5、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能满足合作(挂靠)项目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
(原件、复印件)。
6、有稳定的施工队伍能满足合作(挂靠)项目的要求,并提供《管理人员
联系表》和《施工队伍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
7、无拖欠工程款、材料款、人工费等不良信用、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责
任的不良记录,无违法、违规、违纪及商业诈骗、做假造假、恶意竞争等不良行为。
(二)、合作(挂靠)个人的资格条件:
1、从事建筑装饰行业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首次合作(挂靠)个人,需要有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或与公司有关系往来的可靠熟人作为担保人,并当面提供担保书。
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0年以上,并能提供独立管理类工程项目业绩证明。
4、在XX区域有固定住址或办公场所。
5、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能满足合作(挂靠)项目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
(原件、复印件,如房产证)。
6、有稳定的施工队伍能满足合作(挂靠)项目的要求,并提供《管理人员
联系表》和《施工队伍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
7、无拖欠工程款、材料款、人工费等不良信用、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责
任的不良记录,无违法、违规、违纪及商业诈骗、恶意竞争等不良行为。
8、在我公司工作过或合作过的人员合作(挂靠)的,其项目经理应具有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能提供管理类工程项目业绩证明。
(三)、资格认定
在挂靠单位(人)提出申请之后,公司主管工程的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并作出决定。
1、若挂靠单位(人)不符合挂靠条件予以取消挂靠资格。
2、若挂靠单位(人)符合挂靠条件则予以挂靠并准备签订“合作施工协议”
三、合同签定及管理
根据挂靠单位(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由工程管理部组织专业人员对挂靠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并与业主、设计单位进行落实,确认无问题后,公司正式与业主签定“施工合同”。
公司与业主签定合同后三日内,由行政管理部门参照本管理办法负责与挂靠单位(人)签定“合作施工协议”及“承诺书”,留存一份原件于我公司保管、挂靠单位(人)留存复印件。
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订安全生产目标。
(二)、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责任到人。
(三)、抓好安全教育,坚持安全例会制度,落实安全培训。
(四)、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抓好安全设施、设备等防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消防保卫工作。
(五)、现场主要部位应明示警示牌、指示牌和宣传牌。
(六)、执行统一工人着装、特殊工种和施工管理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七)、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做好各项文明施工的具体工作。
(八)、如发现安全、文明不达标情况,每查处一次,当即给予1000元以上罚款,累计查处三次,我方除加重处罚外,有权停止合同及合作,所有损失及责任由挂靠单位(人)负责赔偿。
五、工程质量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施工质量规范、标准。
并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二)、按合同约定配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检查,以及建设、监理、设计、总包单位等现场监督和指导;配合我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
(三)、根据合同要求,制定质量目标计划,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四)、严格按图施工,抓好施工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图等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
(五)、做好竣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竣工验收一次通过。
(六)如发现质量不达标情况,每查处一次,当即给予1000元以上罚款,累计查处三次,我方除加重处罚外,有权停止合同及合作,所有损失及责任由挂靠单位(人)负责赔偿。
六、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根据我公司与业主合同所要求的工期安排施工进度计划。
(二)、严格按进度计划检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延误和滞后的单项施工要进行及时调整,保证按合同要求完成该项工程。
(三)、如挂靠单位(人)不能按合同要求完工,除赔偿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外,公司另处以10000元以上的罚款。
七、业主满意度管理
合作(挂靠)单位/人,被业主通报批评或投诉的,除赔偿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外,公司另外以10000元以上的罚款/次。
七、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
挂靠单位(人)做好工程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归档资料必须及时、真实、完整,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竣工验收证明、结算报告、《管理人员联系表》、《施工队伍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等须交由我公司留底存档。
八、施工队伍及工人工资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并严格执行公司对施工队伍的有关管理制度。
(二)、及时按规定办理施工队伍及工人的相关保险事宜。
(三)、坚持对施工队伍及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质量教育、文明施工教育以及
加强成品保护意识等的教育。
(四)、严格执行按时并如实发放工人工资的管理办法,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公司如接到举报有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将进行每人次不低于50000元的处罚。
九、资金管理
(一)、按照《施工合作协议》对质量、工期、安全等进行监管外,公司对挂靠单位(人)实行质量、安全、工期、欠款等风险保证金制度。
施工合作协议签订时,挂靠单位(人)需用现金向公司交付工程造价5%的风险抵押金,挂靠单位(人)未能全面履行合同或中途悔约,抵押金全部扣除,抵押金不足的从工程款中扣除。
风险保证金在竣工结算后,挂靠单位(人)无违约行为且提供全部项目归档资料,公司无息退还给挂靠单位(人)。
(二)、公司收取挂靠单位(人)的资质使用及管理费为工程造价的4% (三)、挂靠单位在依法缴纳税金和按协议约定及时上交管理费、工程发票的前提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土建配合费等)均由挂靠单位(人)承担。
(四)、挂靠单位(人)在公司配合下,根据合同、协议确定的原则,及时向建设单位催收工程款项,并完成竣工结算。
(五)、工程款项由建设单位先行汇入公司指定帐户,在按比例扣除管理费、税金以后,公司将余款支付给挂靠单位(人)。
(六)、缴纳税金按国家规定税率由公司代扣代交。
(七)、施工过程中所需资金(包括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所造成的资金短缺)由挂靠单位(人)自行解决。
十、优惠条件及服务
(一)管理费优惠条件:
1、项目获得家建设质监部门颁发的市优奖项,可享受减免管理费总额的10%优惠奖励。
2、项目获得家建设质监部门颁发的省优奖项,可享受减免管理费总额的20%优惠奖励。
3、项目获得家建设质监部门颁发的国优奖项,可享受减免管理费总额的30%优惠奖励。
4、项目获得鲁班奖,可享受减免管理费总额的70%优惠奖励。
5、项目具有标志型或重点影响型的,可享受减免管理费总额的30%优惠奖励。
6、经公司评定项目属精品工程,可作为公司样板参观项目的,可享受减免管理费总额的20%优惠奖励。
7、项目金额超过1000万的,可享受减免管理费总额的30%优惠奖励。
8、项目的业主方属于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如万科、万达、保利、绿地等到一级著名开发商的,可享受减免管理费总额的20%优惠奖励。
以上奖励不同类别的可累享受,但最高限额为可享受减免管理费总额的70%优惠奖励。
(二)、服务
1、公司提供有偿但低于市场价格的项目服务如下:
(1)、标书制作及协助投标
(2)项目预、决算
(3)项目设计
2、公司向长期合作(三年或三年以上的)、共同发展的优良合作伙伴提供免费的服务支持如下:
(1)、配合、接待客户参观考察公司(如产生费用均由合作方承担)
(2)、无偿提供公司储备、收集的市场信息、项目信息
十一、保修及维修管理
(一)、保修期以国家规定和《合同》有关条款为准,并按竣工结算后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结清,不计利息。
(二)、挂靠单位(人)负责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维修(属正常原因造成),保修期外维修,公司和挂靠单位协商确认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并收取建设单位维修成本。
(三)、若挂靠单位(人)在保修期内不按业主要求进行维修,业主举报至公司,公司组织专人进行维修。
同时公司将按维修实际费用加倍扣罚挂靠单位(人)的保修金并列为不良信用记录,日后予以限制合作。
十二、挂靠单位/人需要提供以下原件及复件备案:
(一)、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三)、法人证明
(四)、名下的房产、车辆及其他资产证明十三、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另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