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双学位培养计划
(整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辅修双学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辅修与双学位培养方案会计学专业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具备会计及经济学、管理学与法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在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及科研机构从事会计管理及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本专业立足于我校国家级重点学科——会计学,依托我校经、法、管、文、史、理、工等学科综合发展优势,把学生培养成为以会计学专业为核心,具有较宽厚的经济学、法学和管理学相融通的学科背景的专门管理人才。
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内容的学习与训练,学生基本达到以下培养要求:1.熟练掌握会计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组织和管理大中型单位会计工作的基本技能;2.掌握从事现代会计管理工作所必须具备的管理、经济、法律和审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3.熟悉与会计工作有关的经济、管理、财政、金融、税收和财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4.了解会计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熟悉国际会计惯例;5.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普通话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6.具有较强的专业判断能力和决策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7.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以及团队精神与合作意识;8.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尚的人格和社会责任感;9.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10.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较高的外语水平。
二、培养对象主修专业课程成绩良好、自学能力强、学有余力的普通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三、教学管理体制与学习时间辅修双学位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
学生在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报名,第五——第八学期参加学习。
学习时间为五个学期。
四、辅修专业与攻读双学位总学分要求学生取得修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证书,总学分不得低于50学分;取得辅修专业结业证书,总学分不得低于25学分。
论司法考试制度下的法学双学位教育

了法学双学位教育的发展 … 。司法考试对法学双学位教育推动作用体
现在 以下 几 点 : l 现 法 学 双 学位 教 育 与 法 律 职 业 紧密 结 合 _实
法学双学位教育作为一种培养机制 ,以培 养法律人才为 目标 ,为 法律职业 的现代化提供保障,影 响着法 律职业的现代化程度 。既是 法
学双学位教育 的检验石又是法律职业 的准人标准的 司法考试 , 是一 种
选 拔 机制 ,一 方 面 挑 选 优 秀 的法 律 人 才 ,另一 方 面 则 严 把 法 律 职 业 的
准人 口,可 以把法学双学位教育 与法律 职业紧密结合起来 ,缓解脱 节
的现状。
2 .促使教学 内容 、教学方式 的更改 以提高法学 双学位学 生就业的
稳 定 性 和适 应性
通过司法考试作为法律职业准入标准 ,有利于保证从业人 员的整 体素质 、提高办事效率 ,提高荣誉感。因此在教学方 面,学校 为了法 科毕业生的就业必定会采取措施 ,改变教学 内容,改 变教 学方法 。脱 离 书 本 ,开 设 与社 会 相 关 的 、紧 跟 社 会 节 奏 的教 学 内 容 ,将 社会 中 的
司法 考 试 自实 施 以来 ,为 法律 职业 输 送 了 大 量 优 秀 法 律 人 才 , 同 时 明
法学双学位教育的培养 目标之一就是 为社会 培养优秀的实务 型法 律人才 ,而法律职业最主要 的准入标准 就为司法考试 ,只有通过 了司 法考试 ,才能进入法律职业 ,因而 司法考试对 法学双学位教育来说 可 以作为一个检验标尺 ,检验法学双学位 教育的成功与否 。司法 考试 自 实施 以来的举行时间一直是在法学 本科 学生即将毕业 的时候 ,并且禁 止大一大二学生参加 ,从 考试 的时间上也 可以看 出司法考试 是作为法
双学位、双专业和辅修各专业教学计划

工商管理Business Administration(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一.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为导向,面向广东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等组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懂经济、专管理、善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具有专业分析、决策和管理才能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双学位、双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工商企业管理的理论知识和能力,达到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的基本要求,能适应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实际管理工作需要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辅修专业:培养掌握工商管理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能力,具备工商管理人员基本素质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二.毕业生具有的知识、素质、能力毕业生具有的知识1、工商管理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2、人文社科公共基础类知识;3、信息技术及管理软件知识;4、现代管理、经济理论知识;5、定量和定性的研究方法及相关知识;6、经济法规及政策知识。
毕业生具有的素质1、现代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2、良好的身体素质;3、稳定的心理素质;4、管理伦理素质;5、职业道德素质;6、法纪素质;7、综合管理素质毕业生具有的能力1、中文及外文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2、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3、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4、组织、协调和公共关系能力;5、对企业管理环境分析、判断及处理的能力;6、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企业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专业培养特色1.人才培养紧扣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需要教学内容及课程案例,教学模式根据广东经济发展需要,加强优势学科建设及特色品牌教材建设,鼓励教师加大对广东经济前沿问题研究,加强对本地企业实际问题的探讨,建立企业、学校、毕业生为主体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和人才适应能力动态跟踪体系,以适应广东省制造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
2.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能力培养并重的师资队伍结构建立企业导师,组建专兼结合的理论水平高、企业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建立兼职教师参与专业课讲授、毕业论文指导的整个教学活动的互动机制,探索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建设机制;建立青年教师挂职锻炼制度,完善选派、考评青年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机制,提高教师实践知识的授课能力;建立专业教师出国交流制度,提高双语授课能力。
法学第二学位

法学第二学位
法学第二学位是提高其对法律职业的知识和实践能力以及通过从
事法律研究工作来开发法律研究方法和理论,应用知识和技术以及提
出新思想、新发明和新方法的一种专业学位。
持有法学第二学位的毕
业生不仅可以在法学领域从事高层次的研究工作,也可以在法律实践
中担任高层的职位,参与对国家或社会发生重大关系的立法、决策、
监督和协调工作。
法学第二学位的学习内容一般包括:法学基础理论、法律概论、
社会学、法学史、经济学、行政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
社会保障法学、法语言学、运用省份地方行政法、诉讼法学等。
此外,学员还需接受法学研究的实践训练,如:立法原理与实务、法学研究
方法、法律文献检索与资料整理、法律诊断及咨询、案例研究等。
法学第二学位的主要考核方式有:课程论文、毕业论文、考试答
辩和综合评价等。
有了研究型第二学位,毕业生不仅可以在法学领域
从事高层次的研究工作,也可以在法律实践中担任高层的职位,参与
对国家或社会发生重大关系的立法、决策、监督和协调工作。
获得法学第二学位,毕业生将具备系统学习、分析、解决法律问
题的能力;掌握法学研究的理论和技术,具有国家法律必要的素养和
能力;有能力从事法律研究工作,开发法学研究方法,提出新思想和
发明;能够参与国家、行政部门、民间和政府机构的法律工作;能够
带领团队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实践等;能参与当前国外法律发展与法
治建设的交流合作。
长江大学法学院辅修公告

长江大学法学院辅修公告根据《长江大学学生修读辅修专业与双学士学位实施办法》,法学院决定2015年面向在校的201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开展辅修与双学位教学,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的条件1、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前两年内修读的必修课程全部合格,且学科基础课平均学分绩点≥2.0者;2、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者;3、未因违反考纪受过纪律处分者。
二、法学辅修(双学位)培养计划见2014级本科人才培养计划。
三、申请程序1、符合修读辅修专业或双学士学位条件的201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根据学校公布的辅修(双学位)专业,于2014年12月10日前填写《长江大学修读辅修专业或双学士学位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后,经主管教学院长审核同意,由学生所在学院将学生申请表和汇总后的电子表于2014年12月12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科。
3、2014年12月15日前教务处将符合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程序公布在校园网上,由相关学院通知学生本人,学生本人按程序办理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的相关手续。
四、收费标准每学分收费80元,第一学年双学位预交学费2400元,书费1000元,第二学年开学交剩余学分的学费。
中途停止修读,学费不退。
五、咨询长江大学东校区10号楼3楼教学办公室8062153QQ群:长大法学辅修双学位285717827法学辅修、双学位报名常见问题解答1、有关辅修双学位的学位证书的认可效力问题?答:辅修双学位和第二学位是不一样的概念:双学位是在校本科生毕业时同时获得两个学位;第二学位是已经工作的社会成人再修读一个学位。
辅修双学位效力全国承认,在教育部等网站上可查询到证书编号。
根据国家政策,在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双学位本科生参照研究生待遇对待。
2、辅修双学位对找工作有没有用?有什么帮助?答:我院历届辅修双学位学生均有为数不少学生凭借法学双学位来报考国家司法考试和国考、省考,并由此顺利找到合意工作。
大学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XXXX大学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为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跨学科组织教学模式,充分利用学校优质教学资源,给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拓展学生的视野和知识面,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我校在本科生中设立攻读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培养模式1.双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学科门类(文学、理学、管理学、工学、教育学、法学、艺术学、经济学)修读另外一个本科专业的学位教育,完成该本科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达到该专业的双学位授予条件,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前提下,经学校核准、颁发该本科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
2.辅修专业的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一级或二级学科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完成该本科专业辅修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经学校核准、颁发该本科专业辅修证书。
二、报名资格1.入学满一年的在校本科生(学生最早可在第二学期期中申请报名,第三学期开始修读);2.已完成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包括2.0)3.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修读1个双学位专业或1个辅修专业。
三、报名程序1.每年四月份及十月份开设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的学院提出招生计划,并经学校批准发布;2.学生报名时须经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批准,再向招生学院提出申请,并由招生学院进行审核,如设有考核面试环节,学院自行组织考核面试。
对于各学院审核或考核面试通过的确定拟攻读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的学生,须与教务处及招生学院签订协议,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向教务处报名备案。
3.学生凭录取通知办理选课手续,参加课程学习即取得攻读双学士学位或辅修专业学籍。
四、教学组织与管理1.修读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实施专门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由开设专业的学院组织制订,教务处批准实施。
教学计划由平台课程和毕业论文构成。
双学位培养计划

会计学(110203) 专业
双学位培养计划
一、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面向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和非盈利组织需求的具有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相关的专业知识并掌握学习技能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较高文化素质和较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适应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会计专门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和经济管理方面基本理论,受到会计理论及方法与技巧方面的训练,具备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能力。
三、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国际会计惯例;
4.具有较强的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能力。
四、主要课程
西方经济学、经济法学、基础会计、统计学原理、管理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会计、审计学、纳税会计、会计信息系统等。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手工会计模拟实习
2.电算化会计模拟实习
3.毕业论文
六、授予学位
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会计学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
双学位各专业培养方案

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第二学位培养方案一、专业名称和代码专业名称:金融学Finance and Banking专业代码:020104二、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金融专业的业务技能和方法,具有较高的外语和计算机运用水平,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能胜任金融或其他经济部门工作的专门人才。
三、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本专业的研究对象是现代金融理论与实务。
主要教学和研究方向有:金融理论、银行经营管理、国际金融、金融工程、投资学等。
本专业的培养要求有:1.掌握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熟悉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法规;2.熟练掌握金融基本业务操作流程,具备处理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具备从事个人、企业投资理财及相关金融业务的能力;3.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的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具有一定的经济管理能力;4.具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5.具有熟练运用微机处理各种业务的能力。
四、学分要求学分要求:45个学分五、专业主干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金融学、现代金融理论、世界经济概论、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保险学、证券投资学、金融工程学、金融会计与审计、国际结算、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六、实践教学环节要求学生利用暑假进行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并撰写调研报告。
专业实践教学活动随课程教学进度安排。
七、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和课程设置范围内修满45学分,实践能力考核合格、完成毕业论文并答辩合格后,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金融学专业第二学位培养计划表注:▲为学位课程。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学位课程学习要求达到75分,才能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专业第二学位培养方案一、专业名称和代码专业名称:会计学Accounting专业代码:110203二、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经济管理理论基础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外语水平较高、有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较强,能在政府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部门和上市公司从事经济管理和会计实务工作,符合“三个面向”要求的现代经济管理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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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法学双学位培养计划一、培养标准本专业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市场经济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及法律实践工作能力的专门人才。
学生应系统掌握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知识,以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为目标,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以及较强的实践能力,并富有创新精神。
毕业后能较熟练地应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并具有从事法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1.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掌握毛泽东思想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并掌握本专业领域一般性的学科知识体系,具备法学学科基础知识以及一定的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
1.1掌握相关文科背景知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1.2掌握法学学科基础知识,侧重于法学基础知识的概念、理论和基本原则以及基本方法。
1.3具备基础的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掌握一门外语,可运用其进行沟通和交流,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
2.掌握法学专业系统的理论知识,具备深厚的专业基础,并初步具备解决法律实践问题的专业技能。
2.1掌握法学专业的专业知识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形成完整的法学知识体系。
2.1.1专业基础模块:掌握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民法和刑法课程模块,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实践中的常见的民事、刑事案件。
2.1.2专业课模块:掌握本学科主要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理论,具备系统的法学知识体系,形成完整的法学理论体系。
2.1.3了解本专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2.2掌握法学学科特定专业方向的课程内容,巩固法学知识体系,能熟练运用理论知识联系实际解决问题。
2.2.1通识教育自主模块:掌握文科背景下通识教育的主要课程内容,具备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知识素养,提高人文综合素质。
2.2.2专业知识自主模块:掌握法学学科特定专业方向的课程内容,通过专业课程知识的拓展和深入巩固法学知识体系。
3.巩固本学科专业的核心知识体系,具备解决法律实践问题的应用能力。
3.1基础能力:加强语言能力的培养,提高英语运用水平,能熟练的运用英语进行基础专业知识的交流;并通过计算机相关课程的开设提高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
3.2专业能力:巩固专业课程知识体系,具备运用知识分析法律案例的技能,能够利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学生的应用水平和能力。
3.3科研能力:培养学生调查研究、检索和阅读中外文献资料、综合分析、研究的科学研究初步能力。
4.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适应能力以及交流能力。
4.1能够使用专业语言,在跨文化环境下进行沟通与表达。
具备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能够控制自我并了解、理解他人需求和意愿。
4.2具备较强的适应能力,能灵活处理不断变化的人际环境和工作环境。
4.3具备收集、分析、判断和选择学科前沿知识的能力,能够跟踪本领域最新专业发展趋势。
4.4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并具备一定的协调、管理能力。
5.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对职业、社会、环境的责任感。
5.1具备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精神面貌,具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所属职业体系的职业行为准则的意识。
5.2为保持和增强其职业素养,具备不断反省、学习、积累知识和提高技能的意识和能力。
5.3增强社会责任感,联系社会,服务社会,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职业技能。
二、培养标准实现矩阵培养标准实现课程1.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掌握毛泽东思想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并掌握本专业领域一般性的学科知识体系,具备法学学科基础知识以及一定的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
1.1掌握相关文科背景知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1.2掌握法学学科基础知识,侧重于法学基础知识的概念、理论和基本原则以及基本方法。
法学学科导论、中国法制史、法理学、逻辑学、宪法学、调查理论与方法、法律方法1.3具备基础的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掌握一门外语,可运用其进行沟通和交流,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
公共管理学、社会学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英语、高级英语、大学语文2、掌握法学专业系统的理论知识,具备深厚的专业基础,并初步具备解决法律实践问题的专业技能。
2.1掌握法学专业的专业知识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形成完整的法学知识体系。
2.1.1专业基础模块:掌握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民商法和刑法课程模块,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实践中的常见的民事、刑事案件。
民法学总论、物权法、商法学、债与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分论、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2.1.2专业课模块:掌握本学科主要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理论,具备系统的法学知识体系,形成完整的法学理论体系。
法理学专题、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双语)、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1.3了解本专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法学学科导论、学科前沿、系列专家讲座2.2掌握法学学科特定专业方向的课程内容,巩固法学2.2.1通识教育自主模块:掌握文科背景下通识教育的主要课程内容,具备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知识素养,提高人文综合素质。
文学与艺术模块课程、哲学与历史模块课程、经济与社会模块课程、创新与创业模块课程、科学与技术模块课程知识体系,能熟练运用理论知识联系实际解决问题。
2.2.2专业知识自主模块:掌握法学学科特定专业方向的课程内容,通过专业课程知识的拓展和深入巩固法学知识体系。
公司法律实务、金融法律实务、外国民商法、担保法、电子商务法、破产法、保险法、票据法、财税法、证券法、仲裁法、法律英语、证据法、律师实务、法律顾问实务、检察与审判实务、法律英语、疑难案例分析3、巩固本学科专业的核心知识体系,具备解决法律实践问题的应用能力。
3.1基础能力:加强语言能力的培养,提高英语运用水平,能熟练的运用英语进行基础专业知识的交流;并通过计算机相关课程的开设提高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
应用文写作、大学英语、法律英语、专业课双语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语言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3.2专业能力:巩固专业课程知识体系,具备运用知识分析法律案例的技能,能够利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学生的应用水平和能力。
模拟法庭、社区(企业)法务实践、毕业实习、法律诊所、法律援助、疑难案例分析3.3科研能力:培养学生调查研究、检索和阅读中外文献资料、综合分析、研究的科学研究初步能力文献检索、毕业论文、毕业鉴定4、具备有效的沟通与交流能力。
4.1能够使用专业语言,在跨文化环境下进行沟通与表达。
具备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能够控制自我并了解、理解他人需求和意愿。
社会实践与公益活动、大学生发展与职业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第二课堂4.2具备较强的适应能力,能灵活处理不断变化的人际环境和工作环境。
入学教育与军训、大学生发展与职业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口头与书面表达、系列专家讲座、各类实践环节4.3具备收集、分析、判断和选择学科前沿知识的能力,能够跟踪本领域最新专业发展趋势。
系列专家讲座、各类实践环节、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4.4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并具备一定的协调、管理能力。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二课堂、各类实践环节三、主干学科法学四、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社区(企业)法务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六、毕业学分要求毕业学分为74学分七、学制与授予学位标准学制3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八、课程结构比例课程性质课程类别应修学分比例(%)必修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学科基础课3专业主干课程59实践环节12选修通识教育核心课程通识教育任意选修课程5、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对职业、社会、环境的责任感。
5.1具备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精神面貌,具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所属职业体系的职业行为准则的意识。
入学教育与军训、体育、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5.2为保持和增强其职业素养,具备不断反省、学习、积累知识和提高技能的意识和能力。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5.3增强社会责任感,联系社会,服务社会,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职业技能。
法律诊所、法律援助、毕业实习、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专业方向限选课程总学分74100九、专业课程设置一览表(中英文对照)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一览表课程类别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总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实践学时开课学期备注学科基础课P12019法理学(A)Jurisprudence(A)348481348专业课程专业主干必修课程P12161宪法学(B)Constitutional Law(B)3.556561P12160民法学总论(B)Civil Law Generals(B)348481 P12178刑法学总论(B)Criminal Law Generals(B)Criminal Law Generals464641 P12020物权法(A)Property Law(A)2.540401P12159刑法学分论(B)Criminal Law Particulars(B)348481 P12172商法学(B)Commercial Law(B)3.556562P12168经济法学(C)Economic Law(C)3.556562P12025债与合同法(A)Obligation&Contract Law(A)348483 P12026侵权行为法(A)Tort Law(A)2.540403P12027国际法学(双语)(A)International Law(bilingual)(A)3.556564P12028国际私法学(A)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A)3.556564P12029国际经济法学(A)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A)3.556564P12224刑事诉讼法学(A)Criminal Procedure Law(A)3.5564882P12225民事诉讼法学(A)Civil Procedure(A)3.5564882P1221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A)Administrative Law&Procedure(A)4645683P12034知识产权法学(A)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A)3.556563P12219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A)Labor&Social Security Law(A)3484085P1203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A)Environment&Resource Conservation Law(A)2.540405应修学分小计59952实践环节P11021法学专业毕业论文(B)Graduation Thesis(B)12+126应修学分小计1212周总计74专业方向限选课程中带*者为必选课,学生任选一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