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解读

选定医院
选定一家市内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 为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 分娩医院不需选定。
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在选定医疗机构办理 流程: 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 报表》→备齐资料→医保科→ 《佛山市职工 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单》
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明预产期的医院诊断妊娠的证明; 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 本市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
待遇范围
符合本市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 服务设施标准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 规定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直接结算。
结算额度标准(单位:元)
医院级别 (卫生行政 级别) 分娩(流产) 产前 检查 阴式 分娩 2800 3300 剖宫产
一级
二级 1300
4800
5400
三级
3800
6000
新旧政策对比
缴费主体
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 缴费总额: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0.9%
生育保险待遇
+ 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 、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 规定的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和 分娩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不含产前合并症、 并发症)。
生育医疗费
前提条件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单位必须足额缴纳生 育保险费;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能出示计生部门的 相关证明; 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可以在医院现场记账 医疗费用,休完关手续 (零星报销)。
佛山市职工生育 保险 政策解读
医保科 李蕴瑶 2015年11月25日
新政策实施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参保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 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 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参加 生育保险。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22•【字号】佛府办【2016】60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6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22日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及《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方案的通知》(佛府〔2016〕76号)等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和人员:(一)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为用人单位)及其全部职工或雇工(以下统称为职工)。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在我市不再缴费即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
(三)工伤保险中一至四级伤残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四)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为灵活就业人员)。
(五)本市户籍非从业人员。
(六)在本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包括以下3类人员:1.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中职技校(含民办中职技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以下统称为大中专学生)。
佛山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办补正申请材料告知书

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申办人签收,一份由告知单位存档。
12
《营业执照》(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
13
《税务登记证》(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
14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生育医疗机构提供)
15
医院等级证明材料及核定床位数证明材料(住院医疗机构提供)
16
单位人员参保证明
17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非法人办理申请时提供)
18
其他
告知单位(盖章)
年月日
佛山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申办补正申请材料告知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申请办理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经审查,所交材料尚不齐全,现将所交材料全部退回。请补充以下打“√”的项目资料后,于月日前重新办理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你单位的申请:
序号
材 料 名 称
补充材料
1
《佛山市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申请表》
2
《执业医师登记表》
3
《工作人员花名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6
《广东省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定表》
7《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来自构代码证》副本8《法定代表人证书》
9
法定代表人公民身份证
10
《医疗卫生机构年报表》(近半年)
11
医疗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2023年佛山市生育保险基数

2023年佛山市生育保险基数摘要:1.2023 年佛山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2.生育保险的待遇和报销标准3.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新政策4.佛山社保与生育保险的区别5.生育保险法律法规正文:一、2023 年佛山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根据提供的参考信息,2023 年佛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1699 元,下限为4340 元。
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同样以此为基准。
二、生育保险的待遇和报销标准生育保险的待遇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生育津贴则是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针对生育险能报多少钱,根据女职工妊娠7 个月(含7 个月) 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 个月早产的,享受3 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三、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新政策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新政策规定,累计缴费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报销100%,缴费年限在一年以下的报销30%。
这一政策体现了生育保险对于职工的保障和关怀。
四、佛山社保与生育保险的区别佛山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参保对象、缴费方式和待遇标准上。
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对象主要是城镇职工,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则是城乡居民。
在缴费方式上,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而城乡居民医保则由个人自行缴纳。
在待遇标准上,城镇职工医保的待遇相对较高,而城乡居民医保的待遇相对较低。
五、生育保险法律法规生育保险法律法规是规范保险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其内容包括了保险的种类、保险代理人、保险的监管等。
在订立实施过程中应遵循保险利益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近因原则、合法经营原则、自愿原则。
佛山市顺德区职工生育保险业务须知

一、政策背景1.1 顺德区职工生育保险是由政府出资、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1.2 职工生育保险的实施,有助于促进人口稳定和经济发展,是国家人口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途径。
二、参保对象和条件2.1 参保对象:顺德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的在岗职工。
2.2 参保条件:芳龄在育龄期内的女职工,男职工的配偶。
三、参保流程3.1 单位组织参保: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女职工生育保险参保手续,并与职工签订生育保险合同。
3.2 个人申报参保:未在单位参保的女职工可以主动向当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保。
四、缴费标准和方式4.1 缴费标准: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由地方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具体灵活执行。
4.2 缴费方式:一般由用人单位代抠代缴,也可以由个人自行缴纳。
五、权益和待遇5.1 生育保险待遇:参保女职工在享受生育津贴和医疗待遇的享有生育保险待遇。
5.2 生育津贴发放: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和流程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
六、停缴和退保6.1 停缴情形:职工在参保期间转岗或离职的,应当及时通知原用人单位停缴生育保险费。
6.2 退保手续:参保职工因各种原因需要退保的,须向所在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进行手续办理。
七、保险管理7.1 经办机构:顺德区职工生育保险的具体管理由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部门负责。
7.2 监督机制:生育保险的收费和待遇发放等实施过程将受到政府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八、处罚和申诉8.1 失实申报处罚:对于故意虚报、谎报生育情况的个人或单位,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8.2 申诉途径:职工对生育保险待遇的申报、发放等有异议的,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诉,要求重新核定。
以上为顺德区职工生育保险的相关业务须知,希望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能够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合理参保、及时缴费,享受应有的权益和待遇。
佛山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表(更新时间:2023年5月)

佛山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表(更新时间:2023年5月)险种名称参保人群单位部分费率个人部分费率缴费基数下限(元)缴费基数上限(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职工14%8%395824930灵活就业人员1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统账结合)用人单位职工5.50% 2.00%4340562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单建统筹)用人单位职工5.5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结合)灵活就业人员(不含按月延缴人员)4.50% 2.0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建统筹)灵活就业人员(不含按月延缴人员)4.50%-失业保险用人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0.80%0.20%190026070工伤保险一类基准费率企业职工0.20%-——上浮至120%0.24%上浮至150%0.30%工伤保险二类下浮至50%0.20%下浮至80%0.32%基准费率0.40%上浮至120%0.48%工伤保险三类下浮至50%0.30%下浮至80%0.48%基准费率0.60%上浮至120%0.72%上浮至150%0.90%工伤保险四类下浮至50%0.40%下浮至80%0.64%基准费率0.80%上浮至120%0.96%上浮至150% 1.20%工伤保险五类下浮至50%0.45%下浮至80%0.72%基准费率0.90%上浮至120% 1.08%上浮至150% 1.35%工伤保险六类下浮至50%0.50%下浮至80%0.80%基准费率 1.00%上浮至120% 1.20%上浮至150% 1.50%工伤保险七类下浮至50%0.60%下浮至80%0.96%基准费率 1.20%上浮至150% 1.80%工伤保险八类下浮至50%0.70%下浮至80% 1.12%基准费率 1.40%上浮至120% 1.68%上浮至150% 2.10%备注:上述参保人群“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无雇工个体工商户。
佛山生育险报销标准

佛山生育险报销标准佛山市生育保险是指在佛山市范围内,由用人单位为其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用于支付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生育保险金等。
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是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得到合理的医疗保障和经济支持,保障其生育权益。
下面将详细介绍佛山生育险的报销标准。
一、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1. 佛山市生育保险对于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有一定的报销标准。
具体而言,包括孕期检查、分娩产生的医疗费用、剖宫产手术费用、新生儿的医疗费用等均可在一定范围内报销。
2. 孕期检查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具体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孕期保健、血常规、尿常规等。
3. 分娩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具体费用包括分娩用品费、分娩床位费、分娩护理费等。
4. 剖宫产手术费用报销比例为90%,具体费用包括手术费、麻醉费、手术床位费等。
5. 新生儿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具体费用包括新生儿护理费、新生儿检查费、新生儿疫苗接种费等。
二、生育津贴标准。
1. 佛山市生育保险对于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津贴标准为每人每个月500元,连续发放8个月。
2. 生育津贴的发放对象为符合佛山市生育保险规定的职工,包括本市户籍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配偶、在本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其他职工等。
三、一次性生育保险金标准。
1. 佛山市生育保险对于职工生育期间的一次性生育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次4000元。
2. 一次性生育保险金的发放对象为符合佛山市生育保险规定的职工,包括本市户籍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配偶、在本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其他职工等。
总之,佛山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是为了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得到合理的医疗保障和经济支持,保障其生育权益。
希望本文介绍的内容能够对职工了解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有所帮助。
佛山市申领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社保)

反欺诈法律提示:以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同意授权佛山市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信息共享方式查询本人与办理生育/医疗保险业务相关信息,承诺所述情况真实合法,如有伪造材料或以任何方式骗取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的,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退回已领待遇,且同意佛山市社保经办机构将本人虚假行为上报和纳入信用管理体系。
申办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确认的需填写以下内容
本孕次预产期为年月日,属于□长期派驻异地工作□长期居住异地人员,选定异地产前检查城市为省市。
申领生育/医疗待遇的需填写以下内容
发生费用
情况
属于□产前检查 □妊娠并发症、合并症住院□顺产 □剖宫产 □政策内流产/引产,分娩或流产日期为年月日,共个胎儿。
就诊医院
就诊时间
附件2
佛山市申领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社保)
参保人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申办业务
类型
□1.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确认
□2.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医疗费
□3.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职工在佛山市内非定点/市内非选定/市外医疗机构分娩或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
□4.已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的职工在异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
请确认以上信息的真实性并手工抄录:“本人已阅知本栏内容,承诺所填内容与事实相符,若提供虚假材料或陈述虚假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抄录处:
参保人/代办人签名(指模):
代办人身份证件号码:
代办人联系电话:
申请时间:
注:1.港澳台及外籍人士身份证件号码处填写护照证明或通行证编号。
2.夫妻双方均为外国籍/港澳台籍人员在境内生育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相关手续的,需提供结婚证明,无需填写“计生情况承诺”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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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单位名称
机构代码法人代表
所有制形式机构类别
医院等级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执业许可证号
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卫生技术人员构成
总人数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医生
护士
医技人员
其他人员
合计
科
室
设
置
及
病
床
数
科室核定床位数科室核定床位数科室核定床位数
申请内容医疗保险:□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及门诊慢性病种、□家庭病床、□仅限刷社会保障卡的专科门诊;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产前检查、□生育保险分娩住院。
(申请单位印章)
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
填写说明
一、本表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A4纸打印,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
二、“申请内容”栏由由医疗机构填写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意向。
三、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医疗机构时,请附以“材料清单”列示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