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国际货物合同的标的物
国际贸易实务-合同的标的

国际贸易实务-合同的标的
国际贸易实务-合同的标的
在国际贸易中,合同是交易双方之间达成的一种约定,用以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而合同的标的则是合同中约定的双方交换的具体物品、服务或权益。
合同的标的可以是实物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原材料、设备等。
在国际贸易中,双方通常会明确约定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标准、包装要求等,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合同中还可以约定有关货物的运输方式、装卸责任、保险责任等条款。
除了实物货物外,合同的标的还可以是服务。
在服务贸易中,双方可以约定提供特定的服务,如咨询、技术支持、工程承包等。
这些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交付时间和地点等都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确保交易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合同的标的还可以是权益。
在国际贸易中,双方可以约定转让或买卖某种权益,如股权、债权等。
合同中会明确约定权益的种类、数量、价格、转让方式等条款,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双方权益的保护。
合同的标的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意义。
它是交易双方达成的约定,明确了双方交换的具体物品、服务或权益,为交易双方提供
了保障和约束。
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的具体内容,并确保合同的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贸易规则。
,合同的标的是国际贸易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具体物品、服务或权益。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的内容是交易双方保障和约束的基础,也是国际贸易中合法、合规和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国际贸易实务(1.3)--合同的标的

国际贸易实务(1.3)--合同的标的
国际贸易实务(1.3)--合同的标的
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所约定的交易内容,即交易的对象或交易
的目的。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合同的标的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商品或服务:合同的标的主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商品或服务。
这些商品或服务可以是实物商品,如原材料、成品等,也可以是无
形商品,如使用权、专利权等。
合同的标的应当明确描述商品或服
务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等要素。
2. 价格:合同的标的还包括双方约定的交易价格。
价格的确定
通常需要考虑市场价格、供需关系、成本因素等。
合同的标的应当
明确约定价格的支付方式、货币种类、付款期限等要素。
3. 条件:合同的标的可能还包括一些附加条件。
这些条件可以
是交付条件、验收条件、支付条件等。
合同的标的应当明确约定这
些条件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方式。
4. 交付地点和方式:合同的标的还应当明确约定商品或服务的
交付地点和交付方式。
交付地点可以是卖方的仓库或买方指定的地点,交付方式可以是卖方自行运输或委托第三方运输。
合同的标的是合同的核心内容,是合同义务的基础。
在起草和
执行合,双方应当确保合同的标的明确、具体,并遵守合同约定的
内容。
合同的标的的明确性对于合同的履行和纠纷解决具有重要意义,在起草合应当特别重视,精确描述合同交易的内容和要求。
国际贸易:合同的标的

国际贸易:合同的标的国际贸易:合同的标的国际贸易是指不同国家之间进行的商品和服务交换的活动。
在进行国际贸易时,合同是必不可少的工具。
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达成的书面协议,约定了交易的条件和条款。
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所涉及的交易内容。
这包括商品的买卖、服务的提供等。
在国际贸易中,合同的标的通常是商品,例如原材料、成品等。
合同的标的应当明确地描述交易涉及的商品的品种、数量、质量等方面的信息。
这是为了确保双方对交易内容有清晰的认识,避免误解和纠纷的产生。
在国际贸易中,合同的标的还应该涉及到交付的方式和时间。
双方应当约定好商品的交付方式,例如海运、航空运输等。
还应当约定好交付的时间,以确保商品能够按时到达目的地。
合同的标的还应当包括支付方式和条款。
双方应当约定好货款的支付方式,例如预付款、信用证等。
还应当约定好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合同的标的还应当涉及到商品的包装、运输和保险等方面的事项。
双方应当约定好商品的包装要求,以确保商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还应当约定好商品的运输方式和保险责任,以确保商品的安全和保障。
合同的标的在国际贸易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不仅为买卖双方提供了明确的交易内容,还为双方解决了潜在的纠纷和争议。
在进行国际贸易时,合同的标的必须要合理、明确,并且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以维护双方的权益和信誉。
,国际贸易中合同的标的是交易的核心内容,它涉及到商品的品种、数量、质量等方面的信息,还包括交付、支付、包装、运输和保险等方面的事项。
合同的标的的明确和遵守是保障国际贸易顺利进行的基础。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标的物条款(1)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标的物条款(1)1. 标的物描述:本合同项下的标的物为卖方所提供的符合国际质量标准的货物,具体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单价、总价等信息应详细列明,并附以相应的产品说明或技术参数。
2. 质量标准:货物的质量应符合国际标准或双方约定的标准。
若无明确标准,应以卖方所在国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准。
买方有权在货物交付后一定期限内对货物质量提出异议。
3. 包装要求:卖方应按照国际运输惯例或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包装应标明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目的地等信息,并符合运输工具的要求。
4. 交付地点:货物的交付地点应在合同中明确指出,可以是卖方工厂、仓库或指定的港口、机场等。
交付地点的选择应考虑到运输成本、时间及双方的便利性。
5. 交付时间:卖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货物的交付。
交付时间的确定应考虑到生产周期、运输时间及可能的不可抗力因素。
6. 货物检验:买方有权在货物交付后进行检验,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检验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检验结果应书面通知卖方。
7. 所有权转移:货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买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所有权转移的具体条件应在合同中明确。
8. 风险转移:货物的风险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买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风险转移的具体条件应在合同中明确。
9. 违约责任:若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或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0. 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卖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以上条款仅为示例,实际合同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制定。
第三章 国际贸易合同的标的

第三章国际贸易合同的标的第三章国际贸易合同的标的1. 引言国际贸易合同的标的是指在国际贸易合同中约定的具体商品、服务或其他交易标的物。
合同标的是合同的核心内容,直接关系到合同各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
本章将详细介绍国际贸易合同的各种标的,并对其进行细化。
2. 商品贸易合同标的2.1. 商品的定义在国际贸易中,商品指可以通过买卖、交换等方式转移所有权的实物物品。
商品的种类繁多,包括农产品、工业品、原材料等。
2.2. 商品贸易合同的要素2.2.1. 商品的描述与规格合同中应详细描述商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品质、数量、包装等相关信息,以确保双方对商品有清晰的认识。
2.2.2. 价格与交货条件合同应明确商品的价格以及交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2.3. 商品验收与索赔合同中应约定商品验收的标准和程序,以及如何处理商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
3. 服务贸易合同标的3.1. 服务的定义服务指提供给他人使用、享受或享用的非实物性产品,包括交通运输、旅游服务、教育服务等。
3.2. 服务贸易合同的要素3.2.1. 服务的描述与范围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提供的服务内容、范围和标准,确保双方对服务的需求有明确的认识。
3.2.2. 服务费用与支付方式合同中应约定服务的费用以及支付方式,例如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等。
3.2.3. 违约与争议解决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确保双方在服务合同履行中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4. 其他交易标的物除了商品和服务外,国际贸易合同的标的还可以是知识产权、技术转让、股权交易等其他形式的交易标的物。
针对不同的交易标的物,合同的要素和细化内容也会有所不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约定。
扩展内容:1、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 合同附件1:商品详细规格表- 合同附件2:服务质量标准及验收程序- 合同附件3: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国际贸易:指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进行的商品和服务的跨境交流和交易活动。
国际贸易(合同)的标的

国际贸易合同的标的1. 引言国际贸易合同是国际贸易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而在国际贸易合同中,标的物是合同的关键要素之一。
本文将从标的物的定义、种类及相关要点等方面对国际贸易合同的标的进行探讨。
2. 标的物的定义标的物是指在国际贸易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的交易物品或交易服务。
它可以是商品、货物、技术、专利权、商标、软件等。
标的物的具体内容由合同双方根据实际交易需求和条款进行协商和约定。
3. 标的物的种类3.1 商品商品是国际贸易合同中最常见的标的物之一。
它包括各种可供销售的有形产品,如食品、服装、电子产品等。
在商品交易中,通常会约定商品的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关键要素。
3.2 货物货物是指被合同双方约定出售、购买的物品。
与商品不同的是,货物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如石油、天然气等。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国际运输和交付方式通常由国际商会发布的国际贸易术语(Incoterms)加以规范。
3.3 技术与专利权技术和专利权是一种无形的标的物。
在国际贸易中,技术和专利权的转让和许可经常出现。
技术标的物可以是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等。
专利权标的物则指的是合同双方就特定的专利进行转让或许可使用。
3.4 商标与版权商标和版权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无形资产。
商标标的物通常是指授权另一方使用自己商标的一项权利,而版权标的物则是指授予另一方使用自己版权作品的权利。
在商标和版权交易中,合同双方需要明确标的物的范围、期限以及使用方式等。
3.5 服务服务是国际贸易合同中的一种重要标的物。
它涉及各种服务领域,如金融服务、咨询服务、运输服务等。
在服务贸易合同中,标的物的具体内容通常包括服务的种类、范围、质量要求等。
4. 国际贸易合同标的的相关要点4.1 明确标的物的描述和规格在国际贸易合同中,双方应明确标的物的描述和规格,包括数量、质量、型号、规格等。
这有助于避免后期纠纷和争议。
4.2 确定标的物的交付方式国际贸易合同中的标的物通常需要通过运输方式进行交付。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标的物条款 (3)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标的物条款 (3)文档一: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标的物条款1. 定义1.1 “卖方”指出售货物的一方。
1.2 “买方”指购买货物的一方。
1.3 “货物”指合同中卖方出售给买方的商品或者物品。
2. 标的物描述2.1 卖方应描述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等详细信息,并提供相关技术规范和产品说明。
2.2 标的物描述还应包括货物的产地、质量标准、包装方式、运输方式等内容。
3. 货物质量3.1 货物应符合国际贸易的通用质量标准,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
3.2 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买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并要求卖方负责退款或者替换合格的货物。
4. 货物数量4.1 货物数量应与合同的约定一致,不得有任何欺诈行为。
4.2 如货物数量有误差,应根据国际贸易惯例进行结算和调整。
5. 标的物交付5.1 标的物交付应遵循国际贸易惯例和运输方式的要求。
5.2 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买方应承担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风险。
6. 包装6.1 货物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方式,以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6.2 包装应符合国际贸易惯例和运输方式的要求。
7. 拖欠货款7.1 若买方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未支付货款,卖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索欠款。
7.2 买方需承担因拖欠货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附件:合同附件一:货物技术规范合同附件二:货物包装方式法律名词及注释:1.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是一个全球性的非政府组织,致力于制定和推广国际标准,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合作。
2. 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形成的一些常见做法和规则,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并在国际贸易合同中得到广泛应用。
文档二: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标的物条款1. 定义1.1 “卖方”指出售货物的一方。
1.2 “买方”指购买货物的一方。
1.3 “货物”指合同中卖方出售给买方的商品或者物品。
国际贸易实务(1.3)--合同的标的

国际贸易实务(1.3)--合同的标的
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所涉及的具体商品、服务或权益,即合同的内容和目的。
合同中的标的可以是货物的买卖、服务的提供、知识产权的转让等。
合同的标的应当符合法律和国际贸易的规定,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并在合同中详细明确标的的具体内容和规格。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买卖是最常见的合同标的。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要求、交货地点、价格、支付方式等。
双方还需要就货物的包装、运输方式、保险等细节进行协商和确认。
除了货物买卖,国际贸易中的服务合同也很常见。
服务合同的标的可以是运输服务、保险服务、仓储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等。
服
务合同的标的应明确规定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质量要求、服
务费用等。
,合同的标的还可以是知识产权的转让。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知识产权的转让合同应明确标的是哪种或哪些
知识产权,转让的范围和条件。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合同的标的的明确和确定对于双方的权益
保护和合同履行至关重要。
双方应当在合同中详细约定标的的具体
内容,并在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在合同履行中如有
任何问题或纠纷,双方应当依据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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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标志(Mark): 运输标志(Mark): 又称唛头, 又称唛头,是一种识LONDON NOS.1NOS.1-100
挂式包装 销 售 包 装 的 分 类 堆叠式包装 携带式包装 易开包装 包装 包装 包装 包装
定牌: 定牌:
指买方要求在出口商品或包装上使 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名的做法。 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名的做法。
溢短装条款
有一个确定的数值, 有一个确定的数值, 在这基础上增加 或减少一定百分比,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或减少一定百分比,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如果在商品数量条款中规定”500M 如果在商品数量条款中规定”500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eration” 卖方准备交货时,国际市场价格上涨, 卖方准备交货时,国际市场价格上涨, 如果你 是出口方,应该多装还是少装? 是出口方,应该多装还是少装?准备交付多少 商品? 商品?
我国内某单位向英国出口一批大豆, 我国内某单位向英国出口一批大豆, 合同规定水份最高含量为14% 14%, 合同规定水份最高含量为14%,杂质不超过 2.5%。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 2.5%。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 约后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 约后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 当货物抵达英国后, 当货物抵达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 不符, 不符,并出具相应证书证明货物的质量比 样品低10%以此要求我方赔偿15000 10%以此要求我方赔偿15000英镑的 样品低10%以此要求我方赔偿15000英镑的 损失。请问: 损失。请问:我方能否以该项交易并非凭 样品买卖而不予理赔?为什么? 样品买卖而不予理赔?为什么?
菲律宾客户与上海某自行车厂洽 谈进口“永久牌”自行车10000 10000辆 谈进口“永久牌”自行车10000辆, 但要求我方改用“ 牌商标, 但要求我方改用“剑”牌商标,并在 包装上不得注明“ 包装上不得注明“Made In China” 字样。买方为何提出这种要求? 字样。买方为何提出这种要求?我方 能否接受?为什么? 能否接受?为什么?
品质条款的规定
对某些商品可规定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 对某些商品可规定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
交货品质与样品大体相等或其他类似条款。 交货品质与样品大体相等或其他类似条款。 品质公差。 品质公差。 品质机动幅度
规定范围 规定极限 规定上下差异
正确运用各种品质的表示方法。 正确运用各种品质的表示方法。 品质条件要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品质条件要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中性包装: 中性包装:
指在商品上和内外包装上既不注明 生产国别、地名、 生产国别、地名、厂商和名称也不标明 商标或牌号的包装。 商标或牌号的包装。
定牌中性包装与定牌的 区别: 区别:
定牌中性包装的商品未注明生 产国别和厂商; 产国别和厂商;而定牌的商品 通常需注明生产国别和厂商。 通常需注明生产国别和厂商。
多装、少装部分价格的确定 多装、
以合同价格为准 不以合同价格为准, 不以合同价格为准,以装船时或到货时 的市场价格为准(国际中多采用此项) 的市场价格为准(国际中多采用此项)
运输包装的分类
商 品 的 包 装
运输包装 运输包装的标志 销售包装的分类 销售包装 条形码
中性包装和定牌
按包装方式划分 按包装造型划分 按包装材料划分 按包装质地划分 按包装程度划分
国内某公司出口至俄罗斯黄豆一批, 国内某公司出口至俄罗斯黄豆一批,合 同的数量条款规定:每袋净重100公斤, 100公斤 同的数量条款规定:每袋净重100公斤,共 1000袋 合计100公吨。货抵俄罗斯后, 100公吨 1000袋,合计100公吨。货抵俄罗斯后,经 检验,黄豆每袋仅重96公斤,1000袋合计 96公斤 袋合计96 检验,黄豆每袋仅重96公斤,1000袋合计96 公吨。适值黄豆价格下跌,俄罗斯客户以单 公吨。适值黄豆价格下跌, 货不符为由提出降价5%的要求,否则拒收。 5%的要求 货不符为由提出降价5%的要求,否则拒收。 请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请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按重量计算:多用于农副产品、矿产品等 按重量计算:多用于农副产品、
计 量 单 位
按数量计算:多用于日用品、 按数量计算:多用于日用品、机械和轻工业品等 按长度计算:多用于金属绳索、 按长度计算:多用于金属绳索、丝绸布匹等 按面积计算:多用于玻璃板、地毯、 按面积计算:多用于玻璃板、地毯、皮革等 按体积计算:仅用于木材、 按体积计算:仅用于木材、天然气和化学气体等 按容积计算: 按容积计算:用于各类谷物和流体货物
出口彩电4000台,装运时发现库 出口彩电4000台 4000 存仅剩3900 3900台 卖方若以这3900 3900台交 存仅剩3900台,卖方若以这3900台交 是否构成违约? 货,是否构成违约?请问卖方能否沿 5%的增减幅度以3900台彩电交货 的增减幅度以3900台彩电交货, 引5%的增减幅度以3900台彩电交货, 为什麽? 为什麽?
重 量 的 计 量 方 法
毛重 =净重+包装 净重+ 净重 公量
公定回潮率
包装重量计算方法
按实际皮重计算 按平均皮重计算 按习惯皮重计算 按约定皮重计算
理论重量 法定重量和实物净重(净净重) 法定重量和实物净重(净净重)
数量条款的规定
正确掌握成交数量 数量条款应当明确具体 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溢短装条款) 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溢短装条款)
商品的品质 商品的数量 商品的包装
表 示 品 质 的 方 法
以实物表示
凭样品买卖时,应注意的问题: 凭样品买卖时,应注意的问题:
卖方交货品质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 卖方交货品质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 卖方向买方寄出样品时,要保留“ 卖方向买方寄出样品时,要保留“复 留样” 样” 或“留样” 以样品表示品质的方法,只能酌情采用。 以样品表示品质的方法,只能酌情采用。 采用凭样成交而对品质无绝对把握时, 采用凭样成交而对品质无绝对把握时, 应在合同条款中相应作出灵活的规定。 应在合同条款中相应作出灵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