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管理案例分析
劳动关系学案例分析与答案

案例分析(一):2000年1月2日,张某到A公司应聘,并于当日与A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该合同于2002年1月1日期满,签定劳动合同当日,张某被A公司派到B商场工作,与B商场签定了借聘协议,确信了借聘关系。
至2001年7月6日之前,张某一直在B商场工作,由B商场对其治理并支付工资。
2001年7月6日,B商场以张某违反商场劳动纪律(即一个月内迟到两次)为由,与张某解除了解聘关系,同时,B商场口头告知张某,A公司也以相同的理由与张某解除了劳动合同,经查,张某确实在一个月内迟到两次,但不构成严重违反A公司劳动纪律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 请分析说明A公司和B商场的做法是否合法。
2. 张某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参考答案:1依照《劳动法》规定,A公司的做法不合法。
张某的劳动合同是与A公司签定的,与B商场之间只是借聘关系。
对此,应认定张某只是与A公司之间有劳动合同关系。
因此,有关张某劳动合同的签定、变更、解除、续定、终止等手续,都应由A公司与其办理。
本案例的处置决定有B商场做出,其主体不合法。
处置决定不符合A公司与违纪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2.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张某能够向A公司的劳动争议调剂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张某能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张某也能够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张某如对仲裁不服,也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分析(二):李哲与A化工公司经平等志愿,协商一致于2002年1月10日签定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
工作职位为第一车间的操作工,两边在劳动合同中未约定试用期。
3月10日李哲自感躯体不适,到企业医院看病,医生诊断为过敏症,休假4天后痊愈上班。
一个礼拜后一样病症再次发生,经企业指定医院诊断为生产中经常使用的一种原料的过敏症,若是不离开过敏源,该病症将会反复发生,阻碍患者的健康,同时准假7天休息。
公司了解了上述情况后,与李哲协商变动其工作岗位,调他到三车间工作,这样可以脱离过敏源。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法律实务案例分析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法律实务案例分析劳动关系是在雇佣关系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相互权益的法律关系。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关系可能涉及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纠纷,其中劳动法律实务案例是我们可以借鉴和学习的重要资源。
本文将针对劳动关系中的劳动法律实务案例展开深入分析。
案例一:加班费问题在某工厂,员工小明每天的正常工作时间是8小时,但因工作量增加,公司要求他每天加班2小时。
然而,小明在一个月之后,发现自己从来没有领到过加班费。
他认为这是公司的违法行为并决定采取行动。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司应当根据国家规定或者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员工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支付标准是不低于工资的150%。
因此,根据法律,公司应当向小明支付加班费。
解决方案:小明应该咨询劳动仲裁部门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加班记录和工资报表,以证明自己确实没有领到加班费。
劳动仲裁部门将进行调解,并要求公司付清小明的加班费。
案例二:工伤赔偿问题某公司的员工小红在工作中不慎摔倒,导致受伤,需要进行长期治疗。
然而,公司不愿意承担她的医疗费用,并声称这并不是工伤事故。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任何工伤事故导致工人发生伤残、残疾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并办理工伤保险。
因此,公司应当承担小红的医疗费用。
解决方案:小红应该立即向公司报告工伤事故,并向医院提供出具工伤证明的相关材料。
她可以通过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公司仍拒绝承担责任,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申请工伤认定。
案例三:违法解雇问题某员工小刚在公司工作多年,表现良好。
然而,突然有一天,公司以没有工作需要为由,将他解雇。
小刚认为公司的解雇行为是违法的,并决定维护自己的权益。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雇劳动者,除非劳动者严重违反职责、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或者发生经济性、技术性调整等情况。
因此,如果公司没有依法进行解雇程序,解雇行为是违法的。
和谐劳动关系典型案例

和谐劳动关系典型案例和谐劳动关系典型案例在一个组织中,和谐劳动关系是实现良好工作环境和高效生产的关键。
一个典型的案例可以为我们提供有关如何建立和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教训。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一个成功的和谐劳动关系典型案例,并分析其成功之处。
案例背景:在某电子科技公司,张总是一位年轻有为的CEO。
在他的领导下,公司实现了快速的业务增长和高效的团队合作。
张总非常重视员工的福利和工作环境,努力创造一个和谐的工作氛围。
以下是该公司在实现和谐劳动关系方面采取的一些关键做法:1. 创造积极的工作环境:该公司致力于为员工提供一流的工作环境。
宽敞明亮的办公室、舒适的工作座椅和先进的工作设备让员工感到舒适和愉快。
公司还为员工提供休闲区域和健身房等福利设施,以提升员工的身心健康。
2. 提供良好的福利待遇:公司重视员工的福利,提供竞争力的薪资和福利待遇。
公司还为员工提供全面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他们提升技能和职业发展。
3. 倡导开放沟通:在公司内部,开放沟通是一种重要的文化价值观。
张总定期组织员工大会和团队活动,让员工能够直接与他交流并分享反馈意见。
公司还鼓励员工提出问题和建议,并积极解决他们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4. 培养团队合作精神:该公司非常注重团队合作和协作。
公司的工作流程和项目管理非常注重团队合作,鼓励跨部门合作和知识共享。
公司定期组织团队建设活动和培训,以提高员工之间的协作和沟通能力。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该公司之所以能够成功建立和维护和谐劳动关系,是因为他们注重员工的福利和工作环境,倡导开放沟通并培养团队合作精神。
这些做法使得员工能够在一个舒适和支持性的环境中工作,他们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能力并与团队协作。
该公司还为员工提供了广泛的发展机会,使他们能够个人成长并实现职业目标。
总结与回顾:通过分析该典型案例,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因素之一。
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案例分析题与答案

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案例分析题及答案一、李某2000年被甲公司雇佣,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工作岗位是在产生大量粉尘的生产车间,李某上班后,要求发给劳动保护用品,被公司以资金短缺为由拒绝。
李某于2006年初生病住院。
2006年3月,经承担职业病鉴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李某被确诊患有尘肺病。
出院时职业病鉴定机构提出李某不应再从事原岗位工作。
李某返回公司后.要求调到无粉尘环境的岗位工作,井对其尘肺病进展疗养和治疗.但公司3个月后仍没有为其更换工作岗位.也未对其病进展治疗当李某再次催促公司领导调开工作岗位时,公司以各岗位满员.不好安排别的工作为由,让其继续从事原工作,李某无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更换工作岗位,对其尘肺病进展疗养和治疗,并承担治疗和疗养的费用。
请分析此题指出甲公司的做法违背了哪些劳动法律法规?应该如何正确解决? 〔07.5〕(1)本案例是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平安卫生法规,不对职工实施劳动平安保护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
(2)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平安保护的权利。
公司没有为李某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违反了劳动平安卫生法规,公司必须发给李某劳动保护用品。
(3)劳动者因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为停工留薪。
劳动者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本案中李某被职业病鉴定机构确诊为尘肺病,患有尘肺病的劳动者有权享受职业病待遇。
李某在暂停工作承受工伤医疗期间,公司应给予李某停工留薪待遇。
同时,在医疗期终结后,公司依据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等级,支付李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本案中李某被确诊为职业病后,即向公司提出调离岗位的请求。
李某的要求是正当合理的。
本案中公司在李某提出调离要求3个月后,仍不调换李某的工作岗位,这是XX的。
公司应为李某调换工作岗位,并承担在此期间的治疗费用。
二、2006年3月10日振兴公司与公司工会推选出的协商代表经过集体协商,签订了一份集体合同草案,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该草案经五分之四的职工代表通过。
劳动关系类典型案例分析集锦

劳动关系类典型案例分析集锦1.劳动合同解除案例背景:公司与一名员工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由于员工工作态度不端正且多次违反公司制度,公司决定解除其劳动合同。
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可以根据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此案中,公司应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并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如若员工不同意解除,公司可协商合理的赔偿金额,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2.工资拖欠案例背景:公司因经营困难,连续两个月未按时支付员工工资。
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员工工资。
如若未能按时支付,员工有权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可要求支付相应的滞纳金。
此外,员工还可要求公司做出经济补偿,如支付违约金等。
3.职业安全事故案例背景:公司一名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导致严重伤害。
分析: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这种案例中,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采取措施以防止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4.用工违法案例背景:公司在招聘过程中未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并未缴纳社会保险。
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
如果公司未履行这些义务,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5.不当解雇案例背景:公司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雇了一名员工。
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必须有合理的理由才可以解雇员工,并且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如果公司没有正当理由或未提前通知员工,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总结:劳动关系中的典型案例多种多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在解决劳动关系纠纷时,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合理的协商解决争议。
同时,劳动监察部门也应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确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处理劳动纠纷的经典案例分析

处理劳动纠纷的经典案例分析一、引言劳动纠纷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或者与其他相关方之间因劳动关系而发生的争议和矛盾。
处理劳动纠纷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围绕处理劳动纠纷的经典案例展开分析,以期为读者提供借鉴与启示。
二、主体部分1. 案例一:工资未支付的纠纷案件在某公司工作多年的员工小张因为突然遭到辞退后,发现公司拖欠了大量的工资。
小张不甘心自己付出了那么多辛勤努力却被无情遣散,并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他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并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没有收到应得的工资。
经过调查,仲裁委员会确认了小张所提供的证据并发现公司存在恶意拖欠工资行为。
最终,仲裁委员会判决公司必须支付小张全额欠薪及相应赔偿款项,并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
本案例为员工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积极指导。
2. 案例二:加班费支付问题引发的纠纷小李是某公司的一名员工,在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度的同时,也常常面临加班的情况。
然而,公司却未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这引发了小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
小李意识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并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向劳动局申请调解。
经过劳动局的调查和仲裁委员会的判决,小李最终获得应得的加班费并取得了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胜诉。
这个案例反映了加班费支付问题在现实生活中较为普遍,但员工通过法律渠道可以维护自己权益的事实。
3. 案例三:个人隐私权受损事件公司A在录用员工B时,要求他提供详细个人隐私信息。
然而,在B离职后不久,他收到一家陌生企业来信称其个人信息泄露并可能被滥用。
B对此深感愤怒和忧虑,于是决定在法律的保护下维护自己的个人隐私权。
经过调查,发现公司A并未妥善保管员工的个人隐私信息,导致信息泄露。
B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寻求法律支持。
最终,公司被判违反了相关法规,并要求支付赔偿金给B,以弥补其个人隐私受损带来的影响。
这一案例突出了企业在处理员工个人信息时应遵守的原则和规定,同时也提醒员工要加强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意识。
劳动关系管理(案例分析)

四、项目策划题案例1:背景综述A是某食品有限公司的总经理。
该公司上半年出现亏损,年底又要还清一大笔银行贷款,在实行了两个月的节约计划失败后,A向各部门经理和各厂长发出了紧急通知书:要求各部门各工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裁减百分之十的员工,裁员名单在一周内交总经理。
并规定公司下半年一律不招新员工,现有员工暂停加薪。
该公司饼干厂的厂长B看到通知书后,急忙找到总经理询问:“这份通知书不适用于我们厂吧?”总经理回答:“你们也包括在内。
如果我把你们厂排除在外,公司的计划如何实现?我这次要采取强制性行动,以确保缩减开支计划的成功。
” B辩解道:“可是我们厂完成的销售额超过预期的百分之五,利润也达标。
我们的合同订货量很大,需要增加销售人员和扩大生产能力,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为公司增加收入。
为了公司的利益,我们厂应免于裁员。
哪个单位亏损就让哪个单位裁员,这才公平。
”A则说:“我知道你过去的成绩不错。
但是,你要知道每一个厂长或经理都会对我讲同样的话,作同样的保证。
现在,每个单位必须为公司的目标贡献一份力量,不管有多大的痛苦!况且,虽然饼干厂效益较好,但你要认识到,这是和公司其它单位提供资源与密切的协作分不开的。
”“无论你怎么讲,你的裁员计划会毁了饼干厂。
所以,我不想解雇任何人。
你要裁人就从我开始吧!”B说完,气冲冲地走了。
A开始有点为此感到为难了。
策划要求:1.A总经理不想让B厂长因此而离开公司,但又要推动公司裁员计划的落实,于是找来人力资源部主管负责解决此问题。
假设你是该公司的人力资源部主管,你对上述A总经理与B厂长的冲突过程有相当清楚的了解,试问在这样的情况下,你将如何处理此裁员计划?2.如果A总经理坚持采解雇方式时,解雇后可能会面临到什么问题?你站在人力资源部门主管的立场,将如何处理此问题?参考答案:1、问题分析:当一个公司进行裁员时,表示该公司的人力资源需求小于供给,因此必须减少员工,最简单的方法是解雇人员,但是解雇并不是最佳决策,其它的选择也许会对组织或员工产生更有利的结果,因此提供以下几种缩减人员的方案给B总经理做参考。
劳动关系案例分析

劳动关系案例分析在每一个公司内部,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劳动关系问题,这些问题可能源自于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不畅、员工之间的不和睦或是公司政策的不合理等。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一个实际的劳动关系案例出发,分析其发生的原因和解决的方法。
案例背景:公司是一家大型制造业企业,拥有数千名员工。
近期,该公司的劳动力成本大幅上升,导致公司利润下降,管理层决定对员工进行一系列调整,包括减少加班时长、压缩福利待遇等。
然而,员工对这些调整感到不满,纷纷提出抗议并要求更多的权益保障。
问题分析:该公司的劳动关系问题主要源自于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不畅和理解不到位。
当管理层制定政策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员工的需求和利益,导致员工产生抗议情绪。
另外,员工在表达不满情绪时,也未能通过合理有效的方式进行沟通,而是以抗议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这加剧了公司内部的紧张气氛。
解决方案:1.加强沟通:管理层应该与员工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机制,定期举行员工大会或座谈会,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回应员工的诉求。
同时,管理层也要向员工解释政策的出台原因和影响,让员工能够理解并接受相关调整。
2.建立协商机制:公司应该建立劳资协商机制,让员工能够通过代表团体或工会来协商解决问题。
通过协商,双方可以达成共识并制定出更加合理的政策,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冲突。
3.提高员工参与度:公司应该鼓励员工参与企业管理和决策,让员工感到自己的付出得到认可和重视。
员工参与企业决策的过程中,也能增加员工的责任感和凝聚力,有助于缓解劳动关系问题。
4.提升员工福利:为了保障员工权益,公司应该适时提升员工的福利待遇,给予员工更多的关怀和支持。
员工在感受到公司的关心和重视时,也会更加愿意与公司共同发展,减少可能出现的矛盾和纷争。
结论:劳动关系问题是企业管理中一个常见且重要的问题,只有通过有效的沟通、协商和合作,才能解决这些问题,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在处理劳动关系问题时,管理层需要充分重视员工的需求和诉求,与员工建立起良好的互信关系,共同努力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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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1、Y君和某劳务公司签订了2年的劳务派遣合同。
派遣合同中约定:自2005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劳务公司将Y君派遣至N医药公司任销售代表,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由医药公司根据其销售业绩发放;如医药公司终止与Y 君的用工关系,劳务公司与Y君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
Y君到医药公司工作后,一直兢兢业业,努力工作。
2006年,N医药公司因受到竞争对手挤压,市场份额不断萎缩,为降低劳动力成本,开始裁减员工。
2006年10月,该公司人事部以Y君工作态度不好为由发函给劳务公司,表示终止与Y君的用工关系。
劳务公司马上与Y君取得联系,要求Y君根据约定终止劳动关系,并前往办理离职手续。
Y君不服,但苦于不知如何可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请对上述案例做出分析。
2、某国有纺织厂于2001年招收了二十余名员工,最初曾经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但之后厂方一直未同这些员工再续签劳动合同。
2006年12月中旬,经工厂有关领导研究决定,该厂搬到了距原来厂址30公里外的新址,但基于成本考虑不为职工提供班车。
如此使得原来的员工无法准时上下班。
这些员工向厂里提出协商要求,希望该厂能够与这批员工们续签、补签合同,并补办养老保险手续;如果一定要终止劳动关系,必须给予经济补偿。
厂方拒绝了员工们的要求,然后在工厂大门口张贴告示,要求这些员工必须在2007年1月4日正式到新厂址上班,由于当时厂方公告时大多数员工正在休假,所以很多人都没有看到,结果只有寥寥数人于规定时间内报到。
1月10日,厂方以违纪和擅自离职为由与这些员工解除了劳动关系。
请对上述案例做出分析。
1、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本案中劳动合同期为2年,约定3个月试用期违法。
劳动合同条款中:“每月工资由医药公司根据其销售业绩发放”对工资由谁发放给予明确,但未明确发放周期,发放额度和同工同酬的要求,应予以完善(不明确的先协商,然后优先适用于集体合同,再适用同工同酬,最后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五种情况是法定终止条件,本案中“如医药公司终止与Y君的用工关系,劳务公司与Y君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的约定合同终止条款不在此列,因此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不合法。
用工单位以“态度不好”为由,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理由不充分,证据不足。
用工单位退回被派遣劳动者仍需满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
如强行终止,即属于违反法律终止劳动合同,须支付经济赔偿金。
2、2008年之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劳同继续履行,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应给劳动者正常发放工资和缴交社保并及时补签劳动合同,但没有双倍工资的补偿。
后来该厂搬新址且未能及时提供劳动条件(即班车或公交),在工厂大门口张贴告示且员工正在休假,送达不合规定,视为无效送达,期间造成劳动者未能及时上班是属于劳动条件变更的非劳动者过错造成,也不能作主解
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送达程序
电话、邮寄挂号信和快递方式的送达如未能未真正送达到本人手中,不能构成送达,即没有构成“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
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
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
厂方以违纪和擅自离职为由与这些员工解除了劳动关系。
不合法,强行解除需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