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车险业务承保操作指南
2011年车险业务承保政策指引

转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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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险湖北省分公司2011年车险业务承保政策指引中国人寿财险湖北省分公司2011年车险业务承保政策指引-1 2011年车险业务承保政策指引
车辆使用性 质 政策导向 客户群 全部 业务性质分类 新车 转保 未出险客户 转保 转保 鼓励 出险客户 新车购置价≥50万 的奔驰/宝马 非进口类大众/本 田/爱丽舍 转保 转保 以往年度索赔记录 新车业务无赔付记录 连续3年未出险 连续2年未出险 上年未出险 上年出险次数1-2次,且赔付 金额累计≤3000元 上年出险次数1-2次,且赔付 金额累计≤20000元 上年出险次数1-2次,且赔付 金额累计≤5000元 上年出险3次,且赔付金额累 计≤5000元 上年出险3次,且赔付金额≤ 3000元 上年出险4次,且赔付金额≤ 3000元 上年出险次数1-2次,且3000 元<上年累计赔付金额≤ 10000元 上年出险3次,且3000元<上 年累计赔付金额≤10000元 上年出险4次,且3000元<上年 累计赔付金额≤10000元 上年出险次数>4次 上年累计赔付金额>10000元 使用年限 <1年 ≤6年 ≤6年 ≤6年 ≤6年 ≤6年 ≤6年 ≤6年 ≤8年 ≤8年 ≤8年 ≤8年 ≤8年 —— —— 商业险单面折 扣上限 0.000 0.700 0.700 0.770 0.855 0.855 0.855 0.950 0.950 1.026 0.855 0.950 1.026 1.300 1.300 必须投保≥500元可选免 赔额特约 不予承保不计免赔 1、新车业务单面无折 扣;2、所有车辆单保商 业三者责任险单面无折 扣;3、单保交强险,变 动费用为0;4、鼓励承 保业务必须承保:交强 险/车损险/商业三者险 (10万以上限额)/车上 人员责任或盗抢险/两个 以上附加险;5、一般承 保业务必须承保:交强 险/车损险/商业三者险 (10万限额)/车上人员 或盗抢险/两个附加险; 6、谨慎承保业务必须承 保:交强险/车损险/商 业三者险(10万限额)/ 车上人员/两个附加险; 7、对于上年未出险车 辆,使用年限可适当放 宽;8、上年交强险无赔 款记录,折扣系数可在 原基础上下浮10%。9、 没有严格按上述承保业 务相应险种承保的,投 保时取消多险种折扣系 数使用。 其它承保规定
11年车险业务承保规定

11年车险业务承保规定机车商业险,交强险条款、费率、实务试题题库1、投保单录⼊时,属于续保业务必须在(续保)完成信息录⼊⼯作,以确保续保分析准确。
2、保险⼈应提⽰投保⼈准备具有银联字样的银⾏卡,投保后⼀旦发⽣保险事故赔款,便于保险⼈直接划拨赔款等服务3、机动车商业险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向保险⼈⽀付应交保费(5%)的退保⼿续费,保险⼈应当退还保险费4、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臵价是指保险合同签订时,在签订地购臵与被保险机动车同类型新车的价格.(含车辆购臵附加税/费).5、核保通过但未作(保费收费确认)的,系统应⾃动控制不能进⾏打印、批改、接报案等操作。
6、标准保单号是多少(22 )位。
7、机动车脱保(三⽉)以上的不能按续保使⽤费率调整系数8、折旧按⽉计算,不⾜⼀个⽉的部分,不计折旧。
最⾼折旧⾦额不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臵价的(80%)。
9、出单员根据业务要求调整(⼿续费、折扣、续优、险别、保额),以改变投保单的业务质量(类型)。
10、被保险⼈与车主不⼀致时,应提供由车主出具的能够证明被保险⼈与投保机动车关系的证明12、更改条款或使⽤性质的,或者更换车辆的,要采取退保原保单,再按新条款和费率计算保费,重新出具⼀年期或短期保单。
13、司机和乘客可以设不同的保额,但乘客的责任限额应该相同,只能选择⼀个档次。
14、严格按业务系统的车型数据库正确选择车型,不得使⽤车辆别名,车型数据库没有的要申请新增车型。
否则会影响后期的理赔报价。
15、2009年,我公司可单独承保的主险有 4 个. 分别为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员责任险16、新车购臵价在承保出单环节确定,出单后不得批改新车购臵价。
17、机动车损失保险的保险⾦额可以采取哪三种⽅式确定:新车购臵价、实际价值、新车购臵价19.可选免赔额条款.投保了家⽤车、⾮营业⽤车和营业⽤车车损失险的车辆可以投保本险.免赔⾦额有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20、低速载货汽车与三轮车均参照(运输型拖拉机14.7KW以上)的费率执⾏。
汽车保险承保流程

汽车保险承保流程汽车保险承保流程是指车主购买汽车保险后,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审核、核保、承保等一系列操作的过程。
下面将详细介绍汽车保险承保流程的具体步骤。
首先,车主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的车辆信息和个人信息。
这些信息包括车辆的车型、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等,以及车主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车主还需要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
接下来,保险公司会对车辆信息进行审核。
他们会核实车辆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车辆没有重大事故记录、违章记录等。
同时,保险公司也会对车主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实,确保车主的身份和资质符合投保条件。
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会进行核保操作。
核保是指保险公司根据车辆的实际情况,对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条款等进行评估和审核。
在核保过程中,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车主提供一些额外的信息或证明材料,以便更准确地评估风险。
核保通过后,保险公司会向车主发放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车主之间约定的法律文件,规定了保险责任、保险范围、保险期限、保险费用等内容。
车主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最后,车主需要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多种多样,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也可以选择分期支付。
支付完成后,保险公司会正式承保,车主的车辆就可以得到保险保障了。
总的来说,汽车保险承保流程包括信息提交、审核、核保、签订合同和支付保险费用等环节。
在这个过程中,车主需要配合保险公司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保险公司也需要及时、准确地对车辆和车主进行评估和审核。
只有双方齐心协力,才能顺利完成汽车保险的承保流程,为车辆提供全面的保险保障。
(四川)2011年车险核保细则

四川分公司2011年车险业务核保细则第一部分行业监管规定和我司现行特殊核保政策一、交强险1、由于摩托车和拖拉机存在出险后责任划分和认定困难,故此类业务为严格控制业务。
严禁承保异地拖拉机和摩托车业务。
2、低速载货汽车按照货车类费率予以承保,属于限制业务。
3、交强险业务不得擅意退保。
4、交强险的费率浮动必须严格按照四川省交强险查询平台的查询结果以及保监局下发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及补充规定执行。
二、商业险1、限制承保以下业务:摩托车和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及变型拖拉机业务;严禁承保异地拖拉机和摩托车业务。
老旧车辆、稀有进口车型业务;矿山、采石场等自卸、重载车辆业务;改装车和无牌照车辆业务。
水泥搅拌车业务。
2、新车购置价不得向下浮动。
如果承保时客户提供的新车购置价发票和查询平台提供的购置价相差超过10%,则需与精友的相关人员对此新车购置价进行确认,得到精友的认可后,方可使用发票价格。
3、不得单独承保车辆损失险、驾驶员责任险和盗抢险。
其三险的组合承保,视同单独承保。
4、严格规范使用承保系数。
“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
必须根据出险次数据实使用,脱保的车辆不得使用无赔款优待系数。
上年出险次数达到5次及5次以上车辆不予续保。
“安全驾驶系数”。
我司续保上年出险次数达到3次及以上或单车赔付超过58%(单车赔款总额/单车保费)的,不得使用“安全驾驶系数”。
“客户忠诚度”系数。
其中的“首年投保”是指上一年度未在本公司投保、本年度在本公司投保的情形;“续保”是指上一年度在本公司投保、本年度继续在本公司投保的情形。
过户的车辆不得使用续保系数。
行驶里程系数。
在当地协会没有监管规定的情况下,家用新车可允许使用行驶里程系数。
营业货车一律不得使用此系数。
5、随车起重车(非汽车起重机)均按照货车费率承保。
第二部分车险核保细则家庭自用汽车一、家庭自用车总要求:禁止单独投保车损险及其附加险。
禁止家用车套用非营业客车费率;禁止13座及以上客车按家用车费率承保。
承保规定

太原市分公司2011年车险承保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车险业务承保操作,加强风险管控,改善承保质量,提升业务品质和服务水平,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承保规定。
本规定主要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数据录入规范,主要介绍投保单要求的录入要求;第二部分为承保规定;第三部分为承保资料档案管理。
第一部分数据录入规范基础数据录入人员必须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规范性、一致性负责。
属于续保机动车必须在续保操作界面完成信息录入工作,以确保续保分析的准确性。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录入规范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录入时采用代码管理形式,操作员必须在客户代码管理屏库中选择客户代码,不得随意录入。
如代码库中无该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代码,可以按规定添加。
录入规定如下:(一)客户名称投保人、被保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录入其全称(与公章名称一致);为“自然人”时,录入个人姓名(与有效身份证明一致)。
客户名称一律录入全称,必须完整、准确,不得使用简称,例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写做“人保”、“中国人保”、“PICC”等。
(二)客户别名根据实际情况录入。
(三)客户地址客户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录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自然人”时录入投保人常住地址,需要精确到门牌号码。
(四)自然人/法人客户为单位时选择“法人或其他组织”,客户为个人时选择“自然人”。
(五)打印附加除特殊情况外,一般情况不允许使用打印附加。
可使用打印附加的情况:1、若某单位的下属单位或部门本身无组织机构代码,如:**局**分局;或**局采购办公室等,可应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并在“打印附加”中录入下级单位或部门,即在被保险人中以括号形式出现。
2、如出租车公司出租客运车辆投保人、被保险人、车主均录入为公司名称,客户要求将实际车主名字打印出来,可将实际车主名字录入“打印附加”。
车险承保操作实务流程

车险承保操作实务流程一、投保单证1(首次投保:行驶证、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车尚未取得行驶证的,提供新车购置发票复印件、出厂合格证及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行驶证车主与被保险人不符的,需提供车主与被保险人身份证,所有权证明或买卖协议。
2. 续保业务:上年保单在2010年4月1日前起保的,如被保险人与行驶证车主不符的需补提供车主身份证、所有权证明或买卖协议,上年新车未作上牌批改的需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其它无需提供任何投保资料。
3. 转保业务:行驶证复印件、上年度交强险保单原件、抄件、复印件或能体现上年缴税车牌号的保单发票等以作为上年已缴车船税的凭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行驶证车主与被保险人不符的,需提供车主与被保险人身份证明,所有权证明或买卖协议。
4. 其它:对于已在我公司投保交强需增保商业险的,无需提供任何投保资料。
如商业险脱保或增保车损等相关险种的车辆必须验车承保,具体要求请参照鼎和验车规定。
5. 如果非投保人办理,应由投保人出具“办理投保委托书”,载明委托***办理*****车辆的****投保事项。
投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在委托书上加盖单位公章;投保为自然人时,由投保人签名并提供身份证原件。
办理投保经办人应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将双方身份证明复印归档。
6. 核对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属于反洗钱黑名单范畴,核对完成后在投保单上加盖风险识别的章戳并由业务经办人签字,续保业务在核对上年身份证明信息在有效期内的无需再提供但须加盖身份已识别章戳。
投保单必须交由投保人签字,严禁业务员或其它工作人员代投保人签字。
对于无法提供身份证的可用其它证件替代并复印留存,其它证件包括:驾驶证、士兵证、警官证、护照。
7. 承保归档时除以上投保资料,还需将有客户签章交强险费率浮动告知书、消费者权益指南、刷卡小票收回并清分整理。
二、承保录入:1. 交强险与商业险在核对车辆信息及保险期限后出险系数统一以平台交互后的系数为准,交强险除新车外后须逐单打印浮动告知书交投保人签字归档,商业险费率告知单无须再打印归档。
2011年车险承保管理策略

2011年车险承保管理策略第一部分2010年度回顾2010年,车险承保精细化管理思路在09年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深入贯彻和落实,车险承保管理水平在各个环节上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承保管理措施:一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时动态分区域的调整各机构的承保政策;二是按照使用性质、车龄、车价、出险次数调整新车购置价的下浮比例;三是渠道政策的细分,根据电销渠道,制定单独的电销渠道核保规则。
第二部分车险承保管理思路围绕以客户为中心的长期战略和车险业务发展的全年目标,以“更快、更好、更高”的目标发展。
第三部分车险承保管理策略一是逐步构建以客户为导向的智能化、科学化的自助批改功能和散单报价功能。
1、引导客户通过客户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自助完成车牌号码变更等简易批改操作。
2、设计独立的散单报价模块,使客户和业务员能独立报价。
二是为了使核保规则与市场条件相配置,采取承保政策对市场对标的形式,进行动态调整承保政策。
三是重点扶持二、三类机构业务发展,将以更多的政策倾斜予以支持。
四是渠道战略作为公司战略的重要抓手,公司在承保管理策略、核保规则、管理流程上重点关注。
例如提高电销产品的标准件占比,简化电销产品的业务操作流程。
宣传主传:侧翼进攻法。
举个例子来说,对于车型的选择,除了购车者本人,还受身边关系密切人的影响,不同的人也会有不同的选择,父辈倾向于稳重,年轻妻子倾向于个性,共同最关注的还是经济与安全,根据自身产品特点,选择不同的宣传攻势,用最经济的手段达到最好的效果。
当前我司针对于车主的品牌宣传远不如平安,可以在适当的时候从能影响到车主的人群着手,将我司良好的承保理赔服务宣传到能影响车主的人的理念中去。
承保理赔:承保理赔政策的稳定性。
对于非协议客户,公司每一项承保或理赔上政策变更,都有可能影响到保费及出险后是否得到理赔。
通过数据分折,根据广东车险平台规则及相关的监管要求,整理出相对长期稳定的承保理赔政策,从而使我们的承保理赔承诺更深入人心。
承保规定

承保规定太原市分公司2011年车险承保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车险业务承保操作,加强风险管控,改善承保质量,提升业务品质和服务水平,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承保规定。
本规定主要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数据录入规范,主要介绍投保单要求的录入要求;第二部分为承保规定;第三部分为承保资料档案管理。
第一部分数据录入规范基础数据录入人员必须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规范性、一致性负责。
属于续保机动车必须在续保操作界面完成信息录入工作,以确保续保分析的准确性。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录入规范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录入时采用代码管理形式,操作员必须在客户代码管理屏库中选择客户代码,不得随意录入。
如代码库中无该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代码,可以按规定添加。
录入规定如下:(一)客户名称投保人、被保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录入其全称(与公章名称一致);为“自然人”时,录入个人姓名(与有效身份证明一致)。
客户名称一律录入全称,必须完整、准确,不得使用简称,例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写做“人保”、“中国人保”、“PICC”等。
(二)客户别名根据实际情况录入。
(三)客户地址客户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录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自然人”时录入投保人常住地址,需要精确到门牌号码。
(四)自然人/法人客户为单位时选择“法人或其他组织”,客户为个人时选择“自然人”。
(五)打印附加除特殊情况外,一般情况不允许使用打印附加。
可使用打印附加的情况:1、若某单位的下属单位或部门本身无组织机构代码,如: **局**分局;或**局采购办公室等,可应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并在“打印附加”中录入下级单位或部门,即在被保险人中以括号形式出现。
2、如出租车公司出租客运车辆投保人、被保险人、车主均录入为公司名称,客户要求将实际车主名字打印出来,可将实际车主名字录入“打印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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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前言 (3)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 (4)第二条总体原则 (4)第二部分车险业务省集中核保模式第三条省集中核保指导思想 (5)第四条省集中核保模式 (5)第五条省集中核保工作流程……………………………………………………..5.第六条省集中核保内容 (6)第七条省集中核保业务分类 (6)第八条核保权限分级管理 (7)第三部分车险承保管控政策一)交强险第九条交强险承保基本原则 (8)第十条交强险退保 (8)二)商业车险第十一条业务风险分类管理 (9)第十二条车辆使用性质的确定原则 (10)第十三条分客户群承保管控要求1、家用车承保管控 (11)2、营业车承保管控 (12)3、特种车承保管控 (14)4、农用车、低速货车承保 (16)5、高价车承保规定 (16)6、挂车承保规定 (18)7、黑灰名单业务承保规定 (18)8、异地车辆承保规定 (19)9、E类业务承保管控 (20)10、多次出险客户承保条件 (20)第十四条分险种承保管控要求1、车损险(A) (21)2、第三者责任险(B) (22)3、车上人员责任险(D1) (22)4、全车盗抢险(G) (23)5、玻璃单独破碎险(F) (23)6、车身划痕损失险(L) (24)7、租车人人车失踪(Z) (25)8、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M) (25)9、火灾自燃爆炸损失险(E) (25)第十五条商业车险费率使用规范 (25)第十六条新车购置价确定要求 (26)第十七条数据质量管理规范 (26)第十八条专管专营与项目代码 (28)第十九条批单业务管理规定 (30)第二十条手续费管理 (31)第二十一条行业协会车险信息平台操作说明 (32)第四部分差异化授权第二十二条分支机构的分级管理——公司分类 (34)第二十三条分支机构差异化的承保授权 (35)第五部分车险业务承保质量监控检查第二十四条车险业务质量检查方式 (36)第二十五条车险业务规范经营保证金制度 (36)第六部分附件附表1、车险核保业务分类表 (37)附表2、分支机构车险业务分级授权表 (39)附表3、2011年车险业务承保质量检查标准及评分尺度 (41)附表4、行业协会商业车险费率使用规范 (55)附表5、农用车、低速货车标准参数 (58)附表6、商业车险费率折扣参考表 (64)前言为贯彻公司“差异化经营、精细化管理”的发展战略,增强车险业务经营管理水平,加速推进车险业务领域“四个一流”建设,有效落实分公司近年来关于加强车险盈利能力建设的相关举措,着力提升风险识别与控制能力、优质业务选择能力,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提高车险业务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2011年车辆保险业务承保操作指南。
本操作指南以《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2010年车险业务承保操作指南》为基础,根据宁夏保险行业协会及总公司各类车险业务的规范制度以及分公司2010年度对车险承保政策和承保管控操作规定一系列完善、补充和调整,是公司系统车险承保业务操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公司车险业务承保政策的上限,各分支公司应结合自身业务发展和盈利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更加细化具体的承保规定,但不得与区分公司的承保政策相冲突。
关于保险行业协会规定与区分公司承保政策执行顺序,按照行业协会规定与分公司承保政策“就高原则”执行,即:当行业标准高于(更严格)分公司标准,以行业标准为准;当行业标准低于分公司标准时,以分公司承保规定为准。
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车险承保工作将以增强风险选择和承保定价能力为目标,以提高车险业务保费充足性,优化销售资源配臵为重点,通过优化车险承保管理体系,科学制定不同类别业务的承保条件和销售费用标准,推进差异化的承保授权,提高标准业务、盈利业务的自动核保,扩大对高风险业务的人工核保覆盖,提高核保效率和质量,提升承保质量,优化车险盈利水平。
第二条总体原则(一)效益第一,统筹兼顾。
(二)分类指导,差异化授权。
(三)实时监控,动态调整。
(四)提高业务质量与核保效率并重。
第二部分车险业务省集中核保模式第三条核保省集中指导思想车险业务核保省集中的指导思想是在制度建设和信息技术支持的基础上,将风险识别、风险管控的核心环节,即业务风险识别、盈利目标管理、承保政策制定、核保处理集中到省级分公司以上机构集中处理和统一管理,其实质是规范操作行为,实现对关键环节的有效控制,优化资源配臵,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第四条省集中核保模式宁夏分公司实行标准省集中核保模式,不设臵II类自动核保条件。
车险业务集中核保职能由分公司车辆保险部履行。
车辆保险部设核保岗,负责车险业务集中核保工作。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配臵核保员若干。
第五条省集中核保具体工作流程第一步风险识别:分公司依据总公司制定的风险识别规则和《车险业务承保政策制定指南》,结合辖区特点进行风险识别。
第二步盈利目标管理:区分公司依据总公司制定的发展和利润目标测算规则,以及《车险计划与预算编制指引》,进行发展和利润目标具体测算。
第三步政策制定:区分公司依据总公司《车险业务承保政策制定指南》,制定本地化承保政策;并与辖区各经营经营机构商讨制定销售政策。
第四步核保处理:区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明确区分公司核保权限。
在总公司“总颁基础自动核保条件”和“总颁人工核保条件”框架内制定辖区的自动、人工核保条件,自动核保借助辅助核保系统、人工核保制定核保操作规范,分公司集中核保两个原则:非定额业务自动核保比例不得低于70%;核保规范必须明确各类纳入业务的人工核保审核风险要点及判断规则,核保人员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核保,保证核保操作标准统一。
第四步政策调整:建立后评价机制,形成闭环管理第六条省集中核保内容一是核业务结构,重点是ABCDE业务结构占比,特别是优质AB类和劣质E类占比,辅以业务来源、客户群占比;二是核承保条件,重点是折扣率、差异化手续费率、险种组合、新车购臵价、主要车型等指标;三是核高风险、非标准业务,重点是异地业务、招标业务、综合性团体业务、批减批退业务。
第七条车险核保业务分类为提高核保效率和核保质量,区分公司根据客户、标的、产品、渠道等分类风险要素,将车险业务分为两类进行管理:一是标准业务(自动核保业务),即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在业务处理系统中设臵核保控制条件,由系统自动判断所录入的业务是否符合设定核保控制条件的核保业务,符合控制条件的保单自动核保通过,不符合控制条件要求的保单将转为人工核保。
区分公司将对风险小、标准化程度高的车险业务,通过IT技术支持设臵自动核保条件,由统一核保平台自动核保;自动核保条件由车险部审核,信息技术部负责系统维护、导入、监控运行情况,车险部定期通报运行情况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提出自动核保条件调整意见,保证业务控制有效。
二是受控业务,即对超过自动核保业务范围的保单,采取分级人工核保。
《车险核保业务分类表》见附件一。
第八条核保权限的分级管理根据车险核保业务分类,车险产品线分两个层面:一是各经营机构权限内的业务,按照区分公司统一的管控要求,各经营机构应根据自身管理水平合理分级再转授权,确保风险管控有效。
二是超各经营机构权限业务核保工作由区分公司车险产品线、分公司总经理室分别履行,共设臵二级核保权限,一级核保由车险产品线核保人员履行,负责自动核保执行、自动核保条件审批以及人工核保;二级核保由区分公司分管车险总经理室履行,负责超车险产品线权限的业务审批。
产品线核保人员通过区分公司OA办公系统填写《超权限业务审批表》逐级审批通过后,根据授权,车险产品线核保员在车险业务系统里核保。
车险产品线可根据不同风险状况和人员结构,内部设臵可设不同级别的核保权限。
以下业务核保需基层单位逐案上报审批(核):1、高风险业务;2、高出险率或高赔付率的黑灰名单业务;3、以特别约定形式拓展或扩大责任条款或修订条款或限制被保险人权利的业务;4、费率浮动幅度超过相关规定的业务;5、招投标业务;6、新车购臵价低于车型库中的标准含税价或者新车购臵价上浮超过20%;8、超过基层权限的车险、车贷险业务;9、超分公司权限跨省异地承保业务或海外业务;第三部分车险业务管控政策一、交强险承保细则:第九条交强险承保基本原则依法合规经营,严格按照交强险条例及行业规范。
车辆使用性质、所有权转移的判定、费率就高等承保原则与商业险相关要求一致。
第十条交强险退保除下列情况外,保险人不得接受投保人解除交强险合同的申请:1、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须提供车辆管理部门注销证明);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须提供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合法停驶证明);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丢失证明);4、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须提供重复投保的交强险保单正本原件或复印件)。
5、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划划分);6、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提供产品质量缺陷证明、销售商退车证明或交管部门的不予上户证明)二、商业险承保细则:第十一条业务风险的分类管理继续加强风险管控,以细分客户群的监控赔付率为主要依据,根据客户群风险水平将业务分为高盈利、微利、保本、微亏、高亏的A、B、C、D、E五类。
分公司统一各类业务的分类标准,并采取不同的承保政策和费用政策,坚持效益导向,通过承保政策杠杆调整业务结构,鼓励A\B 类业务,降低D类业务在公司车险业务的占比,对E类业务实施更严格的管制条件,有效转化业务风险等级。
在车险业务计划目标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细化五级业务内各自计划子目标以及业务占比控制目标,采取业务分类占比控制的手段,通过业务系统的程序管控,强制其对业务结构进行调整,确保实现优化业务结构的目的。
各分支公司业务分类计划目标、占比控制目标以及差异化的销售费用政策采取2011车险经营任务书的形式“一对一”另行下发。
第十二条投保车辆使用性质的确定原则(一)投保车辆的使用性质以行驶证或机动车辆登记证所载内容为参照,根据机动车的具体使用情况准确界定,行驶证或机动车辆登记证未载明或不明确的,尚未入户的车辆,以原始购臵发票所载明的购车人信息为准。
如果兼有两种使用性质的车辆,按照费率高的性质确定。
(二)商业险保单必须与交强险保单载明的车辆使用性质保持一致,如果实际使用性质与行驶证载明的使用性质不一致,应按照费率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三)车辆使用性质相关规定:1、家用车定义:车辆归家庭或个人所有,被保险人或车主为自然人的12座及以下自用车,且用途为非营业性运输的客车,可使用家用车条款承保。
2、非营业用车定义:被保险人是非自然人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机构;车辆为上述机构从事公务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自用汽车,使用性质可确定为非营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