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联系和区别(超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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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县城、 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经营性房屋。
征收标准
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根据房屋的评估价 值或租金收入来确定,具体标准由各 地政府制定。
征收方式与用途
征收方式
房产税通常采用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的方式。
用途
征收的房产税主要用于地
房产税相关政策法规
房产税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 区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
房产税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
房产税税率
房产税的税率根据房屋用途和地区不同而有所差 异。
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政策法规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对象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 内的土地使用权人。
VS
总结词
三种税的计税依据不同,房产税和城镇土 地使用税依据财产价值或面积,而耕地占 用税依据占用的耕地面积和地区等级。
征收目的比较
房产税
主要用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同 时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耕地占用税
主要用于保护耕地资源,抑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 地,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主要用于调节土地级差收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 理利用。
总结词
三种税的征收目的各有侧重,房产税旨在调节收 入分配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旨 在调节土地级差收益,而耕地占用税旨在保护耕 地资源并抑制非农业建设占用。
征收管理比较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
总结词
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税收收入归地方财政所有 。
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税收收入归地方财政所有 。
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税收收入归地方财政所有 。

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联系和区别(超详细)

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联系和区别(超详细)

.这几个税种很容易让人混淆,简单的做个总结。

1>从课税对象来分析1.房产税是以房产为课税对象,以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产所有人或经管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2.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并取得增值收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是对土地增值额征收的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占用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用的土地,必须于批准新征用之日起30日内申报登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情况都是次月开始计征)。

4.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5.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更的不动产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是不动产买卖、赠与或交换而订立契约时,由承受方缴纳的一种财产税。

2>从几个税之间的联系分析这几个税种中,每年都要征收的是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拥有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期间,按年计征,分期缴纳,这两个税种的优惠政策有很多相同之处,在学习时可以参照把握。

一次性征收的是耕地占用税,在获准占用耕地的环节一次性征收,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税。

契税属于转移税,土地增值税属于增值税,开发商从政府买了土地,在上面盖了房子,再卖出去,对这中间的附加值征税。

征税对象:土地增值税是出让方交,契税是承让方交。

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之间联系也很大,纳税人获准占用非农村耕地时,要交耕地占用税,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就要交土地使用税了,所以这两个税种,存在一个衔接的问题。

备考注会或者注税的朋友可以注意下,这也是一个常考点。

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是在转让房地产的同一环节中,分别对转让方和承受方征收的税种,也就是说,转让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要交土地增值税,同时购买方作为房地产产权的承受方,要征收契税。

《税法》第九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和契税法

《税法》第九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和契税法

《税法》第九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和契税法《税法》第九章主要涉及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和契税法。

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实施,旨在调控和规范与房产、土地和不动产相关的税收事务,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分别对这四部税法进行说明。

首先,房产税法是一种对个人和组织拥有的房产进行税收管理和征收的法律。

它包括了房产的登记、评估、税率、纳税义务和税收优惠等内容。

通过房产税法的实施,可以实现对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调控,促进资金的合理流动,提高国家财政收入。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法方面,它是对城镇土地进行使用征税的一种税收管理法律。

该法规定了土地面积、土地评估和税率等各项细则,详细阐明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和管理制度。

通过这项税法的实施,可以引导和规范城镇土地的开发和利用,推动城市建设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耕地占用税法是对耕地占用进行征税和管理的法律规定。

该法规定了耕地占用的评估、税种、计税单位和税收征收等细则。

通过耕地占用税法的实施,可以保护和维护农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同时也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最后,契税法是对不动产买卖和转让行为征收契税的一种税收管理法律。

该法规定了不动产契税的计算方法、税额、纳税义务和纳税期限等内容。

通过契税法的实施,可以规范不动产交易行为,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综上所述,《税法》第九章其中包括了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和契税法。

这些法律的出台和实施,对于调控和规范与房产、土地和不动产相关的税收事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这些税法的实施,可以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可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法--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讲义

税法--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讲义

税法--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讲义第四章:印花税一、概述: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征税范围和纳税人:征税范围包括各类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等。

三、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1.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2.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四、减免税优惠五、征收管理第五章:房产税一、概述: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三、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房产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适用税率其中:房产计税余值=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四、减免税优惠五、征收管理第六章:车船税一、概述:车船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额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与代收代缴: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l2×应纳税月份数四、减免税优惠五、征收管理第七章:、、一、概述: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三、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四、减免税优惠五、征收管理第八章:城镇土地使用税QQ1980370644为唯一购买一手课件方式,其他qq及淘宝购买的都非一手资料,更新无保障一、概述: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单位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适用税额三、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四、减免税优惠五、征收管理第九章:耕地占用税一、概述: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它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三税比较总结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三税比较总结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三税比较总结房产税1.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谁受益谁交税)2.融资租赁房屋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房产余值,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租赁期间房产税的纳税人3.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自生产经营当月缴纳房产税(保证税款征收的连续性)4.投资联营、共担风险的,由被投资方按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不担风险的,由出租方(投资方)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5.免租期内的房屋,由产权所有人按余值计算房产税(有租金的按租金,没租金时谁的房谁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1.征税范围中,包括郊区,但是不包括农村2.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不征,反过来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要征。

共同使用的,按面积比例征收耕地占用税1.耕地包括菜地、园地、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鱼塘、经济林木用地和其它农用土地,包括在占用之前3年内属于以上范围的耕地或农用土地。

滩涂、操场、水面、林地需要结合各地情况确定是否征收2.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3.耕地占用税只有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免征4.临时占用耕地,先缴纳,在批准的占用期内恢复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缴纳的耕地占用税三个税种联系对比1.土地使用税对经济落后地区适用税额可适当降低,降低额不得超过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可适当提高,但是需要报批财政部耕地占用税对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无需报批,最多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50%2.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因为占用时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由此看税务局还是比较人性化的3.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有:(1)房产税从价计征时各地的具体扣除比例(10%~30%)(2)房产税(除了法定免征的)定期减征或其它免征的情况,耕地占用税对于农村列示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边远贫困山区等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新建住宅的免征和减征(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具体纳税期限。

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知识点

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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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
单位或个人缴纳。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
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
税。

4.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适用
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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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页共 6 页
第 4 页共 6 页
第 5 页共 6 页
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
次日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
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
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
用税。

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
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
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
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
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作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
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作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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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八章 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税法第八章 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知识点: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详细描述: (一)税率——有幅度的定额税率,是该土地所在地段的税率。

1.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有较大差别。

最高与最低税额之间相差50倍,同一地区最高与最低税额之间相差20倍。

2.经济落后地区,税额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税率表中规定的最低税额的30%。

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可适当提高,但需报财政部批准。

(二)计税依据——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1.以测定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纳税人。

2.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尚未组织测量土地面积,但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

3.以申报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于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

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例题:1.下列各项中,符合城镇土地使用税规定的有()A.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式B.纳税人使用土地不属于同一省的,由纳税人向注册地税务机关缴纳C.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D.纳税人实际占有土地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由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依据正确答案:A,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关规定”。

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所以选项B不正确;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所以选项D不正确。

2.某国家级森林公园,2012年共占地2000万平方米,其中行政管理部门办公用房占地0.1万平方米,所属酒店占地1万平方米、索道经营场所占地0.5万平方米。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 来自。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也属于征 收范围。
税率与计算方式
税率
根据不同地区和耕地类型,税率有所差 异,一般在5元/平方米-50元/平方米之 间。
VS
计算方式
耕地占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 的耕地面积,具体计算方式因地区和用途 而异。
02
城镇土地使用税
定义与特点
征收目的
房产税
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促进房 屋资源的合理利用。
城镇土地使用税
调节土地级差收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 置。
耕地占用税
保护耕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税收优惠
房产税
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屋,宗教寺庙、公园、名 胜古迹自用的房产等给予免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 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等给予免税。
规定了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税率、计税依据等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规定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税率、计税依据等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规定了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税率、计税依据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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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
对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规定税额减半征收。
05
相关政策与法规
国家政策
房产税
国家规定,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的经营性房屋征收房产税,对农村房屋不征 收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国家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 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农村土地不征收此税。
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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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个税种很容易让人混淆,简单的做个总结。

1>从课税对象来分析
1.房产税是以房产为课税对象,以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产所有人或经管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并取得增值收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是对土地增值额征收的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占用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用的土地,必须于批准新征用之日起30日内申报登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情况都是次月开始计征)。

4.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5.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更的不动产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是不动产买卖、赠与或交换而订立契约时,由承受方缴纳的一种财产税。

2>从几个税之间的联系分析
这几个税种中,每年都要征收的是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拥有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期间,按年计征,分期缴纳,这两个税种的优惠政策有很多相同之处,在学习时可以参照把握。

一次性征收的是耕地占用税,在获准占用耕地的环节一次性征收,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税。

契税属于转移税,土地增值税属于增值税,开发商从政府买了土地,在上面盖了房子,再卖出去,对这中间的附加值征税。

征税对象:土地增值税是出让方交,契税是承让方交。

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之间联系也很大,纳税人获准占用非农村耕地时,要交耕地占用税,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就要交土地使用税了,所以这两个税种,存在一个衔接的问题。

备考注会或者注税的朋友可以注意下,这也是一个常考点。

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是在转让房地产的同一环节中,分别对转让方和承受方征收的税种,也就是说,转让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要交土地增值税,同时购买方作为房地产产权的承受方,要征收契税。

就这些税简单的举个例子,比如某楼盘占用耕地需要按面积缴纳耕地占用税,房地产商出售楼盘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然后个人购买商品房100万,购买者交契税,当你拥有房产后,就要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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